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因为必须要迷于谛理的无明,才能发为行业,圣者必定不造后有业故。假使不是见道所断,那见道就不能照见真理,圣者也不能不造后有业了。爱、取二支唯是修道所断。因为贪求后有而是以爱、取为润生的;九种命终心(注:三界有情临命终时,各有润生三爱),都与俱生的润生爱俱起之故。假使不是修道所断,阿罗汉何以不受后有?其余九支,皆通见、修所断。
第二师说:十二有支,一切都通见、修所断。因为《瑜伽论》上说:预流果已断一切一分有支,并没有一支一支的完全断尽。假使无明是唯见所断的话,那论上为什么不说预流果全断一切有支,而说无全断呢?假使爱、取二支是唯修所断的话,那论上为什么说预流果未断一切支,而说已断一切支的一分呢?又说:全界一切烦恼都能结生;往恶趣行,唯是分别所起的烦恼能发。既不说润生烦恼唯修所断,而说全界烦恼都能结生,怎知爱、取二支是唯修所断?既不说一切趣感后有行,都是由见道所断的烦恼所发,而说往恶趣行为分别烦恼所发,怎知无明是唯见所断。
论文十五:由此故知无明、爱、取三支,亦通见修所断。然无明支正发行者,唯见所断,助者不定,爱、取二支正润生者,唯修所断,助者不定。又染污法自性应断,对治起时彼永断故。一切有漏不染污法,非性应断,不违道故。然有二义说之为断:一、离缚故,谓断缘彼杂彼烦恼。二、不生故,谓断彼依令永不起。依离缚断说有漏善、无覆无记唯修所断,依不生断,说诸恶趣,无想定等唯见所断。说十二支通二断者,于前诸断如应当知。
讲解:第二师继续申张正义曰:由以上所说的道理,应当知道不但其余九支,即是此无明、爱、取三支,亦通见修所断。然而无明对于发行,有正、助之别,若是正发行的,唯见所断;若是助发行的,则不一定,因为论说往恶趣行,唯分别惑发,就是显示助发人天总报的业行,亦通修断。爱、取二支对于润生,也有正、助之别:若是正润生的,唯修所断;若是助润生的,也不一定。因为论说全界一切烦恼都能结生,四取俱名为取,所以亦通见断。
有问曰:所谓十二支通见、修二断,是怎样的断法?一切不善及有覆无记的染污是自性应断;因为这染法种子,到了对治的无漏明法起时,他就永远的断绝了。一切善及无覆无记的有漏不染污法,非性应断,因为他们与无漏圣道并不相违。不过这善无记法,虽非性应断,然而有二种意义,也可以说之为断:一是离缚断:就是断缘彼烦恼,断杂彼烦恼。什么叫做断缘彼烦恼?随七转识缘彼有漏善法等境所生的烦恼,叫做“缘彼烦恼”:能缘的烦恼断时,说所缘的善法等境名为得断,叫做“断缘彼烦恼”。
什么叫做断杂彼烦恼?有漏善法为烦恼所引而成,如六识所起的善法,就是依第七识的烦恼而成为有漏的,这就叫做“杂彼烦恼”。第七识的烦恼断时,也说六识善法名为得断,叫做“断杂彼烦恼”。除了离缚断之外,二是不生断:此有二义:一者,断彼因依,令果不生。如三恶趣果,因依见惑;见惑因断,则果永不生。二者,断彼果依,令因不起。如三恶趣的别报善业,果依见惑,见惑果断,则因永不起。
依前“离缚断”的缘故,所以《瑜伽论》上说:有漏善法及无覆无记,唯是修道所断。依后“不生断”的缘故,所以又说:一切恶趣的异熟趣体,及无想定、无想天等,唯是见道所断。至于《瑜伽》等论说十二有支通二断者,于前诸断中如无明、爱、取三支,通见、修二断,亦通自性断。其余见修所断的染污者,通自性断:不染污者,通离缚、不生二断,这是应当知道的。
论文十六:十乐舍俱,受不与受共相应故,老死位中,多分无乐及客舍故。十一苦俱,非受俱故。
讲解:十二者是三受分别门:在这十二支中,除受、老死二支以外,其余十支,与乐受和舍受相应,因为受不与受相应。老死位中大部分无乐及客舍。十二支中,除受支以外的十一支与苦受相应,因为受不与受相应。
论文十七:十一少分坏苦所摄,老死位中多无乐受,依乐立坏,故不说之。十二少分苦苦所摄,一切支中有苦受故。十二全分行苦所摄,诸有漏法皆行苦故。依舍受说,十一少分,除老死支,如坏苦说。实义如是,诸圣教中,随彼相增,所说不定。
讲解:十三者是三苦分别门:十二有支,除老死外,其余十一支的少分,为乐事离去的坏苦所摄,因为老死位中多分没有乐受,今依乐受变坏建立坏苦,所以不说老死亦为坏苦所摄。十二支的少分为苦事所成的“苦苦”所摄。原因是一切支中都有苦受。十二支的全分为迁流无常的“行苦”所摄,因为诸有漏法,无非都是行苦。若依三受门的舍受来说行苦,除老死支外,其余十一支的少分为行苦所摄,其义同坏苦所说。
以支摄苦的体相,实义不过如此,但在诸圣教中,或但约果,或通因果,随义相增的说法就不一定了。
论文十八:皆苦谛摄,取蕴性故。五亦集谛摄,业烦恼性故。
讲解:十四者是四谛门:十二有支都属于苦谛所摄,因为它们是以烦恼生蕴,蕴生烦恼的有漏“取蕴”为性。其中行、有、无明、爱、取五支属于集谛,因为行、有二支是业性,无明、爱、取三支是烦恼性,都有集谛的招感义。
论文十九:诸支相望增上定有,余之三缘有无不定,契经依定唯说有一,爱望于取,有望于生,有因缘义。若说识支是业种者,行望于识亦作因缘。余文相望无因缘义。而集论说无明望行有因缘义,依无明时业习气说。无明俱故假说无明,实是行种。瑜伽论说诸支相望无因缘者,依现爱取唯业有说。无明望行,爱望于取,生望老死,有余二缘。有望于生,受望于爱,无等无间,有所缘缘。余支相望二俱非有。此中且依邻近顺次,不相杂乱实缘起说。异此相望为缘不定。诸聪慧者如理应思。
讲解:十五者是四缘门:十二支一一相望,四缘中的增上缘是决定有的:其余三缘有、无不定。契经上唯说有一增上缘者,就是依这决定有的意义而说的。爱支望于取支,有支望于生支,有因缘的意义。若以对法说识支是业种的话,则行支望于识支,识也可以作为行的因缘。除此之外,余支相望,都没有亲生因缘的意义。
然而《集论》上说,无明望行有因缘义者,那是依无明俱时的思业习气而说的。因为业习气是与无明俱时的。《瑜伽论》说爱、取、有三支无因缘义,那是依现行的爱、取,及唯业种的有来说的,并非依种的爱、取,及识等五种的有而说。
无明望行、爱望于取、生望老死,这三支不但有增上缘,且亦有等无间缘及所缘缘。若是有望于生、受望于爱,那就没有等无间,唯有所缘缘了。其余如行望于识,乃至触望于受、取望于有,则二缘俱无。因为他们都不是现行的心、心所相引生的,所以没有等无间:不是能缘虑心,所以没有所缘缘。
此处所说诸支相望为缘,是依邻近、顺次、因果前后不相杂乱、实缘起的四个条件而说的。异此相望,则为缘不定。一切聪明智慧的人,应如理而思。
论文二十:惑业苦三摄十二者:无明爱取是惑所摄,行有一分是业所摄,七、有一分是苦所摄。有处说业全摄有者,应知彼依业有说故。有处说识业所摄者,彼说业种为识支故。惑业所招独名苦者,唯苦谛摄为生厌故。由惑业苦即十二支,故此能令生死相续。
讲解:第十六是三道门:惑、业、苦三道包括十二有支,无明、爱、取三支,是惑所摄。行支及行所润的一分是业所摄,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支全部,和有的一部分是苦所摄。《瑜伽论》上说业全摄有,应知这是依业有而说的。
《集论》上说识也是为业所摄,意思是说业的种子为识支。何以惑业不名为苦,唯其所招的当果独名为苦呢?因为惑业亦属集谛,所招的当果唯苦谛摄。又为使有情对苦生厌,不再起惑造业之故,所以独以所招名之为苦。
由于这惑、业、苦三,就是十二支的缘故,能令有情生死轮回,相续不断。
论文二十一:复次、生死相续,由内因缘,不待外缘,故唯有识。因谓有漏、无漏二业正感生死,故说为因。缘为烦恼、所知二障助感生死,故说为缘。所以者何?生死有二:一、分段生死:谓诸有漏善、不善业,由烦恼障缘助势力,所感三界粗异熟果。身命短长随因缘力,有定齐限,故名分段。
讲解:再者,有情的生死相续,由于内部因缘,不需要外部条件,所以说唯有识。什么是内部因缘,因就是有漏和无漏二业,因为这二业能正感生死,所以说名为因。缘就是烦恼障所知障,因为这二障能助二业招感生死,所以说名为缘。为什么要这样分别?因为生死有二种,一者分段生死,二者变易生死:一、分段生死:就是一切有漏善、不善业的正因,由烦恼障助缘的势力,所感三界的粗异熟果。由于因缘之力,身体和寿命的长短,都有一定的齐限,不得错乱。所以名为分段生死。
论文二十二:二、不思议变易生死:谓诸无漏有分别业,由所知障缘助势力,所感殊胜细异熟果,由悲愿力改转身命,无定齐限,故名变易。无漏定愿正所资感,妙用难测,名不思议。或名意成身,随意愿成故,如契经说,如取为缘,有漏业因续后有者而生三有,如是无明习地为缘,无漏业因,有阿罗汉、独觉、已得自在菩萨,生三种意成身。亦名变化身,无漏定力转令异本,如变化故。如有论说,声闻、无学永尽后有,云何能证无上菩提?依变化身证无上觉,非业报身,故不违理。
讲解:二、不思议变易生死:就是一切无漏后得的有分别业为亲因,由所知障助缘的力势,所感殊胜的细异熟果。这细异熟果,能由悲愿力改变身命的长短,没有一定的限度,所以名为变易。由无漏定愿的正所资生,正所感得妙用难测,非凡夫二乘所能计度,所以名不思议。也可以称为意成身。因为这生死果是随著大悲意愿之所成。
《胜鬘经》上说:如果以取为缘(即烦恼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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