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一切因果業報,由這叁世有的理論而得以說明一切。據叁世有者看來,未來的法無量無邊,其中一部分已與我們發生了關系,所以由因緣和合而可以現起。在此不妨講一實際問題:譬如說修行要斷煩惱, [P254] 有人說:「我現在內心清淨,沒有煩惱」。這不能說是斷了煩惱。現在雖沒有煩惱,但過去的煩惱與你沒有脫離關系,它的影響力,能使我們引起煩惱。未來的煩惱早已與你結成關系,將伺機生起。當前的片刻清淨,有什麼用?要怎麼樣才算真正清淨呢?必須與過去的煩惱,一刀兩斷,完全脫離關系,不再受過去的影響;未來煩惱也不會再來。到此,現在沒有煩惱,才是真正斷煩惱了。這就是依「叁世有」來說明一切法的法相,在佛教思想上可說是極重要的一大派;這一派思想對大乘佛法的影響,也是極其深刻的。
在「叁世有」的思想中,認爲法是如如不變的,過去如此,現在亦如此,未來亦如此,一切法如此如此而恒時不變。雖不變而隨緣,因緣和合而生,因緣壞散而滅。故說:「法性恒住,隨緣起滅。」法的體性是恒住的,隨著因緣而起滅(此處是恒住,不是常住。如將之解釋成法性常住的話,那就是隨緣不變,不變隨緣的大乘理論了)。這一派的思想,一切法都是本來有的,如果本來沒有的話,那就不能生起了。過去、現在、未來所有的一切法,不斷地因緣和合,通過時 [P255] 間──從未來到現在,從現在到過去,使我們生生世世流轉。
但「現在有」學派卻如此說:未來是什麼?既說未來,即是還沒有來,沒有來──沒有生起而說法已經存在,這是難以信受的。過去又怎樣?過去了剎那滅,既已成過去,而說法依然存在,這也是令人難以理解的。這一學派的時間觀,認爲「未來」與「過去」都是假立的,祇有當下的現在是真實的。如問:如果祇有現在是真實的,過去的已剎那滅,既已滅去,怎麼對當下的現在與未來,還有影響力呢?起初的解釋是「曾有」,法是曾經有過的,所以能對現在起著影響。至于未來,怎麼一定會來呢?又解釋說是「當有」,當時要來──可能要來。佛說「曾有」,「當有」,其實是不離「現在」的。曾有與當有,聽來似不大具體,到了經部,引出了種子熏習的思想,那就較易領會了。其解釋是:現在法生起後即剎那滅,「曾有」是什麼?它就是曾經有過,在剎那滅時,就熏習而成一種潛能,如種子一樣;這熏習所成的力量,是「曾有」,其實就是現在,只是沒有發現出來而已。說「當有」,當有即種子,有了種子,當然會生起,其實種子並 [P256] 沒有離開現在。這「現在有」派的思想,依我看法,一定要講到種子──潛能思想才能圓滿。依現在有來說,過去與未來是假有。由于時間觀的不同,有此兩派。由此,可知唯識思想是繼承「現在有」的學派,唯識家指出過去未來是假立的,故以種子熏現行,現行熏種子,來說明一切法的起滅,其教理與經部師特別深切。此外,我想介紹不爲一般所注意的一派,那一派也說現在有,但說過去未來都是假有,「現在雖有而是無爲」,這成了「不生不滅」的「現在」。試想:既是不生不滅的現在,那怎麼去說明有生有滅的現象界呢?這一派說一切法都是永遠如是,卻又不斷地以種種因緣而現起,而其實卻是永遠如此,沒有變化可說。這一派的學說,在小乘學派中並不發展,可是在中國大乘佛教學中,類似這樣的說法,似乎很不少。
在時間觀念的不同下,有上述兩大派別。起初,叁世有與現在派,都有一共同的觀念,即法是有時間相的,而時間有過去、現在、未來;時間是最短的剎那、剎那的累積而成爲漫長的時間。時間,雖不能拿什麼來分割,但可以從觀察而 [P257] 把時間分析到剎那。既是一剎那、一剎那的累積,則前剎那不是後剎那,後剎那也不是前剎那。從這觀點來看,如小乘所說「極微」──空間的物質點,沒有方 ──沒有方位的「此」彼,也沒有分,就是不可再分割的,稱爲「無方極微」。時間的剎那,分析到時間點,又不可再分彼此,所以稱爲「無分剎那」。大乘唯識家,破斥了「無方極微」,唯對于「剎那」,則承認「無分剎那」,剎那是時間上最短的,那一剎那就是「現在」。但另有學派,如中觀家的看法,認爲剎那祇是一種假定時間,實際上,時間一定有前後的,沒有前後的「當下」──現在,也就不成其爲時間。所以,過去與未來,是依現在而假立的;現在也是不離前後──過去未來而假立的。唯識家說:「現在幻有」(過去未來是假),中觀家說「叁世如幻」,這是叁世有與現在有的大乘說。依此來說明一切法,當然不會相同了。探究法相,主要就是「現在有」與「叁世有」的兩大派。法相歸宗唯識,是在現在有的基礎上,而成立的嚴密精深的理論。小乘的「叁世有」的法相,不是唯識;大乘叁世幻有的中觀家,法相也不會歸宗唯識的。 [P258]
我們對一切事物的了解,必賴有「相」。「識」是能了別的,識使我們區別這樣,那樣,這個不是那個,那個不是這個,于是,我們逐漸地對宇宙人生能探求其真相,佛法也是經過這些分別的,所以龍樹菩薩說:「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上面我說過,佛法的根源本于釋尊自己證悟而來,佛所證悟的一切法,恰如『法華經』所說:「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在佛的境界,究竟證悟一切法相,這法相是怎麼樣的呢?菩薩證悟的境界,凡夫所明了的法相,又有什麼不同呢?這是超出我能說的範圍了,我沒有到達大小乘聖者的境界,又怎麼能知聖者自覺的法相?現在祇是依據經論所說的,略爲敘述而已。
我們──凡夫一切事理的認識,一定有「相」,如佛法中所說的「所緣緣」 ──所緣的境界,也即唯識家所說心上現起的影像相──相分。如沒有相,一切無從認識。因此可說我們(衆生)不論是前五識的直覺(現量)而知,或第六意識的分別而知,都以「相」爲對象。我們對「相」的認識,又是什麼樣的呢?茲舉例說:如我看到這只杯子,這是一只杯子,是一個固體物,沒有見到它的變化 [P259] ,剛才是這樣,現在仍是這樣。換言之,我們對「相」的認識都是個別的(所以重視自相),我們所見的形狀就是這樣,其內在有什麼因素,與其他有什麼關系;是怎樣的變化,這些在我們的直覺中,是不大會理會的。這是我們認識的習慣。意識的了別,是這些相的綜合,如起初只見杯子的形態色彩──眼識所見。如杯子碰了一聲,耳根發耳識才能聽到聲音。手去觸時,才知它是堅固的。杯內所容的茶水是熱的;或放有冰塊是冷的。經意識綜合起來,我們才能知道這是茶杯,知道茶杯是怎樣的;長時的經驗而來的認識,是經過意識的了別,在直覺上是不能了別的。在我們直覺的認識上,是個別個別的相,自然而然,不用造作。雖然我們已能進一步去認識它內在的質素,因種種關系而存在,但這是經過意識的推討而得的結論(比量)。在平常認識中,還是依憑直覺的,一個個獨立的。由此,我們對法相的認識,就是一般所說的「執著」,見個什麼,執著它就是個什麼。不會覺察到它的變化,與其他的種種關系。雖能在推理下知道一切法的關系、變化,但在直覺上,仍不免落在習慣性的老路。例如人說:「人是不能離群獨 [P260] 立的,必須依靠社會群衆才能生存;士、農、工、商,無一不供給我一切所需,人都不能脫離社會群衆而得生存」!這話說得對嗎?對極了!可是到做起事來時,每忘得一乾二淨,以自我爲中心而處理一切。這就是人都執著「人我」,「法我」的原因。
依唯識家說,如我們見到什麼,知道它是物質,物質就是物質,與我沒有關系,至少它在我心之外,與我心沒有關系,這就是唯識家所要破斥的,最根本的錯誤所在。使我們不能解脫成佛的,就是執著「心外有境」。在我們的直覺上,的確境界是在心外的,我們看到,聽到,想到……都不期然地認爲與心無關,自然地以爲心外有境。這是一種根本的錯誤,這就是凡夫的境界──一般的認識。而且,既是心外有境,與其相對的,也即是境外有心。認爲心在境界之外,這也是錯誤的,唯識家說「心外有境」,「境外有心」,是「別體能取所取」,是完全錯誤的,可是我們就生存在這一種認識錯誤的境界中。
佛開示我們,以因緣所生爲原則,指出一切無常、無我,在時間性上,有前 [P261] 後的變化性;在彼此間的關系上,是種種條件的和合,沒有獨立的自體。個人固然是無我,一切法無不是無我(沒有自體);因爲我們有這種錯誤,是顛倒的根本,由此而生死輪回不已。
衆生所認識的法相,在唯識上說,就是不離遍計所執性,衆生從來離不開這種錯誤。雖然在唯識學中,說五識、阿賴耶識是沒有執的──能緣依他起相的,但以一般來說,不一定如此,即唯識學派的安慧論師,也主張五識、八識有法執,也許其中有他的獨到意義。事實上,我們確從未離開過這種認識的錯誤;並不是我們要執著它,而是當一法現在我們的心前時,就是一個錯誤的相。不用我們執著,看到的就是境在心外,有一個心外的相,這就是衆生所能認識的法相。
經過修證以後的聖者們,對于「法相」的認識又是怎麼樣的呢?在修行的過程中,行者觀察自己的心,一定能在未證悟前,已經體驗到自心的剎那生滅(即生即滅),變化無常。繼而通達了無常,無我,空等。到達能體悟一切法的真相時,就不像凡夫所認識的那種「相」了。唯識家說,真正證悟(見道)時,是沒 [P262] 有影像相的;體驗空性時(大乘中觀與唯識觀念上是相同的),一切相不現前,沒有心境對立的意義。不能不所,已超出了能所對立的境界(小乘稱爲證入寂滅)。悟了以後呢?這…
《華雨集第四冊 七、談法相》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