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對象,所以不同于一般的多神論。既非一神論、無神論、又非多神論,那末佛法的神觀應屬什麼呢?若依佛法的真義說,既不立任何具有無上威權的人格神,且以「法佛一如」的真谛爲最高依歸,則什麼「神論」一概不適用于佛法。不過,佛法信有叁界諸天神,所以就有主張佛法爲「超神論」者,即佛法所皈依者乃超越了任何種的類神之謂。或者說「有漏神論」、「非神論」亦無不可。前者原示一切諸神都屬有漏的(未斷煩惱,尚有生死的),這與超神論有一點相通處,即先肯定有神,進而認佛優越于神。而後者似較能顯出佛法的真面目,即神的存在與否不是佛法的重要問題(甯可信其無真實性),因此對神,甯可取否定的態度來觀望,而不自肯定的立場來立論。
綜括言之,神的問題是宗教問題的核心,我們從各宗教的神觀,談到佛法的最高絕對是非神的、非人格性的,故佛法的神觀(佛陀觀),稱之爲「法佛一如的非神論」,是比較合理妥當的。
八、佛法是不是宗教?
我們已概略地介紹了各宗教以及佛法對神的看法。一般說來,肯認有神的均可納入宗教之列(雖然有高等低等之別),但是被目爲宗教的不見得都是主張有神。因爲主張無神的科學的宗教(如宗教的人道主義)和佛法皆否定有神。由此可知,有神無神系屬于宗教問題中的有關「神觀」的問題,至于否定有神的是否仍可算做宗教,這乃「宗教定義」和「宗教本質」問題,二者不可混爲一談。從宗教的問題上觀察,我們判定佛法是「法佛一如」的,是「非神論」,那末從宗教的定義和本質上觀察,佛法是不是宗教?是屬于那一類的宗教?前一問題我們藉宗教定義來衡斷,後一問題我們藉宗教本質來比較。
狄立說:「宗教是神與人的關系」。據此定義言,佛法不是宗教。因佛法不立創造主、唯一存在者,而且不盲目的信從。狄立的宗教定義,只涉及宗教形式,故只適用于神論的宗教。歐德說:「宗教是具有神聖感、清淨感和畏敬感的。」據此定義言,佛法可以說是宗教,也可以說不是宗教。因這定義只提及宗教心理,佛法的他力教門和宗的實踐門人修行者雖亦需具此心理,但非佛法的全部。而且歐德此定義,仍以有神爲前提,立某種人格者(神)爲對象,這是佛法所不容許的。岸本英夫說:「宗教是對于人生問題的究竟解決爲目標的一種人生活動,且以其活動爲中心的一種文化現象。」這一定義分析起來可有如下兩個要素:一、對理想界的仰望——佛法的目標是轉迷啓悟,得大解脫,開智慧,證涅槃,可謂與此義通。二、至誠信仰的表達——佛法重如法修行,解行信證,發大心,斷煩惱,亦可與此義通。所以歸納起來說,佛法是不是宗教,要看宗教的定義如何而定。若依晚近宗教學家(如岸本英夫等輩)的見解,可言:「佛法是宗教」。爲了參考之方便起見,略舉近代幾位佛學家對佛法是不是宗教的看法後:
日本佛教學者加藤玄智博士認爲原始佛教可以納入「神與人的關系」這一形式。據他說:「原始佛教,不管怎樣,都不立創造主的神。可是開祖有佛陀,在佛學弟子的心目中,已被視同于神,不特如此,而且是神以上的神(Devatideva),所以他們皈依佛陀,與異教徒的皈依于神是同樣的的心理狀態」(見解演培譯大乘佛教思想論九九頁)。
已故的日本真宗法主大谷光瑞師說:「佛教是科學不是宗教」。這是以一般所知的「神與人的關系」爲宗教定義所推演出來的結論(參照同書)。
梁啓超先生說:「佛法本屬哲學,後來因教團的組織漸漸變成爲宗教」(出處已忘,待查)。歐陽竟無居士說:「佛法非宗教非哲學」(見所著佛法非宗教非哲學)。
木村泰賢博士認爲佛法具有「對無限生命的憧憬以及解脫的要求」之特質,所以佛法是宗教而不只是哲學。木村說:「佛教,即在自力聖道門,對宗教的要求,給予本質滿足的一點,是完全而充分的宗教,這不管什麼人,都必須要承認的。」(見所著大乘佛教思想論釋演培譯一○四頁)
然而,普通的看法如何呢?視佛法爲宗教,這乃絕大多數學者的共通看法。「佛法是宗教」,我們從宗教哲學觀點加以觀察起來,這句話是可以肯定的,可是,佛法絕不同于一般宗教,是有其特勝的地方。那末,佛法應稱之爲怎樣的宗教呢?
九、佛法是理智和德行的宗教
印順法師說:「佛法是理智的德行的宗教」(見佛法概論自序)。我們對此一語,試作如下簡單的引伸:說佛法是「理智的」,此表明了佛法不以感情爲主,毋甯是偏于理解、依法、智信的,以具「正解」爲主要。這是針對宗教本質之第一點「感情爲必須條件」而言的。所有其他宗教莫不以感情爲必須條件,但佛法以重正解故,理智的條件重于感情的條件。其次,說佛法是「德行的」,此表明了佛法不是盲目信神僅,依靠他力的,乃是以「信、戒」爲基礎,圓成叁善根,以至成大覺的。所以「佛陀的大菩提,即無貪、無瞋、無癡叁善根的圓成;也是依法、依世間、依自的德行的完成」(見佛法概論一七四頁)。這與宗教本質之第二點「對絕對的皈依」有其不同處。即一般宗教以信從、依賴爲主,但佛法的立場則是自力勝于他力,力行重于依賴。佛法以有理智、德行的特性故,與一般宗教有所分別,這也就是佛法的殊勝處。
末了,特錄近代西洋兩位哲學家的話,作爲本段的結語。
德國大哲尼采(Nietzsche)說:「因論理的學習與思想的訓練而高過旁人,這在佛教也一樣的看作神聖之標志;而在基督教世界裏,這些德性是被目爲非神聖之標志,是要被排斥、被毀滅〔Menschilches,Allzumenschliches啓明譯本「宗教生活」一九頁)
德國佛學家多伊森(Deussen)說:「基督教教人說:『愛你的鄰人要像愛你自己一樣』;而佛教則再補上一句說:『因爲你和他們本來一體幫』。」(轉引自西田幾多郎著哲學概論一七七頁)
《從宗教哲學觀佛法(睿理)》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