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或善、或恶、或智、或愚、或强、或弱、而使人类造种种之罪恶,受种种之苦恼耶?人类既尽为上帝之爱子,何以不尽居之以天国,游之以乐园,而必使人之生于罪恶苦恼之地球,逼其受种种磨折,待其恭敬归向,乃摄归天国,否且罚入地狱耶?”凡此种种“皆深不可解也!”[19]
这种人神不平等导致的后果是专制主义统治。“人间种种不自由、不平等之事,乃皆因之而产生。如以前之国家所有不平等之专制制度,皆以天神为根据而建立,故神实为不平等、不自由之因。”[20]
三、三乘八宗平等
印度佛教将众生悟道之根基、悟道之途径和所证之道果,由低到高分为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三种类型,亦称为小乘、中乘和大乘(相对于大乘而言,小乘、中乘又都称为小乘)。声闻者,亲闻佛声,观四圣谛而悟道,得阿罗汉果;缘觉者,自观十二缘起而悟道,得辟支佛果;菩萨者,自觉觉他,自度度他,功德圆满,证无上菩提,得佛果。大乘佛教初兴,轻小乘而尊大乘。后来大乘佛教的部分经典则指出三乘中包涵的一致性,如《法华经》认为三乘实质上都是佛乘,佛“以方便力,开示三乘法”,“虽示种种道,其实为佛乘”[21]。《解深密经》说:“由解脱身故,说一切声闻、独觉与诸如来平等平等;由法身故说有差别。”[22]
太虚对《解深密经》中三乘平等思想加以解释道:“从如来所证法身来讲,实与声闻独觉不同,以佛法身无量功德所庄严故。”但“三乘同破人我执,证我空理,断除烦恼,出离生死,同一解脱味,故说三乘平等平等。由斯佛果亦名阿罗汉,这皆由解脱身说,故本经亦云“由解脱身故,一切声闻、独觉与诸如来平等平等”。”[23]
这是说,就三乘所得果位而言,佛乘证得如来法身,功德无量,是前二乘不能比的;但从解脱的角度看,三乘都破除了我执,证悟了我空之理,断除了烦恼,脱离了生死,得到解脱,都是解脱身,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佛果和阿罗汉没有什么不同,是平等平等的。
太虚进一步指出“三乘共慧”,即三乘同悟“生空、人无我之慧”,此乃佛菩萨、辟支、声闻之所共同者, “一味平等,盖非有高低大小之不同也。”所不同者,大乘在此基础上“悟法空、法无我之智”[24]。
三乘也就是大乘和小乘。古来修证大乘佛法的人轻视小乘佛法,以为修证小乘佛法只顾自己解脱,而修证大乘佛法自觉觉他,自度度他,普度众生,功德无量。而“三乘平等”的思想,在承认大小乘修证目标不同的同时,指出大小乘的共性,指出小乘佛法是大乘佛法的基础,因此一定层面上小乘佛法和大乘佛法是完全平等的,修证大乘佛法和小乘佛法的人是完全平等的,没有高低大小不同,因而不必重此轻彼、厚此薄彼。
对于中国佛教,太虚盛倡八宗平等,八宗并弘。太虚认为,印度大小乘佛法传入中国后,在流传过程中相继形成众多宗派,或十三宗,或十一宗,归纳起来为八大宗,即:天台宗、贤首宗、三论宗、唯识宗、禅宗、律宗、净宗、密宗这大乘八宗。大乘八宗,或以经立宗,如天台宗、贤首宗、净宗;或以论立宗,如三论宗、唯识宗;或以传立宗,如禅宗、律宗、密宗。古来各宗判教,皆判自己所宗的为最圆教理,而把其它宗派所宗教理置于自宗之下。太虚认为,这种判教有失于客观性,而他的研究方法则是“于大乘各宗,完全抱着客观的态度去观察各宗派不同之点,同时作融合贯通的研究以发见其遍融互摄的共同律。”[25]他说自己经过十余年对印度中国各大乘宗派的教理和历史作分别的综合研究,所得的结论是:“诸宗的根本原理及究竟的极果,都是平等无有高下的,只是行上所施设的不同罢了。八宗既是平等,亦各有其殊胜点,不能偏废,更不能说此优彼劣,彼高此下 。”[26]
所谓“诸宗的根本原理及究竟的极果”, 指八宗依据的都是大乘教理,“八宗皆发大乘心故,亦皆证究竟佛果故,八宗同具此二义,故八宗平等。”[27]八宗相用虽殊,但都是大乘教法,统合起来皆摄在大乘之中。“古来,或谓大乘为一乘,或谓佛乘,或谓最上乘,而欲显其自宗之超过其余各大乘宗之殊胜。其实,都是大乘之别名。最上乘者、大乘为最上故;佛乘者,大乘以佛为最高之果故;一乘者,为令众生皆入佛乘故,故云“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也。”[28]因此“中国之大乘八宗,无一不从同一原则上,引共同依据的教理去说明去发挥,故宗虽有八,同摄入于大乘法海,平等平等,不得分判谁高谁下。”[29] 所谓八宗殊胜者,指各宗在大乘教理上取其一部分为所宗,各站在其自宗地位上加以发挥,显其特殊之理境。
太虚还指出,虽然“每一宗有每一宗之特殊方向,由此一方向发挥而成此宗之特殊法门”,但每一宗在判教中又把其他宗包涵在自己的判教体系中,这样,各宗之间又呈现出“相夺” 与“互成”的状况。所谓“相夺”,指“每宗各有其立宗之宗点,依此宗点为根据而判摄余宗,各能将余宗摄归自宗置于相当之地位,由此批判一切,统摄一切”。因此每宗宗义都囊括了全部佛法,自谓除此一宗外别无佛法,此宗为上传释尊唯一之正 宗,其余各宗皆只此中宗之一分而已。八宗皆平等者,由此看来,“此宗既为大乘完全教法,彼宗亦是大乘完全教法,方向虽有差别,全体平等如一。”[30]所谓“互成”,指“观一宗之所以成立,正以有他宗义为其所破所摄而得成立,若无余宗宗义,则此宗亦无从批判统摄,故每一宗之成立,皆因他宗之成立而得成立,正由判摄他宗从别一方向所发挥义故,其所立宗遂益成丰富之宗义。”所以“宗虽相夺而实亦互成也”。
总之,八宗既各自殊胜,又都平等,“殊胜不离平等,平等不离殊胜”;既互相函摄,又相互成就。 基此,太虚主张,要以平等心对待各宗,“并重研究”,“使各宗各系各安其位,互通互融,相资相助,不相冲突,调和发展”[31]。
四、平等社会的达成
太虚认为,人世间之所以有不平等乃至矛盾斗争的现象发生,其根源,一是“我执”,二是“神执”。
“我执”,即不知万法性空、自我与非我平等不二的道理,执着自我之身与我所有之物以自利,此是一切不平等、矛盾、斗争的根源。“由执着我故,一切贪求利养之事从此而生。由执着为我所故,世间一切 不平等事即从此生起;以及追求不遂,互相残杀,一切斗争压迫等事亦从此而起”[32]。 “社会所 以有不平等的发生,就限定一个自我范围,除自我外的为非我,于是将自我抬高,把非我的压伏下去,就形成了个人、家庭、国家、社会、种族等的不平等”[33] 于是,“国与国争,社会与社会斗,家与家争,个人与个人斗,全世界尽成一斗争之场。”[34]
“神执”,即不知宇宙万有皆因缘所成的道理, 以“一神”为宇宙万有的创造者、主宰者,而加以执着,此亦“为不平等之根”[35]。由一神教所造成的不平等,一是“一神教以神为万物之造主,俾人类同隶于一尊之下”[36],“上帝对于人类之心理,亦汝能恭敬我,我能安乐汝,汝不恭敬我,我能苦恼汝”[37];二是专制者“持造物主之神”实行专制统治,对人民生杀予夺,均可操纵之于股掌间,无论何人,不能不恭敬之、爱戴之,以仰其鼻息而博其欢心,否则、便为大逆不道;三是执“一神”者,不承认与其它宗教具有平等地位,唯我神独尊,唯我神独是,历史上“压制异教徒而烧杀者盖不知凡几”[38],如基督教与回教相战亘数十年,杀人盈数千万。
因此,太虚主张,要达成人类平等,消除由不平等而引发矛盾斗争,必须破除以上不平等之根源。首先,破我执,立无我的世界观。根据无我原理,空我空法,观一切平等平等无二无别,一切人无不与我息息相关,故一切人无不是我,诸众生皆我无量劫来父母亲眷,则对一切众生无自他亲疏厚薄之分,故能发无缘大慈,同体大悲,自利利他。太虚认为,佛教的慈悲非孔子的仁爱、墨子之兼爱、耶稣之博爱所能比拟,因为后者“根本有我、有人、有家庭、有社会、有国家、有世界之见”,因此 “仁爱与博爱是有对的,有差别的”。而佛法中所讲的慈悲心是平等的,“同体大悲”,“故哀愍一切众生,故无论可恶的或不可恶的,都要救度他,尤其是对于可恶的恶人,格外的深切施救,所以、一切平等;一切平等,故利乐一切众生无所不用其极。”[39]其次,破一神之执,立万法因缘所成的宇宙观。“宇宙里一事一物的变化活动,其质其量,纵使极其渺小,也是与宇宙全体彼此前后都有互相的关系。最大宇宙的全体,与最渺小的事物,也是如此;因为、大宇宙离各个渺小的事物,就不成为宇宙,渺小事物离开大宇宙,亦不成其为事物,大小虽殊,其普遍性一也;其彼此关系条件发生,变化的力量亦一也。”[40] 明此,则无单一的宇宙万有的创造者、主宰者之神,亦无由执“一神”而产生的诸多矛盾和斗争。
太虚认为,要实现平等,最根本的办法是人人从内心树立平等观念。“达到平等博爱的坦途,唯一的办法,要从改革人心做起”[41],即要使人们都认识到,宇宙万有具有平等性,众生都是平等的,由此推论到社会也应当的平等无差别的。如果每个人的无差别的平等心理建立得起来,纠正自他俱害的观念,发扬自他均利的真理,则国家社会、世界人类的平等就可以实现了。
太虚同时指出:应当承认人的智力是有差别的,若硬把天才与低能拉平,则退化于原始人类的无政府生活了。所以“这里所谓平等,是把人为的阶级障碍打破,使其有机会可以自由发展,并非将聪明者与愚蠢者压成一律,才叫平等。或成庸劣,或成智慧,或成贤圣,都听其发挥;要是才能事业较大,则其自由也相当的大;同时、又扶助一般低能的平民,都能得水平线上的自由生活权利,有才者都可向上发展,成为社会大众的领导者,这才是进化的平等自由。”[42] 因此,平等并不是抹煞差别、取消竞争,而是互相尊重、互利互助,尤其是强者对弱者的扶助,从而使全人类共同进步。
太虚对佛教平等观的阐发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了,半个多世纪来佛教平等观很少被提及和展开论述。近几年随着中央提出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佛教的平等观再次引起佛教界内外人士的高度重视,并发表了不少论着。但除了比较多的联系国内外实际指出其现实价值和意义外,在理论上少有超出太虚对佛教平等观的阐述。因此关于佛教平等观及其现实意义仍需要在太虚阐述的基础上作更深入系统的探讨。
[1] 《金刚般若波罗经》
[2] 昙无谶译《大般涅槃经·狮子吼菩萨品》第十一之一
[3] 佛驮跋陀罗译《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十明法品,大正藏p458
[4]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40
[5] 太虚大师全书·第六编p151
[6] 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p110
[7]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佛法总学p121
[8] 《中论·观四谛品》
[9]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佛法总学p396
[10] 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 P735
[11]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40
[12]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25
[13]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40
[14] 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139
[15]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44
[16]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82
[17] 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1238
[18]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83
[19] 太虚大师全书·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288
[20] 太虚大师全书·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1235
[21]《妙法莲华经·方便品》
[22] 《解深密经·如来成所作事品》
[23] 太虚大师全书·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P18
[24] 太虚大师全书·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P1265
[25] 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845
[26]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512
[27] 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1004
[28] 太虚大师全书·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P861
[29] 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845
[30] 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1003
[31]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504
[32] 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442
[33]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985
[34]太虚大师全书·第七编 法界圆觉学P1017
[35]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319-3
[36]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284
[37]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290
[38]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32
[39]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76
[40]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P1251
[41]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1294
[42]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1106
《太虚大师对佛教平等观的阐发》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