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与生态文明(二)
作者:刘元春
(续前)
佛教最根本的理念就是主张众生平等,就是对一切生命价值的体认。只有公平地对待所有生命,他们的一切权利,才能建立真正合理的生态平衡观,才能彻底有效地改善生存环境。这是佛教心态平衡实现的精神基础。
从心态平衡到生态平衡,用美好的心灵生发高尚的行动,提升生活品位,完美生命价值,创造理想的生存状态。这是佛教生态平衡观的精神实质。
那么,佛教的哪些理念能够作为生态文明的思想资源呢?如果我们从佛教的哲学基础缘起论到未来社会理想上分析,佛教整体上架构的就是一个“大生态文明”体系。我们可以简要的提炼出一下几个方面:
1、佛性平等的理念
佛性是肯定一切事物形成、变化、发展都遵循的普遍规律,这种普遍存在的“内在规定性”是任何事物都具有的,因而是有相同性、相通性的;对有情众生、特别是人类来讲,追求和完善生命状态的心性是相同的,权利也是平等的;而且,其它事物之间,众生之间,都是互相依存互相影响的,其存在的意义、生命的价值是不能有高下之分的。当我们把自然万物看成与我们一样,有感情、有觉悟、有灵性,他们一样有生存的权利和生命的尊严,那么,肆无忌惮地伤害自然,剥夺其他生命权利,践踏万物的生命家园,破坏生物间和谐共处,种种极端自私的行为,将是多么的不公平、不合理、不人道、不理智呢?这已经不是“神学”的解释了,现代科学越来越揭示出了大自然生命的奥秘。
所以,《大般涅槃经
如来性品》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金刚经》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唐代吉藏《大乘玄论》中说:“不但众生有佛性,草木亦有佛性。……若众生成佛时,一切草木亦得成佛,故经云:一切法皆如也。”宋代延寿《宋镜录》卷二十四引《净名经私记》中讲:“(佛性)体遍虚空,同于法界、畜生、蚁子、有情、无情,皆是佛子。”因此,唐《大珠禅师语录》卷下有“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的美妙诗情!
2、因果相依的理念
缘起论是佛教思想的基石。佛教认为,大千世界各个生命体之间是互为因果,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一个生命的网络。在这个网络之中,任何一个生命体都不能独自生长,而是与其它生命息息相通。其中,人类与自然万物之间也是共生共荣,不可分离的。人类,不论是古代人还是现代人,都是大自然的子孙而不是大自然的主人。人类如果想保持对与环境的优势,就必须使自己的行为符合自然规律。人类征服自然的企图,通常只会破坏自身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一旦环境恶化,人类文明也就随之衰落。任何一个文明社会存在的基础,都在于一个持续的“生命支持系统”,文明持久的原因是保持了养育人类的土地的可持续性。相反,人类的无节制的错误是人类文明衰退乃至灭亡的主导原因。
人类根据自己的能动性可以选择两种行为:一是完全从人类的利益,甚至仅仅从某一个集团、个人或某一代人的利益出发,比较少的或者根本就不考虑自然环境的自然平衡,强力破坏,如毁林开荒;另一个是从人类与环境相协调的整体利益出发,既考虑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又考虑自然环境的内在系统协调发展,进行正常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在人类与其他生物圈的和平共处中,充分地遵循自然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和规律,良性地循环。人类在环境的地位是三重身份:就是人类是环境的产物、成分、改造者和守护者。人类具有自然的成分和机能,也具有社会机能和成分,所以必须遵循自然与社会两方面的伦理道德。人类机体的成分来源于自然,人体必须不断地与生物圈内的其他生物不断地交换物质能量,才能维持自身的机能。而且,人体的生命节律还受到环境节律的影响,必须与之相适应。人类在从自然生物中获得生命滋养的时候,不能只是“改造者”还要是“守护者”,两者是同时一体的。期间,人类在利用自然资源的时候,还必须遵守社会的规范,不能牺牲其他人群的利益,否则将导致人类和自然界的巨大灾难。
所以,《杂阿含经》卷十二中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唐代华严宗祖师智俨说:“举一为主,余即是伴;主以为正,伴即是依。”当代高僧星云大师《佛法与自然生态》:“所谓自然界,是宇宙间所有生物与无生物的总称,包含有动物、植物和矿物三界。人类只是动物界里的哺乳类之一种,却往往以高等智能生物自居,而自认有主宰宇宙的权利。其实人类也和自然界的其它生物一样,都是由鱼类、两栖类、爬虫类进化而来,只因人类进化快速,才取得领导世界的权利。……确实,唯有每一个人具备生态保育的观念,尊重其它物种的生存空间,我们的地球才能活得长久,我们的后代子孙也才有安居乐业的空间。”
3、慈悲护生的理念
佛教把只为自己利益而修行称为小乘,把首先为了所有众生摆脱痛苦、获得幸福而努力的伟大理想和行动,称为大乘。大慈大悲是大乘佛教的精神旗帜。所谓“慈悲”,概括讲就是对众生“拔苦与乐”。拔苦,就是除掉潜伏在人生命之中苦的根本原因。拔苦是建立在“同苦”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把对方的痛苦的呻吟,作为自己内心的痛苦去接受。在这样共同感受的基础上,来根除这种痛苦。如果没有共同的感受,将心比心,就不能产生对其他生命的关怀,也不可能有根除痛苦的实践。所以,对其他个体的痛苦而感到强烈的痛苦,这是人类的特质。同苦是慈悲最基本的前提。
任何生命都把保护自己的生存当作至高无上的目的。这是生命世界里的原则。肉体的一切机能,都是为了维持生命的目的而组成的;心灵的活动也是为了能够本能地逃脱生命的威胁,甚至是为了能够本能地逃脱生命的威胁,甚至是为了能够事先觉察并逃脱这种危险而巧妙地形成的。极端地说,保卫自己和追求自己的利益的这种利己主义,乃是生命本能。从这一点出发,慈悲似乎是相反的行为。其实,慈悲是生命本来具有的活动,只是与利己的本能为保存个体相反,它是为了保存一定的种属,才应是本能的根本。那种失去这种根本的、悬浮在空中的慈悲,作为言辞是美丽的,但是它已经陷入单纯的概念游戏,在关键时刻就会立即被强大的利己主义本能所压倒或摧毁。
大慈大悲是菩萨行的纲领,而发菩提心是根本。发菩提心是大乘佛教所树立的人生观的精神内核。在伦理意义上,它蕴涵了极为丰富的内容,大慈大悲已经成为佛教精神的象征。人类生存主要在人与人之间你我来往,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这是人类生死存亡的大事。就个体的人来说,树立什么样的人生观至关重要。可悲的是,人类中相当数量的人却以牺牲其他生命的利益,作为延续生命的手段;更可怕的是,一旦它作为群体意识而存在,那世界就干戈纷扰、生灵涂炭,恶性循环。佛教提倡首先不要危害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众生,用同体大悲的感念之心对待一切生灵,培养出极其厚道的、仁爱的、报恩的、喜悦的精神品质,帮助其他生灵解除痛苦,用一种坚定的、持久的智慧和行为,给别人带来幸福和快乐。送去爱的温情和真情,让一切生灵享受快乐、除去痛苦,才有自己真正的幸福。佛教的这种爱,是面对一切时空的所有生灵的,悲悯有情,是佛教徒也是人类全体人们必须具备的高贵品质。我们要对一切有情无情一视同仁。这种思想,把世界构成的任何因素,视为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广施爱心。
所以,《华严经
普贤行愿品》认为:“诸佛如来以大悲心而为体故,因于众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觉。”《楞严咒》中有:“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如一切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唐代慧能《坛经》:“譬如雨水,不从无有,元是龙能兴致,令一切众生,一切草木,悉皆蒙润,百川众流,却入大海,合为一体,众生般若之智,亦复如是。”《增一阿含经》卷四十六:“愍念一切蜎飞蠢动,如母爱子,心无差别。”
4、报众生恩的理念
现代文明之所以走到破坏自然这一步,其根本原因在于如下两条:一是人类认为自然界是与人类不同的另一个世界。他们忘记了自然界也是保持一定规律的生命存在。尽管与人类生命的形式不同,但是在本质上是与人类相互联系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人类认为自己最高贵,理所当然地要征服其他生物和自然,使其为人类服务。这种思想深藏在现代思潮的底部。佛教当然是尊重人的,而且也承认人类的难能可贵之优势,“人身难得”,人最具有开悟的可能性、能动性,但是也主张人类以外的所有生物都具有佛性。而且,佛教最大的特质就在于对万物的慈悲。佛教认为人的身体是有他周围的物质有机关系演化中而形成的,人受到了万物的恩惠。因此,佛教教导人们要正确地认识自己所受到的恩惠,自己要为环境和其他生物作出贡献,这才是正确的生活态度。这种思想正是佛教制定最根本的一条戒律“不杀生戒”的基础。人处于比其他生物界优越的地位,所以,他们不应该是对生物界漠不关心的压迫者,而应当作为善良的保护者,对所有生物施加仁慈。只有依靠这个理念,才能使民众的能量进一步得到提高,使其成为巨大的潮流。佛教依正不二的理念,能够作为带有道义上的义务的宗教理念,而被世界维护生态平衡的实践所接受,具有长远的影响力。
任何生命都是其生存环境的产物,是生命主体的正报与生存环境的依报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结果。佛教关于六道轮回以及极乐世界等的阐释,实际就是在论述这样的道理,正报与依报是相应的,互为因果的。现代科学进一步证明了这个道理。
所以,《法华经随喜功德品第十八》中说:“若四百万亿阿僧祗世界六趣四生众生,卵生、胎生、湿生、化生,若有形、无形,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无足、二足、四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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