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给以「无常故苦」的判定。婆罗门所说的常我,是妙乐的。佛反对他,一切无不在变化无常过程中,那还有什么究竟圆满妙乐可说?所以说无常故苦。
佛说苦就是无我,这因为我是主宰义,对周围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才可以名为我。但有情依蕴、界、处诸法而立,是变化无常的,无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还能说是我吗?
佛法说:正因为有情倒执有我,所以起惑造业,流转不息,我执即是流转动乱的根源。如悟解无我,没有了这动乱的因,即惑、业不起,当下能正觉诸法实相,一切即是寂静涅槃。
<<阿含之空>>
其次,说明无我的理由。简单说一句:「苦故无我」。无我,或分为「无我」、「无我所」二句。『杂阿含』中也常把它分为三句,如说色:「色是我,异我,相在」。反面否定辞则说:「色不是我,不异我,不相在」。这初句是说无即蕴我,第二句说无离蕴我,第三句也是无离蕴我,不过妄计者以为虽非蕴而又不离于蕴的。如说色蕴,若执我的量大,那就色在我中;如执我的量小,那就我在色中(若我与蕴同量,没有大小,则必是即蕴我了)。对这不即蕴而不离蕴的执见,佛陀破之,蕴不在我中,我也不在蕴中,所以说「不相在」。
此第三句的「不相在」,又可分为二句,每蕴就各四句,五蕴就共有二十句;就是所谓「二十种我我所见」。这在各蕴的当体上说无我,比一般的分析五蕴而后我不可得的无我观,要深刻得多!分析有情为五蕴,一合相的我执虽可不生,但色等各蕴还是实有,我执仍有安立的据点,我执仍旧破不了。这里说的无我,纯从无常观点出发:无常变动故苦,苦就要求解决,对好的追求,不好的拒离,这离此求彼的意欲,就是痛苦。
因有欲求的意志,等于承认不得自在,不自在就是无我。梵文的「我」字就是自在──平常释我曰主宰,主宰也就是自在,含有自主而控制裁决诸法为我所有的意义。现在,诸行是变动的、痛苦的、不能自在的,所以无我。这种理论体系,纯从无常出发,小至一色一心,都没有建立自我的可能。
无常、苦、无我的反面,就是常、乐、我。根本佛敎时期,正是婆罗门敎发展到梵书、奥义书的阶段,是梵我思想发挥成熟的时代。梵我是宇宙的大元,也是人生的本体;奥义书学者的解释,虽极其精微玄妙,但扼要点不外说这梵我是常在的,妙乐的,自在主动的。他们依这梵我来说明宇宙与生命的现象。同时,经过某种宗敎行为,把这常乐自在的梵我体现出来,就是痛苦的解脱,依之建立常乐的涅槃。
释尊平日不和他们争谈这些玄虚的理论,针对着他们想象中的常乐、我,拿出现实事相的无常、苦、无我,迫他们承认。释尊的立场,是绝对反婆罗门的。对这,我们应该切实认识!
顺便一谈涅槃。涅槃为佛子终究的目的所在,一切问题都归结到这里来。综合上文看,五蕴法门是以无常为出发,成立苦、无我,而后达到涅槃。不过,也有不经苦、无我,而直用无常来成立涅槃的。
无常是生灭义,生者必灭,一切一切,确都是灭尽之法。世人固或知之,但他们偏注重到生生不已的生的一面,忽略了灭。
生生不已,佛法并不否认;但生者必然要灭,一切痛苦依此生生不已而存在,确又是赤裸裸的事实。佛法就是要在这生灭不已之中,设法使它灭而不生,以之解决一切痛苦。
灭,不是佛法的故意破坏,它是诸法本来如是的必然性(法性自尔)。因有了某种特殊的因缘连系缚着了,所以灭了之后又要生;现在把这连系截断;就可以无生灭而解决痛苦了。所以经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或依三法印,从诸行生灭无常,体解我性的不可得。众生因妄执常、我而生死,现在能够了解蕴性无常、无我,离常、我的执见,则因无常生灭而厌、离欲,便可以达到涅槃之灭。
还有,如『杂阿含』二六二经云:
「一切诸行空寂,不可得,爱尽,离欲,涅槃。」
空,不仅在生灭有为法的否定上讲,而更是直指诸行克体的空寂不可得;本性空,就是涅槃。
了空寂,离爱欲,而实现涅槃的当体,就是空寂。这样,从无常说,无常是生灭义,主要的是灭义(故生老病死之死,亦曰无常);使诸行灭而不生,恢复其灭的本性,就是涅槃的当体。就无我说,一切诸法本来无我,只是众生执着不了,故起流转;故『杂阿含』第五七经云:
「凡夫于色见是我;若见我者,是名为行。」
诸法本来无我,能了达而不起执,归于本性的空寂,就是涅槃。
总之,不问从无常说涅槃,或从无我说涅槃,都不离空义,都是以空义而说涅槃的。空,不但空常、空我,涅槃的本性就是空寂。
一分学者把涅槃说在离有为无常之外,把它实在化了,于是空与涅槃脱了节。须知涅槃就是有为法本性的空寂,只不过以无我无常,经过爱尽、离欲而已。这样,空与涅槃打成一片,一切法本性涅槃,即此一根本要义的申说。
【无我为根本之处空】
处,就是眼、耳、鼻、舌、身、…
《杂阿含经选集 十五、无我》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