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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六~十划)▪P14

  ..续本文上一页老。身坏命终,入灭相位,即名为死。《成唯识论》卷十曰:“四所生支,谓生老死,是爱取有近所生故,谓从中有,至本有中,未衰变来,皆生支摄。诸衰变位,说名为老。身坏命终,乃名为死。”

  【所知依】为阿赖耶识的异名之一。唯识宗立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等三性为所知法,三性所依止者即阿赖耶识,故称此识为所知依。见《成唯识论述记》卷三。

  【所知障】二障之一,为“烦恼障”的对称。谓众生由于根本无明之惑,遂迷昧于所知之境界,覆蔽法性而成道种智的障碍,故称智碍。《成唯识论》卷九、《佛地经论》卷七等皆谓,所知障是以执著遍计所执诸法的萨迦耶见为上首,谓所有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诸法,其所发业与所得之果,悉摄于此中,皆以法执及无明为根本,故此障但与不善、无记二心相应,凡烦恼障中必含摄此障。

  【所依】为“能依”的对称。含有被依的意思。在唯识学中,将诸八识心、心所生起时所依止仗托者,称为所依,计有三种,即:一、因缘依,又作种子依。指诸有为法生起之因,亦即一切诸法各自的种子。二、增上缘依,又作俱有依。指心、心所法起转之所依,即指内六处。三、等无间缘依,又作开导依。指心、心所法现起之所依,即“前灭”之意。又《成唯识论》卷四、在阐明诸识之俱有依时,分别依与所依两种,认为“依”乃通于一切生灭之法,如王与臣子互相依等。“所依”即内六处,限于五根及意根,而必具有决定、有境、为主、取自所缘等四义,始得称为俱有所依。而作为诸八识之俱有所依,于前五识有同境依(五根)、分别依(第六识)、染净依(第七识)、根本依(第八识)四种,第六意识则有第七识、第八识二种,第七末那识唯有第八识一种,第八阿赖耶识亦仅有第七识一种。以上复有共依、不共依之别,共依,即共通之所依;不共依,即独自所依之意。见《成唯识论述记》卷四。

  【所诠】诠是显的意思,依经文而显其义理,故经文云能诠,义理云所诠。《大乘法苑义林章》一曰:“所说法者,所诠义也。名句字者,能诠文也。”

  【所遍计】为“能遍计”的对称,遍计所执之法,虚妄的分别心识,对所缘境周遍计度,分别执为实我实法,此被分别的事事物物,即是所遍计。《成唯识论述记》卷九曰:“此即心外非有法也,即是由有能计心体计有物也。”所遍计并不是说心识之外有实境,而是此能遍计之心,误将幻有的事参当作真实。

  【所熏四义】《成唯识论》卷二载,在熏习义中,能熏的是七转识,所熏的是第八阿赖耶识。所熏的第八识也要具备下列四个条件,始能受熏。四个条件是:一、坚住性:所熏者要始终一类相续,没有变易,且能摄持种子,始能受熏。七转识有生灭变易,不能摄持种子,所以不能受熏;唯第八识是坚住的、唯以无记一类相续,故能受熏。二、无记性:无记性是不分善恶,兼蓄并容。第八识性为无覆无记,法体平等,无所违拒,故能受善恶法之熏习。清净法的佛果不能受熏,染污法的七转识不能受熏,唯第八识始可受熏。这好比沉麝不能熏成臭的,蒜薤不能熏成香的,因为它本身的气味已经固定了,唯中容无味者始可受熏。三、可熏性:这是指受熏处性非坚密,有隙可乘,而其体自在者,始可受熏。真如坚密常住,不能受熏;心所法、名言施设的假法,依他而起,体不自在,不能受熏。这好比金器玉器体性坚密,不能受熏,棉麻衣服体性虚疏,可以受熏。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这与能熏四义的第四义相同,即所熏与能熏者同时同处,和合相应,始能受熏。参阅“熏习”条。

  【所转依】修唯识行,于究竟位八识转依时,即能转之智,转舍染法,转得净法而成为所依,此亦有二类:一、持种依:即是第八识,此识能任持染净诸法种子,故为所依,而使其转舍、转得。二、迷悟依:即是真如,若迷真如则生染法,悟之则生净法;故为迷悟根本之所依,而使其转舍、转得。

  【所转舍】修唯识行,于究竟位八识转依时,是由能转道所转舍的有漏种子,此亦分为二类:一、所断舍:断舍的即是烦恼所知二障种子。在无漏的真无间道生时,此类种子乃被断舍。二、所弃舍:弃舍的即非障的有漏法、及劣无漏法的种子。这些虽不是障法、而不用断舍,但能持的第八识转为纯净圆明的时候,即不能任持此类种子,而自行将其弃舍。

  【所缘】缘是攀缘的意思,心识所攀缘的境界,叫做所缘。

  【所缘缘】唯识宗所立四缘之一。又作缘缘,即所缘之缘。所谓“所缘”,即指心及心所认识作用之对象;若心、心作用之对象成为原因,而令心、心作用产生结果之时,心及心作用之对象即称为“所缘缘”,心及心作用则称为“增上果”。又历来多解释为心、心所法由托缘而生起,乃自心之所缘虑。故亦可谓所缘缘即一切法。

  又成唯识论于所缘缘立有亲疏二类,《成唯识论》卷七载:“谓若有法,是带己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此体有二,一亲二疏。若与能缘体不相离,是见分等内所虑托,应知彼是亲所缘缘;若与能缘体虽相离,为质能起内所虑托,应知彼是疏所缘缘。亲所缘缘能缘皆有,离内所虑托必不生故;疏所缘缘能缘或有,离外所虑托亦得生故。”其中,亲所缘缘为见分、自证分等之内所虑托之法,即指影像相分;疏所缘缘为与能缘之心相离之法,即本质相分。参阅“四缘”条。

  【所转得】修唯识行,于究竟位八识转依时,以能转道,转舍二障之因而转得者,此亦有二类:一、所显得:显得者即真涅槃,断烦恼而显发者。二、所生得:生得者即大菩提,断所知障而生起者。

  【阿那含】为声闻四果中的第三果,梵语意译不还,彼等已断尽欲界九品之惑,不再还来欲界受生。此阶位的圣者中,若九品之惑全部断尽,则称阿那含果;若断除七品或八品,则称阿那含向;若断除七、八品,而所余之一、二品尚须对治成无漏之根,更须一度受生至欲界,称为一间。

  【阿那含向】梵语阿那含,华言不来,谓此人将入阿那含道,未至本位,不称为果,但称为向,言其从此向第三果也。

  【阿那含果】梵语阿那含,华言不来,即第三果也。谓此人断欲界后三品思惑尽,更不来欲界受生,故名不来。

  【阿陀那识】阿陀那梵语,译为执持识,此有二解,一、为第八识的别名。因阿陀那识为执持感官、身体,令不坏的根本识;且执持诸法之种子,令不失;复因其执持自身,令结生相续,故称执持识。玄奘、窥基等法相宗新译家,认为阿陀那识执持善恶业之势力及有情之身体,令之不坏,故以其为第八阿赖耶识的别名。二、旧译家译作无解,而以之为第七识的别名。因阿陀那识执持种子及有情的身体;而末那识恒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等四烦恼相应,并恒审第八阿赖耶识的见分为“我、我所”而执著;二者所代表之意义实系相同,故地论宗、摄论宗的旧译家,以阿陀那识系执持阿赖耶识为自我的末那识之别名。又,阿赖耶识异名之一。义译执持,此识能摄持种子及执受根身,故曰阿陀那识。见《解深密经》卷一。

  【阿毗跋致】梵文 avinivartaniya,即不退转,功德善根不再退失之意。《大智度论》卷四载:“菩提萨埵有两种,有鞞跋致,有阿鞞跋致。”唯识宗慈恩大师窥基立四不退,即:一、信不退,指十信位之中,第六位以上之菩萨,不再生起邪见。二、位不退,指十住位中第七位以上之菩萨,不再退转回二乘之位。三、证不退,指初地以上之菩萨,已不再退失所证之法。四、行不退,指八地以上之菩萨,能行各种有为与无为诸法而不退转。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称《俱舍论》,意译《对法藏论》,又称聪明论。为部派佛教上座部教理集大成者,为《大毗婆沙论》的纲要书。公元第五世纪间,世亲菩萨所著。汉译本有二,一为陈天嘉四年真谛所译的《阿毗达磨俱舍释论》二十二卷本;一为唐永徽二年玄奘所译的三十卷本,历来为法相宗的基本教本。本书基本上是反映世亲住世时代,当时流行于迦湿弥罗的说一切有部,关于世界、人生及修行的主要学说,并吸收经量部的许多观点。内容由界、根、世间、业、随眠、贤圣、智、定等八品构成,另又附录破我品,则成九品。其中第一、第二的界品与根品,说明现实世界(物质与精神界)成立之要素的“法”,并说明有为、无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二十二根、六因四缘等名相。第三的世间品,说明地狱乃至天界的生物世界(有情世界)与物理世界(器世界),并介绍印度的宇宙观及地理说。此外,更解说十二缘起,说明轮回的相状,此即业感缘起论。第四业品,说明轮回的原因,并细分业的种类。第五随眠品,叙述烦恼,将其分类为六大烦恼、十随眠、八十八使、百八烦恼,并介绍过去、未来、现在等三世实有论,而加以破斥。世间、随眠、业等三品系明示迷之世界(有漏),至于第六贤圣品,则将悟入的阶位分为凡夫位的之三贤、四善根,圣者位的四双八辈,又说明悟入的观法即四谛十六现观。第七智品,则是说明世俗智、法智、类智等十智为获得开悟之智慧,并说明十八不共法。第八定品,除说明产生圣智基础之禅定外,复说明四禅、四无色定、三解脱门、四无量心等其他禅定。第九破我品,则是站在无我之立场,以破斥犊子部之非即非离蕴我及胜论之我等,即明示无我之道理。

  如上所说,本论将广博繁杂的《大毗婆沙论》教理,技巧地整理为八品,体系严整,论旨明彻,冠于诸论,为有部教学的纲要书。

  【阿梨耶识】即阿赖耶识。阿赖耶识在唯识宗是妄识、无覆无记、为有为诸法之所依。但在地论中,对此阿梨耶识的解释,不唯与玄奘一系不同,其相州南北两派所见亦不相同。南道派慧远之《大乘义林章》卷三载,阿陀那识为无明痴闇之妄识,阿梨耶则为如来藏自性清净心。而妄识无体,必依真识而立,故前七识均以第八识为本体。唯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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