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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唯識學之空觀

  略論唯識學之空觀

  前言

   從佛教哲學的角度來看,諸法的緣起,就是說明一切事物現象的産生必有其因,佛說無一法非因緣生,所以說,這宇宙萬有諸法不同的現象,完全是因緣的和合。于是唯識學者用自己所創立的一套獨特的說明,即客觀的境是不能離我們的識而獨存的。也就是說雖然境是不實的,而我們的心識也是無常之法,無形無相,剎那生滅,而且要待條件才能生起活動,來呼應龍樹的「緣起性空」。

   唯識學派的理論中,心識是理解一切事物的基礎,相對于心識的外在客體,其實並不具有獨立自存的性格,境相乃是依于心識而存在而爲所知的對象,在瑜珈行者的禅修經驗中發現,所謂的「客體」、「外境」,它從來不會獨立存在,在甚深的禅定之中,禅修者發覺,甚至連天地浩大看似永恒的東西,也是依于心識而存在,以心識唯萬法源起之樞紐。

  諸法透過心、意、識去産生「對象底認識」底認識。首先由六根所緣取客體「相分」(「認識對象」所取之致知手段),隨之帶起能緣取主體「見分」(「認識者」能取之致知手段),而有對「認識本身」的顯現「自證分」(「對象底認識」作爲致知手段之結果),當「對象底認識」的「體」,産生自己認識自己之功能、作用時,則是「證自證分」,即「對象底認識」底認識「用」的顯現。

   諸法産生的起因,爲所有心識活動的顯現,唯識學用種子概念說明之,以種子攝藏在第八識阿賴耶的識知中,故一切諸法的現象皆由種子而生起。同時,說明了善種子生善果,惡種子生惡果,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因果循環不滅的道理。換句話說,佛教雖非所謂因果宿命論,但強調諸法皆是依因待緣而呈顯,因此,我們現在的受報和共業,就是原來顛倒妄想起惑造作,所熏習的染汙種子,在因緣成熟時生起的現行。

   種子與現行互爲因果展轉相續,依此遍計執熏習而成生滅雜染的阿賴耶識,就是有情生命的受報載體,故唯識學提出叁性主張,說明一切存在之本性與狀態(性相)。以明了「萬法唯識」依因待緣生起,反複聞思修習如實知見,正聞熏習使解性賴耶開始活動。無漏種子之力漸增,待至遍計執的種子盡離染汙性,依他起而達至「轉識成智」,也就是空人我法二執,以此二空即顯證圓成實。

  唯識學對心、意、識之定義

   參照印順長老所著作的《佛法概論‧佛法的心理觀》中,對心、意、識有其說明:「先說意的梵語(manas),即「末那」(不必作第七識解),是「思量」義。「意」的特殊含義,有二:一、意爲身心交感的中樞:有情的身心自體,爲六根的總和,除前五色根外,還有意根。物質的生理機構,必依心理而存在,而起作用;如心理一旦停止活動,生理的五根也實時變壞。

   二、意爲認識作用的源泉:根是生義,如樹依根而發枝葉;六根能發識,所以稱根。平常說:依眼根生眼識,……依意根生意識,這還是大概的解說。精密的說:意根不但生意識,而且還能生前五識。所以凡能生認識的心理根源,都稱爲意根;而從此所生的一切識,也可總名之爲意識。 」

   筆者認爲依印順長老所言,「意」第一個特殊含義,當是類似所謂的「五俱意識」,唐‧智周大師《成唯識論演秘》文中提到「五俱意識」有兩種意義 :「(1)、是明了取境之功能;(2)、能助五識取境。」

   而這二點合起來,即是指能幫助「五識」明了取境之功能。在「第一階段的認識」是指因「五識」認識「外境」時,「五識」本身不能明了外境,故要靠「五俱意識」幫助「五識」明了外境。所以,「五識」和「五俱意識」有同所緣境。很類似現代醫學所說的自感神經系統,此種直觀受到感官(五根)的限製,若離開感官(五根),則無從生起。

   而其第二特殊含義,「意」爲認識作用的源泉,即意根就是能感知、思維的器官,屬于身心和合的有情的特殊的色身,與識和心相對、相依而存在,「意」爲思量義,爲後起念的「明了依」。

   而「明了依」在佛光大辭典可分爲同緣與不同緣之兩類,即:「 (一)五同緣意識,意指與五識俱起,且與之攀緣同一對境之意識,例如眼識見青色時,意識亦同緣青色,故知五同緣意識之作用與五識皆同屬「現量緣」。(二)不同緣意識,謂雖與五識俱起,且爲五識所依,然以具有自在攀緣之作用,故可廣緣十八界之諸法,例如眼識見煙時,意識于同時即緣及火,其作用屬于「比量緣」;又如眼識見繩時,意識于同時即緣及蛇,其作用屬于「非量緣」。 」

   所以五根與意根,爲相依而共存的,實爲有情自體的兩面觀。從觸對物質世界看,沒有五根,即不能顯出意根的存在;從引發精神作用看,沒有意根,五根即沒有取境生識的作用。意根不但有他獨特的(「別法處」)境界,還能承受五根所取的境界。五根如新聞的采訪員,意根是編輯部的外稿搜集者。意根能取五根的所取,又爲五根起用的所依。五根與意根的交感相通,即說明了意根爲身心和合的中樞。和「心」(citta)‧「意」(manas) 是同義語。

  

   「識」(vij~naana)了別義,重在觸對境界的認識,能了識別,故稱爲識。是認識機能的意思。佛說「依意生識」,應以與根身相依存的「意」爲根源。眼、耳、鼻、舌、身是接觸外界、感受、領納的五官,根塵接觸之後産生的意識作用,稱爲前五識。嚴格地說,「識」是表示對應于視覺‧聽覺‧聞覺‧味覺‧觸覺‧意覺等六種認識,和伴隨意覺的自我意識,以及存在于認識機能根底的潛在意識,也就是所謂的第八識。

   印順長老對「識」認爲:「像人類,意根與根身相應而生的覺了,外緣即明確的五識。如定中根身所起的內觸識,及內取根身,執取自體的──細意識,也是極微昧的。此外,有高度明確的意識,承受五識外緣的落謝影像,承受(細)意識內取的積集余勢,承受前念意識的活動形態,發爲一般明確的意識。重視佛陀「依意生識」的教義,「六處和合」的立埸,應從根身與意識的交感處,說明一切有情共有的微細身識與意識,到達人類特有的明確意識。 」

   六種意識和自我意識(即第七識),相對于潛在意識(即第八識)而被稱爲是「現勢的識」。現勢的識並不是認識存在外境的對象,而是識在自己的內部知覺對象。不論對象的形象也好,知覺對象的能力也好,都是存在于潛在意識之中。而當他們現勢時,就産生了認識作用。

   因此,所謂真實的認識其實只是知覺自己的認識作用而已。並沒有所謂外界的對象以及認識外界對象的認識主體。當現勢的識産生活動的時候,同時也將它的余習留存于潛在意識(即第八識)之中。而潛在意識就是貯藏從無限過去以來,認識經驗所産生余習的倉庫。

   陳宗元先生對此的解釋認爲:「當余習在未來遇機緣時,就成熟而現勢化。現勢化的識在活動的同時,也就消滅。取而代之是下一瞬間的識。如此,具有現勢和潛在勢力二重構造的生滅之識,形成一股源源不斷的意識之流 。對于所謂的認識主體及被當做認識客體,而成立的主‧客觀的相對認識,其實只是在此等無間緣「意識之流」所影現的假相而已。 」

  

   「心」的梵語(citta),但中國譯成同樣的心字。這裏所要說的,是「質多」。質多是「種種」的意義;但不就是種種,是由種種而存在而長成的,所以古來約「種種積集滋長」而解說爲「集」。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的認識,取之于外,同時留下所認識的印象于內,即成爲心。識愈攀緣得多,內存的心象也愈多,所以說種種滋長。

   佛法緣起觀是不同意有一個根本的主動者在推動造作發生(即第一推動力)的,佛說:根、塵相對生識,叁事和合生觸等,乃名「集」。

   這是由叁事和合引起的一連串的因果活動鏈,不是簡單說屬于名法或名色法等。根是有情的色身,它之所以爲有情的色身(器官),就是因爲它們不是無情色法,它們是「能」造作諸業的機器。「能」就是上所說「現勢」,故此就有形成活動的可能。這個活動不是由意識支持、命令它們做的,是它們本身具備的動能引起的,這個動能,就是物質最基本的存在形式,諸如色法(根)的對境(塵)運動即生起識。能激起識的發生才是有情色法的特有功能,即所謂的官能。

  印順長老對「心」提出這樣的诠釋:認爲「心」的特殊含義,爲精神界的統一。這樣,依上來的解說,心意識的關系如此:

  圖片

   │

   ┌←─┴─────意

   識──┤

   └──┬────→心

   │

   識,約認識境界──內境、外境說。識由何來,由身心交感的──心理源泉的意處而來。識生了又如何?識生後剎那即滅,留影象而充實內心,心是種種的積集與統一。心與意,爲內心的兩種特性:一是六識所引生的,一是六識所從生的,流出又流回。識多對境界說,意多對根身說,心多對心所說。

  心、意、識之種子熏習現行

   諸法産生的起因,爲所有心識活動的顯現,唯識學用種子概念說明之,以種子攝藏在第八識阿賴耶的識知中,故一切諸法的現象皆由種子而生起。唯識宗的種子觀念,是從植物種子(bija)來的,以借喻現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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