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对象,所以不同于一般的多神论。既非一神论、无神论、又非多神论,那末佛法的神观应属什么呢?若依佛法的真义说,既不立任何具有无上威权的人格神,且以「法佛一如」的真谛为最高依归,则什么「神论」一概不适用于佛法。不过,佛法信有三界诸天神,所以就有主张佛法为「超神论」者,即佛法所皈依者乃超越了任何种的类神之谓。或者说「有漏神论」、「非神论」亦无不可。前者原示一切诸神都属有漏的(未断烦恼,尚有生死的),这与超神论有一点相通处,即先肯定有神,进而认佛优越于神。而后者似较能显出佛法的真面目,即神的存在与否不是佛法的重要问题(宁可信其无真实性),因此对神,宁可取否定的态度来观望,而不自肯定的立场来立论。
综括言之,神的问题是宗教问题的核心,我们从各宗教的神观,谈到佛法的最高绝对是非神的、非人格性的,故佛法的神观(佛陀观),称之为「法佛一如的非神论」,是比较合理妥当的。
八、佛法是不是宗教?
我们已概略地介绍了各宗教以及佛法对神的看法。一般说来,肯认有神的均可纳入宗教之列(虽然有高等低等之别),但是被目为宗教的不见得都是主张有神。因为主张无神的科学的宗教(如宗教的人道主义)和佛法皆否定有神。由此可知,有神无神系属于宗教问题中的有关「神观」的问题,至于否定有神的是否仍可算做宗教,这乃「宗教定义」和「宗教本质」问题,二者不可混为一谈。从宗教的问题上观察,我们判定佛法是「法佛一如」的,是「非神论」,那末从宗教的定义和本质上观察,佛法是不是宗教?是属于那一类的宗教?前一问题我们藉宗教定义来衡断,后一问题我们藉宗教本质来比较。
狄立说:「宗教是神与人的关系」。据此定义言,佛法不是宗教。因佛法不立创造主、唯一存在者,而且不盲目的信从。狄立的宗教定义,只涉及宗教形式,故只适用于神论的宗教。欧德说:「宗教是具有神圣感、清净感和畏敬感的。」据此定义言,佛法可以说是宗教,也可以说不是宗教。因这定义只提及宗教心理,佛法的他力教门和宗的实践门人修行者虽亦需具此心理,但非佛法的全部。而且欧德此定义,仍以有神为前提,立某种人格者(神)为对象,这是佛法所不容许的。岸本英夫说:「宗教是对于人生问题的究竟解决为目标的一种人生活动,且以其活动为中心的一种文化现象。」这一定义分析起来可有如下两个要素:一、对理想界的仰望——佛法的目标是转迷启悟,得大解脱,开智慧,证涅槃,可谓与此义通。二、至诚信仰的表达——佛法重如法修行,解行信证,发大心,断烦恼,亦可与此义通。所以归纳起来说,佛法是不是宗教,要看宗教的定义如何而定。若依晚近宗教学家(如岸本英夫等辈)的见解,可言:「佛法是宗教」。为了参考之方便起见,略举近代几位佛学家对佛法是不是宗教的看法后:
日本佛教学者加藤玄智博士认为原始佛教可以纳入「神与人的关系」这一形式。据他说:「原始佛教,不管怎样,都不立创造主的神。可是开祖有佛陀,在佛学弟子的心目中,已被视同于神,不特如此,而且是神以上的神(Devatideva),所以他们皈依佛陀,与异教徒的皈依于神是同样的的心理状态」(见解演培译大乘佛教思想论九九页)。
已故的日本真宗法主大谷光瑞师说:「佛教是科学不是宗教」。这是以一般所知的「神与人的关系」为宗教定义所推演出来的结论(参照同书)。
梁启超先生说:「佛法本属哲学,后来因教团的组织渐渐变成为宗教」(出处已忘,待查)。欧阳竟无居士说:「佛法非宗教非哲学」(见所着佛法非宗教非哲学)。
木村泰贤博士认为佛法具有「对无限生命的憧憬以及解脱的要求」之特质,所以佛法是宗教而不只是哲学。木村说:「佛教,即在自力圣道门,对宗教的要求,给予本质满足的一点,是完全而充分的宗教,这不管什么人,都必须要承认的。」(见所着大乘佛教思想论释演培译一○四页)
然而,普通的看法如何呢?视佛法为宗教,这乃绝大多数学者的共通看法。「佛法是宗教」,我们从宗教哲学观点加以观察起来,这句话是可以肯定的,可是,佛法绝不同于一般宗教,是有其特胜的地方。那末,佛法应称之为怎样的宗教呢?
九、佛法是理智和德行的宗教
印顺法师说:「佛法是理智的德行的宗教」(见佛法概论自序)。我们对此一语,试作如下简单的引伸:说佛法是「理智的」,此表明了佛法不以感情为主,毋宁是偏于理解、依法、智信的,以具「正解」为主要。这是针对宗教本质之第一点「感情为必须条件」而言的。所有其他宗教莫不以感情为必须条件,但佛法以重正解故,理智的条件重于感情的条件。其次,说佛法是「德行的」,此表明了佛法不是盲目信神仅,依靠他力的,乃是以「信、戒」为基础,圆成三善根,以至成大觉的。所以「佛陀的大菩提,即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的圆成;也是依法、依世间、依自的德行的完成」(见佛法概论一七四页)。这与宗教本质之第二点「对绝对的皈依」有其不同处。即一般宗教以信从、依赖为主,但佛法的立场则是自力胜于他力,力行重于依赖。佛法以有理智、德行的特性故,与一般宗教有所分别,这也就是佛法的殊胜处。
末了,特录近代西洋两位哲学家的话,作为本段的结语。
德国大哲尼采(Nietzsche)说:「因论理的学习与思想的训练而高过旁人,这在佛教也一样的看作神圣之标志;而在基督教世界里,这些德性是被目为非神圣之标志,是要被排斥、被毁灭〔Menschilches,Allzumenschliches启明译本「宗教生活」一九页)
德国佛学家多伊森(Deussen)说:「基督教教人说:『爱你的邻人要像爱你自己一样』;而佛教则再补上一句说:『因为你和他们本来一体帮』。」(转引自西田几多郎着哲学概论一七七页)
《从宗教哲学观佛法(睿理)》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