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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的特质 三、缘起说▪P2

  ..续本文上一页时时刻刻所经验而来的总和。当然,这些智能、性格、体质的一部分,是吾人出生时已经具有的素质。此素质是由吾人出生以前的过去世的经验所形成之总和。由此观之,吾人的现生,应为吾人出生以后及以前的一切经验之总和。因此,吾人的现存在、现人格,乃与吾人过去之全经验有缘起关系。同样的,吾人的现生,应为规定吾人未来的条件性要素。观其人之现在,而推知其过去命运的所谓宿命通,或预知其未来命运的天眼通,都必须是通达缘起理法的人始可获得。

  上述之列,是单就一个人而观察其过去、现在、未来、之缘起关系,若再就个人之现生,与个人周围之关系加以观察,即可知此个人不断受到外界的刺激与影响,同时,对其周围亦给予某些影响。就是说,吾人不但吾人本身有亘三世之缘起关系,而且与吾人周围之环境、社会,亦不断有密切不离的缘起关系。例如以学生来说,系由其同学、前辈、教师之影响,而磨练其人格。若与善友交往则向上,与恶友交际则会堕落。吾人处在家庭、学校、公司、城镇、国家之中,受到周围之感化与影响,同时、亦使周围的人受到影响。此种与周围环境之相互关系、影响,即是相依相资的缘起关系。这不只是善恶等的伦理关系如此,就是衣食住等之经济关系亦相同。

  吾人是由世界所有的生产者、搬运者以及贩卖者,获得吾人的食衣住。只要追踪一粒米、一条手帕到吾人之手的过程,即可知这些东西是如何地经过多人之手,且如何地与世界上的很多人发生关系而来。彻底地说,若无世界上所有的人的协助,则吾人的经济生活一日亦不能经营。反过来说。由於吾人生存而消费,才有世界所有生产、搬运、贩卖等事业之进行,更有金融机构、交通机构,以及其他万般社会设施,直接、间接地互相关联着。佛教里有一句「聚生恩」,即是指吾人受周围社会的庇荫而得以继续生活之事而言。

  这一点,文化生活亦与经济生活之情形相同。今日社会的文化财产,不管是言语、思想,或是科学、文学、艺术、技术,一切皆继承自过去的人类,再由现在人们的努力予以发展,而吾人乃透过报导与教育机关来享受它。若无报纸、杂志、收音机等之传播机关,或无传达思想之言语与文学,则今日的文明生活一日亦不能经营。因此,就文化财产来观察,吾人在空间上乃与世界一切文化有关系,在时间上则与过去人类的文化史,有直接间接之关系。

  如此观察,即可知吾人的现生,不论是在人格上、道德上、政治经济上、文化上、艺术上,都不单以吾人本身过去经验之总和而存在,且与吾人周围之全世界,在时间上、空间上,都有密切的关系。可以说,吾人的现在,若无吾人的过去,则不能存在,若无吾人周围之环境及其整个的过去历史亦不能存在。因此,亦可视为在吾人现在的一瞬中,包含了目己及周围的一切过去。同样的,吾人的现生,是规定吾人本身未来之要因,同时,对吾人周围之社会及其历史的形成,亦具有重大的影响。由这一点可以说,吾人现在的一瞬,对自己及周围一切的未来命运,具有重大的责任。

  佛教所说的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就是指此事而言。即:吾人个人即通於一切世界,而一切世界亦与吾人个人有密切的关系。宇宙人生的一切现象,不论是纵的、横的,或是积极的、消极的,皆以某些意义,而互相有密切地连络与关系。这在华严哲学称之为重重无尽缘起。如此观之,则吾人一时一刻之一举手一投足,不但成为规定吾人本身之未来的要素,而且亦给予吾人的周围,或善或恶的某些影响。於是吾人的思想与行为,乃对周围之世界被负以责任。因而不容许自己的行为随自己的自由任意去作。由於吾人变好,致使吾人之周围,诸如家庭、学校、公司、城镇、国家、社会,亦随之变好。若吾人这坏,则其毒害与不幸,将波及於周围之世间。因此,吾人即使想在物质上、精神上得到幸福,但却不是自己单独得到幸福,而是与周围之世界一同得到幸福,或共同变成不幸。如因战争输送机关杜绝,不能从其他地方或外国获得物资时,只有自己想过奢侈的生活、亦是不可能的。由於周围之世界之物心俱润,始可获得自己真正的幸福。世间系在於相互扶助的连带关系中,若离此全体性的看法,则无个人的幸福可想,这是今日的常识。此常识通於佛教的缘起说,而根据缘起说,较能将常识的想法更明确地说明。因为缘起之法则,即是表现世界人生之真相,亦不外是诸法实相之故。

  所谓民主主义,是指世间所有的人,在相互扶助的连带关系中,各人对社会自觉其地位与责任,而在其自觉之下,採取负责任的行动而言。民主主义的基础理论,与其根据基督教式的神与人的从属关系,或在神底下之人与人的关系之想法,不如根据上述之佛教的缘起说,较能作最合理、正确的说明。

  本来今日的学者,动辄将佛教的缘起说,视同西洋哲学之辩证法,或其类似者,这是很大的错误。黑格尔的精神辩证法,与马克斯的唯物辩证法,均说社会人生的进步发展,是由正反合三要素之反拨止扬而来,他们的发展,可说是根据预定的要素,作必然的发展而已,这亦可视为一种宿命论。由这一点,可以说辩证法与缘起说迥然不同。再者,辩证法说有正反两个相反的要素,此二要素止扬於合,然世间之物质及精神的各种现象,其活动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单纯的。一种现象之生起,其中必有直接、间接的各种各样的原因条件参与。这由前述之一即一切亦可知,为了一种现象之生起,其他的一切均为此而协力。即使在部派佛教的阿毘达磨形式之学说中,亦将现象生起的条件,分为六因四缘、十缘或二十四缘等种类加以考察。虽然不能将直接、间接的原因与条件一一举尽,然而,说明现象之生起,不管是竖的、横的,皆与其他有关联的缘起说,其说法较之辩证法更为合理。

  又依缘起说,最能说明吾人为何要行善,为何不可作恶,为何应为世间尽力而不要做妨害世间之事等问题。例如在列举为何不可杀生的理由时,若依轮回业报说,则以作恶自己就会得到不幸的报应,故为了避免遭遇不幸而不可作恶,或在长久生生世世轮回之间,一切生物皆可能为我父母、兄弟、夫妇,故不能杀自己的亲人,或使他们痛苦等理由,而禁止杀生。又有因受神的命令、国家或父母、师长之命,而应为善避恶的理由,更有联想自己被杀害之苦,而起不可使他人受伤害痛苦的想法。然而这种伦理道德的根据,皆为方便性、他律性的,而不能说是由自己自律的自由意志所产生的合理的理由。但是依缘起说的理由,是作为伦理道德之基础,最彻底而合理的。仅这一点,就有理由使缘起说被称为实相论,被称为无论佛陀出世不出世,皆为永远不变的普遍妥当的真理。  

  注释

  (注一):杂阿含卷一二(二九六经);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巴利相应部一二、二0 :「缘起之理法,是如来生起,如来不生起,亦不变常住之(法)界,法住、法决定」。

  (注二):中阿含三0、象跡喻经;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巴利中部三八大象跡喻经。

  (注三):了本生死经.若比丘见缘起为见法,正见法为见我;稻芉经:见十二因缘,即见法,即是见佛;其他大乘稻芉经之类亦见同句。

  (注四):例如巴利相应部一二、三七imasmim sati idam  hoti,imassuppādā idam uppajjati,imasmaimasati idam na  hoti,imassa nirodhā idam nirujjhati(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杂阿含卷一二(二九三经、二九七经等)。

  (注五):例如巴利律藏大品受戒篇之转*轮经云:ya( ki?ci  samudaya-dhammam sabbam tam nirodha-dhammam,其他随处有记载。

  (注六):参照椎尾辩匡[佛教经典概况] 第七章十二因缘论、宇井伯寿[佛教思想研究] 等,尤其后者,是将佛教之一切以缘起说统一而加以说明者。

  (注七):四种缘起,在说一切有部的各种论书中有所敍述。如大毘婆沙论卷二三、俱舍论卷九、顺正理论卷二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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