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义的第五义“待众缘”。
(六)与功能相应为因。种子(功能)和现行必须相应,种子是
善的,现行也是善的;种子是恶的,现行也是恶的;种子是无记性的
,现行也是无记性的。相当于种子六义的第四义“性决定”。
(七)相称相顺为因。色法种子只能产生色法现行,心法种子只
能产生心法现行,种子与现行相称相顺。相当于种子六义的第六义“
引自果”。
关于种子的来源,唯识师说法不一,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一)护月(亦称月藏)认为种子本来就有,并非熏习而生,熏
习只能使种子增加,他引二经一论为证:
1.《无尽意经》:“一切有情,无始时来有种种界,如恶叉聚,
法尔而有。”(注47)这就是说:一切有情众生,从无始以来就有种
子(界),这种种子就如恶叉聚(注48)一样,本来就有的。
2. 《阿毗达磨经》:“无始时来界, 一切法等依。 ”(注 49
)意思是说:从无始以来就存在的种子(界),是一切事物产生的依
据。
3.《瑜伽师地论》卷二:“地狱成就三无漏根,是种非现。”(
注50)意思是说:在地狱受苦的众生,也可以成就三无漏根(注51)
,这只能是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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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是现行。
(二)难陀反对种子本有论,主张新熏,他引一经一论为证:
1.《多界经》:“诸有情心,染净诸法所熏习故,无量种子之所
积集。”(注52)意思是说:有情众生的阿赖耶识(心)中,积集着
很多种子,都是由染、净诸法熏习而成的。
2.《摄大乘论》:“内种定有熏习,外种熏习或有或无。”(注
53)阿赖耶识摄藏的种子(内种)肯定要有熏习,榖种、麦种等外种
可以有熏习,也可以没有熏习。
3.《摄大乘论》:“闻熏习、闻净法界等流正法而熏起。”(注
54)清净种子都是由于正闻熏习而产生的。
(三)护法综合护月和难陀的两家主张,认为种子既本有又新熏
。他论证种子本有时所引的经同护月,他论证种子新熏时,引的经同
难陀。
种子有各种分类,按其变现的事物来分,种子分为共相种子和不
共相种子两类。如高山、大河等等,人人共同变现,故称共相种子。
眼、耳等根,只能由自己阿赖耶识的种子变现,故称不共相种子。
共相种子又分为两种:共中共和共中不共。《成唯识论述记》卷
三本对此解释如下:“一共中共,如山、河等,非唯一趣用,他趣不
能用;二共中不共,如己田它,及鬼等所见猛火等物。人见为水,余
趣余人不能用故。余房、衣等准此可知。”(注55)此中“趣”字,
即六趣,亦称六道。
不共相种子也分为两种:不共中不共和不共中共。如自己的眼等
净色根,只能由自己的种子变现,故称不共中不共。如自己的扶尘根
,只属个人所有,从这个意义来讲是“不共”;又由他人和自己的种
子共同变现,故称“共”。所以变现自己扶尘根的种子称为“不共中
共”。
按其性质来分,种子分为有漏和无漏两种。《成唯识论》卷二解
释说:“诸种子者,谓异熟识所持一切有漏法种,此识性摄,故是所
缘。无漏法种,虽依附此识,而非此性摄,故非所缘。”(注56)有
漏种子由阿赖耶识之识体所摄,故称所缘。无漏种子虽然依附于阿赖
耶识.并非阿赖耶识之识性所摄,故称非所缘。
有漏种子又分为名言种子和业种子二类。名言种子是生起因,业
种子是牵引因。生近果为生起因,引远果称为牵引因。
无漏种子分为三种:(一)生空无漏。即我空无漏,此属见道无
漏;(二)法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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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属修道无漏;(三)二空无漏。即我、法二空无漏,此属无学道
。
《瑜伽师地论》卷五二说有九种种子:“复次,若略说一切种子
,当知有九种:一已与果,二未与果,三果正现前,四果不现前,五
软品,六中品,七上品,八被损伏,九不被损伏。若已与果,此名果
正现前。若果正现前,此名已与果。若未与果,此名果不现前。若果
不现前,此名未与果。若住本性,名软品。若修若练善不善法未到究
竟,名中品。若修若练已到究竟,名上品。损及不损,如前应知。”
(注57)
种子又称习气( vaasanaa ),即烦恼现行熏习所成的余气。《
瑜伽师地论》卷五二说:“云何略说安立种子?谓于阿赖耶识中,一
切诸法遍计自性妄执习气,是名安立种子。”(注 58 )遍计所执性
在阿赖耶识中留下的习气就是种子。《成唯识论》卷八说:“此虽才
起,无间即灭,无义能招当异熟果。而熏本识,起自功能,即此功能
说为习气。如是习气辗转相续至成熟时,招异熟果。”(注 59 )
《成唯识论》卷八把习气分为三种:
(一)名言习气。“谓有为法各别亲种。”(注60)“名言所熏
成种,作有为法各别因缘。”(注61)名言习气是亲生有为法的种子
,由名相概念熏习而生成。这些种子储存在第八识阿耶识中,是变现
宇宙万有的原因。
“名言有二:一表义名言,即能诠义音声差别;二显境名言,即
能了境心、心所法。”(注62)名言习气分为两种:表义名言习气和
显境名言习气。“表义名言”是诠释事物意义的名相概念,用文字或
声音表达出来,即为表义名言;“显境名言”就是了别外境的心法和
心所法。
(二)我执习气。“谓妄执我、我所种。我执有二:一俱生我执
,即修所断我、我所执;二分别我执,即见所断我、我所执。随二我
执所熏成种,令有情等自他差别。”(注63)我执习气是虚妄执着有
“我”和为我所有的种子。“我执”分为两种:一俱生我执。即第七
识妄执第八识为“我”,这种我执修道可断;二分别我执。由第六识
意识的分别作用所起的“我执”称为“分别我执”,这种我执见道可
断。这两种我执熏习形成的种子,使有情众生感到自己与他人有区别
。
(三)有支习气。“谓招三界异熟业种。有支有二:一有漏善,
即是能招可爱果业;二诸不善,即是能招非爱果业。随二有支所熏成
种,令异熟果善恶趣别。”(注64)有支习气是招感欲、色、无色三
界果报的业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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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支习气分为两种:一有漏善。能招感善报的业种子;二诸不善
。能招感恶报的业种子。这两种有支熏习所形成的种子,使有情众生
的转生,或得善趣,或得恶趣。
我执习气和有支习气是增上缘,有支习气又称为业习气。能取习
气就是我执习气,所取习气就是名言习气。
种子是由熏习产生的,什么叫“熏习”呢?《成唯识论》卷二说
:“令种生长,故名熏习。”(注65)能够长出种子的现行之熏发作
用称为熏习。《大乘起信论》说:“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
,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注66)《成唯识论述记》卷一
本说:“熏者,击发义。习者,数数义。由数数熏发有此种故。”(
注67)《述记》卷三说:“熏者,或由致也;习者,生也,近也,数
也。即发致果于本识内,令种子生近,令生长故。”(注68)
熏习一般分为三种:
(一)名言熏习。“名”为名字,“言”为言说。名言熏习是由
第六识意识分别名言所产生的染分之相。
(二)色识熏习。“色”是眼根所缘的境,色所引生的眼识称为
色识。由第六识意识分别色境,由第七识和第八识传送熏习,成就染
分之相,称为色识熏习。
(三)烦恼熏习。由第六识意识所起的贪、嗔、痴等烦恼,由第
七识和第八识传送熏习所起的染分之相。
《大乘起信论》将熏习分为四类:“一者净法,名为真如;二者
一切染因,名为无明;三者妄心,名为业识;四者妄境界,所谓六尘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念熏习,二者增
长取熏习。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业识根本熏习,能受
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生灭苦故;二者增长分别事识熏习,能受
凡夫业系苦故。无明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根本熏习,以能
成就业识义故;二者所起见爱熏,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注69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分别事识熏,依诸凡夫二乘
人等,厌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渐趋向无上道故;二者意熏习,谓诸
菩萨发心勇猛,速趋涅槃故。真如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自
体相熏习,二者用熏习。”(注70)
熏习有所熏、能熏二个方面,所熏、能熏各有四义。所熏四义如
下:
(一)坚住性。“若法始终一类相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
(注71)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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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东西(法),始终如一地持续不断,能够保持种子,这就是所熏
。前七识有间断,声、风等有流动,它们都缺乏坚住性,都不能受熏
,只有第八识阿赖耶识可以受熏。
(二)无记性。“若法平等,无所违逆,能容习气,乃是所熏。
”(注72)对一切事物都平等接受,皆不拒绝,可以容纳习气,这就
是所熏。很强盛的善或染(烦恼),不能容纳习气,不能成为所熏。
如来第八净识,只能携带原来的种子,不能重新受熏。第八识阿赖耶
识的性质是无覆无记,对善、染皆不违拒,可以成为所熏。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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