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的学者和先知先觉的圣贤才能真正加以体会。许多人无法加以相信甚至加以怀疑,并斥责为无稽或迷信,自然是属于意料中事,不足为奇。此外,笔者还曾经注意比较目前所盛行的各种宗教,都深深感到每一种正常的宗教所以能够成立,而且能够广为大众所信仰,无疑的都有他们的长处和特色,虽然他们彼此之间的教义和观点有所不同,然而却都具备著一个共同的使命或任务,那就是唤醒人们觉悟,一个人活在世界上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不可再醉生梦死,浑浑噩噩,不仅要虔诚信仰冥冥中的上苍,而且更要进一步把握活著的一段时期尽量奉献自己的一切,来帮助别人或一切痛苦不幸的生命,唯有如此,将来一旦死了,在接受某种严正的审判之后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和解脱,否则便要受到应有的惩罚或报应。换句话说,任何一个宗教,尤其是正派的宗教,主要的目的大都是在净化民心、劝人为善、宣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以便改善社会风气,增进人生的幸福。因此笔者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够具备这一种正确的认识,而且努力奉献为社会及一切众生解除苦恼、增进快乐,则纵然尚未参加或信仰什么宗教,那么他也已经在发扬宗教的精神,在实现救人救世的目的,因此也就非常值得敬佩和称赞。反之,一个人纵然参加了宗教,成为某一派虔诚的信徒,可是如果所作所为均未能符合宗教原来根本的目的,而只是斤斤计较于某一种教义的解释,或只是重视某一种仪式的细节,结果便可能本末倒置、轻重不分,有些甚至未能救生,反而大量杀生,而全然忘却了原来神圣而崇高的目的。笔者认为这一类的宗教,不仅对于世道民心毫无助益,反而误尽苍生、害人不浅。因此尽量培养正确的宗教观念,以及合理的信仰方式,同时建立正确的、崇高的人生理想,乃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笔者认为本书所提供的一些实际经验和一些人物的见解,如果能够让读者获得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参考,那么便是笔者最大的一个心愿。
(四)笔者的感言和建议
笔者自从撰写并出版“不可思议的因果现象”一书之后,尽管经常受到许多读者的鼓励和回响,然而有时也常常觉得书中有些部分仍然解释不够详尽,比喻不够恰当,或说理不够深入,或事后读者的质疑而不得不加以说明和澄清之处,因此谨在此补充申述如下:
(1)老子道德经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个非常合理而完美的道理,事实上只能在观念上或心理上加以确认或建立,如果一定要用具体的事物加以譬喻说明,则由于所举的实例往往多少会有瑕疵,因此多少也总会遭受人们的挑剔或批评,正如大哲学家柏拉图所说的,我们的世界有两个,一个是现象世界,一个是理念世界,前者是吾人感官所能看到、听到或接触到的一些个别的事物(例如某人、某树、某栋房子、某一机器......等等),这些都毫无例外的会随著时间的变化而不断的在变形或变质,而理念世界(或观念世界)却由于人类藉归纳的能力所获得的一种共相,这些抽象化的观念只能存在于人们的心中,它们不仅能够保有最完整与最理想的形象,而且永远都不会变化,例如“美人”的概念,是代表最完美无疵的一个美女的形象,只有人人心中能够加以体会,如果硬要举出一个现实世界中的某一个明星或尤物来说明,则必然会引起许多的挑剔或非议。解释因果的现象也是如此。笔者有一位学物理的同事郭教授,曾经对笔者表示,科学上有因果的定律这是大家一致公认的事实,很少人能加以怀疑,至于社会人文或生命演化方面,她相信也必然有因果的现象存在其间,不论从逻辑方面或就事实经验上,均可以获得证明,不过如果举出具体的实例来说明,则这种正确的定律反而处处有毛病,显得不够完美与埋想,正如她相信牛顿三大定律,但如果举出实例加以证明,结果往往会节外生枝,甚至令人产生一些疑问。此外又如数字上的“无限大”(∞)这种概念,如果我们举出实例加以说明,结果也很容易造成一些莫须有的误解是一样的道理。因此因果的定律主要还是须要凭借一个人的智慧和经验来加以归纳和领悟,否则举证再多也可能无法使人信服,这也是我们应该认识的一个事实。
(2)我们时常听到一般人常常表示:“我的心好就够了,何必做什么善事。”“我们只要心里不存恶念,不要害人就够了,何必信什么因果。”这些话乍听之下似乎很有道理,然而细加推究,实在是似是而非,因为心中不存恶念,不去害人固然很好,然而充其量不过是在消极方面使一个人不再继续增加业障而已,然而在积极方面却不能行善积德,增加善业,因此过去(或前世)所造成的各种业障自然也无法获得丝毫的消解,将来因缘一到,各种应受的果报也就必须一一加以承受,甚至由于在生之时,从未行善,尸位素餐,未能善尽应尽的职责,以致使人蒙受不利,结果也可能在无形中造成了更多的罪恶。记得过去有一个值得警惕的故事:一个官吏一生从未贪渎,死后自认应该受奖励,没想到却被阎罗王判令下地狱,因此大呼冤枉,要求阎王明察平反,阎王详阅善恶簿上所载的资料后乃严正告诉他,他一生虽然为官清廉,然而却从来未能替百姓兴利除弊,替人民谋福利,因此有亏职守、罪有应得,想一想,如果一个人仅能清静无为,那么与一颗庭前大树始终全无表现,有何异哉?人生在世,如果无益社会,则枉生为人,国家任官用人,如果未能替人民作事则尽属酒囊饭袋,长期耗用民脂民膏,则该当何罪,理应自知。因此千万不应误解“心好就好”,“不害人就可以。”而且应该向前再进一步“行善积德、勤种善因”,唯有如此,将来才能“消灭业障、享受善报”。
(3)布施是行善积德最具体和最有效的一种途径,许多人认为要布施必须要有许多钱(以便行财施)许多学问(以便行法施)许多空闲(以便行无畏施),因此常感到自己目前的能力还不够,还是等到将来赚够了钱,而且事业有成就,这时又有闲情逸致才来从事慈善活动,这种观念亦属似是而非,并非正确。事实上要从事布施行善应该量力而行,能力大者则多捐,能力小者则少捐,而且一个人只要有行善的意念,纵然一时经济拮据,然而只要诚心布施,一次只要少数的一百两百甚至更少的金钱,也都是十分有意义的事,而且在愈困难时,倘若还能发挥“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的同情心来帮助别人,便愈能够表现其伟大的博爱精神,因此与一毛不拔或为富不仁不肯布施,其功德等于零者两相比较,自然便有天壤之别。除此之外,我们也应知道,行善不一定要布施财物,一个人如果能够对父母家人、亲戚朋友、学生部属乃至一切的人们都能加以尊敬友爱、体贴关心、同情协助,对于各种动物也能加以照顾爱护,对于流浪或受伤的猫狗或小鸟等等也能加以喂食、治疗或收容,与人相处时态度保持和蔼,经常露出微笑,处处表现礼貌和体贴,使人感到温暖和愉快,有机会则尽量替人服务,或到孤儿院慰问孤儿和仁爱之家的老人,在说话时除了注意口德,不要伤害别人的自尊和名誉,有机会尽量助人迁善改过,建立信心,教人明白是非善恶,以免误入歧途,对于有益的经典善书,除加以助印外,尽量协助加以分发传阅或流通,以便扩大劝化的效果,诸如此类的表现,也可以说都是令人敬佩的菩萨行为,因此如果经济困难或尚无谋生能力,则不妨努力实施这些不用花钱的“无畏施”,结果也是功德无量。事实上这种行为与那些只知“财施”而不知“修慧”或“修身”的其他人比较,甚至更为可贵,更令人感动,将来所能获得的善报自然也就更为丰硕。
(4)有人在行善后由于未能立即显现奇迹,因此便立即灰心气馁,不再行善。由于这些人对于因果现象的道理认识不清,因此也就经常怀疑因果的可能性。笔者认为行善类似慢跑运动,必须持久实施才能看到明显的功效。一曝十寒或浅尝辄止,事实上很难收到预期的作用,虽然适当的运动对健康必然有利,然而无论如何也无法在慢跑(或运动)一、两次后便期待著奇迹的出现。而必须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逐渐发现身体比从前更为进步,刚开始时效果往往不彰,甚至还有脚腿酸痛,或肌肉扭伤的现象,然而只要持续努力,不久便会逐渐生效,行善活动也是如此,除非有特殊因素,否则也是很难即刻显现奇迹,尤其是业障深重的人,更无法只透过短期的,或每次很有限的布施便迅速得到戏剧化的改善,然而就长期而言,行善结果大都能够获得应有的果报,殆无疑义,因此不可求急功近利,不要操之过急,否则便容易失望和失去信心。笔者发现春风化雨社的许多会员便是一个很好的实例,有些社员非常热心,自从本社设立之后便一直热心的加以支持,尽管每个月仅仅都只有捐献少数的一些钱(一、两百块,有些则较多)然而长期行善的结果,大家都发现许多“巧合”的现象,除了本书上一集所提到的这些升等更顺利、事事逢凶化吉之外,最近更发现本校一些热心的社员纷纷考上研究所,申请获得公费到国外(或国内)进修深造,这些人数到目前为止已经将近有十位,有些担任行政的社员,最近也纷纷荣升为组长、课长,有一位非常忠实和热心的社员,前个月甚至还被任命为附近的教育局局长,因此令人感到无限的安慰和惊喜,这些都可以说是长期耕耘和播种的结果。
(5)笔者在前一集书中谈到“行善对后代的报应”时,曾经介绍本地附近一位医师,由于他深具孝心,因此所生的几个孩子不仅学校成绩非常优异样样得第一,而且极为乖巧孝顺,令人十分羡慕。此外这一诊所还制有一种药膏,据说用来治疗顽癣痒痛的皮肤病甚为有效。几个月前有一次一位读者由于需要这一种药膏,因此要求笔者介绍这一家诊所的地点,这位读者事后按址前往寻找,回来后竟意外的告诉笔者,这一个医生最近因为有外遇,因此与其太太闹得很僵,目前更变本加厉,…
《不可思议的因果现象第二集 —要怎样收获就要怎样栽》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