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給以「無常故苦」的判定。婆羅門所說的常我,是妙樂的。佛反對他,一切無不在變化無常過程中,那還有什麼究竟圓滿妙樂可說?所以說無常故苦。
佛說苦就是無我,這因爲我是主宰義,對周圍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才可以名爲我。但有情依蘊、界、處諸法而立,是變化無常的,無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還能說是我嗎?
佛法說:正因爲有情倒執有我,所以起惑造業,流轉不息,我執即是流轉動亂的根源。如悟解無我,沒有了這動亂的因,即惑、業不起,當下能正覺諸法實相,一切即是寂靜涅槃。
<<阿含之空>>
其次,說明無我的理由。簡單說一句:「苦故無我」。無我,或分爲「無我」、「無我所」二句。『雜阿含』中也常把它分爲叁句,如說色:「色是我,異我,相在」。反面否定辭則說:「色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這初句是說無即蘊我,第二句說無離蘊我,第叁句也是無離蘊我,不過妄計者以爲雖非蘊而又不離于蘊的。如說色蘊,若執我的量大,那就色在我中;如執我的量小,那就我在色中(若我與蘊同量,沒有大小,則必是即蘊我了)。對這不即蘊而不離蘊的執見,佛陀破之,蘊不在我中,我也不在蘊中,所以說「不相在」。
此第叁句的「不相在」,又可分爲二句,每蘊就各四句,五蘊就共有二十句;就是所謂「二十種我我所見」。這在各蘊的當體上說無我,比一般的分析五蘊而後我不可得的無我觀,要深刻得多!分析有情爲五蘊,一合相的我執雖可不生,但色等各蘊還是實有,我執仍有安立的據點,我執仍舊破不了。這裏說的無我,純從無常觀點出發:無常變動故苦,苦就要求解決,對好的追求,不好的拒離,這離此求彼的意欲,就是痛苦。
因有欲求的意志,等于承認不得自在,不自在就是無我。梵文的「我」字就是自在──平常釋我曰主宰,主宰也就是自在,含有自主而控製裁決諸法爲我所有的意義。現在,諸行是變動的、痛苦的、不能自在的,所以無我。這種理論體系,純從無常出發,小至一色一心,都沒有建立自我的可能。
無常、苦、無我的反面,就是常、樂、我。根本佛敎時期,正是婆羅門敎發展到梵書、奧義書的階段,是梵我思想發揮成熟的時代。梵我是宇宙的大元,也是人生的本體;奧義書學者的解釋,雖極其精微玄妙,但扼要點不外說這梵我是常在的,妙樂的,自在主動的。他們依這梵我來說明宇宙與生命的現象。同時,經過某種宗敎行爲,把這常樂自在的梵我體現出來,就是痛苦的解脫,依之建立常樂的涅槃。
釋尊平日不和他們爭談這些玄虛的理論,針對著他們想象中的常樂、我,拿出現實事相的無常、苦、無我,迫他們承認。釋尊的立場,是絕對反婆羅門的。對這,我們應該切實認識!
順便一談涅槃。涅槃爲佛子終究的目的所在,一切問題都歸結到這裏來。綜合上文看,五蘊法門是以無常爲出發,成立苦、無我,而後達到涅槃。不過,也有不經苦、無我,而直用無常來成立涅槃的。
無常是生滅義,生者必滅,一切一切,確都是滅盡之法。世人固或知之,但他們偏注重到生生不已的生的一面,忽略了滅。
生生不已,佛法並不否認;但生者必然要滅,一切痛苦依此生生不已而存在,確又是赤裸裸的事實。佛法就是要在這生滅不已之中,設法使它滅而不生,以之解決一切痛苦。
滅,不是佛法的故意破壞,它是諸法本來如是的必然性(法性自爾)。因有了某種特殊的因緣連系縛著了,所以滅了之後又要生;現在把這連系截斷;就可以無生滅而解決痛苦了。所以經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爲樂」。或依叁法印,從諸行生滅無常,體解我性的不可得。衆生因妄執常、我而生死,現在能夠了解蘊性無常、無我,離常、我的執見,則因無常生滅而厭、離欲,便可以達到涅槃之滅。
還有,如『雜阿含』二六二經雲:
「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
空,不僅在生滅有爲法的否定上講,而更是直指諸行克體的空寂不可得;本性空,就是涅槃。
了空寂,離愛欲,而實現涅槃的當體,就是空寂。這樣,從無常說,無常是生滅義,主要的是滅義(故生老病死之死,亦曰無常);使諸行滅而不生,恢複其滅的本性,就是涅槃的當體。就無我說,一切諸法本來無我,只是衆生執著不了,故起流轉;故『雜阿含』第五七經雲:
「凡夫于色見是我;若見我者,是名爲行。」
諸法本來無我,能了達而不起執,歸于本性的空寂,就是涅槃。
總之,不問從無常說涅槃,或從無我說涅槃,都不離空義,都是以空義而說涅槃的。空,不但空常、空我,涅槃的本性就是空寂。
一分學者把涅槃說在離有爲無常之外,把它實在化了,于是空與涅槃脫了節。須知涅槃就是有爲法本性的空寂,只不過以無我無常,經過愛盡、離欲而已。這樣,空與涅槃打成一片,一切法本性涅槃,即此一根本要義的申說。
【無我爲根本之處空】
處,就是眼、耳、鼻、舌、身、…
《雜阿含經選集 十五、無我》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