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等,总名分别,虚妄分别为自性故,遍计所执,能诠所诠,随情立为名相二事。复有处说,名属依他起性,义属遍计所执。彼说有漏心、心所法相、见分等,由名势力成所遍计,故说为名,遍计所执,随名横计,体实非有,假立义名。诸圣教中所说五事,文虽有异,而义无违。然初所说不相杂乱,如《瑜伽论》广说应知。
讲解:这是第五的五事相摄门,有问曰,三性、五事如何相摄?答曰:圣教中诸说不一。或复有处,如《瑜伽》、《显扬》等说,依他起性摄持相及分别,遍计所执唯摄名之一事,正智、真如二事,则属圆成实摄。为什么三性摄尽五事?因为《辨中边论》是依见、相而说的。它说,有漏心及心所的相分名“相”,其余的自证及见分等,都叫做分别,此二者皆因缘所生,所以是依他起摄。遍计所执,都无实体,为了显示其实体非有,所以假说为“名”。正智、真如,二无颠倒,体属无漏,所以是圆成实摄。
或有处如《楞伽经》说:依他起性,唯摄分别一事。遍计所执,摄相、名二事,正智、真如二事,属圆成实摄。因为《楞伽经》对见、相分等,及能诠、所诠的解释不同。它说:有漏心及心所的相、见分等,总名分别,因为他们都是以虚妄分别为自性的,所以属依他起摄。遍计所执,于能诠、所诠,随著妄计的情执,假立能诠为名,所诠为相,而体实非有,所以相、名二事,属遍计执摄。
又有处如《摄大乘论》上说:名之一事,属依他起性。义(注:相及分别)之二事,属于遍计所执。因为有漏心、心所法的相、见、自证、证自证分,由名势力的缘起成所遍计,所以名属依他起性。遍计所执,即随此名横计于义,而体实非有,不过假立义名而已,所以义属遍计所执性。
以上诸圣教中所说五事,文虽不同,而各据一义,互不相违。然在四说之中,以最初瑜伽所说的较为清晰,不相杂乱。详细如《瑜伽论》的广说。
论文二十:又圣教中说有五相,此与三性相摄云何?所诠能铨各具三性,谓妄所计属初性摄,相名分别,随其所应,所诠、能诠,属依他起,真如正智,随其所应,所诠能诠,属圆成实,后得变似能诠相故。二相属相唯初性摄,妄执义名定相属故,彼执著相唯依他起,虚妄分别为自性故。不执著相,唯圆成实,无漏智等为自性故。
讲解:这是第五的五相相摄门。圣教经典中说有五相(注:五相为所诠、能诠、相属、执著、不执著。),这五相与三性的相摄关系是怎样呢?所诠、能诠二相,各具三性。就是妄所计的所诠诸法,能诠诸名,属于遍计所执性摄。相、名、分别三事随其所应,所诠、能诠属依他起摄。正智、真如二事,随其所应,所诠、能诠属于圆成实摄。
无漏正智,非能诠相,何以能诠并属三性?因为后得的正智,也以变似能诠相故,所以所诠、能诠并属三性。第三的能诠、所诠二“相属相”,唯属遍计所执性摄,因为妄计能诠的名及所诠的义,决定是相属之故。第四的执著相,唯属依他起摄,因为执著是以虚妄分别为自性的。第五的不执著相,唯属圆成实摄,因为不执著是以无漏二智及无为等为自性的。
论文二十一:又圣教中说四真实,与此三性相摄云何?世间道理所成真实,依他起摄,三事摄故。二障净智所行真实圆成实摄,二事摄故。辨中边论,说初真实唯初性摄,共所执故。第二真实,通属三性,理通执无执,杂染清净故。后二真实,唯属第三。
讲解:这是第六的真实相摄门。圣教中所说的四种真实,与此三性的相摄关系如何呢(注:四种真实,一者是世间所成真实,就是一切世间事物由名言决定自他差别。二者是道理所成真实,就是由思择决定所行所知之事,以证成的道理。三者是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就是解脱了烦恼障,使四谛三无漏所行的真实。四者是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就是解脱了所知障,依一切法空观智所行的真实。)《瑜伽论》,《对法论》等说:世间、道理所成的二种真实,属依他起所摄。因为这二种真实,是五事中的相、名、分别三有漏法之所摄故。烦恼、所知二障净智所行的二种真实,属圆成实所摄。因为这二种真实,是五事中的正智、真如二无漏法之所摄。
《辨中边论》说:第一的世间所成真实,唯属遍计所执性摄。因为那是一切世间共同所执的实我、法故。第二的道理所成真实,通属三性所摄。因为道理通执与无执,执中有能执、所执:所执是遍计执性,能执是依他起性。无执中有杂染清净,杂染的无执是依他起性;清净的无执是圆成实性。后二障净智所行的二种真实,唯属第三的圆成实摄,义同前释。
论文二十二:三性四谛,相摄云何?四中一一皆具三性。且苦谛中,无常等四,各有三性。无常三者,一、无性无常,性常无故。二、起尽无常,有生灭故。三、垢净无常,位转变故。苦有三者,一、所取苦,我、法二执所依取故。二、事相苦,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苦相合故。空有三者,一、无性空,性非有故。二、异性空,与妄所执自性异故。三、自性空,二空所显为自性故。无我三者,一、无相无我,我相无故。二、异相无我,与妄所执我相异故。三、自相无我,无我所显为自相故。
讲解:这是第七的四谛相摄门。三性与四谛的相摄关系是如何呢?四谛中一一各具三性,且苦谛中的无常、苦,空、无我四行,亦各具三性。有三种无常,一、无性无常,因为体性常无,所以是遍计所执性。二、起尽无常,因为是依缘而起的有生灭法,所以是依他起性。三、垢净无常,因为垢净虽位有转变,而性非无常,所以是圆成实性。
苦有三者,一、所取苦,因为是我、法二能执心之所取故,所以是遍计所执性。二、事相苦,因为一切事的缘起,是以苦苦、坏苦、行苦这三苦为相的,所以是依他起性。三、和合苦,因为真如虽与一切有漏的苦相和合,而性实非苦,所以是圆成实性。
空有三者,一、无性空,因为自性非有,妄计为有,所以是遍计所执性。二、异性空,因为是有为的有体法,与无性的妄执有异,缘之为空,而体实非空,所以是依他起性。三、自性空,因为是以人、法二空所显之理为自性故,所以是圆成实性。
无我三者,一、无相无我,因为我相本无,唯妄所执,所以是遍计所执性。二、异相无我,因为与妄所执的我相有异,所以是依他起性。三、自相无我,因为是以无我所显的理为自相,所以是圆成实性。
论文二十三:集谛三者,一、习气集,谓遍计所执自性执习气,执彼习气,假立彼名。二、等起集,谓业、烦恼。三、未离系集,谓未离障真如。灭谛三者,一、自性灭,自性不生故。二、二取灭,谓择灭二取不生故。三、本性减,谓真如故。道谛三者,一、遍知道,能知遍计所执故。二、永断道,能断依他起故。三、作证道,能证圆成实故。然遍知道,亦通后二。七三三性,如次配释。今于此中所配三性,或假或实,如理应知。
讲解:集谛三者,一、习气集谛,这是遍计所执自性,执有我、法的习气,体虽依他,而从因假立彼名为遍计所执性。二、等起集,由烦恼起业,由业起果,烦恼、业、果平等缘起,所以是依他起性。三、未离系集,即尚未离障的在缠真如,所以是圆成实性。
减谛三者,一、自性灭,灭是不生义,遍计所执的自性是不生的,所以是遍计所执性。二、二取灭,依智慧择灭,使能、所二取灭而不生,所以是依他起性。三、本性灭,灭是寂灭,真如实性本来是寂灭的,所以是圆成实性。
道谛三者,一、遍知道,能知遍计所执,从所知立名,名遍计所执性。二、永断道,即能永断依他,从所断立名,名依他起性。三、作证道,即能证圆成实,从所证立名,名圆成实性。然而遍知道既能遍知,当然不仅能知初性的遍计所执,亦通后二性的依他起、圆成实。
以上所说苦谛下有四种三,集、灭、道三谛下各有一种三,这七种三与三性相摄,如其次第的配属,已如上所解释。其中或谛实而性假,或谛假而性实,如理应知。
论文二十四:三解脱门所行境界,与此三性相摄云何?理实皆通,随相各一。空、无愿、相,如次应知。缘此复生三无生忍:一、本性无生忍。二、自然无生忍。三、惑苦无生忍。如次此三,是彼境故。
讲解:这是第八的解脱相摄门。空、无愿、无相三解脱门所行的境,与三性的相摄是怎样呢?约总相说,三解脱门皆通三性,若缘依他起,了无遍计执,即是圆成实。圆成实性既是因空而显,便是空境,于此不起愿求,便是无愿境。若以空缘三性,那当然是无相境了。随别相说,三性与三解脱门,各一相摄。空解脱门,为遍计所执性摄,无愿解脱门,为依他起性摄,无相解脱门,为圆成实性摄。如次应知。
缘此三性,又生三无生忍:一、本性无生忍,即缘遍计所执的本体是无生的。二、自然无生忍,即依他缘起,并非自然而生。三、惑苦无生忍,即证圆成实时,那惑、业、苦果就不会再生起了。如次的配属,这三性就是彼三无生忍的所缘境。
论文二十五;此三云何摄彼二谛?应知世俗具此三种,胜义唯是圆成实性。世俗有三: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显了世俗。如次应知即此三性。胜义有三:一、义胜义,谓真如,胜之义故。二、得胜义,谓涅槃,胜即义故。三、行胜义,谓圣道,胜为义故。无变无倒,随其所应,故皆摄在圆成实性。
讲解:这是第九的二谛相摄门。这三性如何摄持那世俗、胜义二谛呢?应知世俗谛具此三性,胜义谛唯是圆成实摄。世俗有三,一是假世俗,实在没有体性可言,不过假名为世俗而已。这在四种世俗谛中,属于第一的假名无实谛。第二是行世俗,这是有为依他,也是行人证悟的方便法门,这在四种世俗谛中,属于第二的随事差别谛,及第三的方便安立谛。第三是显了世俗,这是断了染分依他,及遍计所执,所显的真如。在四种世俗谛中,属于第四的胜义谛。这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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