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地自我觀照,因此就布施來說,我不知道您是否可以稍微談談要如何謹慎地來爲別人著想?我的意思是,如何讓我們的想法清淨合宜,且不受製于自我需要或自我欺騙的混淆——尤其是在想到寃親債主與布施時?若有法門可修,是不是“自他交換”?
答:你說得對。首先,我們可以藉著“自他交換”的禅修來修行布施。這中間的次第是:首先我們以最親近的人(親人、朋友)爲對象,再來是沒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最後是寃親仇敵。當我們慢慢變得習慣熟練,能真正對外行布施時,便不會有任何問題了。像“這是我的東西,我爲什麼要給人”等一切諸如此類的想法,就不再那麼強烈了。我們必須突破這種想法,但畢竟我們所能帶給人的利益還是暫時性的。我們要先了解對方的狀況,知道他最需要什麼,我們又能做什麼等——我們無法現在就帶給他究竟的利益。在任何情況下,當我們要做布施時,一定要先審慎地問自己:“我能做到嗎?它對我的困難度有多少?這對我和受施者將會帶來何種利益?”我們要先審慎地做了解。
行完布施後,我們要將此善業功德回向一切衆生終能證悟成佛。我們不做一般世人所想的布施:希望得獲回應,不管是感謝、尊敬或什麼的,或害怕別人將會倚賴我們的施舍等等。我們應該完全抛棄這種世俗的想法,只要一心將功德回向一切衆生解脫證悟即可。
我舉一個實例:我要擤鼻涕,當我擤完時便把它丟掉,一旦它丟在垃圾箱後,我還會認爲那是我的東西嗎?不會吧,對不對?同理,一旦我們做完布施工作後,就要把心放下。我們不必再緊抱著它不放,心裏仍認爲那是我們的。若我們期盼有什麼回報,或執著于我們所做的而生起這些第二想時,則一切的功德與利益便都白廢了。
至于對怨敵行布施時,我們對他們最主要的供養便是慈悲。若有人對我們懷有惡意,不管我們做了什麼,好或不好的,我們都應該反省:“我爲自己的作爲讓他生煩惱心而深感抱歉。若非因爲我,那個人便不會起瞋念了。由于我的過失——造成對方生起瞋念的對象,而讓他造了投生地獄的因。”
我們要觀修大容忍心,了解到由于那個人的瞋念,我們才能累積修行忍辱的功德,因此,這個人事實上更是我們的恩人。反之,若我們以瞋報瞋,則兩個人便將一起投生地獄,而這是一點都沒有意義的事。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修習忍辱和寬容。換句話說,我們要將在這種關系和情況下所發生的過失由自己承擔,而將其利益(例如,我們修忍辱的功德)歸于他人的慈悲所致。最後,懷著這樣寬容的心,我們可以累積許多的功德,再將此功德回向那們怨敵,或那位生瞋恨心的人。基本上,我們可以修自他交換的法。
自他交換法是菩薩道的最根本。它確實非常有必要,因爲不論我們的發心多好,都會碰到對我們好,或對我們惡意相向的人——這是無可避免的,重點在能于一切情況中保持平等寬容的心。我有一個故事正說明了這一點:有一次,一個和尚坐在鋪墊上打坐。另外一個和尚靠近他,用細柔的聲音對他說:“你在修什麼?”和尚平靜地說:“我在修慈悲觀。”旁邊那個和尚又靠近些說:“去吃屎吧!”第一個和尚一陣憤怒,轉身打了他一個耳光。這表示他並沒有真正無分別地在修慈悲,若他真的修得很得法的話,便已有定力,對那個和尚的話,也就一笑置之,繼續修他的法,一點都不受擾亂。
問:可否請您大約談談法身、報身和化身?我之所以問這個問題,是因爲多年來我一直一種想法——不是我對它真有了解,而是基于我對它的少許感覺。就我多年來的了解是,我們之所以要修行,以及做這麼多修行的功夫,無非是要與法身相應或證悟法身。這些年來,我一直認爲法身是一樣非常非常純淨的東西,一樣既超越于覺受客體之外,也深藏其內的東西(就像基督教所稱的“存在之根本”,它遍滿一切)。它是一種非常微細的能量,除非藉由修行,否則無法觸及。我最近讀到創巴仁波切的書《狂智》(CRAZY WISDOM),感覺十分震撼。在書裏,他談到了法身是一個行動的起念,報身是這個行動的過程,而化身則是它圓滿的完成。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法身便與我們日常生活的起心動念沒有分別。當您談到我們應視一切均爲清淨聖潔時,是否即是這個意思?然後當我讀到那個之後,我有點像“啊!答案就在這裏了”的感覺。它讓我想起《心經》裏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所以法身就是在此時此地當下非常明晰,遍滿一切。法身是很清楚的,它並非某種非常微細的能量,而是一種非常真實,一種在此時此地能感受到的東西。
答:你的了解沒有錯。但必須要了解的一點是,一切現象諸法缺乏任何實性或實體,而這種缺乏實性即是法身。消除相信執持一切爲真實或實有的概念,便是了悟空性,這是一個我們自己要去實證的東西。報身和化身是爲了利他,在衆生的見與境中所做的化現,例如,佛的清淨相(身相與淨土)。有著清淨業力的人可以看到報身,而有著不淨覺受的人,便只能看到化身。這是佛之證悟的功德事業,它由過去生累積無量的清淨與不淨、有漏與無漏的福德智慧所自然顯發的。這些廣大資糧累積的結果,爲了度化衆生便自然化現報、化等二身。
陽光自然照射大地讓土裏的種子發芽,正好說明了這一點。並非陽光有任何意識或概念要讓一切事物成熟結果,成熟是太陽存在的一個自然副産品。在此例中,法身是太陽,而照射在土地上的陽光則是藉由報、化二身所行的事業;然而還有住于地下甚至沒有眼睛可以看視東西的衆生,例如甲蟲等,因此,來自太陽的光線對它們一點都無助益。我們是否能接觸到諸佛的化現,完全取決于自己的功德和因緣業力,它不是一個佛要或不要的問題。
我們所談的這個證悟是一個完全與我們在知性上的了解相異的東西,它不只是一個概念而已。目前我們對叁身的所有理解,都僅止于自己本身所組成的一個概念圖形而已,因此,本來就有某些程度上的誤解和迷惑。真正的證悟或當下的了悟,則根本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問:對我先前發問要如何恰當地回應別人需要的問題,您的回答是我們必須要審慎地去做。我覺得有些您曾提起的法門也許對發露布施心、對讓一個人能放下到生出布施心有很大的幫助。但我想知道的是,我們要如何去敏銳地細察別人真正的需要,是否有這方面的法門?因爲我覺得部分證悟的覺觀力就是要對現境有一個圓滿深入的了解,因此,當我們在路上遇到一個人,而他向我們要酒喝時,我們或許有能力、或許沒有能力知道他是不是一個酒鬼;也許他之所以需要酒是因爲他牙痛,無錢去看牙醫,這時就需要一種我所謂的深度的洞悉力,而也許我們沒有。就是同樣的這個洞察辦,舉例來說,讓我們是否具備遠見拒絕自己的孩子。照現說,我們已經與孩子一起生活了夠長的時間,足具這種觀力,但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就是沒有。因此事情演變成,也許我們很發心,但最後我們讓自己的布施壓得別人透不過氣來;或者我們給了我們認爲他需要的東西,而事實上那根本不是他所需要的,這些都是由于我們缺乏洞察力的緣故。因此,我很想學這種法門,培養深知別人真正需要的觀力。
答:你不好實際上去問那個人爲何他要喝酒嗎?這是事實,除非我們已到達某種證量,能以更高超的方式來覺知情況——例如高證悟的菩薩,他們絕對知道衆生真正的需求是什麼——否則我們根本不可能永遠做得對。有時我們的布施會枉費,但是我們還是要依情況盡自己所能地去做。有時我們會正中目標,有時會有一種偏移,但總而言之,一切都還是在于我們自己的發心。倘若我們的發心是純淨的,那麼至少功德利益一定不會少的。
在許多狀況中,我們都可以用常識小心地去觀察什麼是別人真正需要的。若有人在街上湊近你,要求你給錢買酒,你在心裏想會不會是這樣、會不會是那樣時,何不問他幾個問題——你可以說:“你因爲要止牙痛才要喝酒,是不是?”若這個人已經喝酒成瘾的話,你也可以由他身上看出,這並不難辦到。若你的孩子來找你說“請您給我一個魚鈎好讓我去釣魚來吃”時,你會知道這是不是一種善的布施行;若小孩子不明了,你也可以有耐心地說:“我不會那樣做的。”你可以用各種常識盡力去分辨。
我們的開示到此圓滿結束。我想請大家想想自己能夠做什麼修持或布施?不管你現在在做什麼、能做什麼,在你的能力以及空性的自他交換禅修上——不管你現在在修什麼法門,都請再接再厲。
(問答錄叁完)
《岡波巴四法·叁乘合一不可分》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