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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佛教的文学观(汪娟)

  传统佛教的文学观

  汪娟

  一、前言

  众所周知,佛教传入中国以来,不仅翻译了大量富有文学价值的佛经,其他诸如通俗的劝世诗偈、俚曲小调、变文、宝卷均十分发达,还有宣扬因果报应的灵应小说、诗僧和文士大夫的诗文酬唱等等,绽放了数也数不清的文学奇葩。但是这些佛教文学的丰硕成果,是不是出自于佛教徒有意识的译述、创作,以及对文学的重视而做的努力呢?传统佛教的文学观对于中国佛教文学的发展是否有所影响呢?欲解决此一问题,实有必要进一步了解传统佛教对于文学的态度与看法。由于佛教文学的研究相对于佛教整体研究而言,仍是一片有待开拓的新天地,而在前辈先进们对于佛教文学的研究中,似乎还没有针对此一课题进行过专文的讨论。因此不揣固陋,拟就传统佛教的文学观进行分析与探研,敬祈各位先进贤达多加赐教。

  要讨论中国佛教的文学观,不得不追溯到印度佛教的本源,因此本文所谓的“传统佛教”,简单地概括了印度与中国佛教,特别是以中国佛教为主;至于现代佛教的文学发展前景无限,对于文学的观点或将随时迁移,故略而弗论。由于佛教经论之中并没有专门讨论文学观点的专文,只能透过一些佛教文献中的零星片断加以探研;再者,中国早期对于文学的概念也不是很明确;因此本文所谓的“文学观”以及所征引的文献,都是以广义的“文学”作为研讨对象,包括构成文学的语言文字,以及文学的思想内容和表现形式。

  至于本文的写作次第:首先,因为佛教经论是佛法的表征,在佛教徒的心目中具有无比崇高的地位;是以透过汉译佛典及相关文献的记载,除可窥探印度佛教的文学观点之外,并得以了解中国佛教文学观念的主要依据。其次,佛经本身也是一种佛教文学,透过僧传、经序等文献的记载,可以得知译经的法师大德于翻译佛经时的译笔风格,和他们的文学观其实也是密不可分的。最后,透过僧俗雅士的诗词偈颂、文序杂记等文献的记载,探讨传统佛教的文学观对于中国僧俗从事文学创作的心理影响与解决之道。因此本文将尝试由汉译佛典的文学观,译经家的文学观,以及僧俗雅士的文学观等三方面加以分析探研,藉以呈现传统佛教的文学观。

  二、汉译佛典的文学观

  关于印度的文章体制,《高僧传》中有一段文字云:

  什每为睿论西方辞体,商略同异。云:天竺国俗,甚重文制,其宫商体韵,以入弦为善。凡觐国王,必有赞德;见佛之仪,以歌叹为贵。经中偈颂,皆其式也。但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也。[1]

  鸠摩罗什认为印度人非常重视文章的体式,文辞喜用可以入弦歌唱的韵文,佛经中有许多歌赞佛德的偈颂,即是这种体式的表现。这段文字虽然指出印度文体与中国不同,颇难译出原味,但似乎并未表现出佛教对于文学的看法。而在《大唐西域记》中则记载了一个有趣的传说:

  乌铎迦汉荼城西北,行二十余里至婆罗逻邑,是制《声明论》波尔尼仙本生处也。遂古之初,文字繁广,时经劫坏,世界空虚。长寿诸天,降灵导俗,由是之故,文籍生焉。自时厥后,其源泛滥。梵王、天帝,作则随时,异道诸仙,各制文字。人相祖述,竞习所传,学者虚功,难用详究......娑罗逻邑中有窣堵波,罗汉化波尔尼仙后进之处。如来去世垂五百年,有大阿罗汉,自迦湿弥罗国游化至此,乃见梵志捶训稚童。时阿罗汉谓梵志曰:“何苦此儿?”梵志曰:“令学《声明论》,业不时进。”阿罗汉逌尔而笑,老梵志曰:“夫沙门者,慈悲为情,愍伤物类。仁今所笑,愿闻其说!”阿罗汉曰:“谈不容易,恐致深疑。汝颇尝闻波尔尼仙制《声明论》,垂训于世乎?”婆罗门曰:此邑之子,后进仰德,像设犹在。”阿罗汉曰:“今汝此子,即是彼仙。犹以强识,玩习世典,唯谈异论,不究真理,神智唐捐,流转未息。尚乘余善,为汝爱子。然则世典文辞,徒疲功绩,岂若如来圣教,福智冥滋![2]

  故事中的波尔尼仙虽然著有《声明论》行世,然其后身为一稚童,却因不肯勤习前生所著《声明论》而遭捶训,旨在说明“世典文辞,徒疲功绩”、“学者虚功,难用详究”;站在佛教的立场,似乎是反对把工夫下在与圣道无关的语言文字上。因此,以下试由佛教经典的记载进行探讨:

  (一)《杂阿含经》1257经:

  当来比丘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闻如来所说修多罗,甚深、明照、空相应、随顺缘起法,彼不顿受持,不至到受,闻彼说者不欢喜崇习;而于世间众杂异论、文辞绮饰、世俗杂句,专心顶受,闻彼说者欢喜崇习,不得出离饶益。[3]

  《杂阿含经》为原始佛教的圣典,重视出世间法的修习而得解脱,因此对于不务修道而喜崇习“世间众杂异论、文辞绮饰、世俗杂句”的比丘有所摒斥。

  (二)《百喻经》卷四云:

  此论我所造,和合喜笑语,多损正实说,观义应不应。

  如似苦毒药,和合于石蜜,药为破坏病,此论亦如是。

  正法中戏笑,譬如彼狂药。佛正法寂定,明照于世间,

  如服吐下药,以酥润体中。我今以此义,显发于寂定。

  如阿伽陀药,树叶而裹之,取药涂毒竟,树叶还弃之。

  戏笑如叶裹,实义在其中。智者取正义,戏笑便应弃。[4]

  《百喻经》一名《痴花鬘》,尊者僧伽斯那所造,是以九十八个愚人的笑话来譬喻佛理,并于卷末的偈颂中强调:“戏笑如叶裹,实义在其中。智者取正义,戏笑便应弃。”其中的戏笑即是指笑话,笑话本身只是作为一种譬喻,主要目的在于透过譬喻而悟得佛理。笑话是文学的一种题材,譬喻是文学的一种表现手法,但是两者在“智者取正义”之后皆应弃置不要了。此与《庄子》所谓的“得鱼忘筌”、“得意忘言”实际上是一致的。

  (三)《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五O九:

  若住大乘善男子等,书写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时,作如是念,我以文字书写般若波罗蜜多,彼依文字执着般若波罗蜜多,当知是为菩萨魔事。何以故?于此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中,一切般若乃至布施波罗蜜多皆无文字,色乃至识亦无文字,广说乃至一切相智亦无文字,是故不应执有文字能书般若波罗蜜多。[5]

  (四)《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十二:

  尔时尊者须菩提白佛言:世尊,般若波罗蜜多为可书写耶?佛言:不也,须菩提,般若波罗蜜多非文字可得,所有文字但为显示此法门故,而般若波罗蜜多离文字相,毕竟于文字中求不可得。若有人作是言:我书文字即是书写般若波罗蜜多。须菩提,此因缘者,应当觉知是为魔事。[6]

  (五)《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卷上:

  波斯匿王白佛言:十方诸佛一切菩萨,云何不离文字而行实相?佛言:大王,文字者,谓契经、应颂、记别、讽诵、自说、缘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有、论议,所有宣说、音声、语言、文字、章句,一切皆如无非实相。若取文字者,即非实相。[7]

  以上三段经文皆属于般若经系。(三)、(四)二段经文都说明了以文字书写佛经时,不应执着于文字。因为文字只能藉以表现佛理,却不应视文字即为佛理。譬如标月之指,不得视指为月。故云:“般若波罗蜜多离文字相,毕竟于文字中求不可得”。而隋.慧远《大乘义章》解释“文字般若”亦云:“言文字者,所谓般若波罗蜜经,此非般若;能诠般若,故名般若......。又此文字能生般若,亦名般若。”[8]段经文除了一一列举文字的各种表现形式,其主旨仍不外说明不可取着于文字。

  (六)《维摩诘所说经》云:

  至于智者不著文字,故无所惧。何以故?文字性离无有文字,是则解脱。解脱相者则诸法也。[9]

  天曰:“如何耆旧大智而默?”答曰:“解脱者无所言说,故吾于是不知所云。”天曰:“言说文字皆解脱相。所以者何?解脱者不内、不外、不在两间,文字亦不内、不外、不在两间,是故舍利弗,无离文字说解脱也。所以者何?一切诸法是解脱相。”[10]

  《维摩诘经》一方面强调“智者不著文字”,一方面也强调文字的重要性。故天女为驳斥舍利弗的“解脱者无所言说”,而提出“言说文字皆解脱相”、“无离文字说解脱也”。于此,天女和舍利弗对于言说文字的观点不同,或可视为大小乘文学观的差异性。

  (七)《大方广佛华严经》卷三七:

  佛子,此菩萨摩诃萨为利益众生故,世间技艺靡不该习。所谓文字算数,图书印玺,地水火风,种种诸论,咸所通达。又善方药,疗治诸病,颠狂干消,鬼魅蛊毒,悉能除断。文笔赞咏,歌舞妓乐,戏笑谈说,悉善其事。[11]

  《华严经》则认为菩萨为利益众生故,“世间技艺靡不该习”。自然也包括了和文学有关的“文笔赞咏”、“戏笑谈说”。

  总而言之,以上《杂阿含经》、《百喻经》、《维摩诘经》中舍利弗的看法以及《大唐西域记》中波尔尼仙的传说,代表了小乘佛教的文学观:凡是志求解脱的修道者,便不应徒费虚功于学习世典文辞;即使是有助于悟得佛理的语言文字,也应在悟得佛理之后加以舍弃。而《般若经》、《维摩诘经》、《华严经》则代表了大乘佛教的文学观:尽管语言文字不等于佛理本身,故不应取着于文字;但是离开言说文字则无以诠解佛法,因此菩萨为了利益众生,于文笔赞咏、戏笑谈说等事仍应善加学习。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百喻经》中的“戏笑便应弃”,或是《华严经》中认为菩萨应当学习文学等世间技艺,都是为了宗教性的目的,而不是以文学为目的。因此,从佛经的立场来看,文学应该是作为佛教的实用工具;也就是说,汉译佛典的文学观应该是一种崇实尚用的文学观。

  三、译经家的文学观

  据梁启超〈翻译文学与佛典〉1[12]一文,认为译业起于汉末,其时译品,大率皆未熟的直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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