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起大悲心,而菩萨布施必先供养诸佛、大菩萨、辟支佛、阿罗汉及诸圣人。若无圣人,次第施持戒、精进、禅定、智慧、离欲人。若无此人,施一切出家佛弟子。若无是人,次施持五戒、行十善道及持一日戒、三归。若无此人,次施中人非正非邪者。若无此人,次施五逆恶人,及诸畜生,不可不与,菩萨以施摄一切众生故。
有人言:应先布施五逆罪人、断善根者、贫穷、老病、下贱、乞丐者,乃至畜生。譬如慈母多有众子,先念羸病,给其所须。又如菩萨为饿虎欲食子故,以身施之。
问曰:如是种种应先施何者?
答曰:一切众生皆是菩萨福田,能生大悲故。菩萨常欲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施众生,何况衣食等而有分别。又菩萨得无生忍法,平等无差;未得无生忍者,或慈悲心多,或分别心多,此二心不得俱行。 悲心多者,先施贫穷恶人。作是念:种福田中,果报虽大,怜愍众生故,先利贫者。如是田虽不良,以慈悲心得大果报。
分别心多者作是念:诸佛有无量功德故,应先供养。以分别诸法取着佛身故心小,其心虽小,福田良故,功德亦大。
若得诸法实相,入般若波罗蜜方便力中,心得自在,二事俱行:慈愍众生,又视皆如佛。如是等菩萨随因缘行布施。(大正25.669b24-c21)
一般来说:福田有“敬田”与“悲田”之分。
有一类经典[9]说:供养一佛的福德,比起供养一百个阿罗汉福德来得大;供养一个阿罗汉,比供养一百个三果圣者福德大;布施给凡夫,胜过布施畜生等等。因为佛度化众生多,田比较肥沃。这是从“敬田”方面来说的,敬田大的话,福德比较大。
另外一类是“悲田”。有一类经典[10]主张应该先施给最贫苦、最可怜的众生,这样福报会比较大。就像说一个母亲有好几个孩子,其中有一个最弱小,最多病,这时候母亲往往会多照顾他一些;同样地,如果我们不赶快度化这些恶人的话,那谁来度他呢?如果这个流浪汉都快饿死了,你能忍心不救吗?
问题是,如果得道高僧与流浪汉两个都快饿死的话,你给谁呢?有人提供了一个方案,他说:“圣人比较有智慧,我先供养圣人,因为圣人会衡量情况分一些给乞丐。但是如果我给了乞丐,他有可能就自己独吞了,不管圣人了,那怎么办?”这样的回答也是满有意思的。
《大智度论》提供了第三种作法:“若得诸法实相,入般若波罗蜜方便力中,心得自在,二事俱行:慈愍众生,又视皆如佛。如是等菩萨随因缘行布施。”也就是菩萨得诸法实相,不会有众生相,无好恶之分别,能悲智双运,随缘布施。他在布施给无德的流浪汉时,不仅悲心强,也把无德流浪汉当成佛,存恭敬心、慈悲心来供养,悲智具足无碍,这样的话,福德加倍!
七)数量、品质、相续心
行善或造恶的次数或数量,与果报也有很密切的关系。 一般来说,布施的东西越多,福德也越大。但不能只看“数量”,“品质”的好坏也必须注意。与其送一箱腐烂的香蕉,倒不如送几个好的苹果。
“次数”或“相续心”也很重要,有的人布施非常大手笔,但是只有一次,以后就没了。可是,有的人布施,虽然量不大,但是他细水长流,施舍的心相续不断,就像数念珠一样,一直专心持久下去,也会日久见功夫的。
有人起烦恼,强而猛烈,但很快就消失了;而有的人起烦恼,虽然不是很强,但是绵绵密密,藕断丝连,没完没了。其实大恶不犯,小恶不断,这也会障碍我们修行的。
释尊当时的国法,偷盗五钱是死罪,因此佛陀比照规定:“盗五钱的就是波罗夷,不可悔,必须逐出僧团;五钱以下的,可以忏悔。”有个比丘心想:“若一次盗满五钱的话,犯波罗夷罪,必须逐出僧团,不如分五次来盗取,一次偷一钱,分期付款。”结果佛陀问他:“你在偷的时候,有没有相续心?如果有的话,一样是波罗夷;如果不是的话,罪比较轻。”
从这里可以得知:除了数量、物品的价值以外,次数多寡、有没有“相续心”,对果报也有很大的影响,值得特别留意!
说到“数量”,除了“物品的数量”之外,“心量”与业报也很有关系。如有一贫女,倾其所有换得一盏小油灯供佛,结果其他富有人家供佛的油灯都熄灭了,唯独贫女这盏油灯还在燃烧。[11]从“物质”的量上来看,油灯及油的量都很小;可是从“舍心”的量来看的话,贫女的心量比富裕人家的心量大多了,所以她所得的果报也大!
八)善行或恶行所产生的影响 (受用、不受用)
我们所作的善行,对方受不受用,与业报也很有关系。龙树菩萨的《中论》说:“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12]。意思是说:善业、恶业各有两类:一是造作时候所成的业,一是受用时候所起的业。如甲以财物布施给乙,甲布施的当下,即成就了一善业;而乙在受用此财物时,甲又得一善业。青目论师释“举射箭喻”说到:放箭射人,射出去是一恶业,箭射死了那个人,又是一恶业;如没有射死,那只有射罪,无杀罪。
因此,以布施来讲,除了东西本身的价值以外,这东西对受者来说,受不受用也是很重要的。比如说在一个非常炎热的夏天,你却送一件厚毛衣给人,这件毛衣不是不值钱,而是对方已经热得受不了,再给他毛衣做什么?或是送电动玩具给少思寡欲的出家人,这对他来说又有什么用呢?
有些人硬要送东西给你,但你又用不着,转手给别人,他又不高兴。所以我们在布施的时候,也是要靠智慧的,对方到底实用不实用也要考虑在内。
另外,我们的行为对于“对方”的影响,也会左右业报的轻重。例如,偷有钱人家的东西,对他来说影响不大;但是偷穷人家的东西,对他的影响可大了,他的生活有可能因此而无以为继,甚至丧命也说不定。或者说杀了一个人,不是只有这个人死了而已,他儿子,或是其他人,是不是也连带受影响?如果杀的是大慈善家,那么对接受救济的人影响多大啊!
另外,我们所作的行为对“社会大众”的影响也很重要。例如,有人造了某些器物,大量杀生;或是起头作了一些违背善良风俗的行为,大家争相仿效,造成社会很不好的风气。又如有些出家人,没有威仪,惹人讥嫌,对僧团的清净形象产生很负面的评价,像这些,影响就太大了。
九)性罪、遮罪
“性罪”是指杀、盗、淫、妄等,主要是属于“道德规范”。这是本于善恶业道的立场,不管受戒、不受戒,不管在家、出家、男女老少,犯了都是罪恶,是要受果报的。
“遮罪”本身不一定有罪,但是它会障碍我们修行的,像喝酒或违犯僧团里其他有关食衣住行等生活规定叫遮罪。从业报的观点来看,犯“性罪”比犯“遮罪”要来的严重。
十)忏悔
造恶业以后,是让它恶念相续,或者是立刻忏悔,对果报也有很大的影响。有的人犯了罪,东躲西藏;有的人则是立刻去自首,坦诚发露。就像臭的东西一样,越是密封起来,只会越久越臭,不会变香。相反的,如果把它拿出来洗一洗,在太阳底下晒一晒,那才会变干净。因此,发露忏悔,才是去恶向善最快的捷径! 同样是忏悔,到底是真诚地忏悔,或者只是形式上的忏悔,差别很大!有没有决心下不为例,绝不重犯,对业障的消除效果也不同。
一般而言,忏悔的方式有三:1、作法忏;2、取相忏;3、无生忏。略述如下:
1、作法忏
“作法忏”:依据佛陀所制之戒律,而自己发露所犯罪行,称为“作法忏”。如比丘犯了小罪,应向一位比丘忏悔;重一点的罪,就要向三位,乃至二十位清净比丘发露求忏悔。如法忏悔之后,他就清净了,其他人也不能再旧事重提,否则也是犯戒的。如果能做到这样的话,真的是很理想的僧团了! 虽然说依作法忏可以得清净,但《大智度论》中有一段话值得注意:“如比丘杀畜生,虽复得悔,罪报犹不除。”[13]以比丘戒来讲,故意杀人的话要逐出僧团;杀畜生虽然不像杀人那么严重,如果行作法忏的话,仍能保有比丘的身分,还可以留在僧团里面;但是,从业报的观点来看,断众生命的罪业,后世还是要受报的。
2、取相忏
“取相忏”,就是在佛前日夜诵经,虔诚地礼拜忏悔,等到见佛放光摩顶,或梦中见佛,或梦见诸瑞相,即得清净。有些重罪,特别在末法时代要找二十个清净比丘如法忏悔非常不容易。由于无法具足这样的因缘,只好在佛前作取相忏。但这取相忏是与“禅定法”相应的,也是不容易做到的。
3、无生忏
“无生忏”,是体会到诸法无生无灭,能了知心性本空,罪福无相,则一切法皆悉空寂,即使是性罪,也可让它重报轻受,甚至可以不让它现形。这里所说的“空”,并不是说没有业报,而是说业与报都是因缘所生法,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犯罪之后只是一直懊悔没有用,怎样深切地忏悔,精进修学、体悟无我性空才是重点。 以上三种忏法,“作法忏”是与“戒律”相应;行“取相忏”是与“禅定”相应;如果是“无生忏”的话,则是与“智慧”相应。
由上可知,并不是说有忏悔就一定能使恶报不现形,这要看犯的是性罪还是遮罪;是装模作样的忏悔,或是很真诚的悔过;用什么方式忏悔,是作法忏、取相忏或无生忏;有没有与戒、定、慧相应,其效果大不相同!
十一、结论
影响业报的因素很多,其中以心念的影响最大,也最复杂。以布施来讲,一般会想到:如果“福田”肥沃的话,得到的“福德”会比较大。但事实上,除了“福田”以外,更重要的是在“心念”!心念的差别,有时候胜过于福田的大小。举个例子来说,有一天舍利弗拿饭供养佛,佛把这饭分一点给狗吃,问舍利弗说:“你供养佛的功德大,还是我(佛)施给狗的功德大?”舍利弗回答说:“根据我的了解,佛施给狗的功德比较大。”佛说:“你说的对!”[14]
由此可知,“福田”只是其中一个因素而已,事实上,影响业报的因素很多,像施物的品质、数量、布施之方式、对方受用不受用等等都是,而最主要的,还在于“心念”!如果以清净的善念,不求回报的发心,本着慈悲的胸怀、谦虚的态度,恭恭敬敬来布施,且布施之后不后悔,让善念与欢喜心相续增长,持续不间断地布施,这都会让布施福德持续不断地增广!更进一步,布施时,不但舍财,又能舍悭贪烦恼,深入空无我慧,转有漏为无漏,转有相福德回向无上菩提,回向一切众生,这都是与“心”有关的,而这也真是所谓的“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了!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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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毗婆沙论》卷113(大正27.583b-584a);《俱舍论》卷16(大正29.84c-85a);《优婆塞戒经》卷6(大正24.1067a-c)。
[7]身表业、语表业:正在身体活动、语言谈说的时候,此身语的动作,能表示内心的活动,是身口的作业(表业)。 身无表业、语无表业:因身口的造作,生起一种业力,能感后果,他不能表示于外,故名身口的无作业(无表业)。(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276)
[8]《杂譬喻经》:“昔者舍卫国有一贫家,庭中有蒲桃树,上有数穗,念欲即施道人。时国王先前请食一月,是贫家力势不如王,正玄许一月,乃得一道人,便持施之,语道人言:念欲施来一月,今乃得愿。道人语优婆夷:以一月中施矣!优婆夷言:我但一穗蒲桃施耳,那得一月施?道人言:但一月中念欲施,则为一月也”(大正4,502a1-7) 另参见:《法苑珠林》卷41,大正53,609b。
[9]参见:《中阿含》卷39(155经)〈须达哆经〉(大正1.677b23-c13);《中阿含》卷47(180经)〈瞿昙弥经〉(大正1.722b20-26)。
[10]《法苑珠林》卷81,大正53,884 c2-10:“《像法决疑经》云:有诸众生,见他聚集作诸福业,但求名闻,倾家财物以用布施,及见贫穷孤独,呵骂驱出不济一毫,如此众生名为颠倒作善痴狂祸福,名为不正作福。如此人等甚可怜愍,用财甚多获福甚少。善男子!我于一时告诸大众:若人于阿僧只身供养十方诸佛并诸菩萨及声闻众,不如有人施畜生一口饮食,其福胜彼百千万倍无量无边,乃至施与饿狗蚁子等,悲田最胜。”另参见《像法决疑经》,大正85,1336a24-b2。
[11] 参见《贤愚经》卷3,〈贫女难陀品第20〉,大正4,370c -371c。
[12]《中论》卷3〈观业品第17〉,大正30,21c15);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276;另参见:《甘露味论》卷上,大正28,966a27-29;《俱舍论》卷18〈分别业品第4〉,大正29,97a16-b6;《优婆塞戒经》卷5,大正24,1059a8-11。
[13]《大智度论》卷46(大正25.395c)。
[14]《大智度论》卷32,大正25.301b2-12:“施物虽同,福德多少随心优劣。如舍利弗以一钵饭上佛,佛即回施狗而问舍利弗:汝以饭施我,我以饭施狗,谁得福多?舍利弗言:如我解佛法义,佛施狗得福多。舍利弗者,于一切人中智慧最上,而佛福田最为第一,不如佛施狗恶田得福极多。以是故,知大福从心生,不在田也。如舍利弗千万亿倍,不及佛心。问曰:如汝说福田妙故得福多,而舍利弗施佛不得大福?答曰:良田虽复得福多,而不如心;所以者何?心为内主,田是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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