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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义(上)▪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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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此又对上随染本觉之修德、次明清净觉体之性德也、谓有四种之大义者、乃转八识成四智之义也。与虚空等者、乃喻其智量也。犹如净镜者、乃喻其智体也。以明由识成染、以智成净、以虚空喻智之量者、义在包罗群相、而不拒群相发挥。以镜喻智之体者、义在能现诸有、而不留一有之迹。

  

  

云何为四。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境界相。无法可现。非觉照义故。

  

此标起分说四种大义、总结净性本觉常乐我净之四德、唯以四种净智而证也。一者如实空镜者、谓已转第八识成大圆镜智、证如来妙净之德也。如实者谓真如实体。空者净义。镜者智义。总言真如实体、唯以净智而证。所谓净智者、乃离一切心、一切境、一切界、一切相、故曰远离一切心境界相也。既离心境而界相自泯、当然无法可现。如是净智、非觉照义所能显故。设用觉照、即成心境界相、则有初相可得、尤不与净智相应也。以是妙义难量、故曰如实空镜。以其净体包罗一切、无欠无余、无始无终、岂不宛然大圆镜智者乎。

  

  

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

  

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者、乃已转第七识、成平等性智、设如来法身妙我之德。因平等无漏自熏习智、所谓如实不空也。而不空者、以有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故。其所现者唯是一切平等心故。本自不出不入不失不坏、而以为有出入失坏者、皆是偏计情执、因不知其出无出相、入无入相、失无失相、坏无坏相、之常住一心也。何则、以其一切法、出即真实性、入即真实性、失即真实性、坏即真实性。故曰、不出不入乃至一切法即真实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者、以染法无自性故、本有平等性智之体、常不动故、是以具足平等无漏熏众生故、而众生始有离苦之想、出世之念也。

  

  

三者法出离镜。谓不空法。出烦恼碍智碍。离和合相。淳净明故。

  

三者法出离镜者、谓已转第六识成妙观察智、证如来妙乐之德也。言法者、以不思议法为出离智。谓不空者、对一切世间境界而言、用不思议智、观察世间法、一切烦恼碍、一切世智碍、皆无自性、即不受此二种障碍所缠、始能出离和合之相、方得淳净光明镜故。或曰、何为和合之相、曰、即是集起复杂种子识也。或曰、种子识乃第八识、何言成妙观察智、曰、转四智之功皆以妙观察智。言离和合相者、是显其功也。意谓妙观察智、观不空之世间法、出离烦恼、故证如来妙乐之德也。

  

  

四者缘熏习镜。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四者缘熏习镜者、谓已转前五识共成成所作智、证如来妙常之德也。盖如来之常德、常在众生前五识中最为显现。故能缘助熏习众生、成其所应作智、同圆种智也。呜呼、此岂如来之独能也哉、而吾人人皆具有如来曾未减色之成所作智。而不能者何也、以此智在凡圣不差毫端之际、转成五识、引起第六意识同意、分别人我之相、故成众生、以是而反如来之常、又成寿者之相。故般若云、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或曰、云何能无。曰、云何不无。噫、而能无与不无、皆无正理可决。原以多劫熏成习惯染净相应否、为之公断、再无相当理由可说。故我世尊痛言、修者要以净法熏习、始能与如来净智相应。外熏内熏、皆是如来净智、遍照众生之心、令修无漏善根、随众生之念示现、以一念净、即如来之一念示现。若念念净、即如来之念念示现。故曰、随念示现故。此乃众生之常、即如来之常众生之乐、即如来之乐。众生之我、即如来之我。众生之净、即如来之净。而如来常乐我净之四德、岂别有所在哉。唯以众生之八识、转成四智之功也。所谓依法出离故者、以前五识因地不转、果地始转、必依妙观察智、不思议法熏第八识、成大圆镜智时、而前五识与之共转、故曰、以法出离故也。

  

  

上释觉义竟 下释不觉义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念无自相。不离本觉。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

  

上释觉义以不觉而言、此释不觉义以觉而言。然觉与不觉原非二体、而分为两名者、只在能否知真如法一故。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故。既不如实而知、即是不觉心起、而起不觉之心者、以有其缘生之念。而缘生之念、本无另有自相、仍是觉心而起、故曰、不离本觉也。乃喻之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迷。遂以法合之、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即可知不离觉性则有不觉也。而此不觉之相、却是觉性之相、又觉性之体、即是不觉之体也。所谓性相不二者是也。夫不觉之义者、非完全无知觉、是乃不自觉也。而竟觉其色香味触语言文字、更起种种计度分别想相、随此六尘变迁流转、妄作自家生住异灭、永未自心回光返觉观察、觉此色香等者是谁、故曰不自觉也。以有此不自觉之妄想心故、乃能知其种种名义、故为说真觉之名、俾其闻名思义、转妄回真。设若离此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然欲了知真如觉性、必须由众生之不觉心中求。而此不觉者、即是一分极微之生相无明、从此引起三细六粗生住异灭等相。见于下文、以导后学、由此不觉心中之粗细相、剖出无粗细之觉性也。

  

  

上明根本不觉竟。下明枝末不觉义。分为二、初无明不觉生三细。二境界为缘长六粗。今初。

  

  

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

  

此总标一念不觉、为无明之本因。生起三种细相、为无明之枝干。以干本不相隔碍、故曰相应。以干本一体、故曰不离。

  

  

云何为三。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即不动。动即有苦。果不离因故。

  

云何为三者、承上总标、征起别释。一者无明业相者、谓自心不觉自心、既无明了之性、当然妄动、即成造业之相、故释之曰、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也。又反释其义曰。若果自心觉照自心、以自心者、一切皆心、心外再无一法可取、自无可动之处、故曰觉即不动、以不动即如、而阴入皆如、则无苦可舍也。复合其义曰、动属劳相、劳即是苦、而竟妄自作劳、故曰动即有苦。遂解之曰、因果不相距离、乃动即是因、苦即是果。因果同时、故曰果不离因故。此在三乘圣人变异生死之苦、非在凡所知之粗相、以现在业因、招将来之苦果也。

  

  

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

  

二者能见相者、继前第一妄业之相、征起第二妄见之相。言妄见者、以本具之见闻嗅尝觉知、元一清净心量、横起妄能、亦名转相。以依妄动、转成能见、故释曰以依动故能见也。遂反释之曰、不动则无见。意谓见闻嗅尝觉知等心、各住本位、唯一真如心故、复何能见之有。又继征起三者境界相者、谓色声香味触法、本一无作性体、横计妄所、亦名现相。以依妄见现出所有妄境、故释曰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也。又反释之曰、离见则无境界。意谓色声香味触法等性、各住本位、唯一真如性故、复何所现之有。故法华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者是也。然此业相、转相、现相三者、皆起于一念不觉之间、均不落先后、所谓一念不觉生三细也。

  

  

上明无明不觉生三细竟。下明境界为缘生六粗义。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

  

此承上三细相、明继续生起六粗相也。以有境界缘故者、谓以依三细相中所现境界、为实有之相、不了一切唯心、反起攀缘心相、连带而起、共成六种粗相。曰智相、相续相、执取相、计名字相、起业相、业系苦相也。云何为六者、乃总征别释之辞。一者智相、乃标起别释第一矗相、谓此粗相、是依境而起分别之心、甄别境界好丑、好则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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