..续本文上一页实法,理上就没有,现在法必须有善种的缘故。
论文二十二:又得于法有何胜用?若言能起,应起无为。一切非情应永不起,未得已失应永不生。若俱生得为因起者,所执二生便为无用。又具善、恶、无记得者,善、恶、无记应顿现前,若待余因,得便无用。
讲解:再问,你这个得,在一切法上,究竟有什么殊用呢?若说这个得有生起诸法的胜用,那你们自许有得的无为,就应该能够生起。无得的非情器界,及未得、已失等法,就应该永久不生。然而事实并不如此,有得的无为,不见得就能够生起,无得的非情,及未得已失等法,反倒能够生起了。若说非情及未得已失等法,现虽无得,但它们都有一个与生俱生的得,能为后时生得之因。如此说来,那你们所执著的有为九法中的本生和随生,不是就没有互为能所的作用了吗。
再者,俱生得,具有善、恶、无记三性,那善、恶、无记,就应当随著俱生得一时顿现。若虽有得,须待余因方能俱起者,那么,余因自能生法,要得干吗用呢?
论文二十三:若得于法是不失因,有情由此成就彼故,诸可成法不离有情,若离有情,实不可得,故得于法,俱为无用。得实无故,非得亦无。
讲解:假若这个得,于一切法是不失的因,所以有情类由此得因,就可以成就善、恶等法。照这样说,凡是可以成就的法,便不能离开有情,设若离开有情,那还有什么得?所以这个得,对于一切法来说是没用的。推究起来,得实无故,所以非得亦无。
论文二十四:然依有情,可成诸法,分位假立,三种成就:一种子成就,二自在成就,三现行成就。翻此假立不成就名,此类虽多,而于三界见所断种未永害位,假立非得,名异生性,于诸圣法未成就故。
讲解:然而依据有情可以成就之法,方便立为三种成就,一者种子成就,二者自在成就,三者现行成就(注:种子是业因,自在是业力,现行是业果)。正面既然是成就——得,翻过来当然是非得。这不成就的种类虽然很多,但对于三界见道所断的烦恼,在种子没有被圣道永远损害的时候,这方便建立叫做非得,名异生性(凡夫),因为对于圣人的无漏法,没有成就的原故。
论文二十五:复如何知异色、心等有实同分?契经说故,如契经说此天同分,此人同分,乃至广说。
讲解:不相应行第一为得,第二为非得,已如前破,现在破第三同分。小乘执同分为一实法,论主问曰:你又怎样知道离开色、心等法,别有一个同分的实法呢?外人答曰:这是佛经上说的。经上说:大家同是天人,就是天同分;同生人趣,就是人同分,乃至广说四圣六凡一切同分。
论文二十六: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同分,为证不成。若同智言因斯起故,知实有者。则草木等应有同分。又于同分起同智言。同分复应有别同分。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讲解:此下是论主对外人的非难:经上但依色、心假说同分,并没有说离色、心之外,别有同分的自体,所以你举经上的证据,是不能成立的。同智言,就是对同分理解的智慧,及表诠的言说。如果你认为有了同分理解的智慧,及表诠的言说,所以知道实有同分。那么,则吾人亦尝对草木之类起同分的智解与言诠,了解它是那一类,难道也可以叫它是松同分,柏同分吗?因为佛经上没有说无情之物也有同分。
还有,假如是因同智和同言,就说实有同分,这样一来,同分之中又可再分别同分,这样分了又分 岂不是犯了无穷之过吗?设若如此,为何说有一个真实的同分呢?
论文二十七:若谓为因起同事、欲,知实有者理亦不然,宿习为因,起同事欲,何要别执有实同分?然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别,假立同分。
讲解:同事;是同作一种事业,同欲,是同趣一种欲境。假若你说,以同分为因,然后才能生起同事或同欲,所以知道有一个实在的同分,这道理也不对。因为这是由无始以来的熏习为因,才能生起现世的同事同欲,为什么要另执一个实在的同分呢?
小乘执色、心之外别有实同分既被破斥,那么大乘的同分是怎样呢?唯识家只用假立两个字说:不过依于有情的身心相似,在分位的差别上假立一个同分的名而已。
论文二十八:复如何知,异色、心等,有实命根。契经说故,如契经说,寿、暖、识三,应知命根,说名为寿。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寿体,为证不成。又先已成色不离识,应此离识无别命根。又若命根,异识实有,应如受等,非实命根。
讲解:论主问:你们又怎样知道,离开色、心等法,别有一个实在的命根呢?外人答:因为佛经上有这样说。经上说寿、暖、识三法就是命根。因此知道命根叫做寿命。
论主非难曰:经上并没有说,离开色、心之外,别有寿的实体。所以你举经为证,不能成立。又前在破色法里,说了许多色法是不能离开心识的。那么暖也是色法的一种,命根又是寿、暖、识三法所摄。依理推征。离开了识别无所谓的命根。假使命根是离识而有的话,那就应当如离识无体的受、想一样,不是实在的命根了。
论文二十九:若尔,如何经说三法?义别说三,如四正断。住无心位,寿、暖应无,岂不经说,识不离身?既尔,如何名无心位?彼灭转识非阿赖耶,有此识因后当广说。此识足为界、趣、生体,是遍恒续异热果故,无劳别执有实命根。然依亲生此识种子。由业所引功能差别,住时决定,假立命根。
讲解:本节是外人与论主三问三答。外人一问:如果三法都是识的话,为什么经上说有寿、暖,识三法呢?答:那是对阿赖耶一识约义不同,所以分开说三。约识的相分身根所摄色,名叫做暖;约识的种子能持,名叫做寿;约识的现行,名叫做识。这同四正断一样,但是一个勤心所,约善、恶已生、未生二义,别说四法(注:四法即四正断,又名四正勤,为令已生恶除断而勤精进。为令未生恶不生而勤精进。为令未生善生起而勤精进。为令已生善增长而勤精进。)。
外人二问:既然寿、暖体唯一识,那么入灭尽定的无心位时,心识都停,寿、暖为何不随之而无?答:经上说入灭尽定的人,因为识还没有离身,所以寿命照样存在。
外人三问:入灭尽定的人,识既未灭,为什么叫它无心定呢?答:所谓无心,他灭的是前七转识,并不是连阿赖耶识都灭了。关于阿赖耶识,后面当有详细说明。
此第八阿赖耶识,足能够为三界、五趣、四生等的轮回报体。它是普遍的、恒常的、相续的去受隔世成熟的果报,用不著另外执著一个实在的命根。第八阿赖耶识亲生自己现行法的种子,这种子由宿世善恶业力引生功能差别,决定了众生一期住世时限的长短,依此假立名为命根。
论文三十:复如何知,二无心定,无想异熟,异色、心等有实自性?若无实性,应不能遮心、心所法,令不现起。
讲解:此节是破不相应行第五无想定、第六灭尽定、第七无想果。二无心定,就是无想定及灭尽定。无想异熟就是无想果,亦名无想天,就是修无想定生天的果报。论主问:你怎样知道,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天,离开色、心等法而有实在的自体?外人答:假若这三法没有实在的体性,就应当不能够遮碍心王及心所法,使它暂时不能现起。既有遮碍的功能,可见它们是有实体。
论文三十一:若无心位,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遮于心,名无心定,应无色时,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碍于色,名无色定。彼既不尔,此云何然?又遮碍心,何须实法?如堤塘等,假亦应遮。
讲解:论主破曰:倘若照你们说,这三种无心位离开色、心等法,别有一种非色非心的实法,能遮碍于心,令不起现行,就叫做无心定。那么,应当入无色位时,也别有一种非心非色的实法,能遮碍著色,令不现起,名无色定,你赞成吗?如果不赞成有一个实法能遮碍于色,那你为什么又要说有一个实法,来遮碍于心呢?同时,遮心何必一定要用实法;如堤、塘遮水一样,假法也可以遮碍于水不往外流啊!
论文三十二:谓修定时,于定加行,厌患粗动心、心所故,发胜期愿,遮心、心所,令心、心所渐细渐微,微微心时,熏异熟识,成极增上,厌心等种。由此损伏心等种故,粗动心等暂不现行。依此分位,假立二定。此种善故,定亦名善。
讲解:说一切有部认为,在修习禅定时,因加行功用,厌患那七转识粗动的心、心所,发起一种殊胜的期许与愿望,想著收到遮碍这心王心所的预期效果。令这些心王心所渐次由粗而细,由细而微,微之又微的刹那心时,熏在第八异熟识上,成了一种极增上厌心种子。由此一种加行厌患的势力,把这些心种慢慢的损灭或暂伏,到粗动的心王心所不起现行的时候,就在这一期无心的分位上,安立了无想定、灭尽定两个假名。因此厌心是善的种子,所以这两个定名也叫做善。
论文三十三:无想定前,求无想果,故所熏成种,招彼异熟识。依之粗动想等不行,于此分位假立无想。依异熟立,得异熟名。故此三法,亦非实有。
讲解:在修无想定的时候,其目的就是求无想果,所以由熏习而成的种子,招感无想天的异熟识报体。这时依本识而生的粗动心等,便不起现行。就在此无心的分位上,安立了无想的假名。因为是依于异熟识而建立的果法,所以也得名为异熟。由于以上所说的种种道理,这无想定、灭尽定、无想果三法,也不是实有。
论文三十四:复如何知,诸有为相,异色、心等,有实自性?契经说故,如契经说有三有为之有为相,乃至广说。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自性。为证不成。非第六声便表异体,色、心之体即色心故。非能相体定异所相,勿坚相等异地等故,若有为相异所相体,无为相体应异所相。
讲解:此下破不相应行八至十一,生、住、异、灭四相。论主问外人曰:你们怎样知道生、住、异、灭四有为相,离开了色、心等法,别有实在的体性呢?外人答:因为佛经上说过,有为法,有三种有为相,生、住异、灭,因为住相为有…
《简明成唯识论白话讲记 (第一篇 释归敬颂 释难破执 标宗归识 彰能变体)》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