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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法性论》讲记▪P3

  ..续本文上一页”:什么是名言?我们的心识活动,不过是名言而已。如我们说话,或一个名词,或是一句话,是名言;而我们内心的认识什么,也好像讲话一样。所以有人说:我们的思想,是没有声音的语言,语言是有声音的思想。所以,佛法称世俗心识为名言识。

  现在我们认识到的,圆的,红的,虽没有说出来,却与我们口说的一样。我们不要以为我的心,心能认识到了红的、圆的......,红的、圆的......是真实认识到了那个客观的东西,真实认到了外面的那个东西。其实,我们所认识的什么,只是我们心识的名言作用。

  我们心识的认识活动,纯粹是一种名言作用。但在人们的感觉中,并不是这样,以为红的实在是红的,物质实在是物质,声音也以为实有声音,样样都以为是实在的。其实,呈现在认识中的对象,一切都不外乎名言作用。以“现二”及“名言”──二义,说明了我们的心识,实在是虚妄分别。佛法所说生死法,中心即是虚妄分别──妄识。为什么是虚妄分别?因为一方面显现二取──能取、所取,一方面不外乎名言。

  名言有二类,明确的与不明确的。以众生来分别,狗、猫与人就差多了。人有认识,猫、狗有认识么?当然有,如认识到主人回家了。又如猫嗅到了鱼味即走近来,要吃。不过他们的认识,名言的活动非常暗昧,简单而不大清楚,所以他们虽有这认识的名言作用,却不能清楚的表达出来。我们人就不同了,我们的认识非常清楚,名言作用很强,也能用语言表显出来。人类的语言多复杂,什么都能讲给别人听,使人听了可以理解。不但是口说,也能以手势,或面部的表情代语言。试看哑吧,不是用手势来表显吗?这也是名言。名言是能表诠的,表示一种意义。凡能表示一种意义的,都是名言,不管口中所说,或是心中所想的,或是身体的一种表示。人类在进步中,中国有方块字,外国人用拼音字。直写横写,各式各样不同,文字都与语言一样,能表示内心认识的内容。我们的方块字,一横一竖的,拆开来,什么意义都没有,可是结合起来,能表示出具体或抽象的一切。名言──内心的、声音的、形色的,就是这么个东西。人类的名言作用强,所以思想、语言、文字,也特别发达;而名言的根源,是心识所有的作用。猫、狗等动物,不能说完全没有,如在吃饭时,猫会走到身旁叫著要吃,这也是一种表示。狗见主人回家,摇尾表示欢迎。叫的声音也有分别,有经验的动物学家,听得出喜欢叫声,及忿怒的叫声,不过没有人类那样的微细、复杂、清楚而已。动物中,高高低低的名言活动不同,人类也是这样。刚生下来的小孩,什么不懂,不会做,也知哭,吃母亲喂的奶;渐渐的认识母亲,及其他的人;以后会讲话了,先叫爸爸、妈妈,渐渐什么都会讲了,他的心上的名言,就一天一天发达复杂起来。所以,心识的名言作用,是一切众生所都有的,不过程度的不同而已。

  要了解,我们的心识活动,是有表示作用的,称为名言,使我们知道是什么,其实是个符号。我们用方块字,拼音字,各式各样都可用以表示一切。或用声音表示,虽随地区、随时代而不同,语音不同,而表示什么,却是一样的。我们凭心识、语言、文字,以为这是什么?那是什么?以为确实是这样,不知这是符号的世界,名言的世界。不是真实是那样,而只是我们心识表现的法相。现二与名言,说明了虚妄分别的意义。

  进一步说:“实无而现故,以是为虚妄;彼一切无义,惟计故分别”。为什么是虚妄?“实无而现故”。实在没有这样的实在性,而却有能取与所取的现起。我们的心不起则已,一起即表现为主观与客观,也就是内心与外境的对立。直觉到有客观外在的东西,为内心所认识,但此能取与所取,推究起来,实际是没有这二种对立的真实性。好像有主观、客观,心、境,内、外的对立,其实并不如此。如现起此二种是真实的,那就不是虚妄了。因为没有能取、所取,对立的真实性,只是心识的表现,所以称之为是虚妄的。

  一般人的想法:客观实在的境界,是存在于心外的,是实在。依唯识说,没有心外独存的实在物,只是心识的似现。那末,能取的心识总是实在的了!不是的,如有实在的境界,也许可说实有内心,而实际并不如此,心与境是不相离的,离所取是没有能取的。我们觉得心与境实在各别不同,所以认识到的客观境界不离错误,觉得那个主观实在的心,也不离错误。境不离我们的心,心也不离境,所以呈现在我们心识中的什么客观主观,心境对立的,都是虚妄、颠倒、错乱的。因为实无别体的能取、所取的对立可得,所以说:“彼一切无义”。“无义”,是说没有这能取与所取的实在的体性,或者没有实在的外境。

  然而,我们不是觉得有实在的体性吗?这不过是我们心识的名言活动,种种的推度而已,所以说“惟计故分别”。佛法说“遍计所执性”,遍计,即以我们的分别心去作各式各样的推度执著,觉得这是这样,那是那样。也就是我们不知道是虚妄现的,取著能取所取而作种种的计执,以为是实在的。如除去了我们内心的计度以外,就没有我们所想像的一切实性了。所以一切都是无义的,惟是计度而已,所以只是“分别”。总结的说,如果这个现象界的种种,确是实在有能取、所取相对立,有客观那个东西实在的话,就不能说一切都是虚妄分别了。现在推究起来,没有实义,惟是我们自心,因心识表现为能取与所取,不知道这是虚妄的,所以起种种认识推度作用,以我们分别推度显现出一切,以为是如此如此的。所以除了分别,一切不可得。换句话说,这是一意言、名言的活动,就称之谓分别。

  众生所以有生死,由于无明,这是佛法所公认的。什么是无明?无明是蒙昧错误的认识。我们对宇宙人生没有体悟得到真理,所了解到的,都是虚妄错误,不实在的。由于这样,我们常在错乱,颠倒中,起烦恼,造业,受生死,一生一生的生死不了。所说虚妄、颠倒、错误的根本,究竟是什么?唯识宗给我们指示出来:我们的无明──最根本的错误,就是觉到心物对立,好像心外有客观实在的世界,离外界而有内心。错误由于虚妄分别,成了生死的根本。我们每个人都觉得心在内,境在外,山水在外;外物是与心无关,自己就是这样的。大家都为无明所蔽,都有根本错误,所以谁也解决不了生死,谁也不得究竟解脱。

  所以唯识宗要说:一切都是唯识所(表)现,惟是虚妄分别,从虚妄分别所显现的一切。依著这样的理解,去观察一切唯识所现,便能断除无明,证悟真理,解脱生死。就是大乘空宗,也还不是这样:我们在生死轮回中,颠倒错乱,生死不得解脱,由于无明。什么是无明根本?不知一切是空,而遍计执著实性的有。如能观一切法无自性,无自性故空,就能解脱生死,启悟真理而得涅槃。这就是说,真正的佛法,不管讲空,讲唯识,都是为了这个问题,都是为了要了解这生死,袪除无明而得到涅槃,成佛。佛法,有深广的理论,但为理论而理论,真正佛法中是没有的。现在弥勒菩萨所开示的论,是唯识大乘,所以首先说:法──生死,主要的就是虚妄分别,一般叫做妄识。妄心不起则已,起即能取所取相现,所以说: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知道惟是自心所显,惟计故分别,所以破除遍计执,体悟法性得解脱,是唯识学的根本意趣。

  复此法性相,无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别,即是真如性。

  上来已略说法的相,以下明法性的相。法性是要依法而说明的,所以对所说法相,再简单叙述一下:法就是生死法;生死法是轮回不已。生死一切法,以虚妄分别为性,所以一切唯识。本论以现二及名言──二义,说明生死以虚妄分别为性,这是法相。现在依法相而遮显法性相,所以说:“复此法性相,无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别,即是真如性”。一般说,法性无相,法性有什么相可说!这话是对的,因为说到的相,不外乎名言分别。法性那里可以分别?心思所不及,语言所不到,所以说法性无相。可是,没有相就不可说,不说如何能使人趣向法性?所以佛菩萨从不可说中作方便说,用不、非、无这些话来表示。或如维摩诘经中,维摩诘以默然不说来表示。这种方式,在我们佛法中,有人觉得是消极的,因为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不是也不是;这是空,那也是空;这不可得,那也不可得,却不说是这样,是那样。因为肯定的说,就著相了,就与法性不相应,所以用一种遮遣的方法,用否定的字句来表示,这叫烘云托月法。画师要画一月亮,如敊一圆圈,人家见了都说这月亮画得不太像。如在旁画了许多乌云,中间留有一圆圆的地方,在这乌云中显出了月亮。其实他没有画月亮,不过是用衬托的方法表达出来,却非常神似。佛法说真如,法性,涅槃,都是用此法的。现在所说的“此法性相”,是没有能取、所取,没有能诠、所诠的差别,这就是没有“现二”──能取、所取,也没有“名言”──能诠、所诠。上面说,生死法是虚妄分别所现起的能取、所取,似乎心境对立,这是世间法。现在法性是能取、所取不可得。上面所说虚妄分别是名言,口中说的是名言,心中思想的也是名言。名言是能表示某种意义的,所以名言必有能诠表与所诠表,但法性是超脱能诠所诠的。法性是能取、所取不可得;能诠、所诠不可得;所以说:“无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别”。“别”字连到上面解,没有能取、所取的差别;“无”字又连著下面解,没有能诠、所诠的差别。能取、所取,能诠、所诠都不可得,这是法性相。

  这许多名词,大家听了似乎很生疏,如改用我们向来惯用的话就熟悉了。如说不可思议,没有能取、所取,所以不可思;没有能诠、所诠,所以不可议。法性超过了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即是真如性。

  什么是真如?真是表示它不是虚妄的,有现二就是虚妄,有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就是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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