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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雨集第四册 七、谈法相

  七、谈法相

  ──在香港三轮佛学社讲

  

  贵社(三轮佛学社)重于法相唯识学,所以举「法相」为题而略加讨论。一般说来,法相似乎就是唯识,其实在一切佛法中,都可以说有法相的。从前,在『内学』上曾刊载过一篇文章──『龙树法相学』(欧阳竟无居士所撰),龙树菩萨也谈法相,可见法相是广义的。

  

  佛法,由释尊证悟后,从而教导众生,开示众生。如约如来所证悟的境界来说,这是我们所难以了解的。「法」是离言的,从何说起呢?但佛有善巧方便,就人类所易解的,予以启导。就在我们的身心上指示出来,使我们了解到个人的身──生理是怎么回事;而心──心理的活动是怎样的情况。我们如何由内心的活动而发为外在的行为;由行为的力量而形成未来必须接受的果报。或由怎样的 [P246] 行为而影响内心,再由内心而引发行为。由什么力量,使我们形成人趣之身。于此身心,使我们了解世间的现实,指出我们难以觉察到的错误,从而修正错误,趋向真理。所以,佛说法不仅说其证悟的内容,更为人类(众生)说出身心现实的种种问题,因为这些都是我们最容易体会的。举例来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等,以及四谛、十二因缘,这些问题都是我们所易于理解的。由佛的开示理解,再进一步体悟到无我之理。认识了人生的错误──烦恼,探究到烦恼的根源 ──无明,又如何脱离这些病源而体验真理。在原则上说,一切佛法都无非说明这些问题。佛法本不仅是理论,亦不是一套学问,其所以形成一种学问,这因为我们如无所了知,就无从信仰,更无从着手来起修了。对宇宙人生现实及修行、证果,佛也有所说明。释尊涅槃后,佛弟子结集圣典,为了究明佛法,佛法逐渐体系化,总不外乎这些问题。可以这么说,佛所开示的,佛弟子所要理解的,就是法;而法的种种意义,就是法的相──种种的法相。

  

  为什么称为佛?论上说:「知诸法自相、共相,故名为佛」。佛就是觉悟了 [P247] 一切法的自相、共相的圣者。这正说明了法相的重点。佛所说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谛、十二因缘等,使我们充分理解到这一切法,成为我们的信仰,依此而修行,达到正觉的目的。佛入灭后,佛弟子对佛法的研究,即是古代的阿毗达磨论师。阿毗达磨是研究法相,以自相、共相为法相探究的主要内容。自相,就是法的自体,例如眼,眼是什么,探究它的体性──法的体性,是从具体的法去探究的。共相,是法的通相,例如无常、无我、有漏、无漏等,是遍通到种种法的通性。

  

  古代的佛弟子,对佛法探求的重点,其一是对于佛所说的种种法,作深一层的理解。如佛说眼,眼是什么意义?什么是它的体性?什么是其作用?如佛说「无明」,什么是无明的体性?无明以什么为相?以什么为作用?……诸如此类,都不外乎是探求法的自相。其二佛为弟子们开示一切法是无常、苦、空、无我。到大乘,又说明一切法空,一切法不生不灭,这是一切法最普遍的真理,也就是一切法的共相。 [P248]

  

  佛法经历代大德的研究、整理,逐渐地体系化,使后人能充分的易于理解,佛学是在这样情况下而发展起来的。所以,佛法的探究,最初就是法相的探究。古人法相的探究,不仅是上述的自相、共相,还有相摄相、相应相、因缘相等。探究佛所说的法,法与法之间是相同的吗?不相同的吗?这就是相摄相。根据阿毗达磨的论说:其名虽不同,其体性却无异,这就一体,是相摄的;若内容不同,即是别法,不相摄的。所谓相应相,例如心心所法,心与心所相应,或此心所与彼心所相应,或此心所与彼心所不相应,或有了此心所必定有彼心所的……诸如此类的探究,都是一切法的相应相。(古人相应相的研究范围是较广的)。此外,更探究到法与法间的活动,此一法依什么关系而生起?依什么条件而发生?这就是法的因缘相了。这些,就是古代法相学的根本论题(其他还有果报相,成就不成就相等)。

  

  在罗什所译的『妙法莲华经』中说:「唯佛与佛,乃能究竟诸法实相」,唯独诸佛,对一切法的如实相才能究竟。诸法实相是什么呢?所谓如是性、如是相 [P249] 、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以上所说,就是法相,都是法相所探究的问题。在『成实论』、龙树『大智度论』中,也有说到的。可见当时印度的论师们,对于法相的探究,都不外乎这些,现在看来,差不多就是后代唯识学系以及其他学系所讨论的问题。所以,佛说的法,是共同的,论师们所探究的论题也是大致相同的,成为一切佛学──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一切大小乘所共同的,都曾应用这一方法来探究、整理,使佛法成为理论完整,极有体系的学问。

  

  当年,支那内学院的欧阳竟无老居士曾主张,法相唯识分宗,法相属法相宗,唯识属唯识宗。法相是以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来探究的;唯识是以阿赖耶识为中心,如『成唯识论』等所表达者。太虚大师不同意这一说法,大概虚大师从佛法发展的大趋势,而这样说:法相必宗唯识,法相一定是以唯识为宗的。于是内学院与虚大师双方曾就不同见解而引起讨论。在当时,我也曾表示过我的意见:法相有归宗唯识的,也有不归宗唯识的。我从佛法各宗各派的思想体系上看 [P250] ,有些学派的法相,并不一定归入唯识学。当然,我的看法不一定是对的,虚大师也不会同意我所说。但我以为这一问题,应从学派的不同观点来说明的。

  

  佛说的法,是一味的,但后人对法相探究的结论,不完全相同,这是古代的实际情况。法是共同的,研究的问题又是同样──自相、共相、因相、缘相…… 而佛法却显然的分宗了。这分化,早在小乘时代已存在了,到大乘发达起来。在分宗方面来说,其实仍是老问题,当然,在大乘佛法中,说得更圆满了。

  

  法是相同的,(内学院也有「法同,义异」之说。)但小乘就有了宗派分别,如大众部与上座部等。为何会分宗呢?原因决非单纯的。在理论上,有些根本问题「时间」就是其中的一项。在佛教思想分化(宗派之分)之中,有主要的两大系:一是「三世有」,一是「现在有」。

  

  佛弟子们对于法相的探索,主要是自相与共相。自相,是探究一一法的体性。例如人,人是什么?如『金刚经』说,人祇是一合相──种种因缘(条件)的和合体。但究竟是什么所和合的呢?五蕴和合,乃至十八界和合。五蕴和合中的 [P251] 识,又是什么呢?这么一问,问题就越来越深入了!如我们知道的这个东西(物),见到的,是青、黄、赤、白、长、短、方、圆……是色;用手敲敲,是有声音的;用手碰碰,又发现它是坚硬的,这是身根所「触」的……诸如此类,内容有色、有声、有香、有味、有触。这样探求分析下去,于是声、香、味、触,或地、水、火、风……问题就多了。

  

  法相的探究,不论是物质现象,或精神现象,如一一分析下去,就要分析到一种「单一性」(性质上已无可再分)的地步。在学派中,在物质现象上有「极微」的思想,极微是极小极小的「物质点」,到此已不能再分。如果仍可分的话,那还是假合的(和合相)。分到不能再分的最后点,恰如我们中国所说,「其小无内」。心理作用亦复如此。人类心理作用(活动)是很复杂的,但经过佛法的自相的探索,逐渐的分别出来:以有识故,于是有触,有受,有想,有思,有作意……种种的心所相应生起。受、想、作意……,都有特殊的作用。以一般所称的心理作用来说,里面包含着多种成分,所以也还是假合的。在探究自相中, [P252] 不论是物理、心理、生理(眼、耳、鼻、舌、身),均可分析到最极微细──单一性而不可再分的单位。不可再分析的单位,这一一法的自相──自性,都有时间相。其实时间不是实在的,是依物质与精神的活动而成立的。一一法在时间上,也分析到最短最短的时间单位,称为「剎那」。我们平时所称的「一念」,在时间上就是最短的。法相探究到此,就接触到「三世有」与「现在有」了。如有人现在生起一念心──生起一念贪心,在贪心未生之前是怎么样的?在未生前有没有这一贪心呢?生起之后,此一剎那贪心已成过去(剎那灭),过去了还有没有呢?此法在未生前有没有呢?如果没有,那又怎么能生起呢?剎那灭了以后,难道什么都没有了吗?如此探究,这问题就进入了哲学上的思考。

  

  上述问题的答案,在佛法的学派中,意见不能统一。依「三世有」的学派说:贪念在未生之前早已有了,祇是在「未来」而已。未来早已存在,现在不过是依因缘和合而(剎那)生起。生起后剎那灭,灭后还是存在,祇是在「过去」而已。现在固然是有,未来也是有,而过去了还是有的,这就是「三世有」的观念 [P253] 。

  

  为什么说过去是有的呢?因为「过去」了的事情,对我们有影响力。过去生起过贪念,虽然已经过去了,可是这一过去的贪念,对以后仍有影响力。以造业来说,佛法说造业必受报,这一所造业,虽剎那过去了,可是过去了并不是没有,业仍旧存在不失,这才能使我们在未来受报。未来怎么样?未来如果没有,那怎么会凭空生起来呢?举例来说:婴儿出生后,眼睛也睁不开,祇会哇哇啼叫,不论男女,其贪欲(或淫欲)不但存在,而且与当前的生命不离;它虽还未显出,但终究是要生起的。因此,当孩子成长到十三四岁的前后,男的女的都自然而然地生理起了变化,这种贪欲相就显现了。未来一定要生起的,所以不能说未来是没有的。对这一理论是否同意,那是另一问题,但这确是古人对法相在三世中的一种理解。由此,可以说明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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