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灌顶法成熟学人身心。 “灌顶”:梵语阿波肯扎,“阿波”即显现,“肯扎”为驱散或注入之义。即依甚深密咒灌顶仪轨,能驱散或清净弟子三门及平等俱之诸障垢,于相续中注入或种植能显现智慧、成就四身之能力。
论云:尔时所得一切三昧耶及律仪,应宁舍命如理护持。特若受其根本罪染,虽可重受,然相续已坏,功德难生,故应励力,莫令根本罪犯染者。又应励防诸支罪染,设受染者亦应悔除防止令净,以三昧耶及诸律仪是道本故。
于灌顶时,所得受的一切三昧耶与律仪(如五方佛总的三昧耶与特别三昧耶),应当宁舍身命亦如理护持。特别而言,若被根本罪染污,虽可重受,然相续已毁坏,难以产生功德,故当励力防护,莫令根本罪染污。又应励力防护诸支分罪,莫使有染,设若受到染污,亦应以悔除防护令其清净,因三昧耶与诸律仪乃道之根本故。
“三昧耶”:藏文“达木策”,意为“圣、烧”,“圣”即守持三昧耶戒,即生能得诸圣者加持、摄受,得普贤如来果位;“烧”即得受灌顶,守持清净三昧耶后,所有违缘、痛苦、魔障及业障,如烈火焚草般,悉皆烧尽。
依靠密宗殊胜的无上瑜伽,可即生成就佛果,然若毁坏根本戒,决定无法即生成就。密乘戒虽可重受,然不犯与犯后还净仍具差别,如骨折后虽可治愈,然功能定不如前。
论云:次于续部,若是下部有相瑜伽,若是上部生次瑜伽,随其一种善导修学。此坚固已,若是下部无相瑜伽,或是上部满次瑜伽,随于其一应善修学。
复次对于续部,或是下部有相瑜伽,或是上部生起次第瑜伽,随择其一善巧引导而修学。对此修学坚固后,或是下部无相瑜伽,或是上部圆满次第瑜伽,随择其一,当善巧修学。
“下部有相瑜伽”即事部、行部、瑜伽部的有相瑜伽;“下部无相瑜伽”即直接以体验安住空性的无相瑜伽;“上部生次瑜伽”即无上瑜伽部有功用造作之瑜伽;“上部满次瑜伽”即无上瑜伽部无功用造作,任运修持大空性以及方便道等的瑜伽。
以上从显至密建立整个菩提道体系。以下宣说如是建立之依据。
子三、建立菩提道体系之依据:
论云:《道炬论》说如是建立道之正体,故道次第亦如是导。
《道炬论》中宣说如是建立道之正体,故此处道次第亦如是作引导。
论云:大觉沃师于余论中,亦尝宣说,《摄修大乘道方便论》云:“欲得不思议,胜无上菩提,赖修菩提故,乐修为心要。已得极难得,圆满暇满身,后极难获故,勤修令不空。”
此说修习暇满引发取心要之欲乐。
阿底峡尊者在其他论著中,亦曾如是宣说,即于《摄修大乘道方便论》中云:“欲获得不可思议的殊胜无上菩提依赖修习菩提,故爱乐修习即为心要。如今已获极难得的圆满暇身,以后亦极难得之故,理当精勤修习勿令空耗。”
论云:又云:“如犯从牢狱,若有能逃时,与余事非等,速从彼处逃。此大生死海,若有能度时,与余事非等,应当出有宅。”
此说以出离心摄持而修解脱道。
《摄修大乘道方便论》又云:“如囚犯若有从牢狱逃脱之时机,其余食住等事无法等之,当迅速从牢狱中逃离。如是,若有能度脱此生死大海之时机,其余名利等事亦无法等之,当速疾出离三有火宅。”
论云:又云:“归依增上戒,及住愿根本,应受菩萨律,渐随力如理,修行六度等,菩萨一切行。”
此说波罗蜜多乘之修行。
彼论又云:“总的来说,大乘须以大乘归依为基础,具有出离心摄持的增上戒;特别而言,即须发愿菩提心,安住其根本学处,应当受持菩萨净戒律仪,渐次随自心力如理修行六度四摄等一切菩萨行。
“如理”即不错乱次第,圆满数量;“渐随力修行”即随自心力渐次往上修;“六度等”即六度四摄。
论云:又云:“方便慧心要,修止观瑜伽。”
彼论又云:“修行方便心要(静虑)与智慧心要(胜观)——止观瑜伽。”菩萨学处中,尤重修习方便与智慧之心要——止观瑜伽。
论云:《定资粮品》亦云:“先固悲力生,正等菩提心,不著有报乐,背弃诸摄持。圆满信等财,敬师等于佛,具师教律仪,善勤于修习。”
《定资粮品》亦云:“善修共下中士道已,应坚固悲心引生之菩提心,不耽著三有异熟安乐,舍弃以悭吝所摄持之布施等六度。圆满信心、多闻等七圣财,敬上师如佛陀,具足亲近意乐与加行,具有上师传授之律仪,且昼夜六时精进修习。”此宣说密乘弟子应具之条件。
“先”即前面已善修共下与共中士道。
“七圣财”:成就佛道之七种圣法。即信、戒、惭、愧、闻、施、慧七者。以其所持之法能资助成佛,故称为财。
以下宣说具相密乘弟子趣入密乘之修行。
论云:“瓶密诸灌顶,由尊重恩得,行者身语心,清净成就器。由圆满定支,所生资粮故,速当得成就,是住密咒规。”
“定支”指修习生起次第与圆满次第。
《定资粮品》云:“宝瓶、秘密等灌顶是由上师恩赐而获得,灌顶作用是清净行者身语意障碍,而成熟法器。由于圆满生圆次第所生二种资粮之故,即生速疾当得金刚持之成就,此即安住密咒之正规。”
由上述内容,学人已明确由三士道次第引导之因相。此三士道之趣入法,传承上师曾如是开示:即如《般若八千颂•常啼菩萨品》所说,毒箭射入心脏时,唯思取箭之法,无暇顾及余法。在下士道中,以强烈怖畏恶趣,唯思出离恶趣之因——断除十不善业,无暇思及其余;在中士道中,以下士道为基础,以怖畏三有诸苦,而一心唯求解脱之法,不思其余;在上士道中,以前者为基础,以大悲不忍众生苦,为拔众苦而求证菩提,不思其余。亦即思惟恶趣、三有乃至所有众生之苦,应如毒箭入心,无法堪忍;思惟对治此三者之法,应如觅求拔箭之法,迫不及待。
癸二、所为义:一、真实;二、宣说心须次第引导之来源。
论云:第二所为义者。
“所为”即必要。
子一、真实:
论云:若中下士诸法品类,悉是上士前加行者,作为上士道次足矣,何须别立共中下士道次名耶?
若中下士之法类皆为上士之前行,则作为上士道次第即可,何必另立共中士共下士道次第之名?再者,在中下士道中,宣说上士道前行所必须之共同法类即已足够,何必另外观待下中士宣说圆满之下中二道?
此二问题中,一者是说不必安立共中下士二种道次第名称;二者是说不必另外观待下中士宣说圆满之下中道支。
论云:别分三士而引导者,有二大义。
别别分开三士而作引导,有二大必要,即摧伏增上我慢之必要,以及对三种根机有大利益之必要。
论云:一为摧伏增上我慢,谓尚未起共同中下士夫之心,即便自许我是大士。
第一种必要,是为摧伏增上我慢。“增上慢”即尚未生起共中下士之心,便自许我是大士。
譬如,有者自以为修习大中观、大手印、大圆满、大禅宗,然相续中不仅耽著轮回安乐,而且执著现世八法,虽口谈高法,实则中下士之意乐行为亦不具足,此即增上慢。因此,别别分开三士而引导,明确三士夫上下差别,如是自下往上引导,行人即可自知目前所处地位,不会产生以下中士冒充上士之增上我慢。
以上以具有摧伏增上慢之必要,说明须安立三士道次第名称。
论云:二为广益上中下心。广饶益之理者,谓上二士夫,亦须希求得增上生及其解脱。故于所导上中二类补特伽罗,教令修习此二意乐,无有过失,起功能故。若是下品补特伽罗,虽令修上,既不能发上品意乐,又弃下品,俱无成故。
第二种必要,即为广大饶益上中下三种根机。广大饶益之理,即上中二士夫亦须希求获得增上生与善趣解脱。故对所化上中二类士夫,教导彼等修习共中下士之意乐无有过失,以能生起功德之故(即由修共下士之意乐,可生欲从恶趣解脱之心;由修共中士之意乐,可生欲从轮回中解脱之心,即具发起出离心之功德。)。若是下等士夫,虽令彼修习上上法类,然既不能发起上品意乐,又舍弃下品,如是三士道功德皆无法成办之故。
具体而言,因为上中二士亦须希求善趣解脱,故彼修习中下二道无甚过失,且具功德;而不堪修习上中士法类之下士,虽修上中士道,亦不成就,反以放弃下士道而一事无成;不堪修习上士法类之中士,若起初便修上士道,亦将一事无成。故以三士道引导三士夫,下士不会空无所成,中上士可奠定基础,而成三根普摄之广大饶益。
论云:复次为具上善根者,开示共道令其修习,此诸功德,或先已生,若先未生,速当生起。若生下下可导上上,故于自道非为迂缓。
复次,为具上等善根者,开示下中士之共道令彼修习,亦无迂缓之过失,即此等下中品功德,不论前已生者抑或前未生者,皆当速疾生起。若生起下下功德,即可导入上上之修习,故对上等善根者之自道亦非迂曲、迟缓。
上根者若欲趣入上上道,亦须具足下下道之基础——出离心、归依心、因果正见等,对彼等开示下下共道而令修习,则未生或已生之功德将速疾生起,且此等皆为导入上上之顺缘。如是由修共道可速疾生起功德,故非缓慢,此等功德皆成顺缘,故非迂曲。
以上解答第二问,即宣说圆满之三士道次第,非无必要。因所化根机具三种差别,为广大饶益三种所化,即须宣说圆满三士道次第,且对上根者亦无迂缓之过失。
子二、宣说心须次第引导之来源:
须次第引导心者,并非无依据之臆说,乃源自诸佛菩萨之善说。以下以佛陀、龙树、无著、圣天、敬母、月称之圣言为证明。
论云:须以次第引导心者,《陀罗尼自在王请问经》中,以黠慧宝师渐磨摩尼法喻合说,恐文太繁,故不多录。
“法喻合说”即以比喻结合意义之方式宣说。
须以次第引导所化心识之理,《陀罗尼自在王请问经》中,以黠慧摩尼宝师渐次洗磨摩尼宝之喻,结合意义而宣说,因恐文字繁多,故此处不多引述。
《陀罗尼自在…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第二册》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