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是等。”
《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三在第六“微细执著门下”将遍计所执自性又分为五种:“一、于无常常执。二、于苦乐执。三、于不净净执。四、于无我我执。五、于诸相中遍计所执自性执。”——此依照字面大致可解。
《瑜伽师地论》卷七十四有两颂解释三性。第一颂是:“摄无性知等,密意等所行,通达与随入,差别依为后。”《瑜伽论记》卷二十解释说:“第二颂有九门,摄是第一,无性第二,知等是第三,密意等第四,所行第五,通达第六,随入第七,差别第八,依止第九义。”
第一“摄”讲的是“三性”与“五法”(五事)之间的关系。答案是:遍计所执自性都非五法所摄。第二依他起性则属于相、名、分别、正智四法所摄。圆成实性则属于真如所摄。正如玄奘弟子遁伦已经注意到的,《瑜伽师地论》的此说,与玄奘所翻译的许多经典的说法并不一致,反倒与真谛翻译的《佛性论》和《三无性》所说相同。这说明真谛所学所传并非如奘门所说为“误译误解”。
《瑜伽师地论》卷七十四第二“无性门”,约彼三性辨三无性。论中说:“由相无自性性故,遍计所执自性说无自性。由生无自性性故及胜义无自性性故,依他起自性说无自性,非自然有性故,非清净所缘性故。唯由胜义无自性性故,圆成实自性说无自性。何以故?由此自性,亦是胜义,亦一切法无自性性之所显故。”
《瑜伽师地论》卷七十四第三“知等门”,论中回答的是“三种自性,几应遍知?”的问题,答案是“一切”,并且一个“永断”,一个“应证得”。遁伦解释说:“依他是染,有不实体,故应永断。圆成应证。”
第四“密义门”是说:“谓诸如来秘密语言及诸菩萨随无量教秘密语言,所有要义,皆由如是三种自性应随决了。”此后的问答举了“经中说无生法忍”等例子,如文说:“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谓由遍计所执自性故,立本性无生忍;由依他起自性故,立自然无生忍;由圆成实自性故、立烦恼苦垢无生忍。当知此忍无有退转。”
第五“所行门”,论文的含义有:其一,遍计所执自性“非智所行,以无相故。”其二,依他起自性“是二智所行,然非出世圣智所行。”其三,圆成实自性“唯圣智所行”。
第六“通达门”:诸“观行”者通达遍计所执自性、依他起自性、圆成实自性之时,“若以世间智而通达时,当言行于相。若以出世智而通达时,当言行于无相。”
第七“悟入门”:若观行者如实悟入遍计所执自性时,即随入圆成实自性。观行者随入圆成实自性时,已经除遣依他起自性。
第八“差别门”,有三个问题:其一,关于遍计所执自性的种数:“随于依他起自性中施设建立自性差别所有分量,即如其量,遍计所执自性亦尔。是故当知遍计所执自性无量差别。又于依他起自性中,当知有二种遍计所执自性执:一者,随觉。二者,串习习气随眠。”其二,依他起自性的种数:“当知如相品类差别。复有二种依他起自性:一、遍计所执自性执、所起;二、即彼无执、所起。”其三,圆成实自性的种数:“于一切处、皆一味故,圆成实自性无有安立品数差别。”
第九“依止门”,有三个问题:其一,遍计所执自性依止三事,即相、名、分别。其二,依他起自性依止遍计所执自性执及自等流。其三,圆成实自性依止的是“无所安住,无所依止。”
此外,《瑜伽师地论》卷七十四还有一颂来说明三性:“若无有作业,微细等无体。生执等了知,染苦喻分别。”对此,遁伦《瑜伽论记》卷二十解释说:“下解第三颂有十一门。若无有第一,作业第二,微细等第三,无体第四,生是第五,执等第六,了知第七,染八,苦九,喻十,分别十一。”长行解释将第八、第九合为一,因此,后文只有十门。
第一“无有门”,如果没有三性会如何,也就是三性存在的理由:其一,若无遍计所执自性,“于依他起自性中,应无名言,无名言执。此若无者,应不可知杂染清净。”其二,若无依他起自性,“不由功用,一切杂染,皆应非有。此若无者,应无清净而可了知。”其三,若无圆成实自性,“一切清净品皆应不可知。”
第二“作业门”,即成立三性之用:其一,遍计所执自性有五业:“一、能生依他起自性;二、即于彼性能起言说;三、能生补特伽罗执;四、能生法执;五、能摄受彼二种执习气粗重。”其二,依他起自性五业:“一、能生所有杂染法性;二、能为遍计所执自性及圆成实自性所依;三、能为补特伽罗执所依;四、能为法执所依;五、能为二执习气粗重所依。”其三,圆成实自性之“业”“亦五,由是二种五业对治生起所缘境界性故。”
第三“微细门”,遍计所执自性“当言微细。如微细,难见难了。当知亦尔。”依他起自性“当言是粗,然难见难了。”圆成实自性“当言极微细。如极微细,极难见,极难了,当知亦尔。”
第四“无体门”,有三问答:三自性中,一个是无体能转有体,即遍计所执自性;有体能转有体、无体,即依他起性;有体而非能转,即圆成实性。
第五“生是门”,此中说,遍计所执自性“不生能生于生”,依他起自性是“生、能生生不生”,而圆成实性是“非生、不能生生及不生”。对此,遁伦《瑜伽论记》卷二十解释说:“遍计所执本来无生,故言不生;而能生依他,故云生生。依他起性是生法,能生依他及遍计所执也。……圆成实性以止息义故,不论能生。”
第六“执无执门”,有三问答:其一,遍计所执自性执、无执相,有二种:“一、彼觉悟执或无执;二、彼随眠执或无执。若由言说假立名字、遍计诸法决定自性,当知是名彼觉悟执。若善了知唯有名者,知唯名故,非彼诸法有决定性,当知是名于彼无执。若未拔彼习气随眠,当知于彼有随眠执;乃至未舍习气粗重。若永断已,当知无执。”其二,依他起自性执、无执相,“若由遍计所执自性觉悟执故,复遍计彼所成自性;是名初执。若善了知唯有众相,不遍计彼所成自性;是名无执。若于相缚未永拔者,于诸相中有所得时,名第二执。若于相缚已永拔者,于无相界正了知故,于相无得,或于后时,如其所有而有所得;当知无执。”其三,圆成实自性“无有执。此界非执安足处故。若于此界未得未触未作证中,起得触证增上慢者,当知即是遍计所执及依他起自性上执。”
第七“了知门”,有三问答;其一,对遍计所执自性,“当正了知唯有其名、唯遍计执、无相无性、无生无灭、无染无净、本来寂静、自性涅槃、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非系非离系、非缚非解脱、非苦非乐、非不苦不乐,唯是一味遍一切处皆如虚空。以如是等无量行相,应正了知遍计所执自性。”其二,对于依他起自性,“当正了知一切所诠有为事摄。……”其三,对于圆成实自性,“当正了知如先所说差别之相。所谓真如、实际、法界、如是等类无量差别。复当了知所余差别;谓无形色、不可睹见、无所依住、无所攀缘、不可显现、不可了别、不可施为、不可宣说、离诸戏论、无取、无舍、如是等类差别无量。”
第八“染门”,遍计所执自性“自非染、能令他染”,依他起性“唯自染”,圆成性“自清净,令他清净”。
第九“喻门”,遍计所执自性以虚空为喻,依他起自性以如害、如怨为喻,圆成实自性以无尽大宝伏藏为喻。
第十“分别门”,有四问答:其一,遍计所执自性由依他起自性故遍计,其二,依他起自性由因缘故依他。其三,圆成实自性“由一切烦恼众苦所不杂染故,又由常故”而圆成实。其四,辨无分别智。根据遁伦的解释,此义与《摄论》中“无分别智五相”相近。文中先有五层问难。“一者,若由无作意故者,经说无分别智与如理作意相应,而言无作意故,不应道理。又若无作意故名无分别智者,熟眠、狂醉成此智过。二者,若由超过彼寻伺分别故名无分别智者,二禅已上诸心心法应是无分别智。彼若是者,即违教说三界心法皆是分别。三者,若由无所有故者,云何此慧不成非心耶?四者,若由是彼愚钝性者,云何此慧不成色性及非贯达相耶?五者,若由于境作微细加行者,便谤此智离加行相。”而《瑜伽师地论》的回答是:“于所缘境,离加行故。此所缘境,离有无相诸法真如,即此亦是离诸分别。由先势力所引发故,虽离加行,若于真如等持相应妙慧生时,于所缘相能现照取。是故此慧名无分别。”
此后,《瑜伽师地论》引用了《解深密经》除《序品》之外的内容。自然包括此经有关三性和八识的教义。此处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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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印顺法师《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等。
[②] 唐玄奘译《瑜伽师地论》卷十三,《大正藏》第30卷,第345页中。
[③] 唐玄奘译《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四,《大正藏》第30卷,第656页下。
[④] 唐玄奘译《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三,《大正藏》第30卷,第703页上。
《第四章 唯识宗的“宗经”、“宗论”及其主要内容 第三节 《瑜伽师地论》》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