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整的动物」的传统认识,对科学界与一般大众产生革命性的冲击。因为,此成功的实例也预测了人有可能以同样的方法,从人体的体细胞(非生殖细胞)无性繁殖形成的基因型完全相同的后代个体,此通称为「复制人」(human cloning)的技术。
--------------------------------------------------------------------------------
4. Cahill, L. S., March 13, 1997 “Cloning: Religion-Based Perspectives,” Testimony before the National Bioethics Advisory Commission.
Nussbaum, M. C. & Sunstein, C. R. (ed.) 1998 CLONES and CLONES: Facts and Fantasies About Human Cloning. Chicago: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日译本:『クローンヽ是か非か』中村桂子、渡会圭子译,东京:产业图书,1999年,pp. 180~199)
5. 严久元1996《当代医事伦理学》台北:橘井文化,pp. 192~212。
页461 佛教之生命伦理观──以「复制人」与「胚胎干细胞」为例中华佛学学报第十五期(2002.07)
对此「复制人」的议题,赞成派的伦理性理由有下列几点:[6]
˙应该尊重生殖之自由权:只要不对他人有害,个人应有生殖之自由权。
˙可由「复制人」的技术将对个人或社会带来如下的利益:
1. 可为精子或卵子等生殖细胞有缺陷而不孕的男女,以体细胞来繁衍后代。
2. 某一方带有遗传病夫妇,也可以另一方的体细胞来繁衍后代。
3. 可以「复制人」的技术,产生适合(无或低排斥反应)的器官或组织移植的捐赠者。纵使复制器官用来移植还不可能,但利用这种基因工程干细胞(stem cell)来为灼伤患者制造皮肤,或为巴金森氏症(Parkinson”s disease)患者复制脑细胞,都已带来治疗的新希望。
4. 为个人需求复制亲友与宠物,为社会需求复制天才与伟人。
5. 因「复制人」的技术的研究,可能带动生命科学突破性进步。
「复制人」的赞成派琼斯教授(伦敦大学)也说:半世纪前,就算只是把死者的眼角膜移植到盲人身上,也因道德理由而遭拒,但器官移植现在已是医学上的一个标准治疗领域。依我猜看,五十年后,回顾今天,将会发现医疗用复制被视为不道德,正像当年移植死者眼角膜被视为不道德一样不可思议,而其原因只是社会还不愿追随科学的进步脚步。[7]
§2.2反对「复制人」的伦理上的理由
对此「复制人」的议题,反对派的伦理性理由有下列几点:[8]
˙应该尊重「独一自我」(identity)权,以及未来不受干涉权。
˙将人类视为工具,践踏道德。「反对复制人类运动」狄隆说明:制造出人类细胞,然后又在他们的利用价值完成之后予以摧毁,等于践踏一个重要的道德原则──绝不能把人类视为达成某一目的的工具。[9]
因此,复制人的技术将对个人或社会带来如下的害处或问题:
1. 由于「复制人」技术而产生的基因型完全相同的后代个体,可能会由于「基因决定论」的影响,而带来重大的心理压力与障碍。
2. 在「复制人」技术的施作过程中,对人体可能产生的危险性,或体细胞所畜积
--------------------------------------------------------------------------------
6. Nussbaum, M. C. & Sunstein, C. R. (ed.) 1998(日译本:『クローンヽ是か非か』中村桂子、渡会圭子译,东京:产业图书,1999年,pp. 155~163)
7. 伦敦大学琼斯教授的立场。(2001/02/01联合报,编译组/综合报导)
8. Nussbaum, M. C. & Sunstein, C. R. (ed.) 1998(日译本:『クローンヽ是か非か』中村桂子、渡会圭子译,东京:产业图书,1999年,pp. 164~175)
9. 「反对复制人类运动」狄隆的立场。(2001/02/01联合报,编译组/综合报导)
页462 佛教之生命伦理观──以「复制人」与「胚胎干细胞」为例中华佛学学报第十五期(2002.07)
的基因变异性之疑虑。
3. 「复制人」技术对个人的价值与尊严的挑战。
4. 「复制人」技术若为营利目的,则为市场原理所操控的,伦理的考量将被忽视。
5. 若滥用「复制人」技术及基因情报管理系统于政治、社会层面,则将产生「基因阶级世界」,造成新的社会问题。例如:基因歧视、差别保险、劳力榨取等。
§3、与「胚胎干细胞」生命医学研究相关的伦理议题
美国总统布希在2001年8月9日晚间发表电视演说,宣布有条件同意联邦经费[10] 资助人类胚胎干细胞(embryo stem cells, ESC)研究,但仅限于针对现有的胚胎干细胞株做研究,[11] 但禁止联邦经费用来资助制造新的人类胚胎干细胞。他认为:这是在「保护生命」及「改善生命」两种主张之间取得平衡的决定,因为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可能突破老人失智症及糖尿病等疾病疗法的现况。布希还说:「留心此一崭新领域的道德问题」是很重要的事,因此他将成立一个由芝加哥大学生物医学伦理专家卡斯主持的总统生物伦理委员会,讨论胚胎干细胞研究在人道及道德上的许多细节。
§3.1胚胎干细胞
人类的卵子受孕后3.5~5天左右,发育成囊胚(blastocyst),将囊胚的内层细胞群(inner cell mass, ICM)[12] 移出(此时会使囊胚丧生,此也是伦理议题的起点之一),培养在特定的环境中以阻止其继续自然「分化」(differentiation)为脑细胞、心脏细胞、骨胳细胞、肌肉细胞、皮肤细胞等各类组织的能力,维持其纯一不变的原「质」,以保有人为控制其往后发育成各种细胞的可能性。但却使其保有继续「分裂」(pision)的能力,成为胚胎干细胞株(cell line),因而可以发挥「量」产增殖的使用的价值。
这些细胞犹如树干,可生长为枝叶花果等各种可能,故称为胚胎干细胞(embryo stem cells),有「万能细胞」的美称。目前的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可在特定的培养
--------------------------------------------------------------------------------
10. 布希说:2002年将有二亿五千万美元联邦经费用在资助研究胎盘、动物和成人干细胞。(2001/08/11联合报)
11. 布希宣称现有六十多个干细胞株符合所订的研究标准(pure),但事过近一个月,9月7日卫生暨人类服务部长汤普森在参院作证时坦承,目前实则只有廿四到廿五个干细胞株可供实验。(2001/09/07联合报)
12. 囊胚外层的细胞将来形成胎盘,供给胚胎营养。
页463 佛教之生命伦理观──以「复制人」与「胚胎干细胞」为例中华佛学学报第十五期(2002.07)
环境中诱导胚干细胞生长成单一特定之细胞或组织,以便将来作为修补受损器官(例如:皮肤、软骨、硬骨及与糖尿病有关之胰脏细胞)的医疗价值。但也非常方便利用于基因修补工程,乃至发展「复制人」(human cloning)的可能性。
§3.2生命的判定基准──伦理学上的议题
对于胚胎与生命从何时开始判定的问题,比较保守的看法是: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的剎那,也就是精子进入卵子成为受精卵(zygote)后,开始算起。佛教的典籍中,也有类似的记载,例如:《大宝积经》〈佛说入胎藏会〉「应知受生名羯罗蓝(kalala),父精母血非是余物。由父母精血和合因缘,为识所缘,依止而住。譬如依酪瓶钻人功,动转不已,得有酥出。异此不生,当知父母不净精血、羯罗蓝身亦复如是」(T11, no. 310, p. 328, b26-29)。此乃以心「识」作用依止「父精母血」的物质因缘,来叙述人的生命开始(受生)。对于受生时的「识」,《瑜伽师地论》则以生命的心识根源──「阿赖耶识」说明。[13]
但是,生命不是单一的固定状态,而是连续的活动过程,从「受精卵」(zygote)发育到「胚胎」(embryo)乃至「胎儿」(fetus)的过程中,有很多变数,不一定会发育成正常的胚胎或胎儿。例如:受精卵(zygote)有可能因变性(degeneration)而成为水泡状或肉样状胎块(mole)乃至变成绒毛膜癌(choriocarcinoma),带给孕妇生命危险。此外,受精卵(zygote)也有可能分裂为同卵双胎(identical twins),成为两个具有生命的个体。所以,受精卵未必一定会发展为单一的生命个体,而给予人的生命特质,必须分析下列几种不同生命型态的差别,以便伦理议题的讨论。[14]
1. 如何判定细胞的生命(the cellu…
《佛教之生命伦理观──以「复制人」与「胚胎干细胞」为例》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