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一般道德与佛化道德
道德,不独是佛法所有的。世界的各宗教,各民族,各时代,都有他的道德,不过佛教的道德观,在一般共通的基础上,更有他独到的特质而已。所以,现在想从一般的道德,说到佛化的道德。
人类(进一步到一切众生)能和乐共存,互助合作,实现家齐、国治、天下平的理想,道德是显得极其重要的。如忽视道德,则家庭、国家、国际,都会混乱不堪。从前释迦佛出世时,印度传统的婆罗门教,失去了权威,而新起的思想界,就有怀疑道德、否定道德的。他们大抵依据机械的、唯物的观点,觉到世间无所谓道德与不道德,没有善与恶,也没有从善恶而引起的苦乐果报。他们破坏了道德的轨律,破坏旧道德的轨律,破坏旧的而不能凝成新的宗教,新的道德。然而世间不能没有是非,不能不分别善恶邪正,故释尊呵斥那些抹煞道德的为「 [P306] 邪见」人,为引导人类堕入恶趣者。释尊的大觉而创立佛教,就是重新肯定道德价值的宗教。所以真正的学佛,就是从一般的道德实践起,进步到最圆满的道德生活的完成。
一 道德与不道德
说到道德,就有不道德。道德与不道德,佛法中称为善与恶。这二者,不能从物质的观念中得来,所以唯物论的人生观,等于从根否定了善恶的意义。道德与不道德,大概的说,是人类以上的文明产物,从有意识的实践中表现出来。善与恶,依什么作标准?怎样是善的?怎样是恶的?从事相来说,可有二义。一、从将来的结果来说:人们的起心动念,说话作事,如因此而引起将来的良好果报,就是善。如这样做去,会得到将来的不良后果,就是恶。二、从当前所对的人事说:不问什么事,如对他人有利益,叫做善;否则就是恶。依此而分析起来,可以有四种:假使这样做,自己与他人都能得好处,这当然是善的。如自己吃亏 [P307] 而他人能得利益,这也是善的,而且极有意义。如自他都无利益,都受损害,这当然是恶的。如自己虽得利益,而他人那受到损害,这不能不说是恶的。上面二种解说,善恶的判断是一致的。因为,现在所作而于他有利的,即使现在自己有损,而将来一定会感受乐果,所以是善。反之,即使现在自己沾些便宜,将来也会招受大苦,所以是恶。如深一层说,佛法就称善与恶为「法与非法」。依中国话说,即合理与不合理。凡契合于正理的,是法,是善。不合理的,是非法,是恶。违理与非法的,一定会引起他人的损害,是恶。反之,合于法理的,一定会于人有益,所以是善。善与恶的简单分别,大略如此。
二 最一般的道德与道德律
什么是一般的道德?不是佛教所独有的,是各宗教,各民族,各时代所可能共有的道德。在这一般的道德中,最根本的,或可说是道德的根本,为一切道德行为所不可离的。如离开了这,虽也多少有其价值,但是微不足道,或可说不成 [P308] 其为道德的──这就是最一般的道德。释迦佛出世前后,印度的宗教界,编集有「法经」,「法论」(法即是道德),近于中国的礼。在这些道德法规中,以慈悲不杀为最一般的道德。这不只是印度人,或是某一阶级的道德,而是一切人类所应有的道德。出现于印度的佛教,也以「慈悲为本」,而看作首要的、根本的道德。慈与悲,佛法中小小有差别。希望他人得到快乐,帮助他人得到快乐,这是慈心慈行。希望他离去苦痛,帮助他解除苦痛,这是悲心悲行。一般人的慈悲,虽与佛法所说的大慈悲,不完全相合,但这是深度与阔度的不同,论性质还是共通的。一切的道德心行,都以此为本。
我们学佛的,首先要受皈依。皈依的愿文说:「从今时乃至命终,护生」。进而受戒,先要受持不杀生戒。护生与不杀生,便是慈悲心行的实践。佛教的一切德行,都是不能离开慈悲不杀的。从佛法看来,众生的生命延续,虽说是苦痛的根源,但又没有不贪恋生存。因为众生所有相对的喜乐,都以生存为先决条件,所以苦痛充满的众生,为了爱好不彻底的世乐,都怕自己(一期)生命的毁灭 [P309] 。众生没有不是爱生恶死的,厌苦求乐的,佛法的护生与不杀生,以及大乘佛教的不肉食,都契合于众生的共欲,合情合理的,所以是道德的。这种最一般的道德,在中国文化主流的儒家中,就是仁。德行虽是很多的,如孝弟忠信礼义廉耻等,但仁是最根本的,向来都以仁为德行的核心。此外,如老子所说的三宝中有慈,墨子说兼爱,以及基督教的爱,都无非慈悲的别名。大家都把一切德行,归纳到仁、爱、慈,这可见印度文化中说慈悲为最一般的道德,实在非常确切。因此,道德的基石是仁慈,是「与乐」、「拔苦」。现在唯物论的共产党徒,提倡阶级的爱,阶级的道德。事实上,从仇恨斗争的基础出发,使全人类普遍陷于斗争残杀的恐怖中,这那里是道德!从不道德──仇恨斗争的动机出发,无论怎么说,那样做,只是增长人类的苦痛。不但毁灭别人,自己也被毁灭。从唯物论观点而来的。实是抹煞道德的伪道德。
为什么仁、慈、爱是道德的根本,是最一般的道德律?我们知道:道德是表现于自他关系上的,而仁就是人与人间的合理关系,发为应有的合理行为。佛法 [P310] 说有「自通之法」,这是从自己要怎样,推知他人也要怎样。这是「以己(心)度他心」,就是儒家絜矩的恕道。依自通之法来说:我要解除苦痛,他也同我一样,那末我不应增加他人的苦痛,而且应帮助解除他。我要有喜乐,他人也一样的要有喜乐;那末我不能夺去他人的福乐,更应该协助获得他。自己要去愚痴,要得智慧,要身体健康,人格健全,都应使他人和我一样。这样的以己心度他心,即是慈悲与一切德行的源泉。耶稣说:「你要人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我要人待我好,所以我也要待人好。虽近于自通之法,然在自他关系上,还是从为了自己出发。佛法说:我希望加此,可见他人也是希望如此的,所以应该对他人如此,这只是对人的同情,并无功利观念。儒家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与佛法的精神,更为相合!
众生的生命,是心色和集,又是自他增上,彼此依存,苦乐相关的。人与人(众生)间有这样的关切,所以损害他是不合理的;自他既是相依而存的,害他即等于害己。反过来说:帮助他减少痛苦,也就等于减少自己的痛苦,这当然是 [P311] 合理──善。这利他而后能自利,损他等于损己的道理,一般人不一定清楚地了解,或者还会反对而不愿信受道德的法则。可是我们从无始以来,生生不已的活动,不能不受这自他相依,苦乐相关的法则所影响。所以在不离自他依存的生活中,虽没有人教导,也会自觉到自他间的同一性,引发他人的需要,与我一样的意念。见人受苦而生悲恻心,见人得利而生欢喜心,每从无意间流露出道德意识的自觉。这种道德意识,或称良心,良知,什么人都是多少有的。不过有些人,为物欲──色情、名誉、利养权势等所迷覆,道德意识的自觉,不容易显发,专门为私为己,损他害己。甚至见他失利而幸灾乐祸,见他得利而嫉妒障碍。然而穷凶极恶的,在某种环境下,也会良心发现,感到自己的罪恶而痛哭流涕的。
无始来不离自他依存而引发的,根源于仁慈的道德意识,不但是人人所共有的,而且是一切道德所不能离的。例如孝养父母,虽说是天经地义,然如为了奉养,从掠夺、贪枉、欺骗而得来财物,也不能说是善的,不能不说是非法──恶的。因为获得财物时,对人失去了道德──慈悲的缘故。所以说到道德的心行, [P312] 应该重视这最一般的道德意识。
三 道德的变与不变
部分人的看法,道德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百世俟诸圣人而不惑」,似乎一毫变动不得。另一些人,却以为道德是依经济及社会情况的变动而变动,并无一成不变的。这虽都有部分的意义,而实是:慈悲为道德的普遍轨律,无可变动;而表现于实际的德行,有着种种性,有着变动性,虽然内容还是有着一贯性的。
这可以分三点来说:一、表现于自他的社会关系时,如对家庭、区域、国家、世界,由于应对各社会层的不同关系,所表现的德行,也就多少不同,如『善生经』说:父子、夫妇、师弟等间,彼此都有应守的德目。依一般说:如家庭的孝道,是无可疑的应有德行。但在社会或国家的立场,就有「移孝作忠」,或「大义灭亲」的德行,而不能拘守家庭的孝道。经上曾说:「为家忘一人,为村忘 [P313] 一家,为国忘一村,为身忘世间」。这是为了(大社会层)大的利益,就不能不牺牲(小社会层)小利。不过,道德不是法律,重于自发自觉的操持;可以启发诱导,而不能强人所难,硬性的要别人如此。否则,不免有人要假藉「为公忘私」,「全大舍小」的美名,强迫人类作违反人伦、国谊的罪行(如共产党的硬要人斗争父母老师),陷人类于大苦痛,恰好是违反慈悲,残酷而无同情的恶行。
二、表现于时间的前后关系时,由于社会情况有着某种变动,道德的措施,也就会多少不同。如家天下时代的忠君,到民国便不同。又如男女间应守的德行,从母性中心时代,到现今的一夫一妻制,贞操的含义,有着多少不同的。但这决不是道德无标准,忠贞永远是人类应有的美德,仅因时而表现不同,或从不完全而演进到更完全而已!
三、表现于根机的浅深关系时,同一社会,同一时代,而由于个人的根性,德行会多少变化。如佛法中,人乘法只要不邪淫,就是持不淫戒;而声闻乘的出家者,却完全遮禁。同是一样的戒,如不杀、不盗等,小乘要止,大乘中有可作 [P314]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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