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安慧释》梵汉对照▪P5

  ..续本文上一页界,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

  而且,若无阿赖耶识,轮回流转或还灭,都不合理。此中“轮回流转”,即在众同分中结生相续。“还灭”,即有余依和无余依的涅槃界。此中,除阿赖耶识以外,而称其他的行缘识,则不合理。在行缘识没有的时候,转识也不存在。若不许有轮回的阿赖耶识,则遍计或结生识为行缘,或六识身由行修成。此中诸行不许做结生识之缘性,因为它们谢灭已久,已灭即无,不存在的东西不能作缘。所以,受生识以行为缘不合道理。受生时有名色,不仅有识。此中之识以行为缘,而不是名色。此中是何道理呢?所以应说名色以行为缘,而不是识。

  名色云何以他识为缘呢?假若是后时名色,这后时名色比受生时的名色有何增胜而使它以识为缘,而前时名色不以识为缘呢?而且,前时名色以行为缘,后时名色不以行为缘。由此,以识为缘有名色,为什么遍计结生识另为一支呢?所以,结生识以行为缘,不无道理。若以行熏成的六识身,以行为缘而有识,亦不合理。什么原因呢?因为识不能把异熟习气或等流习气存放在自体之中,因为自体作用与其相违。也不是存放在未来的自体中,因为那时它还没有产生。没有产生的东西是不存在的。也不是以前产生的,因为那时它已谢灭。而且,在无心位和灭尽定等位,由行所熏成的心不能生起。以识为缘的名色不可有,六处也没有。如是,乃至于以生为缘的老死也没有。因此,轮回流转也不会有。所以,无明缘行,由此所熏阿赖耶识,就是行缘识,此理无过。如果没有阿赖耶识,轮回流转也不合理。因为轮回的原因是业和烦恼。二者之中,烦恼为主。所以如此,是因为烦恼的增上性,又使业能引后生,并非其他。如此所引后有之业也是由于烦恼的增上力,乃成后有,并非其他。正因为烦恼是轮回流转的主因,所以是根本。所以,烦恼断,则行灭,而非其他。假如没有阿赖耶识,此断则不合理。又如何不合理呢?烦恼或现前断,或种子断。此中现前断,不被允许。住于断道位者,种子位的烦恼或许不断。因为并非对治,此时另有少许人可达。在烦恼种子安住的地方,在此就要由其对治断离。然后,若许能对治之心与烦恼种子相连结。因为与烦恼种子相连结,所以不能成为它的对治者。烦恼种子没有断除的人,轮回还灭是不可能的。所以应当承认,由阿赖耶识以外的识俱生烦恼和随烦恼,在阿赖耶识中长养各自的种子。复次,当随力得到习气作用的时候,烦恼和随烦恼由其心相续变异差别转生,以阿赖耶识为住处的种子,由其共住的烦恼对治道前消除。当其消除后,烦恼不再由其所依产生,这就证得有余依涅槃。当其前世业牵引的生灭尽的时候,就不能在后世受生,这就证得了无余依涅槃。虽然业还存在,烦恼已断,因为缺乏助因,后有就不能转生。如是,只要有阿赖耶识存在,就有轮回的流转和还灭,其他识则不然。所以除眼等识以外,必有阿赖耶识。应当承认,这正是一切诸法种子所跟随的存在,而不是眼识等。然而要详细说明,只有依五蕴,方可了知。若一切唯识,怎么不与经相违呢?因为经说有三种存在: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这不矛盾,因为唯识要在三自性中建立。如何建立?故说颂曰:

  由彼彼遍计,遍计种种物。

  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

  因为内外分别事体的差别,为了显示分别的无限,故说“由彼彼遍计”。“遍计种种物”,内或外,最后乃至佛法,都是所分别,故说“遍计所执性”。此中说其因,即“无所有”。所遍计的外境事体,即“自性无所有”。所以,遍计所执性的事体,并不是因缘所行的自性,因为在一事体和不存在的事物中,能看到彼此相违的很多分别转起。于同一事物,或它不存在时,有很多彼此相违的自性,这就不合理。所以,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唯分别,因为这是外境的遍计所执状态。经说:“复次,须菩提,如愚夫、异生执着的东西,如是诸法不可得。”遍计所执之后,应说依他起自性,故说:

  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

  此中“分别”,是说依他起的自相。“缘所生”,是以此说明“依他”所诠释的转起因。此中“分别”,是由善、不善、无记的不同所辨别的三界心和心所。如说:

  而虚妄分别就是三界心和心所。

  如是,因为其他因缘而起,所以称为依他起。其义如是。乃至说为,除自己以外,由于其他因缘而得自体。已说依他起性,圆成实性如何?故说颂曰:

  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

  由于不变异的圆满成就,故称“圆成实”。“于彼”,即于依他起性。“前性”,即遍计所执性。即于这种分别中,遍计所执能取和所取是有。如是因为于此分别中,对于不可得的能取和所取进行遍计,这就称为遍计所执。即于依他起性,恒常一切时毕竟远离能取和所取,这就是圆成实自性。

  故此与依他,非异非不异。

  “故此与依他非异”,即依他起性,永远与遍计所执性远离,就是圆成实性。“远离性”,就是法性,与法非异非不异,应理。圆成实性就是依他起的法性,所以应当明白,圆成实性与依他起性非异非不异。如果圆成实性异于依他起性,则依他起性就不应当因为遍计所执而是空。若不异,圆成实性就不应当是清净所缘,因为它就象依他起性那样是杂染体性。如此看来,依他起性不应当以杂染为其体性。因为与圆成实非异,所以如圆成实一样。颂曰:

  如无常等性。

  还需说明“非异非不异”。如无常性、苦性和无我性,与诸行等非异非不异。假若无常性与诸行相异的话,若尔,诸行则为常。若不异,诸行则如无常性一样,是坏自性的状态。于苦性等也应当这样说。假若依他起性没有所取和能取,它如何被取呢?或者如何知道它是有呢?是故颂曰:

  非不见彼此。

  “非不见此”,即圆成实自性。“见彼”,即依他起自性。由无分别出世间智,能够看见圆成实自性,未证悟、未通达者看不见。依他起自性,因为其后得纯世间智可得,非余智可取。所以,当看不见圆成实自性的时候,也看不见依他起自性。又不是由出世间智后得智看不见。如《入无分别总持经》说:“由其后得智观一切诸法,都如幻事、阳焰、梦境、影像、光影、谷响、水月、变化法。”此中“诸法”,其意为由依他起所摄。圆成实性,如虚空,是一味智。如说:“由无分别智观诸法,如同虚空。”因为观依他起唯是真如。如果依他起是实有的话,如何经说一切法无自性,不生不灭?并不矛盾,因为

  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

  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

  为了让人们知道,自性是三种,而不是四种,故标明数字。各以自相呈现为有。三无自性,即相无性、生无性和胜义无性。“一切法”,以遍计所执、依他起、圆成实为其体性。现在为了说明三自性三无性,故说颂曰:

  初即相无性,次无自然性,

  后由远离前,所执我法性。

  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

  “初”,即遍计所执自性。这是由于相而无自性,因为其相的可计度性。“色”,以色为相。“受”,以领纳为相,如是等等。所以,因为没有自相,即如空华。因其自相,故无自性。“次”,即依他起自性,并非自然而有,如幻事一样,是依他缘而生。所以,如其显现,其生是不存在的,所以说生无自性。“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因为“胜”,即出世间智。因无上性,其义为胜义。或如虚空,遍一切处,一味,无垢,又无变异。圆成实自性,被称为胜义。所以,圆成实性是依他体性的胜义,是其法性。所以,圆成实自性是胜义无性,因为圆成实性以无为自性。复次,是以胜义说圆成实吗?答:不。为什么呢?又是真如。由“亦”字,是不仅以真如一词来说明它。为什么呢?因为所有的一切都可以说成是法界的异名。

  常如其性故。

  真如,因为在异生、有学、无学,于一切时皆如此而有,没有变异,所以称为真如。复次,为什么真如是其圆成实,又是唯识性呢?或另有唯识性呢?是故颂曰:

  即唯识性。

  因为由此能够证悟极清净相。是故颂曰:

  其心住于名,此时唯见彼,

  住于名中故,了别所得断。

  修习相续行,能证无得界,

  解脱一切障,此时得自在。

  如是,这唯识性以此语言说明了。如果是唯识,为什么由眼、耳、鼻、舌、身缘取色、声、香、味、触呢?是故颂曰:

  乃至未起识,求住唯识性。

  于二取随眠,犹未能伏灭。

  如前所述:“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这样讲完以后即问:“如何是断,如何是不断?”于是乃至广说:“乃至未起识,求住唯识性。”识还没有安住于唯识性中,此时为什么行于所取和能取的所缘呢?“二取”即所取和能取取。其随眠就是未来二取生起的阿赖耶识中的种子。瑜伽师之心若未住于无二取相的唯识中,则所取、能取随眠仍未伏灭,其意是还没有断除。这就说明外所得未断,内所得也没断。所以人们认为:“我以眼等,执取色等。”现在应当说明;由离境而得唯心,是安住于心法性吗?回答说“不”。为什么呢?

  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

  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

  复次,增上慢者仅以听闻便认为我安住于清净唯识性中,为遣此执故说:“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等。这“唯识”就是离境,即没有外境。“有所得”,其意为有执取,心有描绘。“现前”,即面前。“立”,以意如闻安立。由于修瑜伽者的所缘有多种,故说“少物”,如骨锁、青瘀、脓烂、虫咬、肿胀等。“非实住唯识”,由非断识所缘,何时能断识所取呢,或住于唯识性呢?故说:

  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

  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

  如是,当于教法所缘、于教所缘,或于世俗的色、声等所缘,心外无得,不见、不取,无所执着的时候,此时因为如实见义,不像生来就是盲人一样,识取已断,安住于自己的心法性当中。于此说因,故说“离二取相故”。有所取,就有能取;没有所取,也就没有能取。应当知道在:没有所取,就没有能取。如是,因为所缘与能缘各各平等的无分别出世间智生起,执着所取、能取的随眠就能断离,心即安住于自己的心法当中。当心安住于唯识性的时候,此时如何表示呢?故云:

  无得不思议,是出世间智,

  舍二粗重故,便证得转依。

  此即无漏界,不思议、善、常

  安乐、解脱身,大牟尼名法。

  如是,以此二颂,说明悟入唯识的瑜伽行者,始于见道,再入胜进道,终得因满果。因为此中既无能取之心,所取之境亦无得。“无得不思议”,于世间既不相应,又不集起。又无分别,又超越世间,故称“是出世间智”。此智之后,即显示转依,故说“便证得转依”。“依”,在此是指具有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转”,因为转舍粗重、异熟及二障习气,即转得真谛的堪任性、法身及不二智。这种转依,又是由于断除什么而得呢?故说“舍二粗重故”。“二”, 即烦恼障粗重和所知障粗重。“粗重”, 即所依的无堪任性,它又是烦恼障和所知障的种子。这种转依若因为是断除声闻等的粗重而得,即称为“解脱身”。若因为是断除菩萨粗重而得,即称为“大牟尼名法”。因为二障的分别,所以转依有有上和无上。于此有颂如下:

  阿陀那识有二障,

  应知此为其自相。

  一切种及烦恼种,

  此中于二复有二。

  “二”,即声闻和菩萨。属于前者,是烦恼种子;属于后者,是二障种子。断除此二,即可达到知一切者位。“此即无漏界”,这种转依称为无漏界。因其没有粗重性,又离漏,所以称为无漏。因其圣法因性,所以称为界。因为此中“界”一词,即因义。“不思议”,因非寻思境界性,自内证知,又无法比喻。“善”,因为清净所缘性、安稳性和无漏法所成性。“常”,由于常性及不灭性。“乐”,由于常性。无常即苦,而此为常,所以是乐。因断烦恼障,即有声闻解脱身。这种转依相,就称为法。因为大牟尼修习十地、六度,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圆满达到转依,所以被称为大牟的法身。不舍轮回,没有杂染性,一切诸法得自在,所以称为法身。“大牟尼”,因为与最高寂默相应,所以佛世尊是大牟尼。

  《唯识三十颂疏》至此结束

  安慧造

  

《《安慧释》梵汉对照》全文阅读结束。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