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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学 第七章 佛教僧人▪P4

  ..续本文上一页大事务必须离寺者,一日即可返回者可许外出;如果超过一日又最多七日者,要亲自请示依止大德,办一定手续,称“七日法”;如超过七日,则要“方应羯磨”,即需僧众集会,通过决议,方可外出。如果不是上述情况而无故不安居者,即是“破安居”,或称“破夏”,是犯作恶罪,要受到处罚。

  在安居期,僧人修学的内容以律仪为主,诵经、讲说经论只是辅助的功课。其间,有疑问者可决疑于持律师。

  当安居期结束,即解夏之日,僧人们还要举行一天称作“自恣”的集会仪式,这一天也称“自恣日”。一般说,自恣日应为安居结束的七月十六日;但又有说,比丘僧七月十四日自恣,比丘尼七月十五日自恣。自恣是梵文Pravārana(钵敕婆刺)的意译,还可译作“随意”。《翻译名义集》对自恣作了如下解释:

  九旬修道,精练身心,人多迷已,不自见过。理宜仰凭清众,垂慈诲示,纵宣已罪,恣僧举过。内彰无私隐,处置有瑕疵,身口托于他人,故云自恣。

  就是说,在90天的安居期中,僧人通过修行在道业上会有长进;也会有许多过错反映出来,有的自己知道,有的自己不一定认识到。因此在安居结束时举行一次僧众集会,先由个人进行反省,检讨过错;然后再请众僧“诲示”,即请众僧随意揭发批评;最后在众僧前忏悔。这种集会就是“自恣”。自恣的制度对纠正僧人违犯律仪的各种言行,维护整个僧团集体的和合起着重要的作用。

  自恣日结束,90天不准外出的限制解除了。这时,僧人们可以到他处寺院住一段时间,那怕一夜也好。

  安居自恣的修行制度是至今仍被普遍遵从的制度。

  四、早晚功课

  早晚功课是我国汉地僧人的一项基本修行,也影响到我国云南的上座部佛教。

  这种制度形成于中唐,定型于明朝初年。僧人们每日晨朝(五更)和暮时(指日晡,即下午4时),两次在佛寺大殿中集会,诵经礼佛。僧人通过每天的早晚功课,祈求获得功德,同时使僧众得到严格的管束而不懈怠于修行。

  早晚功课又称“早殿”和“晚殿”,共五堂功课。早殿的两堂功课是:先念《楞严咒》为一堂;后念《大悲咒》、《十小咒》和《心经》为一堂。晚殿分单双日。单日诵《阿弥陀经》为一堂;双日拜颂八十八佛、念《大忏悔文》为一堂。单双日又同施《蒙山施食仪》一堂,合为三堂。

  早晚功课的仪式均分为三段,叫作“三启”仪制,即先诵赞文,次诵经文或咒文,第三颂发愿文。其仪式略述如下:

  早课开始,先唱赞文称《宝鼎祝福香赞》。之后开始诵念《楞严神咒》。此咒文共2620字,分五节诵完。接着诵《大悲咒》和《十小咒》,即《消灾吉祥神咒》等10种较短的咒语,之后再诵念《心经》。这是早课的中心内容。第三段,首先诵《赞佛偈》,之后众僧合掌在殿内绕佛,口念“南无阿弥陀佛”数百乃至千遍;后归位念三菩萨名及发愿文、三归依文等。最后顶礼佛像,早课结束。

  晚课的仪式与早课大体相同,只是所诵经文有区别,而最大不同是多了一堂功课即《蒙山施食仪》。

  以上四个方面是佛教僧人最基本的修行制度,是僧人集体的僧团活动。它们为维护佛教僧团的整体利益,实现僧团内部的公平和谐,使佛教得以存在和发展起着保证的作用。至于佛教僧人个人的修行则在不同时期、又因宗派的不同而不同,以下仅举两例以作说明:

  (一)藏传佛教的密法修行

  藏传佛教是以密教为特色的一支宗派,它强调密法的修炼。其修行内容可略述如下:首先,修习密法的僧人要选择一位精通密教仪轨、德行高尚的僧人为上师;在上师的指导下,在修行之前先要在修行的地方“结坛”、称“曼陀罗”,即在坛上绘制“十方三世诸佛”的形像以为证明。曼陀罗一般分为四种,这就是“四曼为相”。四曼即(1)大曼陀罗,用青、黄、赤、白、黑五种颜色绘制诸佛菩萨,表示众圣聚集之义;五色又表示地、水、风、火、空。(2)三昧曼陀罗,即不直接画佛、菩萨形象,而是画宝珠、金刚杵等器杖和印契以象征佛、菩萨。(3)法曼陀罗,也称种子曼陀罗。以佛、菩萨名称的梵文的第一个字母代表佛、菩萨的形象。(4)羯磨曼陀罗,即以更形象的立体的诸佛、菩萨的造像、建筑等构成曼陀罗。结坛之后在坛上行灌顶法,即灌顶者要沐浴后,庄严衣装,由上师持内装圣水的宝瓶向受灌顶者头上洒,再用人头骨作成的碗盛青棵酒给受灌顶者喝。之后,受灌顶者向上师宣誓:誓修密法,永不外传。灌顶是密法修炼者必须接受的一项仪式。灌顶之后僧人进入修密阶段,其次第包括(1)“四加行”,即先发四皈依心,即皈依喇嘛(上师)、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次为大顶礼法,即五体投地顶礼十方一切诸佛菩萨;供曼陀罗;念金刚萨埵百字咒,或三十五佛忏悔文。(2)正行,即根据上师的指导,选择密法中的一种进行专修。在修行前须再行灌顶。修行包括两个阶段:一称生起次第,即通过坐禅静虑,观想修行我与本尊融为一体的阶段;一称圆满次第,即通过金刚诵、缘自心、幻身、光明、无二智等修行方法,达到身、语、意三寂,“乐空双运”的成佛境界。(3)后行,即修成圆满后的回向颂念。

  (二)中国禅宗的“参禅”

  参,即参问、参学的意思;禅为“禅那”的略语,意为“思维修”,又名“静虑”,即通过静虑达到止息一切杂念的修行方法,也称“坐禅”。在禅宗寺院中,凡住持集众,开示说法,“皆谓之参”。住持每隔五日上堂一次,称“五参”。此外,在每天的晚上,住持应弟子的请求,根据参学僧人的多少,或寝堂,或法堂,不定时集众上堂,接受参问,称“小参”;而定期的上堂开示说法又称“大参”。在每晚的小参前,僧人要进行坐禅以静心,称“坐参”。除小参前的坐禅外,每当重大法事,在上堂前也要有短暂的坐禅,称“坐堂”。由此可知,坐禅是禅僧最经常的修行,据《敕修百丈清规》“坐禅仪”,其坐禅的要领和要求如下:(1)“起大悲心,发弘誓愿”,即坐禅人要有“誓度众生”的慈悲心;(2)“放舍诸缘,休息万事”,即把一切事都放下,不想也不做;(3)“量其饮食,调其睡眠”,即坐禅前食不能过饱,睡眠不应过多。故“初夜后夜”坐禅也不应废;(4)“闲静处,厚敷坐物,结跏趺坐,或半跏趺”;(5)“一切善恶,都莫思量”,所谓“万年一念”,即抛弃一切思念,做到“寂而常照,寤寐一致,生死一如”;(6)坐禅结束时,要“徐徐动身,安祥而起”;(7)“出定之后,常作方便,护持定力”,即在禅定后,要随时随地注意保护坐禅时的那种思想境界。

  

《佛教学 第七章 佛教僧人》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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