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起。至于疏所缘缘,在能缘之心里或有或无,离所虑托的相分之外,那能缘心照样可以生起。(注:有为识变,名内所虑,如见分缘相分;自证分缘见分等。无为真如,体不离识,名所虑托。)
论文七:第八心品,有义,唯有亲所缘缘,随业因力任运变故。有义:亦定有疏所缘缘,要仗他变质自力变故。有义:二说俱不应理,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变者为自质故,自种与他无受用理,他变为此不应理故,非诸有情种皆等故。应说此品疏所缘缘,一切位中有无不定。
讲解:以下是对八识来分别其疏所缘缘的有无,此有如下三家异说。第一家说:第八识唯有亲所缘缘,因为此识由业力及自因之力,可以任运变现,所以没有作意方起的疏所缘缘。第二家说:第八识不但有亲所缘缘,肯定也有疏所缘缘,因为要先仗他识所变的影像为本质,然后自己才能变起。例如种子,若不仗他识所变,自己又何从变起呢?
第三家说:第一家说第八识没有疏所缘缘,此说不然。因为自己的身、土及他人的身、土,彼此之间都可以互相受用,所以要仗托他人所变的影像,作为自己所变的相分质,怎能说没有疏所缘缘呢?第二家说的也不对,自己的种子,不能给他人受用,那么他变为此种则不合理,因为一切有情的种子,并不是凡圣不分,多少相等,怎能互变为缘昵?因此,第三家主张,第八识的疏所缘缘,在一切因果位中有无不定。
论文八:第七心品,未转依位,是俱生故,必仗外质,故亦定有疏所缘缘。已转依位,此非定有,缘真如等无外质故。第六心品,行相猛利,于一切位能自在转,所仗外质或有或无,疏所缘缘有无不定。前五心品未转依位,粗钝劣故,必仗外质,故亦定有疏所缘缘。已转依位,此非定有,缘过、未等,无外质故。
讲解:这第七识有没有疏所缘缘呢?要以有转依未转依来作决定。在未转依的有漏因位,因为是与生俱生之故,他无力任运而转,必须要仗第八识以为外质,然后自己才能变为所缘的相分。所以第七识也决定有疏所缘缘。若在已转依的无漏果位,那可就不一定有。例如第七识根本智相应心品缘真如,不仗外质,就没有疏所缘缘;如以后得智缘现世有为诸法,必仗外质,那就非有疏所缘缘不可了。
这第六识品,有无疏所缘缘不定。因为它行相猛利,在一切因果位中能自在转起,或是俱生起,必仗外质;或是分别起,不仗外质。所以其疏所缘缘有、无不定。前五识品有没有疏所缘缘呢?那也要看有没有转依而定。若在未转依位,它们的行相粗钝劣微,必须仗著第八识或第六识的外质,才能变境,所以也决定有疏所缘缘。若在已转依位,疏所缘缘不一定有。因为佛位遍缘一切过去,未来,都无外质之故。
论文九:四增上缘:谓若有法有胜势用,能于余法或顺或违。虽前三缘亦是增上,而今第四除彼取余,为显诸缘差别相故。此顺违用,于四处转,生、住、成、得四事别故。
讲解:四是增上缘。什么叫增上缘,若有一法,它俱有殊胜的势用,能对其余诸法,或顺或违,都能有为缘的力量,这便是增上缘。虽然前面所说的因缘、等无间绿、所缘缘,也都有增上的作用,但是此处所说的增上缘,是把前三缘除外,而取其缘所不及的余法为体,这是为了显示各缘之间的差别之相。增上缘的随顺和违逆,在四方面发生作用,因为在一切事物上均有生、住、成、得四种区别。顺缘能使生、住、成、得,违缘能使不生、不住、不成、不得。
论文十:然增上用,随事虽多,而胜显者,唯二十二,应知即是二十二根。前五色根,以本识等所变眼等净色为性,男、女二根身根所摄,故即以彼少分为性,命根,但依本识亲种分位假立,非别有性。意根总以八识为性,五受根如应各自受为性,信等五根即以信等及善念等而为自性。
讲解:然而,增上作用随顺之事虽然很多,而有明显作用的只有二十二种,当知就是二十二根。眼、耳、鼻、舌、身等五色根,是以第八根本识所变的眼等净色为体性。男女二根,为身根所摄,所以但以身根的少分为其体性。命根,是依第八根本识的亲因种子分位假立的,所以它没有独立的自性。意根,是总以八识为体性。五受根,是如其所应,各以其所受的苦、乐、忧、喜、舍为体性。信、精进、念、定、慧五根,是以十一善中的信、勤二法,及五别境中的念、定、慧三法为自性。
论文十一:未知当知根体位有三种:一、根本位。谓在见道,除后刹那无所未知可当知故。二、加行位、谓暖、顶、忍、世第一法,近能引发根本位故。三、资粮位。谓从为得谛现观故,发起决定胜善法欲,乃至未得顺决择分所有善根,名资粮位,能远资生根本位故。
讲解:前十九根的体性已如上述,于此讲解第二十的“未知当知根”。未知当知根的体性分位有三,第一是根本位:此根在见道十六心里,要除去最后刹那的第十六心。因为前十五心的现观,尚有未知的谛理当知。到十六心时,进入修道位,对于法性已经了知,就没有未知可当知了。第二是加行位:在将入见道之前,积暖、顶、忍、世第一法的决择分善,加功用行,就近能引发根本位而入于见道。第三是资粮位:就是向圣位进趣的大乘行者,为了求得圣谛现观,发起了决定殊胜的善法欲,乃至未得决择分以前的所有善根,都叫做资粮位。因为它远能资助生起根本位故。
论文十二:于此三位,信等五根,意、善、乐、舍为此根性,加行等位,于后胜法,求证愁戚,亦有忧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说。
讲解:前面所说未知当知根的根本、加行、资粮三位,是以信等五清净根,及意、喜、乐、舍四根,合为九根而为其体性。至于在加行及资粮二位,因对后来未知当知的涅槃胜法力求证得的时候,不免有患得的愁戚心情,似亦应有忧根,合十根为体性。但彼二位并不是真正的无漏善根,忧根又是戚行,都为无漏的根本位所不摄,故略而不说。
论文十三:前三无色有此根者,有胜见道傍修得故,或二乘位回趣大者,为证法空,地前亦起九地所摄生空无漏,彼皆菩萨此根摄故。菩萨见道亦有此根,但说地前,以时促故。始从见道最后刹那,乃至金刚喻定,所有信等无漏九根,皆是已知根性。未离欲者于上解脱,求证愁戚亦有忧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说。诸无学位,无漏九根一切皆是具知根性。有顶虽有游观无漏,而不明利,非后三根。二十二根自性如是。诸余门义如论应知。
讲解:这是解释无色界的前三无色,也就是无色界四地的前三地,空无边处地、识无边处地、无所有处地。这前三无色,何以有此未知当知根呢?因为有胜见道,为菩萨先傍修此上地定后才得入的,所以前三无色界也有此根。或二乘三果以上,回趣大乘者,他们为的要证初地法空,在尚未登地以前,亦起三无色等九地所摄的生空无漏,彼皆菩萨的未知当知根摄。初地入心的菩萨见道,也有此根。何以但说地前?那是因为入心的时问短,所以不说。
第二十的未知当知根已如上述,现在讲第二十一、二十二的己知根及具知根。初从见道的最后一刹那起,乃至金刚喻定止,在这修道位中,所有的信等无漏九根,都是已知根的体性。至于那未离欲贪烦恼的人,对于上品解脱,因为还要求证的关系,不免仍有愁戚之感,所以也有忧根。虽然如此,但因不是真正的善根,故多略而不说。从金刚喻定进入无学位,诸无学位的无漏九根,一切都是具知根的体性。在三界最高的有顶天中,入灭尽定的前心,也有无漏,何以非三无漏根所摄?答曰:因为有顶天的想心微细,虽也有游观无漏,但不十分明利,所以不属于后三无漏根所摄。
二十二根的自性已如前讲,至于其他诸门义理,如二十二根的业用假实,乃至界系余门分别,并如《瑜伽师地论》五十七卷所说。(注一:末知当知根,为三无漏根之一,意根、乐根、善根、舍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这九根在见道位,欲知未曾知的苦、集、灭、道四谛之理,并想按照四谛行动。在十六心中,此根只通前十五心。注二:已知根,意、乐、喜、舍、信、勤、念、定、慧九根,在修道位虽然已经知道四谛之理,但为断除其他烦恼,对四谛之理还要一再了知。注三:具知根:在无学道,意等九根已经完全知道四谛之理,具有其知,故称具知。)
论文十四:如是四缘,依十五处义差别故,立为十因。云何此依十五处立?一、语依处:谓法名想所起语性,即依此处立随说因。谓依此语,随见闻等说诸义故,此即能说为所说因。有论说此是名、想、见,由如名字,取相执著,随起说故。若依彼说,便显此因是语依处。
讲解:以上所说的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是依于十五处的意义差别,而建立了十种因。建立十因所依的十五处是什么?向下依次说明。
第一是语依处:法,为现像界的一切事物;名,是表诠一切法的名称;想,是缘诸法的内心想像。综合来说,缘于诸法,起诸构想,由构想而立诸法的名称。所以这法、名、想三者,为所起语言的体性,同时亦即依语依处,建立了“随说因”。这意思是说:诠一切法,必先起名取相,然后才有言说,即依此言说,随著见、闻、觉、知等事,宣说其所了解的一切义理。这就是以能说的语言,为所说诸法之因。
然而《杂集论》上却说这随说因并不是法、名、想为因,而是以名、想、见为因。名是名字,取相是想,执著是见。随著这名、想、见三法而起言说之故。如果照他这样说,便显示这名、想、见的因体,就是语的依处了。
论文十五:二、领受依处:谓所观待能所受性,即依此处,立观待因。谓观待此,令彼诸事或生或住,或成或得,此是彼观待因。
讲解:第二是领受依处:就是所观待能所受性。相对为观,假藉为待,所观待的法,就是能受与所受的体性。因此,即依这领受依之处,建立了观待因。这意思是说,观待此…
《正辩唯识》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