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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密经讲义▪P10

  ..续本文上一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乃归中道、以显正理也。于是问尊者曰、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可证菩提果、则汝在因地之中、发菩提心时、若度化众生、决定必说诸法断灭、反成外道邪说。莫作是念何以故、于因地之中、发菩提心时、度化众生、当然于法、不说断灭相、方合如来心印。自然以如是因、召如是果、此息两边、独显中道也。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福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须菩提。白佛言。世辱。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此分较量。离空有二见之福胜。先以事实言之、若菩萨以恒河沙等七宝、持用布施、固然功德不少、假若再有一人、未舍布施、只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是则已破俱生我法二执、证无生法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所以者何、以其即一切法、离一切相故、已同佛之知见、当然超过世福。何以故、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是菩萨、即破俱生我法二执、已无能受所受之心、则受无受相也、须菩提、恐众生疑、故问云何、不受福德、佛答、巳破二执、诸惑巳尽、福德自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佛谓如是看来、法即非法。故证菩提果、有十号、第一即名如来、俾众生顾名思义、当知如来者、来无来法、去无去法、岂有实法。若有人不明是义、专执我之报身、以为如来、而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完全不解我说之义。何以故、如来者、来无来相、本无所从来、去无去相、本无所去、故名曰如来也。若心来、若境来、乃是心境一如、皆名如来。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

  

此约一非一相、多非多相、以一多平等、显般若本体。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固属甚多、然多即是一、以一世界故。当机深领佛意、意谓说一说多、皆非真实义理、凡一切真实义理、皆不可说。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即不说、决定是微尘众、所以者何、原是一世界故。佛说微尘众、乃随人情而说。即非微尘众、乃随真智说。是名微尘众、乃随情智说。借一世界、说众多微尘、虽有其名、本无实多之体。不但多无多相、抑且一无一相。故我如来、所说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世界亦无实体、从何而有。若使世界实有者、不过一切微尘等和合、之一合相而已。且极而言之、一合相亦不究竟、故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佛闻当机所说不谬、遂呼其名、而告之曰、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一卷般若经、一言一蔽之、亦如是而已。凡求佛法者、须在此处注意。若了诸法皆不可说、则诸法皆成实相。何以故、古德云、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真何待。佛顶经云、但有言说、都无实义。佛云、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故佛十种通号之中。一号曰、善逝(去也)世间解、乃以世间之解说、皆属戏论、而凡夫之人、贪着其事、以为真实、佛破其迷、善为随情辩论、以扫去世间一切戏论解说、故号曰、善逝世间解也。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佛说法至通结之时、恐留余窦、又发明相分与见分、平等之义、以期圆满、而无余。盖以前所说对于相分、既一一破除、唯恐世人转计、以为破除相分、必留见分、如是谬之甚矣。故特举此义、对须菩提说、若有人言、佛所破者、皆是相分、佛所显者、应是我人众生寿者之见分、若是人者、解我说义不。尊者已领佛意、早知见分与相分无异。乃答言、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人众生寿者见、是名我人众生寿者见、俾当局等闻之、塞将来之疑窦。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通结一经之要旨、佛谓当机曰、凡发菩提心者、不但于见相二分应作如是之知见。对于一切法、皆应如是知之、如是见之、如是发信心、如是解真义。皆不可生起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属因缘。如来说即非法相者、属因缘即空。是名法相者、属因缘即假。究竟些三法者、可谓属因缘耶、属空耶、属假耶、皆不可说。故此三法、即显不可思议之中道也。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比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共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此第三十二分、为流通分、示流通此经、观念之益、较量通经之功德。若人持用、无量阿僧祇数世界七宝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虽少至四句偈、或三句二句一句等、或自利、受持读诵、或利人、为人演说。共福胜彼布施无量世界七宝。云何为人演说、以下示以通经之法要也。大凡为人演说、要在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如如者、乃无为法、谓一切法、各如其自如、不假他相、自无异相。盖一切有为法、以权教观之、如梦幻等之虚妄无常。以实教观之、梦幻泡影露电、皆是实相、梦则梦如、电则电如、皆是如如不动、应作此如是观也。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此正式结束流通、佛说此经已毕。当机人长老须菩提、乃法会四众弟子、比丘(译乞士)是大僧。比丘尼(译乞士女)是亚僧。优婆塞(译近事男)是皈依三宝、已受五戒之在家男子。优婆夷(译近事女)是皈依三宝、已受五戒之在家女人。天人阿修罗、乃略说天龙八部。(详见教乘法数)闻佛所说、得未曾有、心地清净、皆大欢喜、诚信接受、如法奉行。

  

  

  

第二稿后序

  

去年冬

  

倓公老法师出其金刚经讲义稿本谓骞源曰。义理非子所习。姑为我校订其文字可乎。骞源受而读之。凡文字之间有可更易者管窥所及辄标浮签以备。采择时阅半载。读凡再周。献替虽未必有当。而去取悉出自师裁。庶不至规方漆断妄谈般若。引为深幸矣近者。师又将出其稿本。与海内方家相商摧而后付梓。则是义理之际又不自满。假如此岂止喜人讥弹其文字而已哉。记曰甘受和白受采其法师之谓乎。爰记数语以志仰佩。

  

  

丙戌仲夏黄县后学赵骞源仙搓谨识

  

  

夫金刚经者,为诸佛母,众圣所依,于大部般若中,为骨为髓,绝相超宗了义谭也。湛山老人,台宗耆德,虽普宏诸经,而尤乐说斯典。曩者群弟子随闻记录,刊行牖世,已有数种,第于显理浅深之处,行文繁简之间,尚未能尽惬老人之意旨焉。三十四年夏,老人患泻疾,殊危笃,然犹不舍大悲,为诸众生作不请友,手撰此注,笔导末学,可谓吐平生之心得,供养法界,辟佛门之大厦,归宿来贤者矣。培生也幸,叨列门墙者念有六载,兹以巡礼普陀,途次青岛,恰值此注付梓,忝供断句之役,法缘之巧岂偶然哉,爰敬赘数言,用志随喜云尔。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四月十五日受业弟子澎培谨跋。

  

  

《金刚般若波罗密经讲义》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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