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心。又在“力波罗蜜多行”中,断除利他门中的不欲行之障,证得智自在所依真如,因此称之为“善慧”。澄观在数家解释的基础上有一总结:“言“善慧”者,《摄大乘》云“由得最胜无碍智故”。无性释云“谓得最胜四无碍解”。无碍解智,于诸智中,最为殊胜智,即是“慧”,故名“善慧”。即下文中十种“四无碍”是也。《庄严论》云“于九地中,四无碍慧最为殊胜。”云何胜耶?于一刹那,三千世界所有人、天异类、异音、异义,问此菩萨,能以一音普答众问,遍断众疑故。”[84]这是从总体上对第九“善慧地”的描述说明,以下分八项分别说明之。
其一,约“来意”。关于菩萨来第九地修行的目的,澄观说:
第九善慧地,所以来者,《瑜伽》意云:前虽于“无相住”中,舍离功用,亦能于相自在。而未能于异名众相训词差别,一切品类宣说法中,得大自在。为令此分得圆满,故次有此来。[85]
澄观引用《瑜伽师地论》来说明菩萨来第九地的意图。菩萨虽然在“无相住”中舍离功用,也能在“相”方面获得自在,但未能在说法方面获得大自在。为获得说法自在的缘故,菩萨来此地修习。
其二,约“所证”。关于此地所证的“智自在所依真如”,澄观解释说:“所证真如名“智自在所依”,谓若证得此真如已,于无碍解得自在故,便成达法器自在说法行。”[86]第九地所证得的“智自在所依真如”是指菩萨在说法度生方面所依持的真如。
其三,约“断”。关于菩萨在第九地的所断,澄观解释说:
所离障,离“利他中不欲行障”,有四辩故,“四无碍障”分成二愚。前三为一名,于无量所说法,无量名句字,后后慧辩。“陀罗尼自在愚”,谓所说法是“义”,名、句、字是“法”,后后慧辩是“词”。“陀罗尼自在愚”通于上三。二、“辩才自在愚”,即愚第四无碍故。[87]
此“利他中不欲行障”的涵义是指“所知障”之中乐于自己修习而不乐于说法的障碍。结合〈十地品〉的情形,此障又分为“二愚”,即“陀罗尼自在愚”和“辩才自在愚”。
其四,约“所修”。从“所修”角度言之,第九“善慧地”为“说法行”。
其五,约“修成”。从“修成”角度言之,第九地修成的是“菩萨慧”。
其六,约“寄乘法”,第九地为“一乘法”。
其七,约“寄位之行”。从“寄位行”的角度言之,十地各寄一度,第九地为“力度”即“力波罗蜜多”。
其八,约“果”。菩萨于第九地获得“法无碍解”、“义无碍解”、“辞无碍解”、“乐说无碍解”等“四无碍解”以及“调柔果”、“摄报果”、“愿智果”。
第十,“法云地”,又作“法雨地”,菩萨至此位,“大法智云”含众德水,如虚空覆隐无边二障,使无量功德充满法身,因此名为“法云地”。澄观综合诸家之说,对其涵义作了较为全面的解释。首先,从字义角度,澄观说:““云”者,是喻,略有三义:一、“含水”义。二、“覆空”义。三、“注雨”义。”[88]而将“法”与“云”联系起来,“云”则有四义:“一、喻“智慧”。二、喻“法身”。三、喻“应身”。四、喻“多闻熏因”。”[89]澄观赞成《摄大乘论》的解释,其文曰:“譬如大云能覆如空,广大障故。此喻“覆空”义。即以前智(即“一切智”)能覆惑、智二障。又云,又于法身能圆满故。此有二义:一、喻“注雨”义。即上之智出生功德,充满所依法身故。二、喻“遍满”。即前之智自满法身耳。”[90]这是从总体上对第十地“法云地”的描述说明,以下分八项分别说明之。
其一,约“来意”。关于菩萨来第十地修行的目的,澄观说:
第十法云地,所以来者,《瑜伽》意云,虽于一切品类宣说法中得大自在,而未能得圆满法身现前证受。今精勤修习,已得圆满,故有此来。《论》云:“于九地中,已作净佛国土及化众生,第十地中修行,令智觉满。——此是胜故。”以八、九二地同无功用故,对之显胜,有此地来。又一乘中最居极故。[91]
澄观引用世亲《十地经论》、弥勒菩萨《瑜伽师地论》的观点来说明菩萨前来此地修习的意图:一是菩萨虽然在第九地已经获得说法的大自在,但却未能“现前”证受法身,所以来此地使其圆满。二是于第八、第九地相比,第十地更为殊胜,菩萨在此地将使“智”圆满。
其二,约“所证”。关于此地所证得的“业自在等所依真如”,澄观有一简单的解释:“断此障故,便能证得“业自在等所依真如”,谓“神通作业”、“总持”、“定门”,皆自在故。”[92]第十地所证得的“业自在所依真如”是指菩萨在“神通”、“经咒”、“禅定”等方面获得自在的真如。
其三,约“断”。关于此地的所断,澄观解释说:
谓以智慧含德,遍断诸障,遍证法身故,所覆粗重即所离障,谓“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此障十地大法智云及所含藏所起事业故,斯即二愚。障所起业,名“大神通愚”;障大智云,即“悟入微细秘密愚”。断此障故,便能证得业自在等所依真如。[93]
此“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的涵义是指菩萨未能在诸法中获得自在的障碍。结合〈十地品〉的情形,此障又分为“二愚”,即“大神通愚”和“悟入微细秘密愚”。前者是指障碍证得“大神通”的方面,后者是指障碍悟入诸佛微细秘密处的方面。
其四,约“所修”。从“所修”角度言之,第十“法云地”为“受位行”。
其五,约“修成”。从“修成”角度言之,第十地为“菩萨慧”。
其六,约“寄乘法”,此第十地寄菩萨乘之法。
其七,约“寄位之行”。从“寄位行”的角度言之,十地各寄一度,第十地为“智度”即“智波罗蜜多”。
其八,约“果”。关于第十地所证之果,澄观解释说:
便成受位等行,具智波罗蜜,得“化身三昧”等果,即是“云雨究竟成佛法身”,及所证如皆亦所遍虚空。[94]
即此地所证得之果就是诸佛之法身,具体言之为“化身三昧果”。除此之外,经文中还讲到“调柔果”、“摄报果”和“愿智果”。
为了更直观地展示上述内容,我们特意将其绘制成表格。
表格之一:菩萨修行初地至第五地之基本特征
| 欢喜地
| 离垢地
| 发光地
| 焰慧地
| 难胜地
| |||
约本
| 唯 是 果 海 不 可 说 性
| |||||||
约来意
| 十地之中,最初断障、证理、得圣性故。
| 一、三学之中,戒为第一,所以先言戒。二、初地虽然证得了真理,但在戒方面还不能完全无误,所以需要再行修戒。三、从十度来说,布施之后就是戒度。
| 一、从三学来说,戒之后即为定。二、前二地檀度、戒度之后,此地显示等持法。
| 一、从此开始说明慧增上。二、四地正面说明觉分相应增上慧住。三、未得菩提分法,因此须来修第四地之行。四、从此地开始进入出世间的修行。五、凭借前地所修之定,自然产生出修证此地之智的要求。
| 一、第四地说明声闻初果修行之法,此地则是修习声闻第四果罗汉修行之法。二、第四地说明与三十七菩提分相应的智慧,第五地则说明与四谛相应的智… 《论《华严经·十地品》的佛学思想及其对中国佛学的影响》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 继续阅读 ▪ “六家七宗”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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