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雜阿含經選集 十五、無我▪P3

  ..續本文上一頁意六處。也有分內六處、外六處爲十二處的。釋尊說處法門注重點,與蘊法門重在無常不同,它是特別注重無我──空上面。『雜阿含』第一一七二經(390](箧譬經),說拔刀賊(顯無常義),空聚落。從這譬喻的意義,可見處法門空無我義更相符順的。

  阿含中從五蘊和合假名衆生的當體,說明無我義固亦有之;但大多是五蘊分開說的,如識蘊是我前四蘊是我所等。又多從「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從無常的觀點出發展轉地來說明偏從主觀(情意的)價值判斷說明的很少生命總體,從事實觀察上,用一種直接的方法去說明無我的。

  有情自體直接辨析其空無我的,大都在處法門裏。看阿含經講的蘊與處,很容易生起兩種不同的概念說蘊都曰無常、苦、無我,少說到空易生我無色等蘊法可以觀念

  六處法門,則說到依法建立的;所以是無,因法就是假的沒有立腳點若是常在實有,則依此法可以立我若此法不能依以立我,必此法非常、非實。說不可執著我必然說到法的不實所以,從六處法門,容易生起法空的見解。

  『雜阿含』二七叁(396)經裏,提出這樣的幾個問題

  「雲何爲我?我何所爲?何法是我?我于何住?」

  第一個問題,是問我的自體,就是說依之成我的是什麼?釋尊答道:

  眼色爲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爲二。……譬如兩手和合相對作聲,如是緣眼色生眼識,叁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

  將十二處分爲內根與外境二類。在內外相待接觸的關系下生起來,經中喻如兩手(根境)相拍成聲(識)。二合生識,叁和合觸,有了根、境、識叁的關系,就有(照阿含的本義看,根境之聯絡就是,與經部假觸說相近)。如是六受、六想、六思,都跟著生起了。這個就是我,就在這內外處關涉綜合上建立曰六處法門確與五蘊法不同,開頭就以有情生命自體──六根和合爲出發。緣起的存在,不是單獨的,的存在,必然就有世界的存在,于是六根對象六境存在有生命自體有待于自我外界內外接觸,就有心識的精神活動;于是六觸、六受,六想、六思都起來了。所謂我就是如此

  第二問題,問我的動作事業,釋尊的解答道:

  「此等諸法非我非常,是無常之我,非安隱變易之我。所以者何?比丘!謂生老死沒受生之法。」

  這內外和合假名我,是在息息流變中,毫無外道所想象常、樂;它的事業,就是受生、衰老、疾病與死沒

  答第叁問的何法是我,則雲:

  「比丘!諸行如幻如炎剎那時頃盡朽,不實來、實去。」

  十二處應特重六內處,所謂「諸行」,就是這眼等六內處。它的性質,如幻、如陽焰,剎那變壞的。因緣和合法,緣合而生,所以生無所從來緣散而滅,所以滅無所從去。雖然,卻不是實在的六處,就是如幻諸行,就是空寂、無自性的緣起。所謂,就是這六根的緣境生起識、受、想、思來的活動的綜合世俗谛中的不過如此而已

  這如幻假我即空寂無我的道理。更提出明顯正確說明它,就是解答第四問題──我于何住

  「是故比丘!于空諸行,當空諸行常恒住不變易法空無我我所。」

  這是說:我無所住如我有所住(立足點),所住必是真實、常恒的但一切法皆是因緣和合、不實不恒的,所以欲求真實的我,是不可得的。它只是六根和合作用的假名我真實自體是不可得的

  處法門中,特別注重到我的建立無真實自我,唯有假名諸行生滅空法生空法滅,意義比蘊法門明顯得多

  與這經的意義相同的,還有『雜阿含』叁0六經(408),現在也錄下來作參考

  「眼色緣生眼識,叁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則是)色(陰)。此等法名爲人,于斯等法作人想。……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爲思願緣生。若無常有爲思願緣生者,彼則是。又複彼苦亦苦,亦苦,亦苦。數數出生,一切皆苦。」

  從上看來,在表面上,假我,是依六處和合安立的;這似乎有「我無法有」的思想。其實,一一法若有實在性、常恒性,這一法就可安立我就是我。唯其法法都沒有實在性、常恒性,所以我不可立法有,必定是如幻如化世俗假有,才可以依以建立緣起因果。衆生不了解假名的緣起因果在此因果相續上,執有常恒自在的自我

  而佛法卻在世俗的緣起因果中,顯出第一義的真空,如『雜阿含』第叁叁五經,即開示此義:

  「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

  都是從六處法門引入緣起勝義空的法門

  現在將五蘊六處作個比較蘊與處表面似乎不同,實在內容是無所差異的。如說處法門,由內外處根境和合生識,叁和合觸而與受、想、思俱生活動的過程就是五蘊內六處,主要是色蘊識、受、想、思(行)是…

《雜阿含經選集 十五、無我》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