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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玄奘大师《唯识三十颂》翻译问题之辨析(慧仁)▪P2

  ..续本文上一页起的直接原因(亲因),故第八识摄持诸法之因(种子)。可见第八识因相的着眼点是种子,其本身决非即是诸法之因。

  2、第八识与种子的关系。“一切种相应更分别,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此与本识及所生果不一不异,体用因果理应尔故,虽非一异而是实有。”[21]何为种子?即直接生起自类现行果法的潜能。第八识摄持种子故假称其为体,而种子为体上之功用。二者之间不一不异,宛如楼与砖的关系(楼是砖的集合之整体,而砖是楼的具体组成部分),而非因果关系。慧沼在其《成唯识论了义灯》中特别说明“杂染品种,望本识体,但是所依,无因缘义。”[22]那么具体此二者是怎样进行互动的呢?论云:“能熏识等从种生时,即能为因复熏成种,三法展转,因果同时,如炷生焰,焰生焦炷,亦如芦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时,理不倾动。”[23]其意思为,当种子生起现行(前七转识)的同时,七转识又于第八识中熏下自种。且其三法(种子→现行→种子)的变化从时间上是等而无间的,宛如炷焰生烧、芦束互依。此种现熏生展转之变化不正是对“转化”(prin!a^ma)的最好解释吗?

  3、第八识与前七转识的关系。论中引用《阿毗达磨经》文:“如契经说: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24]并解释云:“此颂意言,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于一切时展转相生,互为因果。”[25]又引《摄大乘论》文:“摄大乘说:阿赖耶识与杂染法互为因缘,如炷与焰,展转生烧;又如束芦,互相依住。”[26]那么第八识与前七识的关系同种子一样,是展转互依的,第八识自身不是它们的能生因。对此《成唯识论了义灯》云:“先行七识,望第八现,亦无因缘故。”[27]此第八现即第八识的现行见分,代表其作为识的自体,它与前七识没有因缘关系,而其所摄藏的种子才是产生万法的原因。

  4、四缘说。这是《成唯识论》对万法生起原理更为具体的解释,可谓思辩精深至极。大致来讲,因缘是法生起的亲因,等无间缘指识的自类无间相续性,所缘缘指心意识之对象,增上缘指对法的生起有帮助的一切余缘。论中认为色法的生起须因缘与增上缘,而心法生起必须具足四缘。这里我们着重来看一下论中对因缘的解释。“一、因缘:谓有为法亲办自果。此体有二:一种子,二现行。种子者谓本识中善、染、无记诸界地等功能差别,能引次后自类功能,及起同时自类现果,此唯望彼是因缘性。现行者谓七转识及彼相应所变相见性界地等,除佛果善、极劣无记,余熏本识生自类种,此唯望彼是因缘性。”[28]其大概意思是说,所谓因缘指能亲生自果的有为法,具体来讲种子与现行都可作为因缘。当种子生起现行时,以种子望现行,种子为现行之因;而当现行复熏成种,现望种,现行为种子之因。此种现互为因果的理论与前面所述是一致的。在此更可见其是将因果完全建立在种现自身的相互转换之上。

  至此,上面四个方面大致表述了玄奘大师的唯识缘起观,其中我们没有发现批评者所谓的以识为能、识法对立的思想,更不用说第八识成为法的直接生因,其与《唯识三十颂》的原义并不相违。第八识摄持种子,在某种意义上它就是种子的汇集体,故又称之为一切种识。玄奘是站在这个角度说“唯识”,实则其义即是唯种子,讲“能变”也一样。而万法具体的生成原理如四缘所说,种子为现行法的亲因,它在其它三缘的扶助下生起万法,即第八识所藏之种遇缘成熟生起现行,现行复熏成种藏于藏识,由此展转熏生,因果不绝。第八识起到的作用正如《唯识三十颂》所云“彼依识所变”,它只是依因,决非亲因,在四缘中只能算作增上缘。它与万法之间是不一不异、展转互依的关系。这与《三十颂》的“唯表别”、“转化”思想毫不相违,恰恰是对其进行了引申。反对者望文生义,没有进入具体的语境来理解问题,与玄奘思想本义并不相符。

  但是为什么玄奘大师没有直译prin!a^ma与vijn~apti而是分别采取了意译呢?若说大师对这二词的原义把握不够,那是荒唐的,因为上文已提到他对二词在别处都有符合梵文原义之翻译,此处显然是有意进行了意译。然而理由何在呢?笔者认为有三:

  其一,唯识学确是强调识在万法中的殊胜作用,这与法相学有所不同。这一点我们从同为世亲所作的《大乘五蕴论》与《大乘百法明门论》(前者属于法相学范畴,后者属于唯识学范畴)所举法数的不同排列顺序上即可看出。《五蕴论》是将识法排在最后,“如薄伽梵略说五蕴:一者色蕴,二者受蕴,三者想蕴,四者行蕴,五者识蕴。”[29]而《百法明门论》则将心法(识)放在了首位:“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分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30]并且认为它是一切之中最胜故。

  其二,这里要着重说明的是,唯识(vijn~a^nama^tra)这一概念的运用并非玄奘的发明,《唯识三十颂》梵文原本中亦出现了一次,即世亲本人也运用“唯识”来表达其思想。它出现在第二十八颂的后半颂:

  “sthitam! vijn~a^nama^tratve gra^hya^bha^ve tadagraha^t//”

  玄奘译作“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31]此译完全符合梵文原义(对此霍韬晦先生亦显无奈,认为顺着文义应将之改为唯表“vi

  鄄jn~apti”,故他还是译成了“尔时住唯表,无二取相故”[32] )。那么这也算是霍先生的意译吧!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由于唯识学将万法之存有解释为种子的显现,而种子又被识所藏,所以在此意义上讲唯识实则就是指唯种子的表别,以种子毕竟被识所藏故。故而在印度唯识学的具体语境中,唯表与唯识二者的意义是相通的,后者可以包摄前者,且更能体现唯识学的特色。真谛三藏在《转识论》中亦将唯表译作唯识,也算是对此的一个佐证吧。另外义净三藏留印归来,亦未见其对玄奘的翻译提出过异议。

  其三,唯识学的义理是在发展中逐渐完备的,早期唯识学更多注重在存有层面谈唯识,即用种子的显现来解释存在。所以世亲本人虽然也采用了唯识(vijn~a^nama^tra)这一概念,但更多的时候喜欢用唯表(vijn~aptima^tra)来表述其唯识思想。然而随着唯识学的发展,越来越注重对识的认知结构的研究。而玄奘继承的护法思想就是印度后期唯识思想,特别擅长于对识的认知结构的分析,并以四分说(见、相、自证、证自证分)完善了唯识学对识的认知原理的研究。玄奘在第二、三颂中将vijn~apti译作“了别”,并解释为识的行相(见分),就是这一特点的体现。所以后期的唯识学包含两层含义:(一)存有层,即唯表别;(二)认知层面,即唯了别。然而“唯表”概念没有识的认识(了别,分别)这一层面的含义,故它不能含摄认知层面的唯识义。故玄奘大师将其一律译作唯识以解决这一难题,这点笔者认为很重要。

  至于将prin!a^ma译作能变,且又译作三种能变识,一方面是顺应了唯识的翻译,另一方面是与颂之下文对应。因为颂文在解释三种转化时是与第八、第七、前六识分别对应的,故译作三种能变识并不违背原意。

  就此笔者认为玄奘大师对“唯识”与“能变”的翻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相当的道理。而对此进行责难的人对玄奘唯识学所知不深,过于草率。不容否定,《唯识三十颂》奘译本中确有意译成分。我们应该这样来看这个问题,首先玄奘不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学者,在翻译时只求保持译文的客观准确性,他是一位虔诚的佛学大师,他的译经有其自身的艰巨使命,即弘扬后期的护法唯识学。再就是看他的意译是否违背了世亲的原义,还是对其学说的正确引申发展。笔者并非一味崇古,定要维护传统之权威,而是站在理性角度对这一问题思考后作出的判断。那么玄奘大师带来华夏的确是印度唯识学理论发展之硕果,这是勿庸质疑的。然而玄奘大师舍身求来之法宝在中国却是命运多舛,由于国人好简之习性,加之法难等社会因素,唯识学当年只在北方玄奘师徒之间兴盛了几十年即告消歇,从此一殁千年,直到近代杨仁山居士从日本迎回失佚佛典,唯识学又获新生。国内几十年来的研究,对玄奘唯识正义的弘扬取得了一些成果。最近几年唯识学愈发受人重视,十分可喜。然而近年来对玄奘所译传的唯识学的责难,使得许多初学者无所适从,令笔者深感忧虑。遂作此文,算是对问题的澄清及对玄奘唯识正义的维护尽一份薄力吧。

  注 释:

  [1]《大正藏》卷31,p75。

  [2]《大正藏》卷31,p60。

  [3]《安慧〈三十唯识释〉原典译注》p3,霍韬晦著,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

  [4]九华山《甘露》杂志1998.3,p64。

  [5]《大正藏》卷31,p60。

  [6]《安慧〈三十唯识释〉原典译注》p21,霍韬晦著。

  [7]《安慧〈三十唯识释〉原典译注》p36,霍韬晦著。

  [8]《玄奘研究》之“唯识学的第三次译传”,p198,韩镜清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9]《大正藏》卷31,p61。

  [10]《安慧〈三十唯识释〉原典译注》p6,霍韬晦著。

  [11]《甘露》杂志1998.3,p64。

  [12]《安慧〈三十唯识释〉原典译注》p38,霍韬晦著。

  [13]《大正藏》卷31,p60。

  [14]《大正藏》卷31,p60。

  [15]《大正藏》卷31,p10。

  [16]《安慧〈三十唯识释〉原典译注》p38,霍韬晦著。

  [17]《大正藏》卷31,p7。

  [18]《大正藏》卷43,p301。

  [19]《大正藏》卷31,p7。

  [20]《大正藏》卷43,p302。

  [21]《大正藏》卷31,p8。

  [22]《大正藏》卷43,p717。

  [23]《大正藏》卷31,p10。

  [24][25][26]《大正藏》卷31,p8。

  [27]《大正藏》卷43,p717。

  [28]《大正藏》卷31,p40。

  [29]《大正藏》卷31,p848。

  [30]《大正藏》卷31,p855。

  [31]《大正藏》卷31,p61。

  [32]《安慧〈三十唯识释〉原典译注》p9,霍韬晦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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