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邻虚,析成虚空,当知虚空出生色相。....”
在这一段经文中,佛陀告诉我们,把物质分析成极微,再细分成“邻虚尘”——接近虚无的微尘。再分析下去“即实空性”——就成为虚空。最后告诉我们说:“当知虚空出生色相”。
大乘佛教空、有二宗,都不承认极微有实体。空宗以“缘起性空”立论,法性不生不灭、不常不断,皆属空性,何来实体?有宗以“万法唯识、识外无境”立论,一切现象都是种子变现,因缘假合,不容有实体的质点。故《成唯识论》卷二曰:
“......为执粗色,有实体者。佛说极微,令彼除析;非谓诸色,实有极微。诸瑜伽师以假想慧,于粗色相,渐次除析,至不可析,假说极微。虽此极微,犹有方分,而不可析;若更析之,便似空现,不明为色,故说极微为色边际。”
《般若心经》云:“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继而又谓:“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正以说明,物质现象和虚空(正确应称为“空性”),虚空和物质现象,是“不一不异”,现象是万法之相,虚空是万法之性。此虚空,不是一无所有的“顽空”,而是能够生起妙有的“真空”——即所谓“非有之有,称为妙有;非空之空,称为真空。”
虚空中的“能”生起现象界,是“事”、是“相”;如果自“理”、自“性”的一面说,“真空妙有”,就是唯识三性中的圆成实性。此圆成实性,是远离我法二执所显现的真理。因远离二执,故称真空;真空不是小乘空、有相对的空,而是与妙有相对的空。妙有不是与顽空相对之有,而是与真空相对之有,此有不是实有,称为妙有。以其为真空故,缘起之诸法宛然;以其为妙有故,因果之万法一如。这就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意义。故知真空与妙有,并非有别有异,因为一切的存在(五蕴和合生起之存在),均由各种条件(因缘)和合而生起。因缘和合之法,没有固定不变之性,即所谓“无自性”,无自性即没有实体,故因缘和合之法只是“假有”的存在。所以,真空不是虚无,妙有不是实有。“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一切都是“能”的变化。
第五讲、受蕴与想蕴
【1】受与想——感受与概念
五蕴中的第二类蕴,是受蕴。《大乘广五蕴论》曰:
“云何受蕴,受有三种,谓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乐受者,谓此灭时,有和合欲。苦受者,谓此生时,有乖离欲。不苦不乐受者,谓无二欲,无二欲者,谓无和合及乖离欲。”
这一段论文,在《五蕴论》说的大致相同:
“云何受蕴?谓三领纳。一苦二乐三不苦不乐。乐谓灭时有和合欲。苦谓生时有乖离欲。不苦不乐谓无二欲。云何想蕴?谓于境界取种种相。”
而《成唯识论》谓:“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
其实,受蕴,就是百法中的心所有法、遍行位的受心所。《广论》谓“受谓识之领纳”,此处所说的识,指的当然是八识心王。五遍行心所通于一切识,所以受心所与八识全部相应。受所领纳的外境,有顺益境、违损境、与顺违俱非境。缘可爱境,谓之顺益境;缘不可爱境,谓之违损境。缘非可爱亦非不可爱境,谓之顺违俱非境,亦称中容境。
《识论》中称受:“起爱为业”,是说受对苦乐等的领纳,有起欲爱的作用。如对于乐受之境,未得,即生贪欲,希望能得到;已得,亦生贪欲,希望不要失去,此是依苦乐之受而生起的,所以说受有起爱的作用。
受有三受、五受之别。三受就是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五受,是在三受之外加上忧、喜二受。这就成了忧受、喜受、苦受、乐受、舍受----不苦不乐受五种。其中苦乐二受是与前五识相应的感觉。忧喜二受是与第六识相应的知觉。舍受,与前五识及六识均相应。
五受中除舍受外,苦乐二受是生理上的受,忧喜二受是心理上的受,何以故?以前五识是色身上的感觉器官,五根所领纳的受名身受。第六识是心理活动的统一状态,意识所领纳的受名心受。
其实,若以现代观念来看,受,相当于心理学上的感情作用,也相当于现代辞汇的“感受”。自身体上来说,烈日灼照下工作,与冷气房间中品茗,这是生理上的苦受与乐受;爱妻罹病日益沉重,或爱子联考名列前茅,这是心理上的忧受与喜受。我人日常生活中,人际交往或处理事务,顺我意者,感到欢喜舒畅;违我意者,感到气恼不快,一些不相干或无关紧要者,既无舒畅、亦无不快,这就是我人日常的感受。
五蕴之中,排列于色蕴、受蕴之后的第三位者,是想蕴。《大乘广五蕴论》曰:
“云何想蕴?谓能增胜,取诸境相,增胜取者,谓胜力能取。如大力者,说名胜力。”
而《大乘五蕴论》说的更简单,仅曰:“云何想蕴?谓于境界取种种相。”
以上两段文字,都不能使我们对想蕴有具体的概念。《成唯识论》说的比较俱体,论曰:“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又谓:“想能安立,自境分齐。若心起时,无此想者,应不能取境分齐相。”
三部论著之中,都说到“于境取像”,于此我们探讨,何谓于境取像。所谓于境取像,就是心识的意象作用,也就是当心缘外境时,想蕴即辨别种种境界,安立名称言说。例如眼识缘到一张桌子,想蕴即于此四腿方面的东西上,安立一个桌子的名称。眼识缘到一朵花,想蕴即分别出这是红花,不是黄花白花;这是玫瑰花,不是茶花菊花。想之性是取像,以此像安立的名称,便是未出口的名言。如果心识没有取像的作用,即没有名言的安立。若没有名言,我们大脑中就没有在任何概念,大脑(事实上是心识)祗是一片空白。《广论》谓:
“谓能增胜,取诸境相”。
所谓增胜取,就是胜力能取,胜力也就是大力。说它有强盛之力于境取像,这个随时随地与第六识相应之想,相当于现代心理学上知、情、意的知,也就是俗说的“观念”或“概念”。
【2】受与想何以立为二蕴
所谓想蕴,也就是百法中的心所有法、遍行心所中的想心所。心所有法有五十一个心所,配合心王而发生作用。其中十一个善心所完全是属于善性方面,二十六个根本烦恼和随烦恼心所、完全属于染性方面。其余的一些多通善、染、无记三方面。而此受想二心所,不但通于善、染、无记三性,并且通于一切心----八识心王,一切时----过去未来现在,一切地----三界九地。当然,五遍行心所,均具有此特性。但触的作用只是“三和”的接触,所谓“触境为性”。作意的作用只是引起心识的注意,所谓“警心为性”。都没有受与想的作用来得强。当然,还有个思心所,思心所的作用更强,因此思心所也别立为一蕴,即行蕴----思即行之别名,从现代心理学来看,思相当于我人的意志作用。
受想二心所立为二蕴,还有它特别的原因。《俱舍论》上说有三种原因,是诤根因、生死因、次第因。兹先述诤根因:诤者烦恼之谓。芸芸众生,莫不各有烦恼。烦恼之根源,出之于有情的贪爱与我见。而受与想,就是生起贪爱与我见的原动力。《大毗婆沙论》曰:“受能发起爱诤根本,想能发起见诤根本。”也就是说,贪爱诸欲是以受为原动力,邪倒诸见是以想为原动力。
先以受来说,受者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当其领纳外境,爱欲心随之俱起——贪与爱,名异而实同。《大乘义章》曰:“贪染名爱”。故《识论》说受是“起爱为业”。这在十二缘起中说得更明白:“....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由触对而于外境有苦乐之受,对苦受憎厌,对乐受贪著于心,眷恋不舍,念念渴求。进一步就是把乐受之境——或人或物、或名或位,攫取执持,据为己有。人人皆由乐受而起爱,由苦受而起憎,这就产生了人间的诤执、家庭间的失和、社会上的不安。追根究底,这贪爱攫取都是由受而起的,所以说它是“诤根”。
再以想来说,想是见诤的根本----根本烦恼中的五见可资参考----见者意见、见解,也可说是思想、观念。人与人之间,有意见与见解的不同,有思想与理解的各异,这就是见诤。而在学术上、宗教间,见诤的斗争尤为强烈。佛陀住世时代,印度有所谓六师外道——六个不同的宗派;六十二见——六十二种不同的见解等,各人都以为自己的学说是真理,谁也不承认自己的见解有错误,这就引起了长期的思想斗争。近代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诤,也是见静----见解之诤,即思想主义之诤。追究这见诤的根源,是出之想——想蕴的想,也就是思想、观念。
【3】受与想是生死因
这受与想何以又是生死因呢?原来芸芸众生,在四生六道轮回,周而复始,永无尽期。这受与想就是其原动力。先以受来说,“十二缘起”中,“....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是行为的后果,也就是业——业有与报有。这在十二缘起的三世二重因果上说,无明是惑,行是业,这是过去所造之因。识、名色、六入、触、受五支是现在所受之果。爱与取二支是惑,有是业,这三支是现在所造之因,而生与老死是未来所受之果。这其中,爱与取二支之惑,是因受而生起的。由惑而造业,由造业而有未来生死流转之果,这是受的生死因。
至于想呢?诸见起之于想,当然诸见中也包括著颠倒之见——“倒见”。当一个人一期生命结束,阿赖耶识离开人体,成为中阴身时,无明种子仍一念执著,蠢蠢欲动。以其过去业力的关系,与有父母缘者的业力相感召。当其投胎时,在一片黑暗中,发现其父母行淫处一片光明----淫光。父母交媾的淫剧正在上演,这时业识生起迷昧颠倒之想——“倒见”,刹那间到父母身边,一念爱心生起,流爱为种,于父精母血之中纳识成胎。当其纳识成胎之际,如其恋母而憎父,视父如情敌,则成男胎;如其恋父而憎母,视母为情敌,则成女胎。这就是倒见与爱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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