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赖耶识之染、熏说生命现象——对中土唯识学的一点体会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严耀中
内容提要 不管是把人的生命看作仅是自然现象,还是将其叠加上社会现象,都有学术上的诸家之说。其所以众说纷纭,是因为对生命现象之充分理解,有益于认识人生、认识社会、认识世界,在生存道路上得到正确规范。然而不管是对其作自然现象还是社会现象的划分,把一切有情的生命现象统一起来阐述,无疑佛家是最系统的了。今借以诸家之说推陈出新,将阿赖耶识之熏染流转来试述生命现象之种种,作为对佛教唯识家旨义的一种理解心得,井由此说明中土文化中对生命现象与生存之道观念之根由,以待方家指教。
关键词 阿赖耶识 熏染 生命现象
一、以阿赖耶识之熏染流转试述生命现象
所谓“识”,即是了别。但此是对客观存在的一种感知或认知,还仅仅系主观的“虚妄分别”而变现宇宙万有,成了所谓唯物与唯心之界线。但不管是凭唯物的还是唯心的,“识”都与生命相关,离开了生命,就无所谓识了。阿赖耶识之有别于一般了别之识是因为它包含本体(无染)和现象界(有染)两部分,阿赖耶识受染是受无明之冲动,无明得染种子有漏时,动能与势能俱,后者就形成差别。
什么是现象
差别就是现象,现象是通过差别才存在的,没有差别就没有现象。所以生命现象就在于各种差别中,尤其是生命体差别中的五彩缤纷,才使这世界充满生机。据佛家唯识学,当阿赖耶识受染时,“一念之间,众缘互起”[1],结果是一切有情由此而生,便有了生命现象,故“以佛教的说法,阿赖耶识也是生命”[2]。因为顾名思义,染就是产生色差,故有染才有别,无染即无别,“俗故相有别,真故相无别”[3]。熏不仅加深色差,也形成其它差别。阿赖耶识“与杂染互为缘故,有情执为自内我故”,“此是能引诸界、趣、生”,即“我、法分别熏习力故,诸识生时变似我、法”[4]。故有情之有,便是生命之有,所以受染的阿赖耶识便构成生命现象,于此把识与有情生命相等同。此我虽“非实我、法性,然似彼现,故说为假”[5],但假我也是我,有情生命却有了主体。
生命世界的琳琅满目,首先在于生命体与非生命体之间的差别,或者说是有情物与非有情物之间的差别;其次是生命体的类别之分,若现代生物学中纲、目、类、科;再次是同类中的区分,如人类中的人种、民族、男女、老幼等,直至一个个人之间的差别。生命体的这些差别导致了生存斗争与生物进化。最后是生命个体内部各种差别所形成的势能,以及势能所带起的生命运动,一旦各器官之间的位差不起作用了,生命的运动就只能停止,这个生命体就不能再存在下去了。阿赖耶识之无染与有染,在于是否形成差别,所以阿赖耶识从无染到有染,亦对应成了本体与现象。此后其熏染流转,便是现象变化,便是生命运动。
受染的阿赖耶识自始便受熏习,便有习气,习气被储存而加深,“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6]。于是有情生命念念相续,流转沉浮如同瀑流,很难再在染、熏相续中得到解脱。由于阿赖耶识受熏习之前后情况各个不同,故彼此之间颇有差异,犹如种子。即如世亲所言:“由一切种识,如是如是变,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7]。种子以分别为其存在前提故,世界上就没有两个内外完全一致的种子,有情物也一样,哪怕是孪生的。
这仅仅是在“色”的范围中言有情物之形体,印度五蕴说的特殊之处,就是受、想、行、识和风、火、水、地一样都是因缘和合成有情物之因子,从而和中国的五行生成说有所不同,故再从“受、想、行、识”的范围考虑,由此和合而成的有情生命体在性格、感情,意志、趣智等等方面更是千差万别,哪怕孪生兄弟亦有所别。而如此之因缘和合与阿赖耶识的染熏流转是一致的,“然诸有情,各有本识,一类相续,任持种子与一切法更互为因,熏习力故,得有如是忆识等事”[8]。这无论在人类中间,虎狼之间,还是蝇蚊之间,都是应该可以这样说的。因缘和合成生命体之五蕴在质、量、次序上的各各不同,那么这些个体之间的差别就体现在多种多样。世界上没有一个成单位的生命体会完全等同于另一个生命体,生命之具有生命力,全在于其有经验义和个别义,这两者都是独一无二的。
非生命体之间也系由差别,构成现象,作为一种客体。但这种客体现象都是依他缘起,只有与生命现象联系起来才构成意义[9]。从这点上说,客体系由着主体,“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10],即所谓镜事唯识。所有的现象都附属于生命现象,所有所谓的客观,都系由主观才成立。主观和客观划分本身,是有生命为前提的,是系“心”所分。因为唯识家认为所谓客观境界,皆系“实缘所引自心、心所虚妄变现,犹如幻事、阳焰、梦境、镜像、光影、谷响、水月、变化所成,非有似有”,“分别类多,故言彼彼”,“彼彼分别而言得生”[11]。故可诠释为:“色等,虽亦有性,然识生时必仗识起,心不生时镜即不生,心生时即带色起,为自相分,作亲所缘,故诸色等皆不离识。不离识故,说言唯识”[12]。即心识所起,是与诸色同起,亦是染熏之结果。所以就佛家而言,作为人心,色识一致,主客体是统一的。唯识学;的这种境不离识的观念,看起来似乎有点“唯心”,其实是对主体和主观能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因为境界既然附从于识,那么见识如何就决定着境界任何,而在染熏中任何自为又影响着识。若能转识成智,“在理性层面上转出真生命”[13],所以生命的自我责任非同小可。
什么是矛盾
差别就是矛盾。差别越大,矛盾也就越大。生命体之间有差别,就有矛盾。矛盾无穷,生命运动也就永不止息。而差别之大小种类生灭进化等等,都可以说与阿赖耶识之熏染流转相关联,或于此能予解释。矛盾是动态的,所以诸行无常,这种动态之无常其实也就是阿赖耶识之熏染流转永不定息。此即是说有情物之间的种种关系,以及诸有情物与无情诸物的关系,由于其态无常,所以也可说都是阿赖耶识之熏染流转的表现。其中与人相关的,不外乎是人间关系与天人关系,人的身体状况乃至精神状态也是天人关系之一[14],所以这两种关系加起来,就是人的生命现象。其实一切有情都有天人关系和群体关系,它们与人是雷同的。
这些关系活动无常,但均以差别的存在为前提,亦以矛盾斗争为表现。故生命现象亦即矛盾斗争之现象,我们所谓之生命力如何其实就是如此矛盾斗争的结果,其斗争中的顺逆强弱生灭都成了生命之表现。生命间的差别愈多愈大,生命运动就愈是富有生气和活跃。但生命间的差别过大,彼此的矛盾斗争也愈加剧烈,这种矛盾斗争的失控,即矛盾一方完全压倒另一方时,差别两端俱失,矛盾不复存在,于是最后会导致生命的共同毁灭。
二、以唯识观诠释人生之道
唯识理论能更深入地从本体的层面上去阐释生命现象,“把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包括物质现象和心理现象,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归纳成五位百法”[15],当然也能从中参悟出一些人生之道来。
矛盾斗争的动力就是有情之欲望。有差别就会有欲望,由于位相的不一,差别引起的势能必然会俱带动能,于是就产生了欲望,欲望是生命存在的标识,是它的本能。差别愈大,所带起的动能愈大,也就是欲望愈大,所以欲望是生命存在的一种标志,也是保存生命的动能,本质上是对生命的弘扬和永恒之追求。
欲望燃起了生命的火焰,也带起了生命体之间的竞争。于是荀子说这也致使了人性之恶,“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故顺情性则不辞让矣,辞让则悖于情性矣。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矣”[16]。佛教更认为其是痛苦的根源,“于诸谛理颠倒推度,染慧为性”,“由此生死轮转无穷,受诸苦故”[17]。的确如此,现象界中的差别既为生命所摄,故有多少差别,就有可能产生多少欲望。差别无穷无尽,欲望也无穷无尽,如任凭欲望放任不规,必然是人欲横流,恶行无穷无尽,痛苦也无穷无尽。
欲望来自差别,消灭差别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斗争来消灭差别。因为差别就是矛盾,也就是有两个对立面构成一对矛盾,矛盾的一方通过斗争消除了对方,矛盾消失了,差别也就消亡了。斗争是痛苦的,但胜利是喜悦的,斗争不断地进行下去,矛盾就会一个个地被克服,即差别也一个个地消失,生命之火或许就此愈烧愈旺。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这就是生命过程中的斗争哲学。这样的观念与实践从唯识家的角度来看无异是在造业,因为如此斗争哲学必然是偏重于主体与主观,决不是什么“唯物”的。而且这说到底还是“认为理想的境界可以由心来实现,人的行为可以由心来做主”[18],也没有完全逃出唯识的思路,是值得注意的。
差别没有止境,欲望没有止境,斗争也就没有止境,如此带来的痛苦和喜悦层出不穷。如果觉得其间的痛苦要多于喜悦,即战胜对立面的成功只是片刻的刹那间,孤独的喜悦周围四面八方是绵绵无穷的矛盾、欲望和永不满足的苦恼。如果赞同欲海就是苦海,灭息欲望之火的一个办法就是消除其产生的根源,差别。这样,人也就可以从恶行和痛苦中解脱出来。因此就有另一种方法,就是要在内心中泯灭差别,消解欲望,免除痛苦。“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无以好恶,内伤其身”,即要“无为名户,无为谋府,无为事任,无为知主,体尽无穷,而游无朕”[19]。这种法子在庄子看来叫做“坐忘”。因为差别要引发欲望和痛苦,是要通过心的作用。有趣的是,东晋时般若“六家七宗”之一,以支愍度、竺法蕴为代表心无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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