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前已修道多年,所以听闻之下,立开即悟,而皈依世尊。
在佛法上说,宇宙万有的生成与还灭,皆由于因缘二字。因与缘,佛法上不会有严格的界说。但从相对的差别言,因约指特性说,缘约指力用说。因指一件事物生灭的主要条件,缘则为辅助条件。因缘二字,若用现代语言来说,约相当于条件或关系两个名词。那就是说,宇宙间每一事物的生灭,必须具备某些条件;每一事物的存在,也必须与其他事物有着互相的关系。所以凡使一件事物生灭,或使一件事物存在的条件或关系,就称为此事物的因缘。
四阿含经中对因缘二字常作如下的解释:“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意思是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没有绝对存在,都是以相对的依存关系而存在。这种依存关系有同时的异时的两种,异时的依存关系,就是“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此是因而彼是果。同时的依存关系,就是“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是主而彼是从。前者是指纵的时间,后者是指横的空间。因此,所谓宇宙,在时间上说,是因果相续,因前复有因,因因无始;果后复有果,果果无终。在空间上说,是主从相联,主旁复有主;没有绝对的中心,从旁复有从,没有绝对的边际。以这种继续不断的因果,和重重牵引的主从关系,而构织成这个互相依存,繁杂万端的世界。
但不论是异时的因果关系,或同时的主从关系,其根本条件,皆不出前节所述的五蕴。由五蕴因缘和合,而构成山河大地和有情众生的器世间与有情世间。 但是,五蕴世间,森罗万象,生灭变异,刹那不住;在这万法生灭变异的过程中,究竟有没有一个规律或法则呢?有的,这法则,就是佛法上的“万有因果律”。
四、万有因果律
宇宙的生成,不是上神所创造,万物的变异,也不是上帝支配。唯有假托众缘(即是具备了该物生成或变异的各项条件)和合而生。这种由无至有的生起,就因边说,叫做缘起;就果上说,叫做缘生。所以佛法上把宇宙存在的事事物物,叫做因缘所生法;而把事事物物的生起,叫做万法因缘生。
宇宙万有,既藉众缘所生,自不免变化败坏。所以自有情世间至器世间,自精神现象到物质现象,都是在运动流转,生灭变化,刹那不停。有情众生的生老病死,器世间的生住异灭,都是表示万法流转;生灭无常。但这种流转生灭之间,是否有一规律可循呢?有,佛法上说有一项支配这宇宙万象生灭变异的基本法则,就是万有因果律。
所谓因果律,就是研究事物原因结果的法则。现代科学上亦有因果律,惟科学上的因果律,只适用于物理的变化。而佛法上的因果律,却适用于心的变化,物的变化,及心物混合的变化。佛法上将此法则加以更详细严密的分析,根据此法则创立了三世的人生观;更将业报轮回等问题联系起来,创立了因果善恶通于三世的论理思想。
因果,具足应说“因果缘报”。因是原因,缘是助缘,由因缘和合所产生的事物叫果,此果对造因者说是报。世出世间,由众生以至成佛,由根身以至器界,一切生灭变异,莫不受此法则支配。
任何事物,决不能无因而生,且有因无缘,亦不能生。例如一粒种子——因,若不经播种者把它埋入土中,再加上阳光雨露的助缘。则不会发芽生长,而因缘和合,形成果报。不但事物的生成是如此,即事物的变异与坏灭亦莫不如此。
佛法为说明万法因果关系,曾立有六因、四缘、五果之说。六因的名称是能作因,俱有因、相应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五果的名称是增上果、同时果、等流果、异熟果、离系果。因限于篇幅,不能一一详述。现仅将四缘略作介绍。
四缘是亲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
亲因缘者,就是主因。在心法(精神)上说,凡人之身口意的行为意念,皆名之曰业。业为心法上迁流变化之因。在色法(物质)上说,如土石为山岳的主因,种子为草本的主因等是。
等无间缘者,只适用于心法,譬如我人一颗妄心,念念不停,刹那生灭。前念灭时,后念已起,这种生灭相续无间的作用,叫做等无间缘。
所缘缘者,系指分别的心与所分别的相相对峙时,前者以后者为所缘,此所缘的相,即为生心的助缘。
增上缘者,乃指一切心法或色法。起顺违等作用,影响于因之成长者。在色法上讲,只要有亲因及增上二缘便能生果。但在心法及心色混合法中,则须四缘具备,方能生果。
由上所述,可知因果律上的三个原则。一是果由因生。无因不能生果,有因有缘则必然生果。二是事待理成。万法生灭,固有因果,但因果中尚有普遍的理性。某因必生某果,原为必然理则,例如有生必有死,有成必有坏,都是必然的理则。三是有依空立。任何存在的事物或理则,都必依否定实在性的本性而成立。也就是说,凡是存在的,最初都是不存在的。凡是“有”,必须依空而立。
因果律上尚有几点值得注意的,一是因果律中无第一因,亦无最后果。因前复有因,推之无始;果后复有果,引之无终。譬如父为父子之因,父复有父,父父无始;子为父之果。子复有子,子子无终。二是因果律中的因与果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譬如棉纱是棉布的因,却是棉花的果。棉布是棉纱的果,却是衣服的困。由甲因产生了乙果,当然乙为甲之果,若由乙因又产生了丙果,则乙又为丙之因。三是因果通于三世。三世并不是指一个人的前生今生来生,而是指时间上的过去现在未来。所以因不自灭,不论时间久暂,遇缘则起现行。四是因果本质为一。能生之因,必为所生之果;所生之果,必为能生之因。自色法上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豆种长不出瓜秧,瓜秧亦长不出豆苗。自心法上说,自作因,自受果,善因不生恶果,恶果不由善因,丝毫不能假借。
佛经上有一偈说明因果上的几点原则:“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这偈说明了:(一)、业因不灭。(二)、不认时间久暂,遇缘则起现行。(三)、自作业,自受果。
在宇宙万有之中,物与物的因果较易明 。例如金属热胀冷缩,冷热是因,缩胀是果。物与心的因果部份尚易了解。如物质环境使人有苦乐的感受。饱暖则身心舒适,饥寒则生理痛苦。而心与物的因果较不易证知。然以心为因而影响物质的。亦不乏成例。如李广射虎,箭入没羽,近视之知其为石,再射则不入。这就是精神影响物质的例子。而最难了解者,却是心法上的因果。盖起心动念,皆为业因种子,此业种分善恶二面,皆印入八识田中。以业种的善恶,支配六道轮回中的升沉。此因果虽不易使世人了解,然果由因生,事待理成,自因自果,丝毫不爽。我国民间俗谚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语虽通俗,却含有至理也。
五、心物不二的缘生观
我们由五蕴世间说到万法因缘生,由万法因缘生说到万有因果律。归根结底的说起来,佛教的世界观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佛教的世界观,在本质上既非唯心论,亦非唯物论,而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心物不二,一体圆融的五蕴世间;所谓“识缘名色,名色缘识。”识为名色中的识;名色为识中的名色。
在生成上说,既非机械论,亦非目的论,而是因果相续,主从相关,重重牵引,互相依存;自果上言是“因缘所生法”,自因上言是“万法因缘生”的因缘和合而有的世界观。
在宇宙万有运行法则上说,既无上帝主宰,亦无天神支配。而是果由因生,事待理成,业因不灭,自业自受的万有因果律。
最后归纳起来,佛教的世界观,可名之为心物不二,一体圆融,从认识论出发的缘生观。
六、三千大千世界
在佛法上,把世界分为有情世间和器世间两种。有情世间,名为正报,是由业因所感得的正果。指有情——有情识的众生——的肉体和精神而言。器世间,又名依报,为有情所依。是指山河大地,衣服饮食的总称而言。
有情世间有六道众生,六道是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人道、阿修罗道、天道,六道众生生存于欲、色、无色三界之中。
所谓欲界,是此界众生有睡眠,饮食,男女之欲,故名欲界。色界则无此三欲,惟有殊胜的身形。无色界不独无三欲,且无任何身形,只有精神的存在。
佛教上说,三界以须弥山中心,总名为一须弥界。这样以须弥山为中心的小世界并非一个,而是遍存虚空。集一千个这样的小世界,名为小千世界。集一千个小千世界,名为中千世界。集一千个中千世界,名为大千世界。因为其中重叠了三个千数,所以称三千大千世界,但三千大千世界亦非一个,而是无量无数并存于宇宙空间。所以佛经中常说“十方微尘世界”,“十方恒沙世界”。由于近世天文学的发达,证明太空中星球多至不可胜计,由此可知佛教所说。并非是揣测之词了。
世界,在空间上说,虚空无尽,世界无尽;在时间说,朔之无始,追之无终。但在因果法则上说,一是因前复有因,果后复有果,因果无始终,时间亦无始终。但另一方面说,有生即有灭,有成即有坏;因此,世界也有成、住、坏、空,四个时期。但成住坏空是循环连续的,所以在时间上依然是无始无终。
成劫是世界组成的时期,住劫是有情众生安住的时期,坏劫是渐趋破坏的时期,空劫是完全崩溃的时期。崩溃之后,再入成劫,周而复始。延续无穷。
劫是梵语,华译为长时。上述世界成住坏空一周是一大劫,大劫分为成住坏空四中劫,每一中劫含有二十小劫,一小劫的时间,是人寿由最高数——八万四千岁——减至最低数——十岁,再由最低数增至最高数,增减之量是每百年一岁,这样一增一减所需的时间,即为一小劫。
这无边无际的空间,无始无终的时间,无量无数的众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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