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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P10

  ..續本文上一頁、如來不以具足相故、乃歸中道、以顯正理也。于是問尊者曰、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可證菩提果、則汝在因地之中、發菩提心時、若度化衆生、決定必說諸法斷滅、反成外道邪說。莫作是念何以故、于因地之中、發菩提心時、度化衆生、當然于法、不說斷滅相、方合如來心印。自然以如是因、召如是果、此息兩邊、獨顯中道也。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複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福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辱。雲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分較量。離空有二見之福勝。先以事實言之、若菩薩以恒河沙等七寶、持用布施、固然功德不少、假若再有一人、未舍布施、只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是則已破俱生我法二執、證無生法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所以者何、以其即一切法、離一切相故、已同佛之知見、當然超過世福。何以故、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是菩薩、即破俱生我法二執、已無能受所受之心、則受無受相也、須菩提、恐衆生疑、故問雲何、不受福德、佛答、巳破二執、諸惑巳盡、福德自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佛謂如是看來、法即非法。故證菩提果、有十號、第一即名如來、俾衆生顧名思義、當知如來者、來無來法、去無去法、豈有實法。若有人不明是義、專執我之報身、以爲如來、而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完全不解我說之義。何以故、如來者、來無來相、本無所從來、去無去相、本無所去、故名曰如來也。若心來、若境來、乃是心境一如、皆名如來。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叁千大千世界。碎爲微塵。于意雲何。是微塵衆。甯爲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衆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衆。所以者何。佛說微塵衆。即非微塵衆。是名微塵衆。世尊。如來所說叁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此約一非一相、多非多相、以一多平等、顯般若本體。叁千大千世界、碎爲微塵、固屬甚多、然多即是一、以一世界故。當機深領佛意、意謂說一說多、皆非真實義理、凡一切真實義理、皆不可說。若是微塵衆實有者、佛即不說、決定是微塵衆、所以者何、原是一世界故。佛說微塵衆、乃隨人情而說。即非微塵衆、乃隨真智說。是名微塵衆、乃隨情智說。借一世界、說衆多微塵、雖有其名、本無實多之體。不但多無多相、抑且一無一相。故我如來、所說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世界亦無實體、從何而有。若使世界實有者、不過一切微塵等和合、之一合相而已。且極而言之、一合相亦不究竟、故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佛聞當機所說不謬、遂呼其名、而告之曰、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一卷般若經、一言一蔽之、亦如是而已。凡求佛法者、須在此處注意。若了諸法皆不可說、則諸法皆成實相。何以故、古德雲、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真何待。佛頂經雲、但有言說、都無實義。佛雲、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故佛十種通號之中。一號曰、善逝(去也)世間解、乃以世間之解說、皆屬戲論、而凡夫之人、貪著其事、以爲真實、佛破其迷、善爲隨情辯論、以掃去世間一切戲論解說、故號曰、善逝世間解也。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須菩提。于意雲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佛說法至通結之時、恐留余窦、又發明相分與見分、平等之義、以期圓滿、而無余。蓋以前所說對于相分、既一一破除、唯恐世人轉計、以爲破除相分、必留見分、如是謬之甚矣。故特舉此義、對須菩提說、若有人言、佛所破者、皆是相分、佛所顯者、應是我人衆生壽者之見分、若是人者、解我說義不。尊者已領佛意、早知見分與相分無異。乃答言、世尊說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即非我人衆生壽者見、是名我人衆生壽者見、俾當局等聞之、塞將來之疑窦。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于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通結一經之要旨、佛謂當機曰、凡發菩提心者、不但于見相二分應作如是之知見。對于一切法、皆應如是知之、如是見之、如是發信心、如是解真義。皆不可生起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屬因緣。如來說即非法相者、屬因緣即空。是名法相者、屬因緣即假。究竟些叁法者、可謂屬因緣耶、屬空耶、屬假耶、皆不可說。故此叁法、即顯不可思議之中道也。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于比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爲人演說。共福勝彼。雲何爲人演說。不取于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此第叁十二分、爲流通分、示流通此經、觀念之益、較量通經之功德。若人持用、無量阿僧祇數世界七寶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于此經、雖少至四句偈、或叁句二句一句等、或自利、受持讀誦、或利人、爲人演說。共福勝彼布施無量世界七寶。雲何爲人演說、以下示以通經之法要也。大凡爲人演說、要在不取于相、如如不動。何以故、如如者、乃無爲法、謂一切法、各如其自如、不假他相、自無異相。蓋一切有爲法、以權教觀之、如夢幻等之虛妄無常。以實教觀之、夢幻泡影露電、皆是實相、夢則夢如、電則電如、皆是如如不動、應作此如是觀也。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此正式結束流通、佛說此經已畢。當機人長老須菩提、乃法會四衆弟子、比丘(譯乞士)是大僧。比丘尼(譯乞士女)是亞僧。優婆塞(譯近事男)是皈依叁寶、已受五戒之在家男子。優婆夷(譯近事女)是皈依叁寶、已受五戒之在家女人。天人阿修羅、乃略說天龍八部。(詳見教乘法數)聞佛所說、得未曾有、心地清淨、皆大歡喜、誠信接受、如法奉行。

  

  

  

第二稿後序

  

去年冬

  

倓公老法師出其金剛經講義稿本謂骞源曰。義理非子所習。姑爲我校訂其文字可乎。骞源受而讀之。凡文字之間有可更易者管窺所及辄標浮簽以備。采擇時閱半載。讀凡再周。獻替雖未必有當。而去取悉出自師裁。庶不至規方漆斷妄談般若。引爲深幸矣近者。師又將出其稿本。與海內方家相商摧而後付梓。則是義理之際又不自滿。假如此豈止喜人譏彈其文字而已哉。記曰甘受和白受采其法師之謂乎。爰記數語以志仰佩。

  

  

丙戌仲夏黃縣後學趙骞源仙搓謹識

  

  

夫金剛經者,爲諸佛母,衆聖所依,于大部般若中,爲骨爲髓,絕相超宗了義譚也。湛山老人,臺宗耆德,雖普宏諸經,而尤樂說斯典。曩者群弟子隨聞記錄,刊行牖世,已有數種,第于顯理淺深之處,行文繁簡之間,尚未能盡惬老人之意旨焉。叁十四年夏,老人患瀉疾,殊危笃,然猶不舍大悲,爲諸衆生作不請友,手撰此注,筆導末學,可謂吐平生之心得,供養法界,辟佛門之大廈,歸宿來賢者矣。培生也幸,叨列門牆者念有六載,茲以巡禮普陀,途次青島,恰值此注付梓,忝供斷句之役,法緣之巧豈偶然哉,爰敬贅數言,用志隨喜雲爾。

  

  

中華民國叁十六年四月十五日受業弟子澎培謹跋。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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