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談法相
──在香港叁輪佛學社講
貴社(叁輪佛學社)重于法相唯識學,所以舉「法相」爲題而略加討論。一般說來,法相似乎就是唯識,其實在一切佛法中,都可以說有法相的。從前,在『內學』上曾刊載過一篇文章──『龍樹法相學』(歐陽竟無居士所撰),龍樹菩薩也談法相,可見法相是廣義的。
佛法,由釋尊證悟後,從而教導衆生,開示衆生。如約如來所證悟的境界來說,這是我們所難以了解的。「法」是離言的,從何說起呢?但佛有善巧方便,就人類所易解的,予以啓導。就在我們的身心上指示出來,使我們了解到個人的身──生理是怎麼回事;而心──心理的活動是怎樣的情況。我們如何由內心的活動而發爲外在的行爲;由行爲的力量而形成未來必須接受的果報。或由怎樣的 [P246] 行爲而影響內心,再由內心而引發行爲。由什麼力量,使我們形成人趣之身。于此身心,使我們了解世間的現實,指出我們難以覺察到的錯誤,從而修正錯誤,趨向真理。所以,佛說法不僅說其證悟的內容,更爲人類(衆生)說出身心現實的種種問題,因爲這些都是我們最容易體會的。舉例來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等,以及四谛、十二因緣,這些問題都是我們所易于理解的。由佛的開示理解,再進一步體悟到無我之理。認識了人生的錯誤──煩惱,探究到煩惱的根源 ──無明,又如何脫離這些病源而體驗真理。在原則上說,一切佛法都無非說明這些問題。佛法本不僅是理論,亦不是一套學問,其所以形成一種學問,這因爲我們如無所了知,就無從信仰,更無從著手來起修了。對宇宙人生現實及修行、證果,佛也有所說明。釋尊涅槃後,佛弟子結集聖典,爲了究明佛法,佛法逐漸體系化,總不外乎這些問題。可以這麼說,佛所開示的,佛弟子所要理解的,就是法;而法的種種意義,就是法的相──種種的法相。
爲什麼稱爲佛?論上說:「知諸法自相、共相,故名爲佛」。佛就是覺悟了 [P247] 一切法的自相、共相的聖者。這正說明了法相的重點。佛所說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四谛、十二因緣等,使我們充分理解到這一切法,成爲我們的信仰,依此而修行,達到正覺的目的。佛入滅後,佛弟子對佛法的研究,即是古代的阿毗達磨論師。阿毗達磨是研究法相,以自相、共相爲法相探究的主要內容。自相,就是法的自體,例如眼,眼是什麼,探究它的體性──法的體性,是從具體的法去探究的。共相,是法的通相,例如無常、無我、有漏、無漏等,是遍通到種種法的通性。
古代的佛弟子,對佛法探求的重點,其一是對于佛所說的種種法,作深一層的理解。如佛說眼,眼是什麼意義?什麼是它的體性?什麼是其作用?如佛說「無明」,什麼是無明的體性?無明以什麼爲相?以什麼爲作用?……諸如此類,都不外乎是探求法的自相。其二佛爲弟子們開示一切法是無常、苦、空、無我。到大乘,又說明一切法空,一切法不生不滅,這是一切法最普遍的真理,也就是一切法的共相。 [P248]
佛法經曆代大德的研究、整理,逐漸地體系化,使後人能充分的易于理解,佛學是在這樣情況下而發展起來的。所以,佛法的探究,最初就是法相的探究。古人法相的探究,不僅是上述的自相、共相,還有相攝相、相應相、因緣相等。探究佛所說的法,法與法之間是相同的嗎?不相同的嗎?這就是相攝相。根據阿毗達磨的論說:其名雖不同,其體性卻無異,這就一體,是相攝的;若內容不同,即是別法,不相攝的。所謂相應相,例如心心所法,心與心所相應,或此心所與彼心所相應,或此心所與彼心所不相應,或有了此心所必定有彼心所的……諸如此類的探究,都是一切法的相應相。(古人相應相的研究範圍是較廣的)。此外,更探究到法與法間的活動,此一法依什麼關系而生起?依什麼條件而發生?這就是法的因緣相了。這些,就是古代法相學的根本論題(其他還有果報相,成就不成就相等)。
在羅什所譯的『妙法蓮華經』中說:「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唯獨諸佛,對一切法的如實相才能究竟。諸法實相是什麼呢?所謂如是性、如是相 [P249] 、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以上所說,就是法相,都是法相所探究的問題。在『成實論』、龍樹『大智度論』中,也有說到的。可見當時印度的論師們,對于法相的探究,都不外乎這些,現在看來,差不多就是後代唯識學系以及其他學系所討論的問題。所以,佛說的法,是共同的,論師們所探究的論題也是大致相同的,成爲一切佛學──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一切大小乘所共同的,都曾應用這一方法來探究、整理,使佛法成爲理論完整,極有體系的學問。
當年,支那內學院的歐陽竟無老居士曾主張,法相唯識分宗,法相屬法相宗,唯識屬唯識宗。法相是以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來探究的;唯識是以阿賴耶識爲中心,如『成唯識論』等所表達者。太虛大師不同意這一說法,大概虛大師從佛法發展的大趨勢,而這樣說:法相必宗唯識,法相一定是以唯識爲宗的。于是內學院與虛大師雙方曾就不同見解而引起討論。在當時,我也曾表示過我的意見:法相有歸宗唯識的,也有不歸宗唯識的。我從佛法各宗各派的思想體系上看 [P250] ,有些學派的法相,並不一定歸入唯識學。當然,我的看法不一定是對的,虛大師也不會同意我所說。但我以爲這一問題,應從學派的不同觀點來說明的。
佛說的法,是一味的,但後人對法相探究的結論,不完全相同,這是古代的實際情況。法是共同的,研究的問題又是同樣──自相、共相、因相、緣相…… 而佛法卻顯然的分宗了。這分化,早在小乘時代已存在了,到大乘發達起來。在分宗方面來說,其實仍是老問題,當然,在大乘佛法中,說得更圓滿了。
法是相同的,(內學院也有「法同,義異」之說。)但小乘就有了宗派分別,如大衆部與上座部等。爲何會分宗呢?原因決非單純的。在理論上,有些根本問題「時間」就是其中的一項。在佛教思想分化(宗派之分)之中,有主要的兩大系:一是「叁世有」,一是「現在有」。
佛弟子們對于法相的探索,主要是自相與共相。自相,是探究一一法的體性。例如人,人是什麼?如『金剛經』說,人祇是一合相──種種因緣(條件)的和合體。但究竟是什麼所和合的呢?五蘊和合,乃至十八界和合。五蘊和合中的 [P251] 識,又是什麼呢?這麼一問,問題就越來越深入了!如我們知道的這個東西(物),見到的,是青、黃、赤、白、長、短、方、圓……是色;用手敲敲,是有聲音的;用手碰碰,又發現它是堅硬的,這是身根所「觸」的……諸如此類,內容有色、有聲、有香、有味、有觸。這樣探求分析下去,于是聲、香、味、觸,或地、水、火、風……問題就多了。
法相的探究,不論是物質現象,或精神現象,如一一分析下去,就要分析到一種「單一性」(性質上已無可再分)的地步。在學派中,在物質現象上有「極微」的思想,極微是極小極小的「物質點」,到此已不能再分。如果仍可分的話,那還是假合的(和合相)。分到不能再分的最後點,恰如我們中國所說,「其小無內」。心理作用亦複如此。人類心理作用(活動)是很複雜的,但經過佛法的自相的探索,逐漸的分別出來:以有識故,于是有觸,有受,有想,有思,有作意……種種的心所相應生起。受、想、作意……,都有特殊的作用。以一般所稱的心理作用來說,裏面包含著多種成分,所以也還是假合的。在探究自相中, [P252] 不論是物理、心理、生理(眼、耳、鼻、舌、身),均可分析到最極微細──單一性而不可再分的單位。不可再分析的單位,這一一法的自相──自性,都有時間相。其實時間不是實在的,是依物質與精神的活動而成立的。一一法在時間上,也分析到最短最短的時間單位,稱爲「剎那」。我們平時所稱的「一念」,在時間上就是最短的。法相探究到此,就接觸到「叁世有」與「現在有」了。如有人現在生起一念心──生起一念貪心,在貪心未生之前是怎麼樣的?在未生前有沒有這一貪心呢?生起之後,此一剎那貪心已成過去(剎那滅),過去了還有沒有呢?此法在未生前有沒有呢?如果沒有,那又怎麼能生起呢?剎那滅了以後,難道什麼都沒有了嗎?如此探究,這問題就進入了哲學上的思考。
上述問題的答案,在佛法的學派中,意見不能統一。依「叁世有」的學派說:貪念在未生之前早已有了,祇是在「未來」而已。未來早已存在,現在不過是依因緣和合而(剎那)生起。生起後剎那滅,滅後還是存在,祇是在「過去」而已。現在固然是有,未來也是有,而過去了還是有的,這就是「叁世有」的觀念 [P253] 。
爲什麼說過去是有的呢?因爲「過去」了的事情,對我們有影響力。過去生起過貪念,雖然已經過去了,可是這一過去的貪念,對以後仍有影響力。以造業來說,佛法說造業必受報,這一所造業,雖剎那過去了,可是過去了並不是沒有,業仍舊存在不失,這才能使我們在未來受報。未來怎麼樣?未來如果沒有,那怎麼會憑空生起來呢?舉例來說:嬰兒出生後,眼睛也睜不開,祇會哇哇啼叫,不論男女,其貪欲(或淫欲)不但存在,而且與當前的生命不離;它雖還未顯出,但終究是要生起的。因此,當孩子成長到十叁四歲的前後,男的女的都自然而然地生理起了變化,這種貪欲相就顯現了。未來一定要生起的,所以不能說未來是沒有的。對這一理論是否同意,那是另一問題,但這確是古人對法相在叁世中的一種理解。由此,可以說明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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