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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选集 十五、无我▪P3

  ..续本文上一页意六处。也有分内六处、外六处为十二处的。释尊说处法门注重点,与蕴法门重在无常不同,它是特别注重无我──空上面。『杂阿含』第一一七二经(390](箧譬经),说拔刀贼(显无常义),空聚落。从这譬喻的意义,可见处法门空无我义更相符顺的。

  阿含中从五蕴和合假名众生的当体,说明无我义固亦有之;但大多是五蕴分开说的,如识蕴是我前四蕴是我所等。又多从「无常故苦,苦故无我」,从无常的观点出发展转地来说明偏从主观(情意的)价值判断说明的很少生命总体,从事实观察上,用一种直接的方法去说明无我的。

  有情自体直接辨析其空无我的,大都在处法门里。看阿含经讲的蕴与处,很容易生起两种不同的概念说蕴都曰无常、苦、无我,少说到空易生我无色等蕴法可以观念

  六处法门,则说到依法建立的;所以是无,因法就是假的没有立脚点若是常在实有,则依此法可以立我若此法不能依以立我,必此法非常、非实。说不可执着我必然说到法的不实所以,从六处法门,容易生起法空的见解。

  『杂阿含』二七三(396)经里,提出这样的几个问题

  「云何为我?我何所为?何法是我?我于何住?」

  第一个问题,是问我的自体,就是说依之成我的是什么?释尊答道:

  眼色为二,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为二。……譬如两手和合相对作声,如是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

  将十二处分为内根与外境二类。在内外相待接触的关系下生起来,经中喻如两手(根境)相拍成声(识)。二合生识,三和合触,有了根、境、识三的关系,就有(照阿含的本义看,根境之联络就是,与经部假触说相近)。如是六受、六想、六思,都跟着生起了。这个就是我,就在这内外处关涉综合上建立曰六处法门确与五蕴法不同,开头就以有情生命自体──六根和合为出发。缘起的存在,不是单独的,的存在,必然就有世界的存在,于是六根对象六境存在有生命自体有待于自我外界内外接触,就有心识的精神活动;于是六触、六受,六想、六思都起来了。所谓我就是如此

  第二问题,问我的动作事业,释尊的解答道:

  「此等诸法非我非常,是无常之我,非安隐变易之我。所以者何?比丘!谓生老死没受生之法。」

  这内外和合假名我,是在息息流变中,毫无外道所想象常、乐;它的事业,就是受生、衰老、疾病与死没

  答第三问的何法是我,则云:

  「比丘!诸行如幻如炎剎那时顷尽朽,不实来、实去。」

  十二处应特重六内处,所谓「诸行」,就是这眼等六内处。它的性质,如幻、如阳焰,剎那变坏的。因缘和合法,缘合而生,所以生无所从来缘散而灭,所以灭无所从去。虽然,却不是实在的六处,就是如幻诸行,就是空寂、无自性的缘起。所谓,就是这六根的缘境生起识、受、想、思来的活动的综合世俗谛中的不过如此而已

  这如幻假我即空寂无我的道理。更提出明显正确说明它,就是解答第四问题──我于何住

  「是故比丘!于空诸行,当空诸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

  这是说:我无所住如我有所住(立足点),所住必是真实、常恒的但一切法皆是因缘和合、不实不恒的,所以欲求真实的我,是不可得的。它只是六根和合作用的假名我真实自体是不可得的

  处法门中,特别注重到我的建立无真实自我,唯有假名诸行生灭空法生空法灭,意义比蕴法门明显得多

  与这经的意义相同的,还有『杂阿含』三0六经(408),现在也录下来作参考

  「眼色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眼(则是)色(阴)。此等法名为人,于斯等法作人想。……此诸法皆悉无常、有为思愿缘生。若无常有为思愿缘生者,彼则是。又复彼苦亦苦,亦苦,亦苦。数数出生,一切皆苦。」

  从上看来,在表面上,假我,是依六处和合安立的;这似乎有「我无法有」的思想。其实,一一法若有实在性、常恒性,这一法就可安立我就是我。唯其法法都没有实在性、常恒性,所以我不可立法有,必定是如幻如化世俗假有,才可以依以建立缘起因果。众生不了解假名的缘起因果在此因果相续上,执有常恒自在的自我

  而佛法却在世俗的缘起因果中,显出第一义的真空,如『杂阿含』第三三五经,即开示此义:

  「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

  都是从六处法门引入缘起胜义空的法门

  现在将五蕴六处作个比较蕴与处表面似乎不同,实在内容是无所差异的。如说处法门,由内外处根境和合生识,三和合触而与受、想、思俱生活动的过程就是五蕴内六处,主要是色蕴识、受、想、思(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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