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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波巴四法·三乘合一不可分▪P9

  ..续本文上一页地自我观照,因此就布施来说,我不知道您是否可以稍微谈谈要如何谨慎地来为别人着想?我的意思是,如何让我们的想法清净合宜,且不受制于自我需要或自我欺骗的混淆——尤其是在想到寃亲债主与布施时?若有法门可修,是不是“自他交换”?

  答:你说得对。首先,我们可以藉着“自他交换”的禅修来修行布施。这中间的次第是:首先我们以最亲近的人(亲人、朋友)为对象,再来是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最后是寃亲仇敌。当我们慢慢变得习惯熟练,能真正对外行布施时,便不会有任何问题了。像“这是我的东西,我为什么要给人”等一切诸如此类的想法,就不再那么强烈了。我们必须突破这种想法,但毕竟我们所能带给人的利益还是暂时性的。我们要先了解对方的状况,知道他最需要什么,我们又能做什么等——我们无法现在就带给他究竟的利益。在任何情况下,当我们要做布施时,一定要先审慎地问自己:“我能做到吗?它对我的困难度有多少?这对我和受施者将会带来何种利益?”我们要先审慎地做了解。

  行完布施后,我们要将此善业功德回向一切众生终能证悟成佛。我们不做一般世人所想的布施:希望得获回应,不管是感谢、尊敬或什么的,或害怕别人将会倚赖我们的施舍等等。我们应该完全抛弃这种世俗的想法,只要一心将功德回向一切众生解脱证悟即可。

  我举一个实例:我要擤鼻涕,当我擤完时便把它丢掉,一旦它丢在垃圾箱后,我还会认为那是我的东西吗?不会吧,对不对?同理,一旦我们做完布施工作后,就要把心放下。我们不必再紧抱着它不放,心里仍认为那是我们的。若我们期盼有什么回报,或执著于我们所做的而生起这些第二想时,则一切的功德与利益便都白废了。

  至于对怨敌行布施时,我们对他们最主要的供养便是慈悲。若有人对我们怀有恶意,不管我们做了什么,好或不好的,我们都应该反省:“我为自己的作为让他生烦恼心而深感抱歉。若非因为我,那个人便不会起瞋念了。由于我的过失——造成对方生起瞋念的对象,而让他造了投生地狱的因。”

  我们要观修大容忍心,了解到由于那个人的瞋念,我们才能累积修行忍辱的功德,因此,这个人事实上更是我们的恩人。反之,若我们以瞋报瞋,则两个人便将一起投生地狱,而这是一点都没有意义的事。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修习忍辱和宽容。换句话说,我们要将在这种关系和情况下所发生的过失由自己承担,而将其利益(例如,我们修忍辱的功德)归于他人的慈悲所致。最后,怀着这样宽容的心,我们可以累积许多的功德,再将此功德回向那们怨敌,或那位生瞋恨心的人。基本上,我们可以修自他交换的法。

  自他交换法是菩萨道的最根本。它确实非常有必要,因为不论我们的发心多好,都会碰到对我们好,或对我们恶意相向的人——这是无可避免的,重点在能于一切情况中保持平等宽容的心。我有一个故事正说明了这一点:有一次,一个和尚坐在铺垫上打坐。另外一个和尚靠近他,用细柔的声音对他说:“你在修什么?”和尚平静地说:“我在修慈悲观。”旁边那个和尚又靠近些说:“去吃屎吧!”第一个和尚一阵愤怒,转身打了他一个耳光。这表示他并没有真正无分别地在修慈悲,若他真的修得很得法的话,便已有定力,对那个和尚的话,也就一笑置之,继续修他的法,一点都不受扰乱。

  问:可否请您大约谈谈法身、报身和化身?我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多年来我一直一种想法——不是我对它真有了解,而是基于我对它的少许感觉。就我多年来的了解是,我们之所以要修行,以及做这么多修行的功夫,无非是要与法身相应或证悟法身。这些年来,我一直认为法身是一样非常非常纯净的东西,一样既超越于觉受客体之外,也深藏其内的东西(就像基督教所称的“存在之根本”,它遍满一切)。它是一种非常微细的能量,除非藉由修行,否则无法触及。我最近读到创巴仁波切的书《狂智》(CRAZY WISDOM),感觉十分震撼。在书里,他谈到了法身是一个行动的起念,报身是这个行动的过程,而化身则是它圆满的完成。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法身便与我们日常生活的起心动念没有分别。当您谈到我们应视一切均为清净圣洁时,是否即是这个意思?然后当我读到那个之后,我有点像“啊!答案就在这里了”的感觉。它让我想起《心经》里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所以法身就是在此时此地当下非常明晰,遍满一切。法身是很清楚的,它并非某种非常微细的能量,而是一种非常真实,一种在此时此地能感受到的东西。

  答:你的了解没有错。但必须要了解的一点是,一切现象诸法缺乏任何实性或实体,而这种缺乏实性即是法身。消除相信执持一切为真实或实有的概念,便是了悟空性,这是一个我们自己要去实证的东西。报身和化身是为了利他,在众生的见与境中所做的化现,例如,佛的清净相(身相与净土)。有着清净业力的人可以看到报身,而有着不净觉受的人,便只能看到化身。这是佛之证悟的功德事业,它由过去生累积无量的清净与不净、有漏与无漏的福德智慧所自然显发的。这些广大资粮累积的结果,为了度化众生便自然化现报、化等二身。

  阳光自然照射大地让土里的种子发芽,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并非阳光有任何意识或概念要让一切事物成熟结果,成熟是太阳存在的一个自然副产品。在此例中,法身是太阳,而照射在土地上的阳光则是藉由报、化二身所行的事业;然而还有住于地下甚至没有眼睛可以看视东西的众生,例如甲虫等,因此,来自太阳的光线对它们一点都无助益。我们是否能接触到诸佛的化现,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功德和因缘业力,它不是一个佛要或不要的问题。

  我们所谈的这个证悟是一个完全与我们在知性上的了解相异的东西,它不只是一个概念而已。目前我们对三身的所有理解,都仅止于自己本身所组成的一个概念图形而已,因此,本来就有某些程度上的误解和迷惑。真正的证悟或当下的了悟,则根本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问:对我先前发问要如何恰当地回应别人需要的问题,您的回答是我们必须要审慎地去做。我觉得有些您曾提起的法门也许对发露布施心、对让一个人能放下到生出布施心有很大的帮助。但我想知道的是,我们要如何去敏锐地细察别人真正的需要,是否有这方面的法门?因为我觉得部分证悟的觉观力就是要对现境有一个圆满深入的了解,因此,当我们在路上遇到一个人,而他向我们要酒喝时,我们或许有能力、或许没有能力知道他是不是一个酒鬼;也许他之所以需要酒是因为他牙痛,无钱去看牙医,这时就需要一种我所谓的深度的洞悉力,而也许我们没有。就是同样的这个洞察办,举例来说,让我们是否具备远见拒绝自己的孩子。照现说,我们已经与孩子一起生活了够长的时间,足具这种观力,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是没有。因此事情演变成,也许我们很发心,但最后我们让自己的布施压得别人透不过气来;或者我们给了我们认为他需要的东西,而事实上那根本不是他所需要的,这些都是由于我们缺乏洞察力的缘故。因此,我很想学这种法门,培养深知别人真正需要的观力。

  答:你不好实际上去问那个人为何他要喝酒吗?这是事实,除非我们已到达某种证量,能以更高超的方式来觉知情况——例如高证悟的菩萨,他们绝对知道众生真正的需求是什么——否则我们根本不可能永远做得对。有时我们的布施会枉费,但是我们还是要依情况尽自己所能地去做。有时我们会正中目标,有时会有一种偏移,但总而言之,一切都还是在于我们自己的发心。倘若我们的发心是纯净的,那么至少功德利益一定不会少的。

  在许多状况中,我们都可以用常识小心地去观察什么是别人真正需要的。若有人在街上凑近你,要求你给钱买酒,你在心里想会不会是这样、会不会是那样时,何不问他几个问题——你可以说:“你因为要止牙痛才要喝酒,是不是?”若这个人已经喝酒成瘾的话,你也可以由他身上看出,这并不难办到。若你的孩子来找你说“请您给我一个鱼钩好让我去钓鱼来吃”时,你会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善的布施行;若小孩子不明了,你也可以有耐心地说:“我不会那样做的。”你可以用各种常识尽力去分辨。

  我们的开示到此圆满结束。我想请大家想想自己能够做什么修持或布施?不管你现在在做什么、能做什么,在你的能力以及空性的自他交换禅修上——不管你现在在修什么法门,都请再接再厉。

  (问答录三完)

  

  

《冈波巴四法·三乘合一不可分》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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