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的后果。这正是有情生死流转的原因,而受与想,正是生死流转的动力。
最后说到次第因----五蕴排列的顺序。五蕴的顺序,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此五蕴,色蕴排在第一位,受与想排列在第二与第三位,何以如此安排呢?依据《俱舍论》卷一说,也有四种原因:
一者,是约五蕴的粗细来安排其次第:如以色心二法来说,色法粗显而心法微细,故色法排在心法的前面。再以心法来说,受、想、行、识四者,苦乐的感受最粗显,最易为我人所领略,所以把受排在第二位。在想、行、识三者之中,以取像为性的想蕴,是心理学上的认识作用,当主观的心识与客观的外境接触时,想蕴首先发生作用,分别这外境是人是畜、是男是女、是老是幼、是美是丑等等,它的行相作用立即就明显的表现出来,所以把它排在第三位。在行、识二蕴之中,行以造作为性,含摄的心所很多,信精进等善法、贪嗔痴等烦恼法,都为行蕴所含摄,行相较受想二蕴微细得多,所以把行蕴排在第四位。而五蕴中行相最为微细的是识蕴,所以把识蕴排在第五位。
二者,是以五蕴的染污程度来排其次第:有情生死流转,轮回不已,而其根本原因何在?在于贪著。而贪著之中,又以淫欲居首。经云:“一切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而淫欲的生起,在于四大五蕴和合的色身。男女相爱,以相貌妍丑为选择条件。《楞严经》云:“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千百劫,常在缠缚。”正是说明此点。所以五蕴之中,把染污性最重的色蕴排在第一位。男女相爱,除了重视色身美丑外,其次最重的是欲乐的感受。两情相悦,心灵交流,肉体接触,都是耽著于乐受,所以把受蕴排在第二位。生死根本,在于淫欲,在于色身相触,在于享受淫欲之乐。而这种种贪著,无非是我人颠倒妄想所使然,所以把想蕴排在第三位。颠倒妄想的产生,原是行蕴的烦恼生起的,所以把行蕴排在第四位。而烦恼之生起,是以心识为主体,所以把识蕴排在第五位。
三者,是从譬喻中来显示五蕴的次第:有情的生存与生命延续,必须依赖资生之具与食物,所以要以色----物质为依止,因此色蕴排在最先。而资生之具与食物----即生活环境的美恶,关乎苦乐之感受,所以受蕴排在其次。想是于境取相为义,是助长苦乐诸受的生起,所以想排在第三。而生活环境的好恶,是由造作而来的----现在的环境是由过去的造作,未来的环境是由现在的造作,所以把行排在第四。而生活环境的好恶,业识是感受果报的主体,所以把识排在最后。
四者,从三界九地来显示五蕴的次第:我人所居住的,是欲界的五趣杂居地。欲界有情,无论是天是人,莫不追逐五欲——色、声、香、味、触,这都是物质的范围,所以把色蕴排在首位。色界四地,虽说还有色身,但客观的五欲境界,二禅天以上就完全没有了,他们是以由禅定而得的喜乐舍诸受来维持生命,所以把受蕴排在次位。到无色界四地,系以观想来维持其生命,所以把想蕴排在第三。到非想非非想处地,其中有情的业力,能感八万大劫的果报,此际思惟力殊胜。而思者行之异名,所以思蕴排在第四。而识蕴,是前四蕴的住处----前四蕴是所住者,识蕴是能住者。《俱舍论》说识蕴:
“此即识住,识住其中。”
所以把识蕴排在最后。
第六讲、行蕴中的相应行法
【1】心相应行法
在色、受、想、行、识五蕴中,列于第四位的是行蕴。《大乘广五蕴论》曰:
“云何行蕴,谓除受想,诸余心法,及心不相应行。云何余心法,谓与心相应诸行,触、作意、思,欲、胜解、念、三摩地、慧,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舍、不害,贪、嗔、慢、无明、见、疑,无惭、无愧,昏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恶作、睡眠、寻、伺。是诸心法,五是遍行,五是别境,十一是善,六是烦恼,余是随烦恼,四是不决定。”
行蕴中的“行”字,有迁流、变化、造作的意思。此中特别突显“造作”的意义,系指在思想上决定和支配人的行为的各种因素,此中包括著筹划、决断、意志等心理趋向。
《阿毗达磨俱舍论》曰:“行名造作”。造作就是行为,人的行为有身、语、意三方面,称为身行、语行、意行。身的动作曰身行,语的表达曰语行,心的缘境曰意行。此三行中,实以意行为主导。意行、事实上是与意识相应的思心所的作用,《俱舍论》卷四曰:“思谓能令心有造作”,《瑜伽师地论》三曰:“思作何业?谓发行寻伺身语意等业”。
《阿毗达磨集论》一亦谓:“何等谓思?谓于心造作业为体,于善不善无记品中,役心为业。”
思有三个过程,曰审虑思、决定思、动发胜思。到了动发胜思的阶段,则善恶之念已经形成,将付之于行动,而不可遏止了。
至于行蕴的“蕴”,蕴者积聚义,所以“行蕴”不是单一的法体,而是许多法的积聚。此中包括著「心相应行”、和“心不相应行”两大类。相应行就是五十一位心所有法中,减去受心所和想心所后的四十九位;不相应行,就是二十四位不相应行法。在百法中,五蕴所摄的有为法九十四法,其中有七十三法为行蕴所摄。行蕴中所摄的七十三法,四十九法是相应行法,二十四法是不相应行。于此先述相应行法。
心相应行,就是心所有法,简称心所。心所与心王间的关系,具下列三义:
一、恒依心起:心王生起时,心所同时俱起,心王若无时,心所亦不生,它是依于心王势力方得生起。
二、与心相应:心所依心王生起,复与心王协合如一,名为相应。相应复有五义:
(1)所依同:心王与心所同依于一根,方得相应。如眼识心所,与眼识心王同依于一眼根。耳、鼻、舌、身等亦然。
(2)所缘同:心所与心王俱缘一境,曰所缘同。
(3)行相相似:心王心所各自有其固有的性能,但以“相似”故,如眼识心王心所同缘青色时,王、所的相分即各别变作青色之相分。
(4)时同:王、所俱时而生,无有先后。
(5)事同:事字在此处作为“体”来解释,于一聚相应心王心所中,如心王自体是一,心所必定亦各各是一。如眼识一聚相应的心王心所,眼识心王是一,则触、作意等心所其体亦各各是一,例同心王。事实上,亦绝无一法,于一时中有二体并转者。
三、系属于心:以心王为主,心所系属之,心王有自在力,为心所之所依。
语云,法不孤起。如一识生起,相应心所随之俱起,主伴重重。以心所系属于心王,故称心所有法。在百法中,心所有法共有五十一个,又分为六类,即遍行心所五,别境心所五,善心所十一,烦恼心所六,随烦恼心所二十,不定心所四,如下列所示:
一、遍行心所五:触、作意、受、想、思。
二、别境心所五:欲、胜解、念、定、慧。
三、善心所十一: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四、烦恼心所六:贪、嗔、痴、慢、疑、恶见。
五、随烦恼心所二十: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无惭、无愧、昏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六、不定心所四:悔、眠、寻、伺。
【2】遍行心所
遍行心所,是六位心所的第一位,为触、作意、受、想、思五心所。但受心所与想心所已立为受蕴想蕴,故此处仅有触、作意、思三心所。
遍行的意义,遍乃周遍,所谓无处不至;行是心行,即能缘之心,游履于所缘之境。
合而言之,就是周遍起行的意思。心若生时,此五心所相应俱起。它通于一切识——八识心王;一切性——善、恶、无记;一切时——过去、未来、现在;一切地——三界九地,故有遍行之名。《广论》曰:
“是诸心法,五是遍行,此遍一切善不善无记心、故名遍行。”
兹分释如下:
一、触心所:触是根、境、识三者的接触,故又称“三和”。《广论》曰:
“云何触,谓三和合,分别为性。三和,谓眼色识,如是等,此诸和合心法生故名为触,与受所依为业。”
《成唯识论》三曰:“触谓三和,分别变异,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谓根、境、识,更相随顺,故名三和。”论文的意思是:根、境交涉,识必俱起,根为识之所依,境为识之所取,三者和合,可以使心、心所同缘一境,并由此产生受、想、思的心理活动。
二、作意心所:作意即是注意,《广论》曰:
“云何作意,谓令心发悟为性,令心心法现前警动,是忆念义,任持攀缘为业。”
《成唯识论》曰:“作意,为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谓此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故名作意。”故作意的作用就是使心生起警觉,令缘其境,这就是生心动念之始。警心有二义,一者令心未起而起;二者心已生起时,令引趣境。
三、思心所:思是造作,《广论》曰:
“云何思,谓于功德过失,及以俱非,令心造作意业为性。此性若有,识攀缘用,即现在前,犹如磁石吸铁令动,能推善不善无记心为业。”
《成唯识论》曰:“谓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故思的自性,只是造作,以其造作的力用与心相应,使心于种种善恶境,作出种种善恶的业用,这即是身、口、意三业中的的意业。心识之生,由作意而至于思,则善恶之念已经形成,而决不能中止了。由此而至于别境,就是必作之心了。
【3】别境心所
别境心所,是六位心所的第二位,计有五种,谓欲、胜解、念、定、慧。
别境者,以此五心所所缘之境,各别不同,非如遍行同缘一境。欲所缘者为所乐境,胜解所缘者为决定境,念所缘者为曾所习境,定所缘者为所观境,慧则于四境拣择为性。
在遍行心所生起时,虽然生起善恶之念,但念而未作,若肯当下止息,则业行自消。及至别境,乃必作之心,善恶皆然。此五心所,具一切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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