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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叁冊▪P24

  ..續本文上一頁垃圾,每月工資只有幾百元,養家糊口都很困難,但是只要具足布施、持戒、安忍等的功德,便能從此世開始,如夏季江河不斷流注,最終將充滿大海一樣,此世命終之後,下一世的前景燦爛,安樂會極大幅度地增長廣大。

  應善定解善非善,諸業他世生苦樂,斷惡勵力修善業,無信豈能如欲行?”

  因此,對于以善和不善業感生來世樂苦的道理,應當發起定解,心中應産生堅固不移的認識,在此定解的基礎上努力斷惡行善,相反,沒有信解,怎麼能做到如欲而行呢?意思是這個信解不可或缺,要想內心自然緣善而轉,它的因是對業果堅固的信解,沒有信解,怎麼會有善法欲呢?又怎能如欲而行呢?

  巳叁、攝義

  學完業增長廣大之理,主要是應當生起明辨業果相的智慧,而且此後自己在行爲上應當契合業果的規律,什麼規律呢?就是以小發展爲大的規律。舉例說明,譬如科學家是從對自然界細微之處觀察分析開始,最後才能作出偉大的成就,同理,學習諸佛菩薩的清淨經論,如果每一句都能如理地聽聞、觀察,業一旦增長廣大,就會使智慧越來越深廣、越來越敏銳。再如,我們不離自己的生活,作好每一個利益他人的行爲,漸漸發展,利他心會越來越強烈,利他的行爲也會越來越精純,真正的菩薩就是這樣逐步行出來的。又如念佛,每一聲佛號都把她念好,句句心裏念得清清楚楚,從最基本的當下一聲佛號下手,力極功深,淨業就會堅固,最後整個極樂世界都可以由淨念而現前。再如,對自己的上師、道友,能從細微之處開始觀功德,發展下去,清淨的信心就會逐漸養成,自己的修行也會不斷上進。如果是說法的法師,可以從對他人善心開演一分道理出發,以利他心踏踏實實來做,最後就能對無邊衆生作大法施。

  所以,明白此理之後,最重要的是在生活中貫徹實行,應當說好每一句話,愛護好每一個生命,節約好每一滴水,走好每一步路,用好每一分錢,盡好每一分心。如果一切都是以遵循因果正規的方式趣入,一定是功德日日增長,過失日日減少,不必等到十年百年,日日就有上進之相。了達了業決定的道理,我們一顆浮躁妄動的心就會平靜下來,自己會明白:作人應當安分守己、素位而行,因爲眼前樣樣是業,離開現前的身口意,哪裏會有真實的修行呢?所以,深信因果的人就會注意當下修行,不是離開當下還有業的取舍,不是離開鮮活的生活還有修行。所以,應當實實在在地來行善,每天對親人、朋友、對所接觸的有情都要有善心,對身邊的每件事,都要盡責任和義務,從點滴作起,才能獲得增上生乃至決定勝的成就。

  辰叁、未造業不會遇

  所未造業不會遇者,謂若未集能感苦樂正因之業,則定不受業苦樂果,諸能受用大師所集,無數資糧所有妙果,雖不必集彼一切因,然亦定須集其一分。

  未造業不遇,就是如果自己沒有造集能感苦樂正因的業,就決定不會感受此業的苦樂果報。有一種特例——佛陀積集無數資糧的妙果,是否不須要因就能受用呢?也不是,雖然不必積聚一切因,但在自己方面決定須要積聚因緣的一分。

  例如西方極樂世界,是阿彌陀佛曆劫行道圓滿資糧所現前的妙果,我們雖然不必如阿彌陀佛因地時那樣一分分來創立,但自己方面最下也要具足往生淨土的信願行,自己不去修集淨土正因,淨土也不可能憑空在心前顯現。

  有人問:你說“未造業決定不會遇”,可是我們並沒有在叁大阿僧祇劫中修集資糧,但是卻遇上以叁大阿僧祗劫積資所産生的聖法,這不是未造業而會遇嗎?

  回答:能遇聖法的因緣並非叁大阿僧祇劫圓滿資糧,而只是能遇聖法的福德成熟,福德不成熟,決定不會值遇佛陀以資糧圓滿所顯現的聖法,所以仍然是未作不會遇。譬如,受用米飯,雖然自己不必播種、耕耘等,但仍然須要有錢,無錢也不能買米做飯。

  從“未作不遇”這條規律可以知道,人是需要自立的,不自立完全依賴他人,也不可能立起來。一切是自造業自得果,自己不上供下施,誰能把福報給你呢?自己不斷除傷害有情,誰能把長壽給你呢?自己不破除邪見,誰能把正見給你呢?試想想,哪一尊佛不是自己積聚成佛因緣而成佛的?哪一位菩薩、阿羅漢、祖師,不是因地修集而成就的?能否找出一個反例,世上有沒有不勞而獲之事呢?所以應當自求多福,自求遠禍,自求作菩薩作佛,這是要自己立志來努力的,只有自相續之中種下善因,才可能現前相應的善報。“不作而能獲得”是無因生的斷見,永遠不可能成立。

  下面以《感應篇注證》中的公案來證明未造惡不遇禍之理:

  明朝嘉靖初年,儀真縣有一位金某,他在鎮上開典鋪,當時出現盜賊,鎮上富人的財産都被洗劫一空,只有金某的當鋪無事。官府懷疑他和盜賊相通。等到盜賊被捕,訊問爲什麼不搶金家,盜賊說幾次去搶,都見他家房屋上有無數金甲神,所以不敢侵犯。官員仍然不信,又叫來鄰居詢問,他們都說:“確實是事出有因,金某平時行善積德,其它典鋪出輕入重,只有他是出入公平,而且他沽物寬、期限遠,訪知親戚鄰居年老貧窮之人,他都破例免去利息,又在冬天免去冬衣的息,在夏天免去夏衣的息,每年都是如此,上天保佑好人,所以吉神會保佑。”縣令聽了很贊賞。所以自己未做那種惡業,是不可能有那種果報臨頭的。

  就善而說,自己不勤奮修集,會不會忽然獲得一個菩薩果位,忽然現前無僞的菩提心、出離心,或者某天撞上一個空性正見呢?決定不可能。所以不必打妄想,一切都要實作,說食數寶或整天狂想是毫無實義的。

  辰四、已造業不退失分叁:一、略說 二、引教證說明 叁、以公案說明

  巳一、略說

  已造之業不失壞者,謂諸已作善不善業,定能出生愛非愛果。

  已造的善不善業,在無違品的前提下,因緣會遇,決定會出生可愛果和非可愛果。就象田中已經播下種子,如果沒有違緣,因緣聚合,決定以何種種子就會産生何種果報,絲毫不會空耗。試想,在無心的大地上播下種子,都會無任何差錯、空耗地一一回報,何況在自心相續中種下善惡業種,怎麼可能失壞呢?如果造善業無回報,那這個世界就無天理,一切都成了虛無,人生又有何意義呢?

  上面所說,具有違品的情況是,已作善業遇到邪見嗔恚等,已作惡業以四力忏悔等,具體將會在下文講解。

  巳二、引教證說明

  如《超勝贊》雲:“梵志說善惡,能換如取舍,尊說作不失,未作無所遇。”

  如《超勝贊》所說:“外道婆羅門的觀點是,善惡可以交換如同取舍。(就是能舍自己的善惡,讓對方受取。)但是世尊說,已作的善惡業不會失壞,未作的善惡業不會在你的身心上成熟果報。”所以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叁摩地王經》亦雲:“此複作已非不觸,余所作者亦無受。”

  《叁摩地王經》也說:“自己已作的業,果報不會不降臨,他相續的業也不可能移至自相續中領受果報。”

  《雜寶藏經》中記載:佛世之時,一次波斯匿王睡覺時,聽到兩個內官在爭論,一個說:“我是靠大王生活的。”另一個說:“我是依自業,不是依大王。”

  波斯匿王聽到之後,認爲那個說依王而活的人很好,可以給他獎賞。就派人向夫人傳話說:“我會派一個人來,你要重賞予他。”波斯匿王叫依王而活的人拿酒送給夫人。這人才出門,鼻子就出血,他托依業而活的人代他去送。夫人一見來人,便賜給他很多的錢、服裝和璎珞,這人回到波斯匿王這裏,國王大吃一驚,趕緊把那個依王而活者喊來詢問:“我讓你去,爲何不去?”他就把情況向王彙報。

  波斯匿王感歎地說:“佛語真實不虛,確實是自己作業自己受報,別人無法奪走。”

  “依王而活者”雖然口說依王而活,而且王想讓他好好活,可是未作如是因,也不能遇到。依業而活者,依自業不可能不受果,所以國王仍然要一分不少地給他。從這則公案可以體會到事事未作不遇、已作不失,推而廣之,一切叁有諸法唯一是隨自業而轉,以自業而生苦樂,再無其他主宰者。

  《毗奈耶阿笈摩》亦雲:“假使經百劫,諸業無失亡,若得緣會時,有情自受果。”

  《毗奈耶阿笈摩》也說:“即使經曆了百千劫的漫長時間,已造諸業也不可能無故消失,一旦因緣聚會,造業者的自相續將絲毫不爽地需要感受果報。”

  巳叁、以公案說明

  唐朝代宗大曆年間,有一位隱士叫李源,原先是位貴族子弟,父親死于安祿山叛亂,他便把府宅捐爲寺院。當時寺院住持圓澤禅師,和他關系很好,兩人相約去四川遊曆峨眉山和青城山。李源想從荊州坐船由水路去四川,圓澤卻想從陸路由長安入川。兩人爭論很久,半年沒有決定。李源說:“我已經不和官場上的人來往,我不願再走長安的道。”圓澤說:“那就聽你的。”這樣便從湖北進發。

  船行到南浦地方,當時天還沒黑,就靠岸停船,這時岸上有個女人背著瓦甕,正來河邊取水,圓澤一見就兩眼流淚說:“我不想經過此地,就是怕見她。”

  李源問:“這一路這樣的女人不少,爲何獨獨爲她感傷呢?”

  圓澤說:“這個女人姓王,我應該作她兒子,她懷孕叁年,以我不來,所以沒有分娩,今天見了,已是無法可避,請你多呆幾天,助我速生,並把我葬在山谷之中。叁天以後,請來看我,到時我以一笑爲信。十二年後的中秋月夜,你來杭州天竺寺外,那是與你再見之日。”

  李源很後悔這次水路之行,使圓澤到此地步,心中非常難過。圓澤沐浴,就坐脫而去。

  叁日之後,李源到王家去看,女人果然生了一個男孩,當他抱著嬰兒時,嬰兒果然一笑作爲憑信,李源把詳情告訴王氏,王氏厚葬了圓澤禅師。

  李源無心再去四川,就回到慧林寺,詢問圓澤的弟子,才曉得圓澤在出發之前,早已把後事囑咐好了。

  過了十二年,李源如約來到杭州天竺寺外。那天夜晚,月光特別明亮,忽然聽到葛洪井邊傳來一陣歌聲,只見一個牧童,頭挽雙髻,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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