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唯识学之空观
前言
从佛教哲学的角度来看,诸法的缘起,就是说明一切事物现象的产生必有其因,佛说无一法非因缘生,所以说,这宇宙万有诸法不同的现象,完全是因缘的和合。于是唯识学者用自己所创立的一套独特的说明,即客观的境是不能离我们的识而独存的。也就是说虽然境是不实的,而我们的心识也是无常之法,无形无相,剎那生灭,而且要待条件才能生起活动,来呼应龙树的「缘起性空」。
唯识学派的理论中,心识是理解一切事物的基础,相对于心识的外在客体,其实并不具有独立自存的性格,境相乃是依于心识而存在而为所知的对象,在瑜珈行者的禅修经验中发现,所谓的「客体」、「外境」,它从来不会独立存在,在甚深的禅定之中,禅修者发觉,甚至连天地浩大看似永恒的东西,也是依于心识而存在,以心识唯万法源起之枢纽。
诸法透过心、意、识去产生「对象底认识」底认识。首先由六根所缘取客体「相分」(「认识对象」所取之致知手段),随之带起能缘取主体「见分」(「认识者」能取之致知手段),而有对「认识本身」的显现「自证分」(「对象底认识」作为致知手段之结果),当「对象底认识」的「体」,产生自己认识自己之功能、作用时,则是「证自证分」,即「对象底认识」底认识「用」的显现。
诸法产生的起因,为所有心识活动的显现,唯识学用种子概念说明之,以种子摄藏在第八识阿赖耶的识知中,故一切诸法的现象皆由种子而生起。同时,说明了善种子生善果,恶种子生恶果,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因果循环不灭的道理。换句话说,佛教虽非所谓因果宿命论,但强调诸法皆是依因待缘而呈显,因此,我们现在的受报和共业,就是原来颠倒妄想起惑造作,所熏习的染污种子,在因缘成熟时生起的现行。
种子与现行互为因果展转相续,依此遍计执熏习而成生灭杂染的阿赖耶识,就是有情生命的受报载体,故唯识学提出三性主张,说明一切存在之本性与状态(性相)。以明了「万法唯识」依因待缘生起,反复闻思修习如实知见,正闻熏习使解性赖耶开始活动。无漏种子之力渐增,待至遍计执的种子尽离染污性,依他起而达至「转识成智」,也就是空人我法二执,以此二空即显证圆成实。
唯识学对心、意、识之定义
参照印顺长老所著作的《佛法概论‧佛法的心理观》中,对心、意、识有其说明:「先说意的梵语(manas),即「末那」(不必作第七识解),是「思量」义。「意」的特殊含义,有二:一、意为身心交感的中枢:有情的身心自体,为六根的总和,除前五色根外,还有意根。物质的生理机构,必依心理而存在,而起作用;如心理一旦停止活动,生理的五根也实时变坏。
二、意为认识作用的源泉:根是生义,如树依根而发枝叶;六根能发识,所以称根。平常说:依眼根生眼识,……依意根生意识,这还是大概的解说。精密的说:意根不但生意识,而且还能生前五识。所以凡能生认识的心理根源,都称为意根;而从此所生的一切识,也可总名之为意识。 」
笔者认为依印顺长老所言,「意」第一个特殊含义,当是类似所谓的「五俱意识」,唐‧智周大师《成唯识论演秘》文中提到「五俱意识」有两种意义 :「(1)、是明了取境之功能;(2)、能助五识取境。」
而这二点合起来,即是指能帮助「五识」明了取境之功能。在「第一阶段的认识」是指因「五识」认识「外境」时,「五识」本身不能明了外境,故要靠「五俱意识」帮助「五识」明了外境。所以,「五识」和「五俱意识」有同所缘境。很类似现代医学所说的自感神经系统,此种直观受到感官(五根)的限制,若离开感官(五根),则无从生起。
而其第二特殊含义,「意」为认识作用的源泉,即意根就是能感知、思维的器官,属于身心和合的有情的特殊的色身,与识和心相对、相依而存在,「意」为思量义,为后起念的「明了依」。
而「明了依」在佛光大辞典可分为同缘与不同缘之两类,即:「 (一)五同缘意识,意指与五识俱起,且与之攀缘同一对境之意识,例如眼识见青色时,意识亦同缘青色,故知五同缘意识之作用与五识皆同属「现量缘」。(二)不同缘意识,谓虽与五识俱起,且为五识所依,然以具有自在攀缘之作用,故可广缘十八界之诸法,例如眼识见烟时,意识于同时即缘及火,其作用属于「比量缘」;又如眼识见绳时,意识于同时即缘及蛇,其作用属于「非量缘」。 」
所以五根与意根,为相依而共存的,实为有情自体的两面观。从触对物质世界看,没有五根,即不能显出意根的存在;从引发精神作用看,没有意根,五根即没有取境生识的作用。意根不但有他独特的(「别法处」)境界,还能承受五根所取的境界。五根如新闻的采访员,意根是编辑部的外稿搜集者。意根能取五根的所取,又为五根起用的所依。五根与意根的交感相通,即说明了意根为身心和合的中枢。和「心」(citta)‧「意」(manas) 是同义语。
「识」(vij~naana)了别义,重在触对境界的认识,能了识别,故称为识。是认识机能的意思。佛说「依意生识」,应以与根身相依存的「意」为根源。眼、耳、鼻、舌、身是接触外界、感受、领纳的五官,根尘接触之后产生的意识作用,称为前五识。严格地说,「识」是表示对应于视觉‧听觉‧闻觉‧味觉‧触觉‧意觉等六种认识,和伴随意觉的自我意识,以及存在于认识机能根底的潜在意识,也就是所谓的第八识。
印顺长老对「识」认为:「像人类,意根与根身相应而生的觉了,外缘即明确的五识。如定中根身所起的内触识,及内取根身,执取自体的──细意识,也是极微昧的。此外,有高度明确的意识,承受五识外缘的落谢影像,承受(细)意识内取的积集余势,承受前念意识的活动形态,发为一般明确的意识。重视佛陀「依意生识」的教义,「六处和合」的立埸,应从根身与意识的交感处,说明一切有情共有的微细身识与意识,到达人类特有的明确意识。 」
六种意识和自我意识(即第七识),相对于潜在意识(即第八识)而被称为是「现势的识」。现势的识并不是认识存在外境的对象,而是识在自己的内部知觉对象。不论对象的形象也好,知觉对象的能力也好,都是存在于潜在意识之中。而当他们现势时,就产生了认识作用。
因此,所谓真实的认识其实只是知觉自己的认识作用而已。并没有所谓外界的对象以及认识外界对象的认识主体。当现势的识产生活动的时候,同时也将它的余习留存于潜在意识(即第八识)之中。而潜在意识就是贮藏从无限过去以来,认识经验所产生余习的仓库。
陈宗元先生对此的解释认为:「当余习在未来遇机缘时,就成熟而现势化。现势化的识在活动的同时,也就消灭。取而代之是下一瞬间的识。如此,具有现势和潜在势力二重构造的生灭之识,形成一股源源不断的意识之流 。对于所谓的认识主体及被当做认识客体,而成立的主‧客观的相对认识,其实只是在此等无间缘「意识之流」所影现的假相而已。 」
「心」的梵语(citta),但中国译成同样的心字。这里所要说的,是「质多」。质多是「种种」的意义;但不就是种种,是由种种而存在而长成的,所以古来约「种种积集滋长」而解说为「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认识,取之于外,同时留下所认识的印象于内,即成为心。识愈攀缘得多,内存的心象也愈多,所以说种种滋长。
佛法缘起观是不同意有一个根本的主动者在推动造作发生(即第一推动力)的,佛说:根、尘相对生识,三事和合生触等,乃名「集」。
这是由三事和合引起的一连串的因果活动链,不是简单说属于名法或名色法等。根是有情的色身,它之所以为有情的色身(器官),就是因为它们不是无情色法,它们是「能」造作诸业的机器。「能」就是上所说「现势」,故此就有形成活动的可能。这个活动不是由意识支持、命令它们做的,是它们本身具备的动能引起的,这个动能,就是物质最基本的存在形式,诸如色法(根)的对境(尘)运动即生起识。能激起识的发生才是有情色法的特有功能,即所谓的官能。
印顺长老对「心」提出这样的诠释:认为「心」的特殊含义,为精神界的统一。这样,依上来的解说,心意识的关系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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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识──┤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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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约认识境界──内境、外境说。识由何来,由身心交感的──心理源泉的意处而来。识生了又如何?识生后剎那即灭,留影象而充实内心,心是种种的积集与统一。心与意,为内心的两种特性:一是六识所引生的,一是六识所从生的,流出又流回。识多对境界说,意多对根身说,心多对心所说。
心、意、识之种子熏习现行
诸法产生的起因,为所有心识活动的显现,唯识学用种子概念说明之,以种子摄藏在第八识阿赖耶的识知中,故一切诸法的现象皆由种子而生起。唯识宗的种子观念,是从植物种子(bija)来的,以借喻现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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