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楞伽经》看佛教的语言文字观
李恕豪
玄奘法师(约600~664)是中国佛教法相宗的创始人。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法师离开长安,西行求法,历游五印度,艰难求学,探索佛理,游学17年之后,于贞观19年(645)正月25日,学成归国,返抵长安。从此以后,玄奘法师定居长安,翻译经典,所译经论有75部1335卷之多,直到唐高宗麟德元年(664)二月逝世。玄奘法师西行求法,是以长安为其起点,回国后,也是以长安作为他的翻译及创立唯识法相宗的的地方,可见,玄奘法师与长安有着非常深的因缘。在玄奘法师所翻译的诸经论中,虽然没有《楞伽经》,但《楞伽经》与玄奘法师所译的《解深密经》,同为法相宗所依据的重要经典。《楞伽经》的内容相当丰富,本文仅就其关于语言文字方面观点进行探索和阐述。
《楞伽经》(Lankavatara-sutra)全名《楞伽阿跋多罗宝经》或《入楞伽经》。Lanka是斯里兰卡的古名,vatara的意思是“入”,从经名可知,是佛陀在斯里兰卡所说之经。此经与《解深密经》同为论述唯识思想的重要经典,偏重于理论的研究和哲学的说明。现存《楞迦经》最早的汉译本是南朝宋元嘉二十年(443)求那跋陀罗的译本(即《楞伽阿跋多罗宝经》4卷)。后来还有北魏菩提流支的译本《入楞伽经》10卷,唐实叉难陀的译本《大乘入楞伽经》7卷。在汉译各本中,实叉难陀的译本与梵本比较接近,求那跋陀罗的译本最能表现此经的原始状态,流行最为广泛,此文所据即为求那跋陀罗的四卷本。
在历史上,《楞伽经》对中国佛教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据说菩提达摩曾以此经授慧可,说:“我观汉地,唯有此经。仁者依行,自得度世。”慧可以此传授门徒。慧可的门徒们游行村落,不入都邑,行头陀行。他们主张“专唯念慧,不在话言”,实行以“忘言、忘念、无得正观”为宗旨的禅法,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派别,被称为“楞伽师”,发展成以后禅宗的先驱。
在《楞伽经》中,释迦牟尼佛回答了大慧菩萨所提出的108个问题,内容十分广泛。这些问题中包含有语言文字方面的内容,本文的目的就在于试图通过《楞伽经》,来了知佛教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见解。应当指出的是,佛陀所说的经典,其目的都在于帮助众生树立正知正见,从而出离解脱,成就圆满佛果。因此,佛陀在论及语言文字方面的内容时,主要是从语言文字的本质,修行者在学修的过程中,应当怎样避开语言文字的陷阱,以及怎样正确地利用语言文字,以帮助众生出离解脱的角度来讲的,而不是像当今的语言学家那样,以语言作为唯一的研究的目和对象,从语音、语法、词汇、语义、语用等诸方面对语言进行研究。这一点希望读者注意。
一、语言是一种妄想
按照时下语言学界给语言下的定义是:语言是由声音和意义构成的人类用于交际和思维的符号系统。对于这一定义,我们可以作如下的理解:
首先,从语言的内部结构看,语言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符号系统,是由能指(signifier)声音和所指(signified)意义组成的。[①]其次,从语言的社会功能来讲,语言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流和表达思想的最重要的中介,也是人们认知客观世界进行思维活动时的一种工具。当然,语言还有许多其他的一些功能。例如,当它作用于一个民族的文化时,它还是文化信息的载体。而文字,则是用来记录语言的。文字本身也是一种符号,只不过不是语言那样的听觉符号,而是一种视觉符号。文字符号的能指是形体,所指是语言中的声音(音素或音节)、语素或词。
就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来看,语言中的能指声音是由人类的发音器官产生的,而其所指意义则是从人们的感官与心灵所经验到的事物与意象中抽象出来的。佛教唯识学认为,人们的五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通过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这五个门户,能够觉了分别色、声、香、味、触等境,即眼见色、耳闻声、鼻嗅香、舌尝味、身触尘等感性认识。而包括判断、分析、推理在内的理性认识是由第六识意识来完成的。与前五识不同,意识所依的根,不是物质性的,而主要是精神性的,即依靠恒审思量的第七末那识而生起的,所以第六识被称之为“意识”。人们的语言正是依靠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去取所缘的境而产生并发挥作用的。
六识属于“心法”,语言的产生还要依靠作意、触、受、想、思等五种“遍行心所”,[②]以及人们的发音器官的共同参与,才能完成。
识是具有高度主观能动作用的认识能力,随时主动地待缘取境,这就叫做“作意”。当根与境相接,识必然会随之而起,根、境、识三者相合相接,生起感觉,就叫做“触”。识既触境,自然会领纳所触之境,对于所触之境有所感受,从而形成感性认识,这就叫做“受”。有了感性认识,就会追究和探求所触所受之境到底是什么,从而进行概括,产生概念,并在概念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分析、推理,这样,就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阶段,这叫做“想”。从作意到触、受、想,虽然经历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认识阶段由低到高,但都是属于知的范畴。知到了极处,就会对于境有所造作,这就是“思”。思有四种:对于所知的事物,详细考虑,这叫做“审思”;考虑成熟之后,就会下决心怎么做,这叫“决思”。审决二思都是通过意识造作的,是为意业。既经决定之后,自然有所作为。驱使身体,运用手脚而作,叫做“能动身思”,所作之业叫做“身业”;如果运用发音器官,从语言上进行造作,叫做“能发语思”,所作之业叫做“语业”。以上四种“思”表现为意、身、语三业,属于行的范畴。《成唯识论》卷一:“能动身思,说名身业;能发语思,说名语业。审决二思,意相应故,作动意故,说名意业。起身语思,有所造作,说名为业。”[③]
那么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心王及作意、触、受、想、思五种遍行心所与语言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我们这里只是简单地以眼识所接触之境以及意识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来进行说明。其余如耳、鼻、舌、身诸识与语言的关系以此类推。
这里,以马为例来进行说明。当人们通过眼识有所接触并领受到大小、形状、颜色各异的马的时候,眼识所认识到的只是这些马的大小、形状、颜色,而并没有认识到所见之物为马,但接着意识便会追问所见到是什么东西。意识的作用首先在与概括。人们对于所见到的这些不同的马,通过意识的作用,抛弃了它们之间大小、形状、颜色等差别的特殊性,而抽象出马所具有的共同的普遍的一般特征,经过概括,从而形成了关于“马”的概念。以后,当一匹马出现在人们的面前的时候,人们的眼识通过眼根与马相接触,虽然眼识所认识到的只是这匹马的大小、形状、颜色等特征,以及对于这些大小、形状、颜色等的感受,但根据早已经形成的概念,便会断定这是一匹马。
概念的形成是语言产生的关键,因为它给语言中的词语提供了意义的部分。在语义学理论中,概念并不等同于词的意义,它们之间的关系相当复杂,大体上说,概念是词义的核心部分。[④]为简便起见,我们在这里不去探究概念和词义的区别,而将它们看作是大致等同的东西。一旦形成概念,人们就会通过发音器官,用一个声音去表达这个概念,从而产生了语言中的词语。有了语言中的词语以后,人们在看见某个事物时便会在口头上或内心中说出这一事物的名称,或是在听到或想起某一词语时,立即联想到某一具体的事物。如果要进一步进行判断、分析、推理,人们一定要使用语言中的句子。句子是由词语组合而成的,其中除了包括词语外,还应当遵循一定的语法规则。
由此可见,语言是在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心王及作意、触、受、想、思五种遍行心所的作用下产生的,离开了六识及五种遍行心所,便无所谓语言。
在佛教看来,通过六识及五种遍行心所产生的语言,其本身也不过是一种妄想。“妄想”是佛教的重要名相,意思是“虚妄分别”。在《楞伽经》卷四中,佛陀对大慧说:“言说者,众生妄想故。”“言说”指语言,[⑤]它其实只是众生的一种妄想。佛陀又说:“彼妄想者,施设众名,显示诸相,如此不异,象马车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同上)[⑥]“施设众名,显示诸相”的意思是,人们创立各种词语(名),用来表示各种事物之相。这里不直接说“事物”而使用“相”这个词的原因在于,人们通过六识所认识到的,只是事物之相而非事物本身。“彼相者,眼识所照名为色,耳、鼻、舌、身、意识所照名为声、香、味、触、法,是名为相。”(同上)为什么人们创立各种词语(名)来显示事物的相貌是虚妄不实的呢?慧远《大乘义章》说得十分清楚,其卷三云:“言妄想者,所谓凡夫迷实之心,起诸法相,辨相施名,依名取相,所取不实,故曰妄想,故经说言:“虚妄分别名字及相,名妄想也。””佛告诉大慧,所谓名相(即词语)是虚妄的,是不可得的,正智者懂得这个道理,才会成就圆满佛果。“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犹如过客。诸识不生,不断不常,不堕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之地。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舍离二见,建立及诽谤,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楞伽经》卷四)而一般的凡夫却不懂得这个道理,他们依名取相,被名相所迷惑支配,而不得自在。“愚痴凡夫,随名相流。”(同上)由于持有这种错误的认识,因此堕落在生死大海中,不得解脱。“佛告大慧:“愚夫计着俗数名相,随心流散。流散已,种种相像貌,堕我我所见,希望计着妙色。计着已,无知覆障,故生染着。染着已,贪恚所生业积集。积集已,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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