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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
此又對上隨染本覺之修德、次明清淨覺體之性德也、謂有四種之大義者、乃轉八識成四智之義也。與虛空等者、乃喻其智量也。猶如淨鏡者、乃喻其智體也。以明由識成染、以智成淨、以虛空喻智之量者、義在包羅群相、而不拒群相發揮。以鏡喻智之體者、義在能現諸有、而不留一有之迹。
雲何爲四。一者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此標起分說四種大義、總結淨性本覺常樂我淨之四德、唯以四種淨智而證也。一者如實空鏡者、謂已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證如來妙淨之德也。如實者謂真如實體。空者淨義。鏡者智義。總言真如實體、唯以淨智而證。所謂淨智者、乃離一切心、一切境、一切界、一切相、故曰遠離一切心境界相也。既離心境而界相自泯、當然無法可現。如是淨智、非覺照義所能顯故。設用覺照、即成心境界相、則有初相可得、尤不與淨智相應也。以是妙義難量、故曰如實空鏡。以其淨體包羅一切、無欠無余、無始無終、豈不宛然大圓鏡智者乎。
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于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衆生故。
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者、乃已轉第七識、成平等性智、設如來法身妙我之德。因平等無漏自熏習智、所謂如實不空也。而不空者、以有一切世間境界悉于中現故。其所現者唯是一切平等心故。本自不出不入不失不壞、而以爲有出入失壞者、皆是偏計情執、因不知其出無出相、入無入相、失無失相、壞無壞相、之常住一心也。何則、以其一切法、出即真實性、入即真實性、失即真實性、壞即真實性。故曰、不出不入乃至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者、以染法無自性故、本有平等性智之體、常不動故、是以具足平等無漏熏衆生故、而衆生始有離苦之想、出世之念也。
叁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淳淨明故。
叁者法出離鏡者、謂已轉第六識成妙觀察智、證如來妙樂之德也。言法者、以不思議法爲出離智。謂不空者、對一切世間境界而言、用不思議智、觀察世間法、一切煩惱礙、一切世智礙、皆無自性、即不受此二種障礙所纏、始能出離和合之相、方得淳淨光明鏡故。或曰、何爲和合之相、曰、即是集起複雜種子識也。或曰、種子識乃第八識、何言成妙觀察智、曰、轉四智之功皆以妙觀察智。言離和合相者、是顯其功也。意謂妙觀察智、觀不空之世間法、出離煩惱、故證如來妙樂之德也。
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衆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四者緣熏習鏡者、謂已轉前五識共成成所作智、證如來妙常之德也。蓋如來之常德、常在衆生前五識中最爲顯現。故能緣助熏習衆生、成其所應作智、同圓種智也。嗚呼、此豈如來之獨能也哉、而吾人人皆具有如來曾未減色之成所作智。而不能者何也、以此智在凡聖不差毫端之際、轉成五識、引起第六意識同意、分別人我之相、故成衆生、以是而反如來之常、又成壽者之相。故般若雲、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或曰、雲何能無。曰、雲何不無。噫、而能無與不無、皆無正理可決。原以多劫熏成習慣染淨相應否、爲之公斷、再無相當理由可說。故我世尊痛言、修者要以淨法熏習、始能與如來淨智相應。外熏內熏、皆是如來淨智、遍照衆生之心、令修無漏善根、隨衆生之念示現、以一念淨、即如來之一念示現。若念念淨、即如來之念念示現。故曰、隨念示現故。此乃衆生之常、即如來之常衆生之樂、即如來之樂。衆生之我、即如來之我。衆生之淨、即如來之淨。而如來常樂我淨之四德、豈別有所在哉。唯以衆生之八識、轉成四智之功也。所謂依法出離故者、以前五識因地不轉、果地始轉、必依妙觀察智、不思議法熏第八識、成大圓鏡智時、而前五識與之共轉、故曰、以法出離故也。
上釋覺義竟 下釋不覺義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于方。則無有迷。衆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爲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上釋覺義以不覺而言、此釋不覺義以覺而言。然覺與不覺原非二體、而分爲兩名者、只在能否知真如法一故。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故。既不如實而知、即是不覺心起、而起不覺之心者、以有其緣生之念。而緣生之念、本無另有自相、仍是覺心而起、故曰、不離本覺也。乃喻之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于方則無有迷。遂以法合之、衆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即可知不離覺性則有不覺也。而此不覺之相、卻是覺性之相、又覺性之體、即是不覺之體也。所謂性相不二者是也。夫不覺之義者、非完全無知覺、是乃不自覺也。而竟覺其色香味觸語言文字、更起種種計度分別想相、隨此六塵變遷流轉、妄作自家生住異滅、永未自心回光返覺觀察、覺此色香等者是誰、故曰不自覺也。以有此不自覺之妄想心故、乃能知其種種名義、故爲說真覺之名、俾其聞名思義、轉妄回真。設若離此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然欲了知真如覺性、必須由衆生之不覺心中求。而此不覺者、即是一分極微之生相無明、從此引起叁細六粗生住異滅等相。見于下文、以導後學、由此不覺心中之粗細相、剖出無粗細之覺性也。
上明根本不覺竟。下明枝末不覺義。分爲二、初無明不覺生叁細。二境界爲緣長六粗。今初。
複次依不覺故。生叁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
此總標一念不覺、爲無明之本因。生起叁種細相、爲無明之枝幹。以幹本不相隔礙、故曰相應。以幹本一體、故曰不離。
雲何爲叁。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爲業。覺即不動。動即有苦。果不離因故。
雲何爲叁者、承上總標、征起別釋。一者無明業相者、謂自心不覺自心、既無明了之性、當然妄動、即成造業之相、故釋之曰、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爲業也。又反釋其義曰。若果自心覺照自心、以自心者、一切皆心、心外再無一法可取、自無可動之處、故曰覺即不動、以不動即如、而陰入皆如、則無苦可舍也。複合其義曰、動屬勞相、勞即是苦、而竟妄自作勞、故曰動即有苦。遂解之曰、因果不相距離、乃動即是因、苦即是果。因果同時、故曰果不離因故。此在叁乘聖人變異生死之苦、非在凡所知之粗相、以現在業因、招將來之苦果也。
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叁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二者能見相者、繼前第一妄業之相、征起第二妄見之相。言妄見者、以本具之見聞嗅嘗覺知、元一清淨心量、橫起妄能、亦名轉相。以依妄動、轉成能見、故釋曰以依動故能見也。遂反釋之曰、不動則無見。意謂見聞嗅嘗覺知等心、各住本位、唯一真如心故、複何能見之有。又繼征起叁者境界相者、謂色聲香味觸法、本一無作性體、橫計妄所、亦名現相。以依妄見現出所有妄境、故釋曰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也。又反釋之曰、離見則無境界。意謂色聲香味觸法等性、各住本位、唯一真如性故、複何所現之有。故法華雲、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者是也。然此業相、轉相、現相叁者、皆起于一念不覺之間、均不落先後、所謂一念不覺生叁細也。
上明無明不覺生叁細竟。下明境界爲緣生六粗義。
以有境界緣故。複生六種相。雲何爲六。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此承上叁細相、明繼續生起六粗相也。以有境界緣故者、謂以依叁細相中所現境界、爲實有之相、不了一切唯心、反起攀緣心相、連帶而起、共成六種粗相。曰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系苦相也。雲何爲六者、乃總征別釋之辭。一者智相、乃標起別釋第一矗相、謂此粗相、是依境而起分別之心、甄別境界好醜、好則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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