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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佛教宗派义理研究——解析慈恩宗对外道的批破(高扬扬)

  长安佛教宗派义理研究——解析慈恩宗对外道的批破

  高扬扬

  前 言

  唯识学出自佛陀的根本圣典——方广诸经。但真正能够产生较大影响,甚至成为佛教思想的主流,则是佛陀灭度后一千年左右,由慈氏、无著、世亲三位菩萨的大力弘扬有关。于此期间,经过了部派佛教时代,和中观学派时代。一般说来,唯识主要依据的经典有六经十一论[1]。其中最重要的也是唯识的根本论典,则是《瑜伽师地论》。但此论体系庞大,有一百卷之多,难以诵读。因此,世亲著《唯识三十论》[2]。提纲挈领的讲述其唯识道理[3]。可又太简难懂,故而有诸多论师根据六经十一论兢相为之作注。竞有二十八家之多,最著名的则有十大论师:亲胜、火辨、德胜、安慧、难陀、净月、护法、胜友、胜子、智月等十大论师[4]。其中护法的理论最完备,最有代表性。玄奘大师留印回国,译出《唯识三十论》以后。依窥基大师建议,以护法的主张为主,杂糅其九师的理论[5],译成《成唯识论》[6]。

  一、以《成唯识论》引出外道的我执和法执

  《成唯识论》是中国佛教唯识宗的重要论典之一,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但形式上不分章,而是按其篇幅的大小而分为十卷。对外道的批破于十卷中处处可见,而外道的观点归结为我执和法执,此二执是佛教关注的中心问题。众生由我执和法执而沉溺生死轮回六道,其根源在于人们将识自体变现的相分,见分或似我似法,执著为实我实法,故而造此论以破二执。

  《成唯识论》卷一云:

  “今造此说,为于二空有迷廖者生正解故,生解为断二重障故。由我法执二障俱生,若证二空,彼障随断,断障为保二胜果故。由断续生烦恼障故去正真解脱,由断碍解所知障故,保大菩提。[7]”

  短短数语,道出了造《成唯识论》的缘起。

  首先是对外数论、胜论、大自在天、顺世外道和馀乘的我执虚妄性进行分析和批破,接着并对俱生我执和分别我执进行了论述。指出我执来自于第七识和第六识与生俱来的执著以及由第六识思辨分别而产生的执著。再者是破法执,主要批驳数论和胜论的观点,同时对其他外道进行批驳,进而又对俱生法执和分别法执进行论述,指出法执也是来自于第七识和第六识的执著以及第六识的思辨分别而起的执著。

  二、破我执

  关于我执,一般人所具有的只是一种虽根深蒂固确又模糊含混的概念。能够理论化,体系化的表达此类观念则是数论、胜论、大自在天、七外道和顺世外道。因此本论破我执,也是以他们为代表,

  《成唯识论》卷一云:

  “云何应知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实我实法不可得故,如何实我不可得耶?诸所执我略有三种,一者执我体常固遍,随处造业,受苦乐故:二者执我,其体虽常,而量不定,随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执我体常至细,如一极微,潜转身中作事业故。[8]”

  第一类我执是数论和胜论外道的观点。数论是正宗婆罗门六论之一,数论讲一切法不出二十五谛,故一切法摄入二十五谛中。

  《成唯识论述记》云:

  “僧佉,此翻为数,即智慧数,数度诸法,根本立名,从数起论,名为数论,论即生数,亦曰数论。”[9

  数论是观察宇宙之现象,以为生命原有诸净不变之本体就是神我。而其余一切一切物质心理之现象,亦有一本体,是曰自性。自性即神我合一,并依因中有果之原则,立转变义,故谓自性为诸法之本体。就诸法言,有生灭变化:就本体言,一切常存谓有必常有,无必常无,无必不生,有必不灭。胜论外道执积聚说,故先须精密分析宇宙万有,其分析所得,是曰句义。而由分析所得再综合之,遂有形形色色之世间,了然于其分析综合二方面。

  他们对自我的执著没有道理。如果认为自我的主体始终不变,普遍存在,体积如虑空。那就应该不再随有限的身躯而受苦受乐。自我既然始终不变,普遍存在,那就应该不存在活动转变,又怎么能跟随身躯而造各种业呢?此外他们所执著的自我,对一切众生自我是相同者时,就会出现一众生造业,一切众生都在造业:一众生受果时,一切众生都应该受果:一众生解脱时,一切众生都应该解脱。如此这样,便有大过。若是异者,众生的自我各不相同的存在于一切空间,那么他们的自我主体则应互相混杂。此外一切众生造业,受果时由于众生在自我地点上没有区别,应称作是一切众生所受的果报,所造的业。如果说造业,受果仍属各自的便无上述过失,那道理上仍说不通。因为业力、果报及身躯,应与各自我相合。如果说业力属于这一众生而不属于那一众生,那就不符合一切众生的自我则是普遍存在的道理了。此外一众生解脱时,一切众生都应解脱,因为所修证的方法与一切众生的自我相合。

  第二种是尼犍子外道,也称无惭外道。他们也是对自我主体始终不变的执著。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不应根据所进入身体的东西而有收缩和舒张。既然有舒张,就像风箱的风,应该不是始终不变,稳定存在。如果自我的主体既然随着身躯的不同变化,就应该可分解剖析,故而他们的观点如同儿戏。

  第三种观点是兽主外道和遍出外道的观点。对自我的执著也没有道理,如果说自我主体的体积极其微小,如同一个物质基本单位,那么又如何使这么大的身躯全身活动呢?如果说自我的主体虽小而能迅速同游全身,从而使全身活动,就像旋转点燃的木片而呈现出似乎不停的转动的火轮。故而所执著的自我主体就不应该是纯一的和始终不变的。

  此外小乘某些学派对自我的执著,还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一切凡夫的执著。认为自我的主体就是五蕴。如果这样的话,自我我就应该像五蕴一样,有生灭而非始终不变。由五蕴中的色蕴构成身体的一切物质,必定不是真实自我。他们像外界的一切物质一样而互不相容。而自我是不应具有质障而互不相容的,心和心所也不是真实的自我,他们不是一直连续,需要依赖各种条件才能生起。其余的各种心不相应行法以及法触所摄色,也不是真实的自我。因为他们如同虚空等现象不具有知觉性。

  第二种是数论学派和外道的观点。认为自我的主体与五蕴相异。道理上也不对,那样的话自我应如虚空,不会造业,也不受果报。

  第三种尼犍子部,正量部观点。认为自我的主体即非是五蕴,也非与五蕴相异,其道理上也不对。既然承认依赖五蕴建立自我,又以非即五蕴非离五蕴来补救过失。而这样的自我应像瓶一样,是假法,非实在自我。此外这样的自我,即不能说是由五蕴组成的有为法,也不能说与五蕴相异的无为法。如果是有为法,那就有生住异灭等转变,具有无常性:如果是无为法,则没有生住异灭等转变,具有常住不变性。非由五蕴因缘和合而成,他们说的自我既然与五蕴不即不离,那就不是有为法也不是无为法。但这就超出了一切存在的范畴,不可能是真实的存在,就像子虚乌有,也不能说是自我非自我,故而执著实在的自我是不能成立的。

  综合而言,究其以上一切我执可从三方面来讨论:一是第七识与第六识的区别,第七识的我执,必定有第七识外的实体,即第八识的见分作为依托:第六识的我执,有无识外实体作为依托则不一定,因为第六识的我执有时则依托外部的对象而进行,有时则无需。二是俱生我执与分别我执的区别。俱生我执必定有心外的实体,即第八识的见相分作为依托。分别我执是第六识认取错误的教义而形成的,所以说有说我实体。三是即蕴与离蕴的区别,依据五蕴执著有自我,这是有心外实体作为依托,脱离五蕴,纯粹将第六识的幻觉执著为自我,此类的我执没有实体作为依托。

  那么如果否定实我,就会导致云何有忆识,诵习,思怨等事的疑问产生。唯识学认为,这些行为和现象都是由前六识的现行活动熏习于第八识,形成了第八识中相应的种子。而这些种子又能产生现行活动,使各种行为和现象连续不断,故而这些现象的产生无须实在的自我,即使佛教有时说的造业,受果,生死轮回等现象,也无须实我主持其事。因为众生生命迁流不息,种现重生,业果等流,相似相续,故而实我不存在,也无必要存在。

  三、破法执

  本论对破实我与破实法所提问题有所区别。即对破实我不作内外区分,所提问题为“如何实我不可得耶?”而对破实法则区分了识内与识外,所提问题为“云何识外实有诸法不可得耶?”因为我是识内识外皆体是无,而法则识内法有,识外法无。虽但识内法有,但却并非都是实有,在“外境无,内境可有”的前提下,并又对内境诸法的假实作了区分。按唯识学来讲,一切是物都是依他起性,就连八识也不能执著为实有。

  如本论卷二指出:

  “诸心,心所,依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直实有,为遗妄,执心,心所外实有境故,说唯有识,若执唯识真实有者,如执外境,亦是法执。”[10]

  所以如果将识执为真实有,那也是法执。这也是唯识宗与大乘其它的观点相一致之处,即一切事物都是假有。

  1、破数论的法执

  外人问道为何识外之各种真实事物是不存在的呢?论主答道因为客观事物在道理上讲起来是肯定没有的。那么外道所说的外境如何非有呢?数论认为我的主体是思,利用萨埵、刺阇,答摩三种属性构成五大等二十三法。而五大等法是萨埵、刺阇、答摩三事合成是真实的,因为他们都是现量所得,他们的这种讲法是没有道理的。从三方面来讲:第一,则首先指出二十三法非实有,因为大等各种基本事物,既然是由多种要素合成,就像军队树木等群体,应该是假像性存在而非具有实体存在。故说不能用现量方式来认知。第二,数论认为三本事有真实不变的主体。所以在三本事和合的过程中,主体应该前后没有不同,三主体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如一处事物变化时,其余各类的事物也应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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