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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在人间 七、佛法与人类和平▪P2

  ..续本文上一页因,重视道德的进修;以为德性增进,可 [P152] 渐达于法制与经济的合理化。如依佛法来说,诤因与诤缘,有着互相推动促进的关系。而人世间的不得和平,或实现世间法中的人世和平,诤缘应特别重视。诤缘事,非绝对的外在,是相对的客观存在,存在于自他关涉的社会关系中。思想,为基于心境相缘的活动;诤因的见,对此有主要的影响力。然从个人的思想而成思想诤执,那必为自见与他人见解的关涉。经济为基于我物相需的活动;诤因的爱,对此有主要的影响力。然从个人的物资欲求,而成为经济占有或支配的诤执,又必为自己与他人间的欲求冲突。法制,为基于自他的人事活动,这是更显明地有关于自他;诤因的慢,对此有特别关系。所以世间不和不平的种种诤事,都由于内因外缘。而外缘的三事,虽是盘根错节,展转相关,而起诤特重于人事法制。人类的意气用事,权力争执等而外,思想与经济的诤执,也要依有关经济与思想的法制更新而趋向解决。惟有这三者的趋向于平等,人事的和谐,才有更高的意义。总之,不和不平的诤执倾轧,不但是心或物──经济,而是心境、自他、我物的交涉,而表现于自他关系的问题。是在自他关系中,我们怎样处理思 [P153] 想、法制与经济的问题。内因与外缘的相关,试列表如下:

  

  图片

   ┌─见───心境事───思想诤执──┐

   │ >< >< │

   自心痴暗─┼─慢───自他事───法制诤执──┼─人类颠倒

   │ >< >< │

   └─爱───我物事───经济诤执──┘

  

  

  

  

  

  四 外缘为重的世间和平

  对于和平,有着重出世的,入世与出世融贯的二类:今从世出世双融的大乘,方便的分为三层,即重于事缘的人间和平,重于心因的心地和平,事理兼重的究竟和平。

  

  论到事缘的人间和平,以现代的情势说,国家为重而渐趋于世界和同。我们从佛教的三和原则来论列,可分为国家现状的人与人间的和平,国际倾向的人与人间的和平。

  

  在同一国家的人与人间,一、应有思想的和平。首先要指出:不平等的思想 [P154] ,无论为宗教的,哲学的,政治的,如自以为真理,为光明,而把异己看作罪恶与黑暗,看为该死的,应该被毁灭的。这种极端的,独断的,排斥异己者的意识形态,无论为宗教或政治,实在是不和不平的思想毒瘤,而为今日世界,今日中国的惨痛局面的制造者。依佛法说,人人应有绝对真理的崇高信念,这是可能证实的。但这并非一般所想念的,自以为然的。这由于一般的认识内容,有着根本的缺陷性,有局限性与片面性。但同时,又必须肯定的承认,人类的思想,有着差别性与相对的价值。虽有是非,偏正,而都可有或多或少的接近于真理,特别是成为世界性的有数文化。这才能容忍对方,谅解对方,从思想的自由中,促进思想的和谐交流,淘炼融铸,而趋于一极。这除了革新独断的、排他的偏见以外,主要的文化活动,应属于为真理的自由职业者。「质直无谄曲」,「诚实不虚诳」,「柔和不粗犷」,应为思想和平工作者的三大信条。而「重真理」,「重世间」(公论),尤为不偏不倚的正确方针。对于从权力而来的文化统制(如纳粹式的),从财力而来的文化垄断(如资本家的收买新闻),是思想的蒙蔽与压 [P155] 制,不是自由与光显。这大多是虚伪与欺骗的宣传者,少有能为真理与和平而工作。真正和平的文化工作者,应发挥其自身──文化的力量。惟有如此,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才有意义。才能不受权力、财力的束缚,或其他力量的要胁,而引向真正的和平。

  

  二、应有政治与法律的和平。政治为众人事情的治理,人人应有政治权利的平等机会。为维护群众的安宁而需要法律,法律是平等的,不应有超法律的特权者,也不容故意的破坏者。然要求政治的平等,必须备有两大条件。一、教育平等:人人享有必备的修学权利,人人修毕必备的学程,才能有足够的政治常识,而不致受他蒙惑。如经历一定的修学期限,(德力与)智力不够水准,即失去与问政治的权利。二、财富无效:政治权的机会均等,当然不能以财富为标准,也不应受财富的支配。如一般的选举,使用大量的选费,大肆宣传,虽不一定成功,而缺少选费,几乎是无法竞争的。最好的宣传,应该是竞选者为国为民的服务业绩。如必要宣传自己的主张,政府应供给他们同一的宣传工具。如一切为财富 [P156] 所决定,自费修学而多少人智力不充足,自费选举而多少人财力不充足,既不平等,也不够民主。一切政治上的斗争,党与党的互相攻讦,权力的种种斗争,实在从不平等不民主的因素中来。

  

  三、应有经济的和平。纠正劳心治人,劳力被统治的对立,趋向于劳心劳力的平等合作,共谋自他的福利。纠正资方剥削,劳方斗争的敌害,经劳资两利,导向劳资平等,进入人人为劳者,人人有资力的社会。财富与享受,应尽力的引向均衡。「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均平,即使普遍的财富累积,生活提高,也还是增长暴戾的怨气。所以,应尽力发展公有经济;这不是与民争利,是才能多做社会公利事业,使人民得就学、就医、育幼、养老等无价的供给。对于私有经济,应依当前情形,制定财富与享受的标准,这是不可过高的(以后随财富增积而渐次提高)。然由人类私欲的根深蒂固,仍应容许私有经济超出限制的活动。但在水准以上的,一切应暴露于社会之前(隐藏私蓄者,没收)。这才运用善意的,温和的舆论,限制他的享受浪费,而使超标准的财富,自动的能以一分或全部 [P157] ,贡献于社会福利事业。私有财富,生前虽可自由的赠与,但死后却不得传于家庭的任何人,仅可以某些物件,作为纪念品而赠与。在业力决定一切的人生中,虽能大体均衡,而到底不能泯除等级。智力不同,能力不同,毅力不同,体力不同,从服劳而得来的享受,自然也无法完全一致。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残废,衰老,不论什么理由,都应该给予合水准的消费,使他们获得足够的生活,不失人生的乐趣。

  

  依平等和合的意义,而论到国际间的和平,思想方面,应为自由的沟通,不能凭借武力,财力而为有组织的文化倾销。某一国家,某一国际组织,运用武力财力以及其他力量,倾销他的整套思想,尤其是独断而排斥一切的思想。无论是宗教或政治,都是一种极恶劣的罪行,带有浓厚的侵略性质。国际间的思想交流,应纯为自由的传译,自由的绍介;文化倾销的职业家,应禁绝其往来。对于这种怀有征服与统治的野心家,必须认清他的面目而不受欺骗。政治方面,应尊重区域文化的不同情态,民族文化的不同传统,谁也不应该专以自己爱好或行而有 [P158] 效的政制,衡量一切。不能以武力财力为后盾,从外加以压力,从内加以挑拨;或者利用外交特权,进行煽动,强迫实行自己的政治制度,以达到政治控制的目的。经济方面,应通力合作。工业先进的国家,应自动放弃不合时宜的特权,不合理的利益。援助落后地区,更应避免经济剥削。国与国间,如存有经济掠夺的现象,是不能实现全面和平的。依此而论,号称自由民主的国家,还不够和平的水准。而苏俄中心的共产集团,大量的文化倾销,严密的政治控制(或进行企图控制的阴谋);在世界革命的口号下,进行高度的经济剥削。这是苏俄的新帝国主义的新侵略,什么也不能符合佛法中和平的精神。

  

  这契合佛制三和原则的社会,国家是倾向于大同的国家;国际是不碍国家的国际。基于平等原则,和平精神来推进,国的局限性,逐渐松弛;国际的统一性与无碍性,逐渐增强:大同而自由的人间和平,将不经战争而实现,实现为人间的净土。这里面,才有真正的平等,真正的自由,真正的民主,这才是实现真正的和平。 [P159]

  

  

  

  五 着重内因的心地和平

  外在的事缘与内在的心因,有相互的关系:如外缘的诤事,逐渐趋向和平,内心的诤因──有关思想的偏见,有关权力的我慢,有关经济的贪欲,也受到限制,而自然会渐渐淡薄起来。政治修明的国家,民众的道德,每不需劝教而提高,即由于此。同时,真正和平工作者,如调治身心──修正智而伏偏见,修慈悲而伏瞋慢,修戒定而薄贪欲,这对于以身作则而实践的和平工作,必更有力量,更易成就。所以,政治不是道德的,而决不是不道德的,彼此有着相互关系。上来说人世的和平重于外缘,这不是说不需内因的和平,是说内因是次要的。因为人事错综的社会不和平,有关于大众,决不能做到人人的心地和平。反之,即使有少数能心地和平,对于大众的人世和平,也不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人世的和平,重于外缘,要基于平等原则,和合精神,从人事法制(政治)的革新中,促其实现。 [P160]

  

  内因为重的心地和平,着重身心净化。真能心地和平,必有和平处世的表现。然社会不和不平,或极度的不和平,却不妨实现个人的心地和平。这由于人有个性,前后延续中有着统一性,表现为个人活动的缘故。在佛法中,三乘圣者是同证涅槃解脱的。解脱,是不受烦恼系缚,而得活泼泼的,无拘无碍的自由自在。涅槃,梵语有消散的意味,称叹为止、息、没、静、寂灭、安隐,实形容心与理冥,心地的最极清净,最极和平。一切烦恼,不外乎知情意的偏颇的分裂,缺乏完整性,统一性,而各相对立、自相矛盾。这心海的动态,如海水一样,相推相荡,不能和也不能平。而心中重烦恼的现起,那等于海浪的汹涌而已。所以内心的净化,消除烦恼,即自然的达到心地和平的涅槃,心地自由的解脱。这内心为重的心地和平,是彻底的,究竟的。从正觉人生真相,体达空无我性而破尽愚痴。我执为本的烦恼根源净除了,从我执而来的瞋慢、贪欲、执见等,也不再存在。这样的心地和平,名为「无诤论处」,为佛弟子身心修持的目标。从此心地的和平与自由,流露出的身心活动,待人处世,决不会违反人世和平的精神。佛 [P161] 制教团的真和平真自由,可以作为最有力的证明。

  

  

  

  六 内因外缘并重的究竟和平

  内因外缘并重的,世出世并重的大乘真义,以完成究竟和平──佛土庄严,佛身清净为标的。如偏重人世和平,而不能彻底的心地和平,即流为凡夫行。如偏重心地和平,而不能着力于人世和平,即同于小乘行。必须两者并重,化除人世的斗诤,因而增进心地的和平;由于心地和平,更能积极地促进人世和平,这才是真正的大乘行。

  

  学佛者,每不能理解世间善法的一贯性,甚至误会为:一切世间法,都与出世法不相顺。不知世间的人世和平,与出世的心地和平,是基于同一(诤斗)的净化。真正的不和不平,虽都属于人类──众生自己,但一则表现于外,透过社会关系,动乱于思想、法制、经济方面,成为社会的不和平。一则内存于己,交织于心境、自他、物我方面,熏习自己。成为自心的不和平。从个己来看社会, [P162] 没有必然的一致关系。世间的社会和平,不一定是个己的心地和平;世间社会不和平,也不一定是个己心地的不和平。然从社会来看众人,世间不和平,内心的不和平也增强;世间和平,内心也易于和平。社会对于个己,不是有决定性的,却有重要性的。因为,「上智与下愚不移」,而一般人都受着社会环境的重大影响。环境对于个人,有着重要关系,所以弥勒在净土成佛,并不稀奇,而释迦在秽土成佛,才受十方一切佛的无边赞叹。大乘法,不但净化自己,净化众生,更净化国土,即证明环境对于人心的重要性。为大众着想,促进人世的和平,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利于一般的和乐,更有利于佛法的进修。菩萨发愿要严净国土,确是比着重出世的二乘,有着更深的正见。

  

  菩萨的努力于人世和平,修证于心地和平,分别来说,虽如上所说。然由于菩萨,从人世和平中去实现心地和平,从利益众生中去利益自己,所以是:一、必以真理相感召,而有「同愿同行」者的共同努力。二、心地和平,虽主要为真智的净除烦恼根本──无明我执,彻证平等空性。但不离世间,净化世间而成正 [P163] 觉,不是节制烦恼,不是灭绝烦恼,是融化的,转化的。贪欲,净化他而使转为大乘信愿,即菩提心。为真理,为和平,为自由,为度脱众生,为庄严国土而起信愿。所以说:「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尽一切生中,为成就众生,庄严国土而无限的勇进。瞋慢、净化而使转化为大乘慈悲。与一切众生,如父如母,如兄如弟,如姊如妹。以众生的痛苦为痛苦,以众生的快乐为快乐,而努力于与乐拔苦的大行。执见,净化而使转为大乘智慧,通达缘起众相而归于一如。大乘行者,一定要有信愿,有智慧,有慈悲,也即是具足了菩提愿,真空见,大悲心,这才能完成菩萨的圣格,达成净化自己,净化众生,净化国土的究竟和平。这三者中,慈悲是最要的。这是融和自他,为他利他的主要因素。因为有了慈悲,才不但是彻证空性的智慧,而且是入世利生的方便善巧。信愿,也不但是求出生死苦难,而是能不离生死,愿入地狱;不但是志求佛道,而且是「有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有信愿,有慈悲,有智慧的菩萨,实为综合了人世和平,心地和平,而努力于究竟和平的 [P164] 工作者。

  

  大乘学,是真正的和平,究竟的和平。可以造成人世的和乐,也可以实现心地的和乐。现在,世间如此苦难,中国如此困厄,人心如此阴险,如此唯私唯利,难道不想求得一真的和平坦道吗?真正的佛弟子,真正的有心人!「菩提所缘,缘苦众生」,这正是发心的时候了!切勿以为佛法的和平,过于崇高。必须有崇高而完美的和平观,才能不为不伦不类的虚伪和平,不和不平的强权政治所欺骗,不因魔焰猖狂而震慑。必要有完美的理想,才能从近情处,易行处去下手推行。究竟而完备的和平,属于佛法。我们的赞叹,归于佛陀! [P165]

  

《佛在人间 七、佛法与人类和平》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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