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垃圾,每月工资只有几百元,养家糊口都很困难,但是只要具足布施、持戒、安忍等的功德,便能从此世开始,如夏季江河不断流注,最终将充满大海一样,此世命终之后,下一世的前景灿烂,安乐会极大幅度地增长广大。
应善定解善非善,诸业他世生苦乐,断恶励力修善业,无信岂能如欲行?”
因此,对于以善和不善业感生来世乐苦的道理,应当发起定解,心中应产生坚固不移的认识,在此定解的基础上努力断恶行善,相反,没有信解,怎么能做到如欲而行呢?意思是这个信解不可或缺,要想内心自然缘善而转,它的因是对业果坚固的信解,没有信解,怎么会有善法欲呢?又怎能如欲而行呢?
巳三、摄义
学完业增长广大之理,主要是应当生起明辨业果相的智慧,而且此后自己在行为上应当契合业果的规律,什么规律呢?就是以小发展为大的规律。举例说明,譬如科学家是从对自然界细微之处观察分析开始,最后才能作出伟大的成就,同理,学习诸佛菩萨的清净经论,如果每一句都能如理地听闻、观察,业一旦增长广大,就会使智慧越来越深广、越来越敏锐。再如,我们不离自己的生活,作好每一个利益他人的行为,渐渐发展,利他心会越来越强烈,利他的行为也会越来越精纯,真正的菩萨就是这样逐步行出来的。又如念佛,每一声佛号都把她念好,句句心里念得清清楚楚,从最基本的当下一声佛号下手,力极功深,净业就会坚固,最后整个极乐世界都可以由净念而现前。再如,对自己的上师、道友,能从细微之处开始观功德,发展下去,清净的信心就会逐渐养成,自己的修行也会不断上进。如果是说法的法师,可以从对他人善心开演一分道理出发,以利他心踏踏实实来做,最后就能对无边众生作大法施。
所以,明白此理之后,最重要的是在生活中贯彻实行,应当说好每一句话,爱护好每一个生命,节约好每一滴水,走好每一步路,用好每一分钱,尽好每一分心。如果一切都是以遵循因果正规的方式趣入,一定是功德日日增长,过失日日减少,不必等到十年百年,日日就有上进之相。了达了业决定的道理,我们一颗浮躁妄动的心就会平静下来,自己会明白:作人应当安分守己、素位而行,因为眼前样样是业,离开现前的身口意,哪里会有真实的修行呢?所以,深信因果的人就会注意当下修行,不是离开当下还有业的取舍,不是离开鲜活的生活还有修行。所以,应当实实在在地来行善,每天对亲人、朋友、对所接触的有情都要有善心,对身边的每件事,都要尽责任和义务,从点滴作起,才能获得增上生乃至决定胜的成就。
辰三、未造业不会遇
所未造业不会遇者,谓若未集能感苦乐正因之业,则定不受业苦乐果,诸能受用大师所集,无数资粮所有妙果,虽不必集彼一切因,然亦定须集其一分。
未造业不遇,就是如果自己没有造集能感苦乐正因的业,就决定不会感受此业的苦乐果报。有一种特例——佛陀积集无数资粮的妙果,是否不须要因就能受用呢?也不是,虽然不必积聚一切因,但在自己方面决定须要积聚因缘的一分。
例如西方极乐世界,是阿弥陀佛历劫行道圆满资粮所现前的妙果,我们虽然不必如阿弥陀佛因地时那样一分分来创立,但自己方面最下也要具足往生净土的信愿行,自己不去修集净土正因,净土也不可能凭空在心前显现。
有人问:你说“未造业决定不会遇”,可是我们并没有在三大阿僧祇劫中修集资粮,但是却遇上以三大阿僧祗劫积资所产生的圣法,这不是未造业而会遇吗?
回答:能遇圣法的因缘并非三大阿僧祇劫圆满资粮,而只是能遇圣法的福德成熟,福德不成熟,决定不会值遇佛陀以资粮圆满所显现的圣法,所以仍然是未作不会遇。譬如,受用米饭,虽然自己不必播种、耕耘等,但仍然须要有钱,无钱也不能买米做饭。
从“未作不遇”这条规律可以知道,人是需要自立的,不自立完全依赖他人,也不可能立起来。一切是自造业自得果,自己不上供下施,谁能把福报给你呢?自己不断除伤害有情,谁能把长寿给你呢?自己不破除邪见,谁能把正见给你呢?试想想,哪一尊佛不是自己积聚成佛因缘而成佛的?哪一位菩萨、阿罗汉、祖师,不是因地修集而成就的?能否找出一个反例,世上有没有不劳而获之事呢?所以应当自求多福,自求远祸,自求作菩萨作佛,这是要自己立志来努力的,只有自相续之中种下善因,才可能现前相应的善报。“不作而能获得”是无因生的断见,永远不可能成立。
下面以《感应篇注证》中的公案来证明未造恶不遇祸之理:
明朝嘉靖初年,仪真县有一位金某,他在镇上开典铺,当时出现盗贼,镇上富人的财产都被洗劫一空,只有金某的当铺无事。官府怀疑他和盗贼相通。等到盗贼被捕,讯问为什么不抢金家,盗贼说几次去抢,都见他家房屋上有无数金甲神,所以不敢侵犯。官员仍然不信,又叫来邻居询问,他们都说:“确实是事出有因,金某平时行善积德,其它典铺出轻入重,只有他是出入公平,而且他沽物宽、期限远,访知亲戚邻居年老贫穷之人,他都破例免去利息,又在冬天免去冬衣的息,在夏天免去夏衣的息,每年都是如此,上天保佑好人,所以吉神会保佑。”县令听了很赞赏。所以自己未做那种恶业,是不可能有那种果报临头的。
就善而说,自己不勤奋修集,会不会忽然获得一个菩萨果位,忽然现前无伪的菩提心、出离心,或者某天撞上一个空性正见呢?决定不可能。所以不必打妄想,一切都要实作,说食数宝或整天狂想是毫无实义的。
辰四、已造业不退失分三:一、略说 二、引教证说明 三、以公案说明
巳一、略说
已造之业不失坏者,谓诸已作善不善业,定能出生爱非爱果。
已造的善不善业,在无违品的前提下,因缘会遇,决定会出生可爱果和非可爱果。就象田中已经播下种子,如果没有违缘,因缘聚合,决定以何种种子就会产生何种果报,丝毫不会空耗。试想,在无心的大地上播下种子,都会无任何差错、空耗地一一回报,何况在自心相续中种下善恶业种,怎么可能失坏呢?如果造善业无回报,那这个世界就无天理,一切都成了虚无,人生又有何意义呢?
上面所说,具有违品的情况是,已作善业遇到邪见嗔恚等,已作恶业以四力忏悔等,具体将会在下文讲解。
巳二、引教证说明
如《超胜赞》云:“梵志说善恶,能换如取舍,尊说作不失,未作无所遇。”
如《超胜赞》所说:“外道婆罗门的观点是,善恶可以交换如同取舍。(就是能舍自己的善恶,让对方受取。)但是世尊说,已作的善恶业不会失坏,未作的善恶业不会在你的身心上成熟果报。”所以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三摩地王经》亦云:“此复作已非不触,余所作者亦无受。”
《三摩地王经》也说:“自己已作的业,果报不会不降临,他相续的业也不可能移至自相续中领受果报。”
《杂宝藏经》中记载:佛世之时,一次波斯匿王睡觉时,听到两个内官在争论,一个说:“我是靠大王生活的。”另一个说:“我是依自业,不是依大王。”
波斯匿王听到之后,认为那个说依王而活的人很好,可以给他奖赏。就派人向夫人传话说:“我会派一个人来,你要重赏予他。”波斯匿王叫依王而活的人拿酒送给夫人。这人才出门,鼻子就出血,他托依业而活的人代他去送。夫人一见来人,便赐给他很多的钱、服装和璎珞,这人回到波斯匿王这里,国王大吃一惊,赶紧把那个依王而活者喊来询问:“我让你去,为何不去?”他就把情况向王汇报。
波斯匿王感叹地说:“佛语真实不虚,确实是自己作业自己受报,别人无法夺走。”
“依王而活者”虽然口说依王而活,而且王想让他好好活,可是未作如是因,也不能遇到。依业而活者,依自业不可能不受果,所以国王仍然要一分不少地给他。从这则公案可以体会到事事未作不遇、已作不失,推而广之,一切三有诸法唯一是随自业而转,以自业而生苦乐,再无其他主宰者。
《毗奈耶阿笈摩》亦云:“假使经百劫,诸业无失亡,若得缘会时,有情自受果。”
《毗奈耶阿笈摩》也说:“即使经历了百千劫的漫长时间,已造诸业也不可能无故消失,一旦因缘聚会,造业者的自相续将丝毫不爽地需要感受果报。”
巳三、以公案说明
唐朝代宗大历年间,有一位隐士叫李源,原先是位贵族子弟,父亲死于安禄山叛乱,他便把府宅捐为寺院。当时寺院住持圆泽禅师,和他关系很好,两人相约去四川游历峨眉山和青城山。李源想从荆州坐船由水路去四川,圆泽却想从陆路由长安入川。两人争论很久,半年没有决定。李源说:“我已经不和官场上的人来往,我不愿再走长安的道。”圆泽说:“那就听你的。”这样便从湖北进发。
船行到南浦地方,当时天还没黑,就靠岸停船,这时岸上有个女人背着瓦瓮,正来河边取水,圆泽一见就两眼流泪说:“我不想经过此地,就是怕见她。”
李源问:“这一路这样的女人不少,为何独独为她感伤呢?”
圆泽说:“这个女人姓王,我应该作她儿子,她怀孕三年,以我不来,所以没有分娩,今天见了,已是无法可避,请你多呆几天,助我速生,并把我葬在山谷之中。三天以后,请来看我,到时我以一笑为信。十二年后的中秋月夜,你来杭州天竺寺外,那是与你再见之日。”
李源很后悔这次水路之行,使圆泽到此地步,心中非常难过。圆泽沐浴,就坐脱而去。
三日之后,李源到王家去看,女人果然生了一个男孩,当他抱着婴儿时,婴儿果然一笑作为凭信,李源把详情告诉王氏,王氏厚葬了圆泽禅师。
李源无心再去四川,就回到慧林寺,询问圆泽的弟子,才晓得圆泽在出发之前,早已把后事嘱咐好了。
过了十二年,李源如约来到杭州天竺寺外。那天夜晚,月光特别明亮,忽然听到葛洪井边传来一阵歌声,只见一个牧童,头挽双髻,身穿…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第三册》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