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对稳定期,称为“住”。众生的身心连续变异衰败,称为“老”。众生身心连续变坏,称为“无常”。此四者在小乘的心不相应行法中也称为生、住、异、灭。以上十四种是与小乘共通的心不相应行法,以下十种是大乘独有的心不相应行法。
十五是流转,指前因后果连续不断。十六是定异,指不同的因产生不同的果,因果类型有种种差别。十七是相应,指因果相称,互相顺应。十八是势速,指因果的飞速流转。十九是次第,指因果相生有一定的顺序,如业力强的先生,业力弱的后生,没有同一时间有二果同时生起的情况。
二十是时,即时间,由因果相续而假立过去、现在、未来。二十一是方,即方位、空间,由物质现象的因果相续,而有东南西北上下的差别。非物质现象则无“方”的含义。
二十二是数,即数目,指一切事物有数量上的差别。
二十三是和合,指各种条件的聚集会合,所谓众缘和合,方能形成一切事物。二十四是不和合,指形成各种事物的条件不能聚集会合。
第五无为法者,略有六种。一虚空无为。二择灭无为。三非择灭无为。四不动无为。五想受灭无为。六真如无为。
【今译】第五大类是无为法,大略有六种。一是虚空无为。二是择灭无为。三是非择灭无为。四是不动无为。五是想受灭无为。六是真如无为。
【评析】此处本论介绍无为法。无为法的“为”是造作的意思。有为法就是由众缘造作而形成,以上心法、心所法、色法、不相应行法,都属有为法。无为法即无造作的现象,具体有四种特征:一是不生不灭,有别于有为法的生、住、异、灭。二是无去无来,有别于有为法有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区别。三是无彼无此,有别于有为法都是自他相互依赖而成立。四是无得无失,有别于有为法有增有减。本论认为,无为法有六种,六种无为法都是真如的表现。以下对六种无为法作一简述。
一是虚空无为。关于虚空无为,各宗有不同看法。唯识宗认为,虚空无为是真如的表现,真如是显现空无的真理,真理寂灭,脱离各种障碍,犹如虚空。以比喻得名,称虚空无为。
二是择灭无为。“择”是简择,即判断、选择。“灭”是断障。“择灭无为”就是由无漏智慧的力量,断灭一切烦恼,证得真如。
三是非择灭无为。有二种非择灭无为:一是并非由智慧力量的判断选择,而是因为诸法本性清净所显的寂灭。二是缺缘不生所显的真如,这是指一切有为事物本是因缘和合而生,如果所需的缘已不存在,未来的事物就不能生起,从而使真如显现。
四是不动无为。色界四禅以上,苦受和乐受都消失。苦乐受的性质是动转,脱离了苦乐受的动转性所显的真如,就是不动无为。
五是想受灭无为。灭尽定中,前六识及其相应心所,还有污染的第七识及其相应心所,都已制伏断灭,只是其中的想心所和受心所的作用显著,所以该定称想受灭。由想受灭所显的真如,称为想受灭无为。
六是真如无为。真如是一切事物的真实本性,“真”即真实;“如”即如常,也就是始终不变的本性。真如无为是前五种无为的所依,前五种无为是真如无为的不同表现。
言无我者,略有二种:一补特伽罗无我。二法无我。
【今译】所说的“无我”,大略有二种:一是人无我。二是法无我。
【评析】以上是本论的第一部分,是介绍百法。此处是本论的第二部分,是阐明“无我”的结论。“无我”有二种,以下对二种“无我”作一简述。
一是“补特伽罗无我”。“补特伽罗”,意译为人,众生,数取趣(指执取五趣或六道而不断地轮回者,即众生),指轮回转生的主体。“补特伽罗无我”,即“人无我”或“众生无我”。
通常所说的“我”,一般具有常(永恒不变)、一(即纯粹形态的实体,无法分解剖析)、“主”(独立自在、即不依赖其它条件而存在)、“宰”(能对身心起支配作用)等特征。而在由五蕴和合而成的众生身心中,找不到任何一蕴或任何一法,具有上述特征,可充当那种实在的“我”。即使是第八识,其性质是“非断非常”,就其“非断”而言,可认为在轮回中是起到了连续性的作用;但就其“非常”性而言,它仍不是那种始终不变的实在的“我”。
二是“法无我”。指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缘(即主要条件和辅助条件)而生,在一切事物中不存在独立的、固有的、始终不变的本体。
本论介绍百法,着重阐明“法无我”之理。但“人无我”也是“法无我”的本有之义,因为百法可归为五蕴,而由五蕴和合而成的人或众生,本也可用百法来加以说明。“法无我”必然得出“人无我”的结论。但“人无我”不能必然得出“法无我”的结论。因为按大乘的说法,小乘就是只知“人无我”,不知“法无我”,故而只能破我执,不能破法执。而大乘的境界,不但要破我执,悟我空,断烦恼障;还要破法执,悟法空,断所知障,从而最终证得大涅pan 和四智大菩提,能以他受用身和变化身在尽未来际利乐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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