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工作,就必须先搞好居士工作;在社会上要发挥佛教界的积极性,就必须先发挥广大佛教居士的积极性。居士工作的另一个特点是绝大多数居士,都参加社会上的各项实际工作,只有把他(她)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才可以说佛教徒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据笔者长期考察和实践的结果,如果只是守旧,走目前社会上“流行佛教”所走的路,那可以说是背道而驰的,如此下去既不能按佛法修行证果,也调动不了佛教信众建设“人间极乐”的积极性,为了作好这项工作,让我们先回顾一下佛陀时期的佛教与祖师的实践,然后再来谈谈居士林工作的几个问题。
一、佛陀时代的教团
我们佛教的僧团就是僧伽(Sangha),世尊最初在鹿野苑度了憍陈如等五比丘后,僧伽即已成立。但是,我们佛教的僧伽虽以比丘为中心,它的内容却含有七众,即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五众和在家学佛的优婆塞和优婆夷二众。
当佛陀接受波罗奈国俱梨迦长者及其夫人的皈依后,我们佛教就有了在家徒众。有一次佛陀带领三迦叶兄弟及其徒众千人往摩竭陀国,频婆娑罗王恭敬迎接佛陀,同时与王后韦提希夫人及文武百官均皈依佛陀,佛陀特为他们说布施、持戒、果报、恶因、修行等五法。频婆娑罗王还建造了“竹林精舍”,献给佛陀与比丘们,这是佛教史上的第一座寺院。后来须达多长者在舍卫城建筑了比竹林精舍的规模更宏大的“只园精舍”,献给佛陀作为说法的道场。这时憍萨罗的国王波斯匿和王后末利夫人也皈依了佛陀,成为忠诚护法的佛教徒。由于频婆娑罗王的皈依佛教,在家的男女信徒即日益增多,并且在家弟子的人数也远远超过了出家众。但从当时七众弟子的情况来看,出家众是跟随佛陀的专业学佛者,在家众是护持佛法的业余学佛者。
二、我国祖师的实践
佛教自东汉时期传入我国后,二千年来传续不断,这使我们今天能有缘遇到佛法而信佛。综观我国佛教史,可知历代的高僧大德们在修证佛法、弘扬教义、带徒领众等方面均做了不少工作。按戒律的规定带领出家弟子只能一个一个地带,数量不可能很多。而带在家弟子,则可多至成千上万之众,故我国的在家众绝对人数,不论任何时代,总是超过出家众总数多倍的。古时在家弟子也跟随出家的法师学佛修持,像早在1500余年前,慧远大师在庐山结白莲社时,各地清信之士亦望风来集,如刘遗民、雷次宗、周续之、毕颖之等。降至近世,谛闲法师、印光大师、虚云和尚等的弟子亦均逾万。当代台湾的星云法师更有弟子60—100万。
对如此众多的在家弟子怎么引导他们学佛呢
没有一个组织总是不行的。
因此,当在本世纪20年代末上海居士沈惺叔、王与楫、陈宪等在访问王一亭居士后与普陀山了余、太虚法师商谈发起居士林组织,以团结在家佛教信众,太虚法师很赞同此事。结果居士们返沪后即成立了上海佛教居士林。后来该林改组为“世界佛教居士林”与“上海佛教净业社”。“世界佛教居士林”新林所落成后,还恭请近代净宗泰斗印光法师为大导师。可见祖师们也都是十分重视居士们的学佛是需有个组织的。
三、当代居士林组织的重要使命
由于时代的发展,又因在家佛教徒绝大多数都参加一定的社会工作,他们不可能放弃工作到大寺院闻法、修持,寺院又由于本身的工作太忙也不可能长期辅导居士学佛;另外为了端正居士的学佛认识,发扬佛教优良传统,提倡重视人间佛教思想,进一步调动居士的建设人间极乐积极性,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使本职工作与本人的信佛、学佛有机地结合起来,居士组织——居士林的作用就越来越显出其重要性。
根据佛教教理和我国现行政策,笔者认为当代我国居士林的宗旨应该是:团结在家佛教信徒,在“爱国爱教”原则下,开展教务活动,引导居士在持戒、修福、修慧的同时,为祖国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多作贡献。实际上做好本职工作和多做社会公益福利事业亦就是修福,是修行之重要一环。我们希望多做在家佛教徒的工作,以团结更多的佛教徒,使他们建立正信如法修行,居士林工作的重要性就更加突出了。
四、当代居士林的组织及其活动
居士团体的名称一般称“佛教居士林”。因道教在家信徒也叫居士,加上“佛教”二字以示信仰有别,在教内称呼时,一般可以省略“佛教”二字,单称“居士林”。
根据上一节所谈居士林的宗旨,我觉得居士林的任务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
1、领导居士学习教理及有关政策,提高居士素质,佛教居士必须坚持正信,反对迷信,然后交流修学经验,不断提高林友的佛学修养和修持水平;
2、组织林友进行各种修学活动;
3、领导林友举办和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种活动;
4、组织有利于学佛修养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朝礼佛教圣迹”和书画、歌咏等活动;
5、举办一些与佛教事业相协调的企事业。
为了保证以上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笔者建议居士林的“组织建设”设下列部门:
1、居士林的最高组织为“林友大会”,由林友大会选出“理事会”,再由理事会产生“常务理事会”。在常务理事中产生林长、副林长、秘书长以及各部门的负责人,并应有常设的办公机构。
2、林长对全体林友负责,编制工作计划,综理和协调全林工作。
3、副林长兼任居士林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分管工作。
4、秘书长则是辅助林长办好各项事务。
以下分设教务部、公益事业部、佛教企业部、财务部、组织联络部等,现将各部机构分述如下:
1、教务部:
(1)研究组:对教理、教史、人物的研究,禅修的实践及普及性资料的编写等。有条件的居士林还要做佛教经论的古文译语体文,中文译外文等翻译工作;
(2)讲习班:根据林友水平,分别开设初、中、高各层次的讲习班,以提高林友素质;
(3)图书文物馆:应收藏以佛典为主的各类图书、文物、音像系统的有关资料,并须有复印、复录资料的保证设备;
(4)修持实践中心:以禅定为中心、净土为入门的禅修或止观及各种显、密修法,视具体因缘而设若干门类;
(5)佛事活动组:举办喜闻乐见的佛事活动,如生日祝寿,忏悔……等等,除传统大型佛事由寺院办理外的其他以共修为主的佛事活动,以适应普通信众的需要;又因为是居士,当然还可以在林内举行佛教结婚仪式;
(6)佛教音乐团:古代、现代佛教梵呗音乐的整理研究、演唱等等;
(7)佛教艺术组:有关佛像、佛画的研究整理、创作。
2、公益事业部:
(1)社会公益救济组:资助办学、筑路、修路、救灾、建亭及义务供应茶水饮料等项工作;
(2)佛教医院:以佛教居士中退休的中西医务人员为主体先办起来,以后逐步扩大,并逐步使医务工作者年轻化。除中、西医各科外还可设“康复科”,运用佛教修学方法,使人健康长寿;
(3)举办幼儿班、托儿所。
(4)佛教安养院:办理养老、医疗康复、临终助念、送往生等工作;
(5)十方塔院:办理骨灰安放等事宜;
3、佛教企业部:主要目的为开展教务活动和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筹集基金,亦解决居士及其子女的就业问题。
(1)佛教旅游服务社:举办各种与佛教有关的旅游事业(参看拙作《佛教旅游的开拓》一文见《广东佛教》总第七期),附设有招待所及素食服务部、摄像、照相馆等;
(2)工厂:生产与佛教有关的各种庄严供具、法器、佛像、旅游纪念品、艺术品等,也可开办植物性蛋白食品厂、印刷厂等;
(3)农场:生产各种果品、经济作物及菇类的培植等;
(4)商业:经营各种商品,以利教内外人民生活的需要,应以薄利多销为原则,为人民服务,绝不能缺斤少两、以次充好。
4、财务部:综管各项经济收支、安排预算,进行决算等。
5、组织联络部:有关组织人事的安排及处理公关方面的事务。
居士林组织机构的大致设想如上,大中城市可以全面设置;小城镇则视具体需要,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
根据上述设想,市、县居士林总部应有一个中心会堂,主席台所供的座像为本师释迦牟尼佛的说法相,会堂周围布置为佛的本生故事、佛迹、丛林等内容的艺术品。灯光要明暗可调,使能适应不同场合的需要,并有肃穆庄严之气氛。基层活动点的小型会堂亦本此原则,主要作为学习讲经之所。
禅修中心的布置:上方挂释迦世尊巨幅坐禅像,堂内色调柔和,基调以米黄为主,堂内焫名香一炉,空气要能流通,但不能有直接风吹着所有的禅修居士。修习时分东西两序相向而坐,像亦可用接引弥陀佛像,以修持方法而适当供奉。
总之,居士林的活动不能完全以寺院方式照搬,不能死板而应适合——特别是适合年轻居士的特点。房屋的布局亦不必依佛寺的格局,希望居士们在实际中发挥才智去创造!
上面所谈的都是形式方面,因居士林是佛教团体,当然它的组织原则也必须以“六和敬”精神而生活。居士个人的生活规范方面,可参阅拙着《香光居寄语——一生解脱之路》一书中的《居士生活准则》一文。
《祥和洒脱之路 居士篇》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