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报应说的新论证
中国佛教学者对于因果报应论的论述,着重于阐明有没有因果报应,为什么有因果报应,谁在承受因果报应,又是怎样受因果报应等问题。也就是对因果报应的有无问题作辩护性的证明,同时着力就因果报应的根源、主体、性质和方式等一些根本问题作了论证。
一、报应的根源
初唐诗僧王梵志有诗云:
世间日月明,皎皎照众生。贵者乘车马,贱者膊担行。富者前身种,贫者悭贪生。贫富有殊别,业报自相迎。闻强造功德,吃着自身荣。智者天上去,愚者入深坑。〔注释:《王梵志诗校辑》卷2,4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
这首诗运用通俗语言和对比手法,通过描绘人世间贫富不均、贵贱悬殊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诗文强调贫富贵贱是「业报」,是人们作「业」的结果,并突出「智者」和「愚者」在来世的不同果报。
「业」是古代印度流行的观念,佛教加以继承,并成为自身哲学体系的重要范畴。业,是造作的意思,指众生的身心活动。佛教认为,这种活动和因果关系相结合,会形成产生不同结果的力量,是为「业力」,这是一种潜在的功能,是创造未来生命的动力。业有多种分类,一般从形态上分,有身业(身体的行动)、口业(言语,也称语业)和意业(内心欲做某事的意念、意志)。从性质上分,有善业、恶业和无记业三类,善恶二业招不同的果报,非善非恶的无记业则不招果报。业是人类向上努力或向下堕落的根据。在王梵志看来,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富贵贫贱,就是不同业因所得的不同业报。
佛教认为,从整体来看,人类是尚未获得生死解脱的生类,人类只有超越自我,超越人生,超越生死,转化成佛,才能摆脱烦恼和痛苦,实现永恒的幸福、自由。由此,中国佛教也特别重视论述因果报应过程中形成人生痛苦的原因,东晋慧远对此有非常重要的论述,他在《明报应论》中说:
夫因缘之所感,变化之所生,岂不由其道哉?无明为惑网之渊,贪爱为众累之府,二理俱游,冥为神用,吉凶悔吝,唯此之动。无明掩其照,故情想凝滞于外物;贪爱流其性,故四大结而成形。形结则彼我有封,情滞则善恶有主。有封于彼我,则私其身而身不忘;有主于善恶,则恋其生而生不绝。于是甘寝大梦,昏于同迷;抱疑长夜,所存唯着。是故失得相推,祸福相袭,恶积而天殃自至,罪成则地狱斯罚。此乃必然之数,无所容疑矣。〔注释:石峻等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1卷,90页。〕
「无明」,愚痴无知。「贪爱」,贪恋爱欲。这段话是说,无明和贪爱是人生烦恼、迷惑和祸患的原因。人由于对佛法愚痴无知,就不能有正确的认识,认识不正确,就会使自己的思想感情对外界事物发生凝滞执着,对外界事物发生贪爱、迷恋,也就使善恶果报有了主体,从而人就因贪恋生命而导致生命不断的轮回流转。贪爱使人的本性流荡,进而使地、水、火、风「四大」结合成人的形体。人有形体,就有了彼此的界限,人对于自己也就特别偏爱而不能超脱;有了善恶果报的主体,人就会贪恋生命而使生命连续不绝。人就像在大梦中一样,昏沉迷惑,在漫漫长夜中,守持疑惑,贪爱执着。这样就使人的得失互相推移,祸福相继而来,积了恶就有殃祸,有了罪就要进地狱受惩罚。这是必然的定数,是不容置疑的。
无明和贪爱同为人生苦难和受报应的根源,两者相比,无明更是首要的根源。佛教认为,无明即愚痴无知,是把虚幻的世界执着为实有,从而产生种种妄虚分别。这种认识上的颠倒,使人生出强烈的贪恋和欲望,从而陷入种种痛苦之中。所以,人生痛苦的最根本原因是无明、愚痴。而人生要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最关键、最首要的也就是要消除无明、愚痴,学习佛教理论,增加佛教智慧。王梵志诗句「智者天上去,愚者入深坑」,就是以愚智之别作为人生能否解脱苦难的分界。
佛教所谓的智愚即认识上的是非正邪,是与道德上的善恶分不开的,两者是统一的。所谓智慧,是既能明察一切事物的是非、真假,又能正确取舍、断除烦恼、解除痛苦的能力。而愚痴恰恰相反。真正的智者必奉善行,而愚者必作恶事。佛教的因果报应,是说善因必产生善果,称为善因善果;恶因必产生恶果,称为恶因恶果。由此因果报应又称作善恶业报。东晋郗超在《奉法要》中说:「全五戒则人相备,具十善则生天堂。……反十善者,谓之十恶,十恶毕犯,则入地狱。」〔注释:石峻等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1卷,18页。〕又说:「彼以恶来,我以善应。」〔注释:同上书,20页。〕「说人之善,善心便生;说人之恶,便起忿意。」〔注释:同上书,19页。〕强调要行「十善」,要以「善应」对「恶来」。「十善」与「十恶」相对。「十恶」指:(1)杀生;(2)偷盗;(3)邪淫;(4)妄语;(5)两舌即说离间语,破语;(6)恶口,即恶语,恶骂;(7)绮语,即杂秽语;(8)贪欲;(9)瞋恚;(10)邪见。离以上十恶,则为十善。十恶和十善,依照顺序,一至三属身业,四至七属口业,后三者属意业,通称为「身三,口四,意三」。从内容来看,十恶、十善是重在讲对待人际关系,对待动物的态度,以及排除个人欲望和错误见解等,基本上是道德修养问题。佛教因果报应论认为道德的高下是决定人的地位、命运和未来的根本要素。可见,善业恶业就是果报的根源,行善行恶,一者向上逐渐求得解脱,一者向下堕入更加痛苦的深渊,这是因果报应的两类根源,两种结果,两个方向。
二、报应的方式
因果报应是怎样实现的?其方式如何?这是因果报应说的一个根本问题。中国原有的报应观念多是限制于人自身一世的,如古代三命说,一为受命,即年寿长短;二为遭命,谓行善而遭遇不幸的报应;三为随命,顺随善恶而受报;都是就现世而言的。又如俗语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马上就报。」近似于一世因果论。佛教不同,它讲三世因果,强调因果报应体现在生命形态不断轮回转化的过程中。慧远曾专门作《三报论》,文章开宗明义说报应有三种方式,三种类别:
经说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注释:石峻等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1卷,87页。〕
「经说」,系指《阿毗昙心论》卷1所说:「若业现法报,次受于生报,后报亦复然,余则说不定。」〔注释:《大正藏》第28卷,814页中。〕慧远认为,现报是现世所作的行为,在现世中就召感果报,不待来生。生报是业力因缘不如现报的强大,但也不软弱,今生所作善恶业,来生即受善恶果报。后报是业力软弱,时作时悔,未酬报前,业因不失,遇缘即报。即过去无量生中所作的善恶业,于今生受善恶报,或于未来无量生中受善恶报。这是根据受报时间的不同,将果报分为三种。人有三业,业有三报,生有三世。生命之流,继往开来,变化不息,贯通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尊卑贫富,强弱苦乐,美丑寿夭,或人或畜,品类不殊,都是过去业因的报应。众生的现实生活,是前生的作业结果。众生现在的思想行为,又留下新的业力,在生命结束时,推动新的生命的流转。
慧远又从报应承受主体的角度说明报应有先后快慢之分,他说:
受之无主,必由于心;心无定司,感事而应;应有迟速,故报有先后。〔注释:《三报论》,石峻等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1卷,87页。〕
这是说,人是通过心来受报应的,心并无固定的职责,它对事物有所感受而有反应,而感应有快慢之分,报应也有先后的不同。这就是所谓「因情致报,乘感生应」〔注释:《明报应论》,石峻等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1卷,89页。「感」字原为「惑」,今改。〕慧远十分重视「感」在报应中的作用,这可能与他认为《周易》是「以感为体」〔注释:《世说新语
文学》载:「殷荆州曾问远公:『《易》以何为体?』答曰:『《易》以感为体』。殷曰:『铜山西崩,灵锤东应,便是「易」耶?』远公笑而不答。」《世说新语》卷2,《诸子集成》(八),62页。〕有关。
慧远对于报应为什么有轻重的问题,也做了说明。他说报应「先后虽异,咸随所遇而为对;对有强弱,故轻重不同」〔注释:《三报论》,石峻等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1卷,87页。〕认为人所受的报应,都是随人的际遇而产生的一种应对,应对有强有弱,所得报应也就有轻重的不同。
至于如何解释现实生活中仁者不寿、富者不仁,恶人丰衣足食、荣华富贵,善人穷困潦倒、忧郁而死等现象,慧远特意用「三报」的理论,加以说明:
谓积善之无庆,积恶之无殃,感神明而悲所遇,慨天殃之于善人。咸谓名教之书,无宗于上,遂使大道翳于小成,以正言为善诱,应心求实,必至理之无此。原其所由,由世典以一生为限,不明其外。其外未明,故寻理者自毕于视听之内,此先王即民心而通其分,以耳目为关键(界限)者也。如今合内外之道,以求弘教之情,则知理会之必同,不惑众涂而骇其异。〔注释:《三报论》,石峻等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1卷,88页。〕
这是说,积善集殃,积恶致庆,善人受祸,恶人得福,是所受者前世行为的报应,今世行为所得的报应还没有显出来。世俗典籍只讲今生,只以耳听目见为认识的界限,不明了今生以外和视听以外的事理,不懂得今生作业将在来生受报应的道理。必须把佛典和世典、内道和外道结合起来,才能通观一切。这样,慧远就把人们现实生活的境遇归结为前世的业因,又把现世生活的思想行为与来生的命运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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